对普世救赎论通常四个一般理由的答复
理由一:圣经有些地方以非常一般和无限定的话语说到基督借着祂的死获得什么。所以有人争辩说,祂的死不可能只为特定或限定的目的。
例如,圣经说到基督之死具有无限的价值,把这说成是流神“自己血”(使徒行传20:28);基督的死被说成是“无瑕无疵”的祭,是借着“永远的灵”献给神的(希伯来书9:14);基督的血被描述为比金银更宝贵(彼得前书1:18)。既然神儿子的死拥有如此明显和无限的价值,难道祂的死不肯定足以是为所有人吗?
我们不否认,基督之死的价值能够救赎所有人。我们的观点是,圣经清楚地说,基督的死并不计划成为每个人的赎价。这一观点在第二、三、四、五和六章中有更详尽的论述。一些人或许会反对说:果基督没有为所有人而死,那么向每个人传道就是无用的,然而这是主吩咐我们去行的(马太福音28:19)。对此,我的回答是:
a. 从各国中都有一些人会得救,除非福音传向各国,否则这就无法实现。
b. 由于现在对以色列国并不存在特别的恩惠,因此福音必定要一视同仁地传给所有人。
c. 呼召人相信,并不是呼召人相信基督特别为他们死,而是呼召人相信所传的救恩惟有借着耶稣才能获得。
d. 牧者不可能确切知道在会众中有谁是神的选民;所以他们必须召唤所有的人来相信,许诺凡相信的就会得救,因为基督的死足以拯救每个相信的人。
这些事实应当足以清楚说明,虽然并非所有人都会得救,福音仍要传给所有人。
理由二:圣经有的地方看起来是说,基督为之而死的一些人并没有真正得救。由此有人说,基督必定为所有人死,但只有一些人满足了得救的条件。
我们需要明白,圣经常常描述的是人的外在表现,而不是他们的内心状态。例如,耶路撒冷被称为“圣城”(马太福音27:53),我们不能因此而认为耶路撒冷是真正圣洁的。同样,圣经常常因人与信徒团体有外在的联系而把他们描述为“圣洁的”、“圣徒”甚至“选民”。保罗在论到腓立比信徒时说:我为你们众人有这样的意念,原是应当的”(腓立比书1:7)。我们不能因此而得出结论说,保罗向其写信的人都是真正的信徒。这里,保罗是在以他对他们最大限度的了解来判断他们。所以,如果一些人背道,我们不能说,神计划救所有人,但只有一些坚持住了。无论是谁,一旦他背道,他就从来不是一个真信徒,尽管他外在的表现看起来是信徒。(这一观点在第七章中有更详尽的论述。)
理由三:圣经有的地方说,救恩是普遍邀请所有人的,只要他们相信。从此我们得出结论,基督必定为所有人而死。
的确,在圣经中,信心和救恩总是联系在一起的,凡相信的就得救。但这所表达的意思完全等同于,所有的信徒都肯定得救。然而,它不可能是指,条件是神计划拯救所有的人,只要他们相信。这是因为:
a. 事实上,神并没有邀请所有的人来接受永生。人类一大部分从未听过福音。
b. 在神对我们的一般命令中没有告诉我们祂的目的是什么。总的来说,祂的吩咐是要人顺服祂。但是,例如在法老这一特别的情形中,神的目的不同于祂的吩咐,因为在吩咐法老顺服时,祂使法老的心刚硬(出埃及记4:21)。
c. 福音的应许教导信心与救恩之间牢不可破的联系。但这并不意味着神计划要所有的人悔改和相信,因为如果这样,那神拣选的目的又如何?假如祂计划救所有的人,为何祂没有实现祂的目的?(说因人的不相信而导致祂没有实现目的是没有用的;祂肯定预先就知道他们不会相信;那么祂为何还要计划去实现祂早知道祂不能实现的事呢?)
而且,传道人无法确凿地分辨出谁是神的选民,谁不是神的选民;这样的事实意味着他必须普遍向人传道。这并不是指福音的应许是普遍给予所有人的,而只是指要普遍向所有人宣讲。由于惟有借着信心才能接受基督,并且由于信心是神对祂所喜悦之人的恩赐,所以十分清楚,祂没有计划去救任何祂不赐信心的人。
理由四:如果基督没有为所有的人死,那么圣经关于所有人都当相信的规劝岂不毫无意义了吗?
我们需要明白,圣经中所说的信心有着不同的成长阶段和运用的逻辑次序。我们不要认为,圣经规劝人相信是要每个人相信基督特别为他而死;这当中还存有其它要相信的事情,这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没有人被吩咐去相信任何他没有充分证据的事。例如:
a. 人所要相信的第一件事是,他们不能救自己,因为他们是罪人。每个人心里都有关于这点的证据,如同保罗在罗马书第一、二、三章所表明的。许多人虽然拥有关于这点的充足证据,但他们却不相信这一点!
b. 福音呼召罪人相信,神已借着基督提供了一条救恩的道路。成千上万的人听到这消息,但却拒绝接受它,尽管关于这方面的证据很多!
c. 福音呼召罪人相信除耶稣基督外没有其它救主。这恰恰是犹太人拒绝相信的,相反他们把耶稣基督称为神的仇敌!
