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阿米念主义对改革宗教会普遍接受之
教义的标新立意的两个主要目的
人的灵魂因着堕落而败坏的缘故,不但为愚昧的迷雾所遮盖,因而无法认识属灵真理,而且,他充满了对属灵真理的偏见和反对(以弗所书4:18,约翰福音1:5,哥林多前书2:14),特别是其中那些和他自己所建立的错误原则或截然相反,或是其远远不及的。就像是自给自足是导致是这个败坏之病的头一个原因,人在这事上的骄傲至今困扰着人。没有什么比一个能够或帮助他,或阻止他,或控制他的行动的最高权柄更能引起他的抵触。从这个苦根里生出了所有那些搅扰了教会的异端和纷争。这些纷争都是关于人是否能靠他自己的力量获得幸福,和他是否能摆脱全能上帝的旨意和对万事的掌管。所有那些竭力与神的话抗争的属肉体的道理最后都归结于这样的源头上,既决定这个世界上的事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原因究竟是人还是神。人绝大多数人都把这个优先的地位算在自己头上,他们声称事情一定要得是这样的,否则上帝就是不公平,而他的行事也是不公允。“postquam Christiana gens esse caepit,”在基督的教会在世以来,没有任何人比阿米念主义者这些现代的人类自给自足的狂热信徒更热心于建造这座巴别塔。所有那些对改革宗教会已接纳之教义的更改都是为了以下这两个目的之一。
首先,他们把自己置于神的管辖之外,他们声称自己不受他的掌管一切的统治,他们的生活、动作、存留不在他里面,在一切与他们息息相关的事上,他们有绝对的行动独立权。在这一切事上,他们所遇到的无非是机遇,偶然,和他们自己的意志,这是一个最邪恶的,最具破坏性的摆脱上帝的尝试。
为此目的:
第一,他们否认上帝旨意的永恒性和不可改变性,因为如果这些成立的话,他们担心他们就会被限制在上帝旨意所确定的范围之内。如果那以色列的力量的旨意是永恒的和不可改变,他们的偶像自由意志就只能是有限的了,他们的独立性就受到侵犯了。因此,他们宁可宣称他的旨意是暂时性的和可更改的,事实上,他真的随着我们的变化而变化!这样一个狂傲,怎样与上帝纯洁的本性相悖,怎样有害于上帝神圣的属性,我会在第二章里详细的讲到。
第二,他们妄疑神的预知先见,因为如果上帝从起初知道他一切所做的工作,如果他确实无疑的晓得一切将要发生的事,那么他们的行动就变成不可改变的实践了,这就侵犯了他们给新的神灵偶然性奉献的巨大的空间。按这样说的话,那天后的宝座就会被推翻,这也就意味着我们除了上帝所预知的一切什么都不能做。我将在第三章里描述为什么否认这样的预知就是从根本上否认上帝的神性就是彻彻底底的无神论。
第三,他们推翻那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一切事上的管辖和统治,否认他有效的大能作用在改变人心,掌管人的思想,决定人的意志和左右人的行为上;说他的能力不过是一般性的影响。是有限的,只是顺着每个当事人的倾向和意愿而发挥作用。这样他们就把全能的上帝说成是一个空想家,希望能改变事情的状况但无能为力,在这世上的绝大多数事上是一个被摆在一边的旁观者。这种论断的错误我会在第四章中证明。
第四,他们否认上帝旨意的不可抵抗性,宣称神所希望和愿意的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他的计划就落了空。特别的,他真的希望拯救每一个人,可是究竟他是否能拯救任何一个人,这只有他们自己有权决定。否则的话,他们的偶像自由意志就变成一个穷困的神灵,因为上帝能够在他所决定的时候,用他所决定的方法否决他的统治,这一点,请看第五章“这是他们自己打造的登天梯子”。人败坏之后的本性使他很容易,或者像亚当一样想要自己和神一样,或者愚蠢的以为他不过像我们一样(诗篇50)。这是那些还没有学会把他们软弱的意志顺服在上帝全能意志下,把他们的认知顺服在信心之下的人常陷入的困境。
其次,阿米念主义新奇的教条的第二个目的是要否认人的本质重压在罪恶和败坏之下,有智慧作恶;没知识行善。进而,申辩他们自己在这样堕落的状态中仍然有能力做神要求他们所尽的一切义务。特别是与那些没有善用自然潜能的人不同,他们可以做成他们得救的主要工作。魔鬼的骄傲也不过如此。
为此目的:
第一,他们否认预定论的教义。这个教义坚定地确定了上帝在创世以先拣选了一部分人,使他们成为圣洁,无有瑕疵。藉着耶稣基督得永生,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样的一个教义鉴定了恩典和荣耀的来源和基础;确定了上帝是照着自己的美意决定了哪些人得到这些恩典和荣耀;拣选这一神的特殊恩典,是那些被拣选的人而不是那些被咒诅的人行善的唯一原因,它使得信心和善工都是神的礼物。这个拣选教义和其他的事情放在一起考虑,让他们的偶像显得毫无益处,一文不值。因此,他们在预定论的位置上替换上一个何等败坏的异端,看第6章。
第二,他们否认原罪和由此而来的罪责;因为如果理智的思考这些教义,就能很容易的证明不管他们的铁匠木匠和油漆匠如何卖力的工作,他们创造的那位偶像从本质上说只不过是一块无用的木头。在人的本质中的这种无力行善,以及它是从哪里来的:请看第7章.