这些普遍的呼召并不是因为基督为所有人死而被设定,而是因为这些真理向所有人都是显然的。只有这些信心的行动出现之后,人才被呼召相信耶稣特别为他而死。有的人在这一点上指出,《使徒信经》(基督教信仰的古典纲领)把“罪得赦免和永生”放到最后要人相信的位置;这就是说,在我们相信这些之前,我们必须相信其它内容,并要在这些事上有着充足的证据。我们将在第八章回过头来讨论这点。 关于那些运用“世界(人)”一词经文的初步解释
从某种意义来说,我并不十分愿意提到任何被用来支持基督为所有人死这观点的经文。这并不是因为我无法解释这些经文,而是因为我甚至不愿意提到这样的错谬;但我料想那些持有错误观点的人将会把大多数这些经文拿去给我的读者看,所以我现在必须给你关于它们的答案。
请别被字词单纯的发音弄糊涂,总要记住圣经教导的主要意图,绝不要在有悖于整本圣经主要意图的情况下来解释一个字词。例如,我们能够表明,“世界(人)”一词要由它所处经文的上下文来指定它的含义;关于“世界(人)”一词,存在着五种不同的用法。
1、物质世界或我们生存的大地… 约伯记34:13
马太福音13:38
使徒行传17:24
以弗所书1:4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2、世上的人,如:
无一例外的人............ 罗马书3:6
被同等对待的人.......... 约翰福音7:4
许多人.................. 马太福音18:7
大多数的人.............. 罗马书1:8
罗马帝国的人............ 路加福音2:1
良善的人................ 约翰福音6:33
邪恶的人................ 约翰福音14:17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3、败坏的世界............. 加拉太书6:14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4、人类的国度............. 约翰福音18:36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5、撒但的国度............. 约翰福音14:30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一些人或许会反对说,一个词的含义必定总是与它在圣经其它地方出现的含义相同。我的回答是:不正确,因为圣经有一些地方即使在相同的句子中也会用同一个词来表达不同的含义。在马太福音8:22中第一次出现的“死人”指的是灵命上死的人,第二次出现的“死人”则指的是身体上死的人。在约翰福音1:10中,第一个“世界”指的是我们的生存之地,第二个“世界”指的是地球,第三个“世界”指的是世上的一些人。
同样,如果“世界(人)”一词有时用来指一部分的人,那么人们就不能争辩说它必定总是指所有的人。并且,这词在圣经的几个地方清楚地表明,它指的是一部分人。
路加福音2:1——“天下人民”。十分清楚,这指的是罗马帝国人民。它不是指世上每一个人。
约翰福音1:10——“世界却不认识祂”。但确实有一些人认识并相信了祂。所以“世界”一词不是指每一个人。
约翰福音8:26——“我就传给世人”。但只有某些犹太人听到祂所讲的话。所以“世人”一词不是指每一个人。
约翰福音12:19——“世人都随从祂去了”。这指的只能是大多数犹太人都随祂而去,不是指每一个人。
约翰一书5:19——“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但世上有许许多多的真信徒,他们显然并没有伏在那恶者的手下。所以“全世界”不是指每一个人。
所以我们看到,“世界(人)”一词通常指的是世上的某些人。在与救恩有联系的经文中,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把这词说成是表达其它意思。
在作了这些一般性的考察之后,让我们来看一看运用了“世界(人)”一词的一些经文,如约翰福音1:29;3:16;4:42;6:51;哥林多后书5:19;约翰一书2:2。在论到这些经文时,一些人推论说:
1、世界包含所有的人。
2、圣经说基督为“世界(人)”而死。
3、所以,基督为所有人而死。
这种推论是错误的,因为“世界(人)”一词有时是在两种不同的意义被使用的。在第一个陈述中,“世界”一词指的是地球,在第二个陈述中,它用来指世上的人;在这两个陈述之间没有共同的含义。所以结论必定不正确(除非你想证明基督为地球而死)。
一些人试图把这推论重写为:
1、在圣经的一些地方,“世界(人)”指的是所有的人。
2、圣经说基督为“世界(人)”而死。
3、所以,基督为所有人而死。
这种说法也是错误的,因为在第一个陈述中,它所说的词或短语只是在“一些地方”具有某种意义,因此我们不能从它得出普遍的结论。我必须坚持说,在圣经的许多地方,基督的死所关联的只是“祂的羊”或“祂的教会”。
所以,这推论需要被重写为:
1、在圣经的一些地方,“世界(人)”指的是所有人。
2、在圣经的一些地方说,基督为整个“世界(人)”而死。
3、所以,基督为所有人而死。
对正常的人来说,这种推论显然是十分可笑的。需要表明的是,第一个陈述中的“一些地方”与第二个陈述中的“一些地方”是相同的;如果不能证明这点,这样的推论就什么也证明不了。并且,无论如何,正如我们在前面看到的那样,一个普遍的结论不能够从有限定的第一个陈述推演出来。
因此我认为,我已开始揭示了基于运用“世界(人)”一词争辩的错误。我敢说,在如此重要的问题上,有理性的人从来没有犯过这样愚蠢的错误。现在暂且让我们把这种理论上的争辩放在一旁,去看一看圣经关于“世界(人)”这一词的含义究竟是什么。
约翰福音3:16的详细研究
这节经文常被用来教导:
“爱” =1.神有一种出于祂本性的愿望,为要赐福给
“世人” =2.各个时代的所有人,以致,
“赐给” =3. 祂让祂的儿子去死,为的不是真正去救任何人,而是
“一切” =4.使任何天生倾向相信的人,
“得” =5.因此而能够获得永生。
与此不同的是,我们把这节经文理解为:
“爱” =1.神有如此一种特别、至高的爱,以致祂愿意,
“世人” =2.使祂在各国各族中的一切选民得救,
“赐给” =3.所以祂指定祂的儿子作为一位充分的救主,
“一切” =4.确使凡相信的(而且圣灵保守只有选民),
“得” =5.实在地得到祂计划赐给他们的一切荣耀之祝福。
在这里,有三件事需要认真学习:
第一,神的爱; 第二,神所爱的对象——在此被称为“世人”; 第三,神之爱的目的,即让信徒“不至灭亡”。
1、在论到神时,我们不可以说任何暗示神不完全的话;认识到这点是十分重要的, 因为祂的作为是完美的。但如果争辩说,祂出于本性的愿望计划拯救所有的人,那么并非所有人得救这事实就必定意味着祂的愿望不能成就,祂也没有得到完全的满足。
然而,圣经没有一个地方说神有出于本性要所有人得救恩这益处的愿望。相反,神显然能够按己意向祂所要怜悯的人施怜悯。祂的爱是出于祂的主权,是完全按祂的己意施予的,而不是一种因看到我们悲惨处境所产生的情感。(假如引起神出于祂本性渴望帮助我们的是我们的悲惨,那么祂就应当怜悯魔鬼和那些已下地狱的人了!)
这里所描述的爱是出于神旨意的一种特殊和至高的爱,是特别施予信徒的;所要强调的是,这爱有明确的目的,就是拯救信徒不至灭亡。所以,这爱不是一种对所有人的普遍情感,因为其中一些人确实灭亡。
其它一些经文也赞同神的这爱是一种至高的行动,是特别施予信徒的,例如罗马书5:8或约翰一书4:9,10。从这些经文所强调的来看,我们绝不能说神有爱所有人的倾向。
显然,神愿那些祂所爱的人得益处。因此我们必然得出结论,祂只爱那些领受那益处的人。祂赐下基督的这爱,使得祂也赐下其它我们所需要的一切。“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罗马书8:32)。因此,神这特殊的爱只是施予那些真正得到祂所赐恩典和荣耀的人。
基督徒读者啊,你现在必须作出判断;我们能够把神的爱(祂凭着这爱赐下祂的儿子)理解为一种对所有人的一般善意吗?难道祂这特殊的爱不是特别施予所拣选的信徒吗?
2、我们必须考察神这爱的对象是谁(在此被称作“世人”)。一些人说:肯定是指世上所有的人。我从来就看不出它有这方面的含义。我们已经说明,圣经所用的“世界(人)”一词有着不同的含义。并且,在约翰福音3:16中,一开始所提到的爱以及最后的目的,不可能与“所有人”的含义相一致;而一些人却硬把这含义强加于出现在经文中间的“世人”一词上!
对我们来说,这词被理解为是指神广泛分布在全世界各族中的选民。神特别的祝福不再单只赐予犹太人。这节经文的含义是,“神爱祂分布在全世界的选民,甚至祂把自己的儿子赐给他们,为的是让信徒靠祂得救”。有几个理由支持这个观点。
我们在这里已考察过,神爱的本质绝非意味着是施予所有人的。在这节经文中,“世人”一词必定是指凡真正领受永生的人。这在下一节经文中得到确证——约翰福音3:17——在这里,第三次出现“世人”一词,它说,神差遣基督的目的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假如不把这里的“世人”一词理解为神所拣选的信徒,那么神就没有实现祂的目的;我们是不敢这样认为的。
事实上,用“世人”、“凡有血气的”、“万国”和“地上的万族”来称呼神的子民在圣经中不是十分少见的。例如,在约翰福音4:42中,基督被说成是救世主。一位没有得救之人的救主,这在逻辑上就是自相矛盾的。因此,那些在此被称为“世人”的人必定只是那些得救的人。
信徒被称作“世人”,这有几个方面的原因。它们是:了把他们与天使区别开来;反驳自夸自己是神独一子民的犹太人;教导与一国所立的旧约和如今的新约(世上各民各族都信服基督)之间的差别;表明信徒本来的光景是属地和属世的造物。
如果有人还仍认为作为神所爱对象的“世人”在这里的确指的是世上所有人,那为什么神并没有向祂如此之爱的每个人启示耶稣呢?这是非常奇怪的!神为他们赐下祂的儿子,但却从不告诉他们祂的爱——成千上万的人从未听到过福音!如果祂没有让每个人都知道这爱,怎能说祂爱每个人呢?
最后,“世人”一词不可能是指所有的人,除非你认为:
神对许多人的爱是空洞的,因为他们灭亡了。
基督被赐予成千上万从不认识祂的人。
基督被赐予成千上万不能相信祂的人(因为没有听过福音)。
神改变了祂的爱,拋弃了那些灭亡的人(要不然祂就会继续爱身处地狱的他们)。
神对那些祂为之而赐基督的人没有赐予万物(罗马书8:32)。
神事先不知道谁会相信而得救。
这样的谬论是我们不敢苟同的;因此,“世人”一词只能是指那些作为选民分散在全世界的人。
3、神选民借以获得在祂儿子里生命的方式被说成是因信;就是“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
如果说基督为所有人死,而我们如今所看到的是只有信徒得救,那么造成信徒和非信徒之间区别的是什么?他们不可能自己造成这种区别(参看哥林多前书4:7);这样说来,是神使他们有区别,但如果神使他们有区别,祂又怎么能把基督赐给所有人呢?
因此,这节经文所宣告的是,神的计划是让信徒得救。这样,我们就必然得出结论,神并没有把祂的儿子赐给非信徒。祂怎能把祂的儿子赐给那些祂不赐恩让他们相信的人呢?
现在请读者自己思考一下所有这些事情,特别是关于神的爱,严肃地问一问,神是否会将这爱普遍施予所有人,而同时却容让许多祂如此爱的人灭亡?或者,难道这爱不应被更好地理解为,父神对祂相信的儿女独一和特殊的爱,是使他们的未来有保障吗?思想这些方面有助于我们得出关于以下问题的正确结论,即基督是作全人类的赎价(对其中一部分被赎买的人来说,这种赎价是无效的),还是作特定之人的赎价(对每个信徒都是有效的)呢? 约翰一书2:1,2的详细研究
这是常被那些认为基督是为所有人死的人所引用的另一处经文。他们说,短语“普天下人”必定是指“世上所有人”,而且与此相对比的短语“不单是为我们的罪”包括了除信徒之外的所有人。
对此,我可以简要地回答说,正如在圣经的其它地方,“世人”指的是“生活在世上的人”一样,“普天下人”指的是那些如同在启示录5:9中所说到被救赎的“广泛生活在全世界中的人”。但由于人们常常引用这两节经文来证明普世救赎论,我将借助于四个问题来作进一步的研究。
1、约翰一书是对谁写的?的确,圣经是写给整个教会的,但它有许多部分是写给一些特定之人的,这些部分必须在这样的事实下被理解。因此我们要指明:
a. 约翰是一个特别针对犹太人的使徒——加拉太书2:9。
b. 他的书信是写给那些从前听过神真道的人(约翰一书2:7),并且我们知道,神的真道是先”赐给犹太人”的。
c. 约翰作“我们”和“世人”的对比是为了明确他致信的对象是犹太人(象他自己一样)。
d. 约翰常常劝人们防备假教师——例如约翰一书2:19。他说这样的教师是“从我们中间出去”,因此他的信显然是写给犹太人的。
不要忘记整个以色列都仇恨外邦人,并且犹太人认为只有他们的国民才是神的子民,那么有什么比约翰强调耶稣不仅只为相信的犹太人而死,并且还为遍布在全世界的所有信徒而死更自然的事呢?约翰在另一处经文中(约翰福音11:52)同样强调了这一点。约翰显然十分关注去防止犹太基督徒重犯过去的错误,认为只有他们才是基督徒。约翰坚决认为在全地上也有外邦人作基督徒。在此并不存在基督为所有人死的教义。
2、约翰为何写这信?这是为了安慰被罪所困扰的信徒,使他们不至绝望。经文提及“若有人犯罪……”,从这里我们看到:
a. 只有信徒因基督是他们的中保而得安慰。
b. 只有信徒才能得安慰;非信徒身处于神的忿怒之下。
c. 约翰把他们描述为罪得饶恕的“小子们”。
换言之,约翰这封书信所针对的只是信徒。告诉信徒基督为所有人死,而他们许多人却未得救,这对信徒有何安慰可言?除非我们把这节经文理解为基督是遍布在全世界各地所有信徒的救主,否则它就不存在任何安慰。
3、“挽回祭”的意思是什么?在希腊文中,译为“挽回祭”的这词与希伯来书9:5所译的“施恩座”一词有关。这一用法有助于我们明白这词的含义。“施恩座”是用精金做成的约柜的厚实顶盖,在约柜的里面是法版(出埃及记25:17-22)。那将人指控为罪人的律法为施恩座所遮盖;这预表耶稣基督借着祂的死遮盖了神的律法,使其不能控告任何相信祂的人。耶稣是信徒的挽回祭(施恩座)。难道我们能够说全世界所有人都被解救脱离作为罪人而受的定罪吗?我们能够说基督是全世界所有人的挽回祭吗?
4、那么,“普天下人”指的是什么呢?与这短语相类似的用法在新约圣经中一些地方出现,它们并非总是用来指全世界的所有人。例如:
路加福音2:1。但当时只有罗马帝国的人才纳税。
罗马书1:8。但世界当时有许多地方未曾听说在罗马的教会。
歌罗西书1:6。但世界许多地方当时还没有听过福音。
启示录3:10。“普天下人”受试炼——但它并不是指所有的人,因为一些人得以保守免遭试炼。
在这些以及其它地方,“普天下人”指的是难以确定的许多人。
还有,在圣经的一些经文中,诸如“地的四极”、“凡有血气的”等这类的短语指的只是各种各样的人,例如:
诗篇98:3;约珥书2:28(在使徒行传2:17中应验)
有时,“普天下人”指的的确是除基督徒之外的所有人,例如:
约翰一书5:19;启示录12:9
这些例子清楚地表明,我们无需把短语“普天下人”理解为“全世界的所有人”。其含义应该从它所在的上下文来进行合理理解。
我的结论是,这段经文所指的是基督为所有信徒的事工,他们既包括犹太人的信徒,也包括外邦人的信徒;它说基督真是他们的挽回祭。没有人会真心地争辩说世上全地的所有人都实际地被基督所拯救;而且,说基督为每个人作充分的挽回祭也毫无帮助。单纯听说埃及有充足的粮食,这并不能使雅各得安慰;如果他没有在事实上得到粮食,他就会被饿死。同样,基督只是那些遍布在全世界各地实际得救之人的安慰。
圣经六处经文的简要释义
在被人们有时用来说基督为所有人死的经文中,还有以下几个:
1、约翰福音1:9。这节经文或许最好可以翻译为:“那是真光,进入世界照亮每一个人”(也参照约翰福音3:19和12:46)。
换言之,基督进入世界已对人产生了光照的果效;任何人只要拥有真理之光,那么它就是来自基督。因此,企图基于这节经文来为普世救赎论作辩护是徒劳的。
2、约翰福音1:29。基督除去在全地上可看到的各种各样罪是可以肯定的。但如果说祂除去每一个人的罪并洁净所有的人,这就既不符合这节经文,也与我们的经验相矛盾!
3、约翰福音3:17。这节经文不能理解为基督为所有人死,因为:
a. 并非所有人都在事实上得救。
b. 当基督来时,许多人都已被定罪了。
c. 基督被立,是要叫一些人跌倒(路加福音2:34)。
d. 基督来的目的不可能与神永远的计划不同;在神永远的计划中,已包含了一些人因罪而灭亡。祂会差派祂儿子来拯救这些人吗?
按照神的计划,这里所说的得救的世人只能是指神在全世界各地的所有子民。
4、约翰福音4:42和约翰一书4:14。我们要在以下两方面的意义上来理解基督被称为救世主:
a. 对任何人来说,世上除了基督不存在其他救主,并且
b. 惟有祂拯救遍布在全世界所有得救的人。
显然,祂不能因在事实上拯救了每一个人而被称为救世主——因为祂事实上并没有这样作。
5、约翰福音6:51。经文里的“世人”并非指所有人这事实如日月中天一样清楚!这节经文说的是,基督要赐祂的生命,以使其他人拥有生命。我们真能以为世界各地的所有人都拥有祂的生命吗?那些被定罪的人是否拥有祂的生命?假如“世人”指的是世上的所有人,那么我们就必须对这两个问题作出肯定的回答。
6、哥林多后书5:19。在此我们也必须从这节经文的上下文来推断“世人”一词的含义。在第19节被称作“世人”的那些人,在第18节和21节被称作“我们”;在所有这些地方所论到的事情都只关乎信徒,在这里的“世人”一词指的只是那些过犯被饶恕的人。
假如这里的“世人”一词被用来指世上的所有人,那为什么并非所有的人都得与神和好呢?圣经并没有说,神将基于某些特定的条件与所有人和好,而是说祂已经成就了与罪人和好的圣工!
对那些歪曲这些经文来证明他们关于基督为所有人死这观点的人,这就是我们的反驳和回答。他们在这些地方的整个论据都是基于一个最为模糊不清的词——“世人”!让读者自己“凡事察验,善美的要持守”吧。
对那些运用“所有人”或“每一个人”经文的解释
关于圣经运用“所有”、“万”、“凡”、“各”几词,有一些一般的事情需要先作说明。在这些词的通常用法中,它们具有两方面的含义:可以是指“全体”,也可以是指“各类的”。我敢说,在圣经中它们用来指“全体”的次数不超过十分之一!它们最通常的用法是指“各类的”。例如﹕
约翰福音12:32。显然,并非全人类都被吸引来归向基督。在这里的“万人”一词只能是指所有种族各不相同的人。
使徒行传2:17。经验清楚地告诉我们,并非全人类都被圣灵浇灌。“凡有血气的”只能是指各族各类的人——不单只是犹太人。
从以上这些例子(我们还可以列举其它许多例子),我们得出以下三个结论:
a.“所有”、“万”、“凡”、“各”几词通常指的是“各类”。
b.“所有”、“万”、“凡”、“各”几词也可以是指“特定种类的每一个”。在罗马书5:18后半节中,“众人”显然是指“所有称义的人”或“所有信徒”。
c. 当旧约圣经预言“万国”都将归正时,新约圣经表明它指的是神在各国的选民。
在作了这些一般性的考察后,我要来特别考察几处常被那些希望证明基督是为全人类死的人所采用的经文。
1、在这些经文中,或许最主要的算是提摩太前书2:4-6了。人们根据这三节经文争辩说﹕
如果神要万人得救,那么基督就必定为万人而死。这几节经文说到神愿意万人得救,所以基督必定为万人死。
我们的问题是遇到了“万人”这一意义不明确的词。如果这词的意思是指“各族各类的人”,那么我们同意以上的争辩是正确的。如果这词指的是“全人类”,那么我们否认神希望他们全部得救。
我们要从两方面来思想神的旨意,即:
a. 祂为我们的目的——祂要我们做什么,
b. 祂为祂自己的目的——祂要做什么。
如果在这节经文中神的旨意被理解为“祂要人做的”,那么使徒保罗在这里就是在说,神要全人类采用正确的蒙恩之道来获得救恩。但人类中大量的人是在并不知道这一点的情况下生活和死去的,因为神的护理并没有提供给他们蒙恩之道!因此,“万人”最多只能是指“所有听到福音的人”,而不是指全人类。
与此相反,如果神的旨意被理解为是指“祂计划要做的”,那么我们能够说这必定已经成就了。神随自己的旨意行事(诗篇115:3)。因此,如果“万人”指的是全人类,那么每一个人都得救;如果不是这样,那么神就没有实现自己的目的,而这是难以想象的。
我们把神在这里的旨意理解为是指“祂计划要做的”,因此我们知道这必定会发生。所以我们问﹕既然并非所有的人得救(这是显然的事),那么“万人”会是指什么呢?保罗在这里所提到的“万人”是指“所有生活在福音传道日子里的各族各类的人”;蒙恩之道和教会的范围现已扩展到全世界,所以,我们现今为各族各类的人祷告(参照对比第1,2节——“君王和一切在位的”),因为主现在将拯救各族各类的人,不单只是犹太人。
请注意这里提到了两件事:
a. 神计划各族各类的一些人既得救又明白真道。
b. 显然,神的旨意并不是要全人类都明白真道,清楚具有这含义的经文有:篇147:19,20;马太福音11:25,26;使徒行传14:16;歌罗西书1:26;使徒行传17:30。
基于所有这些理由,我们否认这几节经文的“万人”会是指全人类。它只能是指各族各类一些真正被基督救赎的人——第6节。这样的解释与启示录5:9所陈述的一致。
2、我们再来看另一节常被用来作普世救赎论根据的经文——彼得后书3:9。人们根据这节经文说:
a. 神不愿任何一个人沉沦,
b. 神愿每一个人悔改。
既然人只有借着基督的死才能悔改,因此祂必定为每一个人而死。
我们并不需要说多少话来回答说这话的人。使徒彼得在这里正在说的是“我们”;那么“我们”是谁呢?根据上下文,我们的回答是——他们是那些具有以下特征的人:
a. 领受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第1章4节。
b. 被称作“亲爱的”——第3章1节。
c. 有别于好讥诮之人——第3章3节。
d. 在彼得第一封书信中被称为“被拣选的人”——第1章2节。
d. 在彼得第一封书信中被称为“被拣选的族类”——第2章9节。
现在我们看到,因为主不愿任何一个这类的人沉沦,就因此而说祂愿每个人都悔改是愚蠢的!这节经文清楚地指的是,神不愿意祂任何一个选民(而且惟有祂的选民)沉沦。
3、接下来要考察的经文是希伯来书2:9。这节经文说到基督为人人尝了死味。“人人”一词常被用来指某一类的每个人。例如:
a. 哥林多前书12:7中的“各人”显然是指实际被赐予恩赐的人。
b. 歌罗西书1:28中的“各人”显然指的只是保罗向其传道的人。
因此,经文的上下文在这里表明,那些基督为之而尝了死味的人是(希伯来书二章):
a. 许多的儿子(10节)
b. 得以成圣的(11节)
c. 祂的弟兄(11节)
d. 神所给祂的儿女(13节)
e. 那些得释放的(15节)
基督正是为这些人中的每个人尝了死味。由于这些描述不适用于任何不信的人,因此这里的“人人”不可能是指全人类。
4、哥林多后书5:14,15。这两节经文被认为是指基督为所有死了的人而死;但使徒在这里只是说所有基督为之而死的人都曾是死的,然而他们现在为祂而活。这里所指的只是信徒,也是所有的信徒。经文说基督为他们而死并复活,这只对信徒才是这样的。
当使徒说“众人就都死了”时,他所说到的死并不是所有人在罪中的死——属灵的死;使徒表明的是,所有那些基督为之而死的人现在向罪都是死的,但向祂是活的。
这里丝毫不存在普世救赎的任何暗示,而是说基督的死以及这死在一些特定的人身上所产生的圣洁生活!
5、哥林多前书15:22。从保罗在23节所写“属基督的”复活以及20节基督为那些人是“初熟的果子”的事实来看,这节经文显然不能用来证明基督为所有人而死。这些事肯定不能用来说所有人。使徒在这里所说的是信徒,是那些死在亚当里,但在基督里被救活的所有人。
6、罗马书5:18。这节经文常被一些人用来证明基督的死给所有人带来生命的观点。我们可以这样简要地说,在这节经文的后半部分,“众人”一词只能理解为是指那些真正获得白白恩赐的人。他们在第17节中被描述为“受洪恩”、“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在19节中被描述为“成为义了”。这些都不可能是用来说全人类。
但由于这节经文常常引起人们的争论,我们将更加全面地来考察它所处的整段经文背景。第14节说,在基督与亚当之间有一个相似之处,基督所成就的一些事有点象亚当所作的事。(同时,保罗指出亚当和基督之间有许多方面不一样——第15,16和17节。从这点我们看到,我们不能说他们之间完全相象。)这里的对比涉及到亚当所行的怎样影响他自己和他人,以及基督所行的怎样影响祂自己和他人。并不是说,受亚当所影响的“众人”和受基督影响的“众人”是同一群人。这从以下几个方面我们就能清楚看到:
a. 圣经把基督说成是女人的后裔(创世记3:15)。因此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祂不可能同时是蛇后裔的代表。换句话说,基督不可能代表亚当所有的后裔或子孙。
b. 在约翰福音17:9中,耶稣亲自指明祂不是亚当所有后裔的代表。
c. 在希伯来书7:22中,基督被称为是那些在新约之下的人的代表。这新约并不是与亚当所有后裔或子孙立的。
d. 从以赛亚书53:5,6我们清楚看到,基督替他人受苦。圣经指明一些人要为自己受苦,因此基督不是亚当所有后裔的代表。
e. 基督不可能徒然地代表任何人。但假如祂是所有人的代表,那么祂为遭定罪和灭亡之人所作的工就是徒然的。
f. 如果神喜悦祂儿子的作为(祂正是这样),那么祂就必定喜悦祂儿子为之而作工的所有人。但神并不是喜悦所有的人,因此,基督不可能代表所有的人。
g. 基督不可能象亚当那样代表所有的人,这一点在以下的经文中说得十分清楚:太福音20:28;26:28。约翰福音10:15;17:9。使徒行传20:28。罗马书8:33。 那些看来表明基督为之而死的人还能灭亡的经文释义
一些坚持普世救赎论的人的根据是,有一些经文表明基督为之而死的某些人还能灭亡。他们说,就这种情形而言,基督为所有人而死,而不能拯救所有人的问题不再存在。
我要首先说明一点,即使基督为之而死的一些人真的是灭亡的,这也不能证明祂为所有灭亡之人而死!事实上,我们完全否认圣经有任何一处暗示神任何的选民会灭亡。因此我们要来考察一下那些我们所反对之人引用的经文。
1、罗马书14:15。据说,保罗这里是在教导,一个基督为之而死的人也能灭亡。我们的回答是,这节经文根本没有说这事。保罗的意图只是告诫我们所不可作的事。告诫不可作一件事,这并不能证明我们能够作那事。
我们也必须记住,圣经有时会采用“圣徒”和“弟兄”来描述所有自称是基督教会的成员之人。这段经文并不证明基督为之而死的人会灭亡;它只能证明一些被我们认为是“弟兄”的人实际上并非真是弟兄,只要他们最终是灭亡的。
2、哥林多前书8:11。在此,人们又说,基督为之而死的某一个人是沉沦的。我们的回答是,这节经文的“沉沦”一词不一定是指永远的灭亡。罪总是毁灭性的,但它不总是导致永远的灭亡,因为一些罪人被基督所拯救。
再说一遍,这被称为“弟兄”的人指的只是自称如此的人。这里没有任何关于基督为之而死的人永远沉沦的证明。
3、彼得后书2:1。在引用这节经文来证明基督为所有人(包括那些灭亡的人)死之前,必须证明以下几点:
a. “主”指的是主耶稣基督。
b. “买”指的是借着基督之死的救赎。
c. 这些教师不仅自称是信徒,而且还是真信徒。
d. 神的任何选民都可能灭亡。
e. 基督是为所有人而死。
但以上这几点是十分不确定的,不能作为普世救赎论的根据。因为:
a. 在这节经文中所运用的“主”一词,并不是新约圣经其它地方通常用来指耶稣基督的希腊语用法的那词。这词更适用于指神——所有人的主宰和归属者。
b. 当用于基督的死时,“买”一词常常伴随着一些这样的说法,如“以血”、“借着死”或“付代价”。而在这节经文中,这些词并没有出现,这就使我们不能确切地判定“买”所指的是什么,这样,这里的“买”指的只是使人脱离今世的某种污秽——就如同这一章第20节所说的那样。
这节经文所要表明的只是,神因祂自己的良善保守一些人脱离世上最污秽的事,然而他们因着假教导而不认保守他们的神,因此最终自取灭亡。我们怎能据此证明基督为所有人死呢?
4、希伯来书10:29。人们根据这节经文争辩说,如果任何成圣的人能够把基督践踏在脚下,那么这必定就意味着祂为他们而死,然而却无法拯救他们。我们的回答是:
a. 这节经文的目的是要显明背道的严重性。违背摩西的律法是件严重的事,而违背神儿子的福音更是严重!
b. 这里所提到的人是那些自称信徒的人。我们不能因为他们自称是信徒就认为他们真是基督徒。
c. 作者警告读者不要成为灭亡的人。他说道:若故意犯罪……”,这并不证明真信徒会持续犯罪。同样,神告诫约瑟逃往埃及,以免希律杀害婴儿耶稣;神给约瑟这样的告诫,并不是因为耶稣会被杀害(神的目的显然不是这个),而是要保证祂不遭杀害。
d. 说“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并不一定证明这些人是那些基督为之而死的人。
(i) 使徒们经常通称教会成员为“圣徒”。这并不表明每一个人都是真正的圣徒。
(ii) 那些受过洗的人有时被说成是“成圣的”,以此来区别没有受洗的人。
e. 如果人们坚持认为那些把基督践踏在脚下的人是真信徒,只不过是灭亡的,那么我们就不得不说:
(i) 信心和圣洁并不一定就是神选民的特征。
(ii) 真信徒能够与基督分离。
我们已经证明了情况正好与以上两种说法相反。
这段经文清楚地向那些仅仅只是自称为基督徒的人表明,违背他们所称信之信仰的罪是多么可怕。同时,它还是对真信徒的一个警告,以使他们不犯这罪。
至此,靠着主的帮助,我已向你清楚解释了常被那些企图用来证明基督为所有人死的经文,这样我就建立了基督只为神的选民而死的主要命题。 揭露一些错误的推论
看来,如今存在着一些被人们所运用的不明智的推论,对此我将给予简要的回答,并以此作为本书的结束。
1、有一种推论是这样的:
每个人都有责任相信的必定为真。
每个人都有责任相信基督为他而死。
所以基督为每个人死为真。
在这个推论中,我把“每个人”当作是指世上的每一个人,把“相信”当作是指因信基督而得救的信心。根据圣经,我们知道对所有人的一个事实,即他们都处于属灵死亡的光景中,都伏在神的忿怒之下。而这一推论实际上是想表明,处在死亡和被定罪光景中的所有人都有责任相信,神的目的是要基督特别为他们中的每一个人死。
圣经没有一处说基督特别为这个或那个人死,只是说祂为“罪人”而死。圣经对任何人也没有任何这样的吩咐或应许,要他相信基督特别为他而死。
还有,每个人都有责任以得救的信心去相信基督不可能是正确的,除非人们能够证明所有人都被告知这样作。对于成千上万从未听到过基督的人来说,他们不可能尽这样的责任,即以得救的信心去相信祂。保罗在罗马书2:12中表明,许多人将仅仅因为敌挡自然的一般真理亮光而被定罪——显然不要求他们有得救的信心!
因此以上推论必须重新写为:
每个被福音呼召之人当相信的必定为真。
每个听到福音的人都有责任相信基督特别为他而死。
所以基督为每个听到福音的人而死为真。
谁都能够看出,这一推论根本达不到它所要达到的目的。我们在此所说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被要求相信基督,而只是那些实际听到福音的人被要求这样。因此,普世救赎论的推论就破灭了。
并且,我们并不赞同第二个推论。当福音被传扬时,我们所能说的是,“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马可福音16:16);要么可以这样说,“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4:12)。换句话说,听到福音的人有责任相信自己需要一位救主,并且耶稣就是这位救主,而不是相信基督特别为他们每个人而死。
在神所要求去相信的事情中,存在着自然的次序;在人相信它们其中的一些之前,他并没有被要求去相信其余的。一个人并没有被吩咐跳跃过梯子下面的所有横档一下子就到达顶端。在人做到以下几点之前,就要他相信基督特别为他而死,这与福音的原则是多么地背道而弛啊:
(i) 确信福音的一般真理,
(ii) 确信信心是惟一的救恩之道,
(iii) 确信他需要一位救主,
(iv) 确信基督能够拯救他。
在人相信福音的事上,神所定的次序是:先,悔改并相信福音是神的话语,相信福音所启示的耶稣是神的救恩之道;其次,相信在信心与救恩之间存有本质的联系;第三,靠着圣灵而确信自己的确需要一位救主,从而变得“劳苦担重担”;第四,因福音应许所有来就基督的人必蒙悦纳而真心地信靠基督。
有了这些之后(而不是之前),他就有了神的爱和基督特别为他而死的保障。(请注意:没有圣灵的帮助,即使前四件事也不可能实现,更不用说享有真保障了)。
因此我们的推论要再重新这样写:
每个确信自己需要一位救主、坚信正确的救恩之道、渴望认识耶稣基督的人有责任相信的必为真。
每个这样的人都有责任相信基督特别为他而死。
所以,基督的确为这样的人而死为真。
现在一切都清楚了,不是所有听到福音的人有责任相信基督特别为他们而死,而只有那些符合我们所描述的那种人才有这责任。不相信基督特别为他而死不是任何罪人被定罪的理由;他已经被定罪的原因是他一般来说没有相信神的真道是真实的。
因此,为了以一种有效和符合圣经的方式来写这一推论,我们已经把第一个推论中的“每个人”发展为第二个推论中的“许多被呼召的人”,最后又将其发展为第三个推论中的“被拣选的少数人”。难道这里存有支持普世救赎论的任何根据吗?
2、另一个被用来反对基督的死只是为了选民这教导的理由是,这教义会让信徒充满疑惑和恐惧。如果基督没有为所有人而死,他们怎么确定祂为他们而死呢?
我们的回答是,一个罪人认识到基督特别为他而死,这对他来就基督并不是绝对必要的。只要他认识到以下几点就足够了:
a. 借着基督之死而来的救恩对所有信徒都是肯定的,
b. 凡听从神呼召的人都肯定要被接纳,
c. 所有在良知上感到悲痛、有负担的人都能获得白白的恩典,
d. 基督的死对于所有前来就祂的人是足够的。
所有以上这些都因着基督的死而得到肯定。人们还需要什么呢?这样的教义怎么会使人产生疑惑呢?
与此相反,假如基督为所有人而死,然而有一些人是永远灭亡的,那么就存有令人疑惑的理由!假如有基督为之而死的人会灭亡,就不存在所有人不灭亡的保证!
3、但是,一些人说,如果我们说神差遣祂儿子为所有人的得救而死,那么神的恩典就得到更大的荣耀。
我们的回答是,神的哪种恩典才算是普遍的呢?
它不可能是拣选的恩典——因为神并没有拣选所有的人(罗马书9:11-15)。
它不可能是有效呼召的恩典——因为神只呼召那些祂所拣选的人(罗马书8:30)。
它不可能是使人成圣的恩典——因为只有教会才得成圣(以弗所书5:25-27)。
它不可能是使人称义的恩典——因为除了信徒无人得称义(罗马书3:22)。
它不可能是使人得救赎的恩典——因为被赎的人是选自各国各族(启示录5:9)。
那么,这能够作为普遍恩典的究竟是什么呢?
假如神真的希望所有人得救(只要他们相信),祂会向他们设立一个他们不能满足的条件吗?(这就仿佛你给一个盲人一千元钱,条件是他必须能够看到这钱。)这怎能更加高举神的恩典呢?这难道不是让祂成为一个假冒为善者吗?如果你要让使人得救的恩典给予所有的人,你就是把它给予了灭亡的人!这样,一种普世的恩典常常是无效的。这怎能高举祂的恩典呢?
4、也有一些人说,如果基督之死的功劳能给所有人带来益处,那么这功劳就更加伟大。
我们的回答是,基督之死的功劳不是以有多少人获得它来计算的,而是以它是否达到神的目的来计算。只要它实现神的目的,那么不管得到它益处的人是多还是少,它都是最大的功劳。
5、还有一些人说,如果基督为所有人死,所有人就有了从祂的死那里获得安慰的根据。
我们对此的回答是,安慰只属于信徒(希伯来书6:17,18);非信徒伏在神的震怒之下(约翰福音3:36)。把基督之死的功劳扩展至那些伏在神震怒之下的人,这不会给信徒带来任何安慰。
在遭遇试炼和受试探的时候,一个人企图以下面的推论来安慰自己:
基督为所有人而死;
我是一个人;
所以基督为我死。
难道他的心不会告诉他这是错误的推断吗?难道神不是没有向成千上万的人启示祂自己吗?这样的推断能给他带来什么安慰?
对于信徒来说,他们巨大安慰的源泉之一来自基督现在正为那些祂为之而死的人代求这事实。关于这一点,我们已在前面作了阐述(第一部分第七章)。即使基督为所有人死,祂也显然没有为他们每个人祈求(约翰福音17:9);如果没有基督的代求,祂的死就不再成为其安慰。夸大基督之死的赎罪范围,使其超越出祂代求的界限,这并不能给我们带来更大的安慰。
假如基督的死没有为选民获得信心和圣洁,那它们来自何处?它们只能来自他们自身!难道使我们远离神白白的恩典,前来倚靠自己的“自由”意志,这便是你呈现给我们的更大安慰吗?你要把那渴慕信心和圣洁的灵魂引领到何处?你难道不想把他带领到神那里吗?
但是,有人会这样说,除非基督为每个人死,否则没有人能够确知基督为自己而死。
我们的回答是:然许多信徒不相信基督为所有人死,但他们却十分确信祂为他们而死,所以上述说法是非常荒谬的!这种确据的基础在于基督为所有信徒而死的事实;并不是因为他们相信,祂才为他们而死,而是因为祂为他们而死,他们才相信。祂为选民而死,选民借着祂的死所获取的益处而成为信徒;借着圣灵在他们里面的工作,他们知道自己已经真诚地来祈求基督的怜悯,他们知道圣经这样说,基督的死足以拯救每个这样前来就祂的人,由于他们认识到自己是信徒,他们便知道基督为他们而死。
请读者自己作出判断吧,难道以此作为得救确据的基础不胜过以下的错误推论吗?
基督为所有人死(包括灭亡的人);
我是一个人;
所以祂为我而死!
作为结束,请读者查考一下罗马书8:32-34。毫无疑问,你将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何属灵的安慰只能来自耶稣早已流淌的血和祂持续不断的代祷,这两者为的都是神的选民,以使他们获得那永远不朽的荣耀冠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