第三,如果你坚持人的本性逆反于神的律法,他们就说在亚当最初被造时就是如此,因此不是别人,而是神自己的错:请看第8章。
第四,他们否认基督受死的功效和价值;——包括上帝定旨藉着他的受死为自己获得一个圣洁的国度,以及藉着他为我们实际赢得了恩典、信心、公义和顺服上帝的能力,作为新约中条件的实现。啊,这样,神的约柜就明明折断大衮神像的脖颈。因此他们抗议说,这样还剩下什么样的赞美归于我们的相信呢,如果是基督的血使得神的信心临到我们身上。“撒旦,主责备你吧!”见第9章和第10章。
第五,如果基督宣告是他自己拯救他的子民,那些相信他的人。他们就会反驳说;其实并不是所有人得救都需要耶稣基督,甚至需要听说过有这样一位救主。事实上,没有什么别的事情,比这个亵渎上更让他们的偶像接近神的宝座。请见第11章。
第六,这样在窃取了上帝、基督、和他恩典的荣耀之后,他们把很多光荣的属性加在他们的偶像自由意志身上,是他们不配有的,这在第12章里讨论,你会在那里发现,“乌鸦插上彩色羽毛,一旦失去反更丑陋。”
第七,他们不但把救赎的能力赐给他们新创造的神明,还宣称这个神明在灵魂救赎的伟大工作中,是非常活跃而有功效的:
第一,他预备我们的心使我们的性情适合接受上帝的恩典,见第13章。
第二,他也运作在我们实际悔改的过程中,见第14章。
最终,经过如此一般的煞费心机,他们终于为他们的偶像在圣殿里筑了一座丘坛,放在神祭坛的右手边,然后向他们自由意志的网和钩献祭烧香——不是把一切都归给上帝,也没有把一切的给偶像,而是把那赞美之祭和一切的美事,平分在他们中间。
Endnotes:
1.John 6:42, 7:52.“Natura sic apparet vitiata ut hoc majoris vitii sit,non videre.”—Aug.2.Pelag.
Semipelag. Scholastic.3.“In hac causa non judicant secundum aequitatem,sed secundum affectum commodi sui.” — Luth, de Arbit. Serv.
第二章:关于阿米念主义如何否认和推翻
全能上帝旨意的永恒性和不可改变性
基督徒从来都是在我以下要证明的绝对无误的基础上如此相信:上帝的旨意,因着是从上帝本身而发出的,就是永恒的,是他意志的行动,也是不可改变或废弃的。多变的旨意和随机而定的计划,和全能上帝的完备属性是最相悖逆的。这种本来明显和清楚的一般常识,在阿米念主义之前从来没有被质疑过。而这些阿米念主义者乐于宣称他们否认这些关于神本性的常识,目的是为了把他们自己推上上帝的宝座。宣称神的本性中有任何的可变性,从来都是被当成极端的无神论,是无神论的最高形式。且不论这个罪的性质如何,我这样把他们算在阿米念主义者的头上不算不公平,因为他们自己坦承他们在这事上有罪,并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第一,他们削弱和推翻了上帝旨意的永恒性。宣称说,在神的旨意里有些是发生在造物的行为之前的,有些是发生在造物的行为之后的,见那教派中最有名的那一位Corvinus【2】。按他们的说法,既然每个被造物不过是暂时的,是生活在时间里的昨日黄花,像他们自己一样,那么我们只能肯定这些神的旨意,既然跟在它们后面发生,就不可能是永恒的。然而他们不断强调这一点,特别是在关乎到人的行为上,作为一个绝对不可质疑的真理。他们的鼻祖 Arminius【3】说,“毫无疑问上帝定意做了很多事,是他本来并不想做的,若不是因着人的意志已经做出的事情”。
类似的,阿米念的得意门生Nic. Grevin-chovius【4】,因这些人的理论总是越变越糟,更一步的宣称说“我想上帝定旨了很多事情,是他本不想做的,也是他不该做的事情,若不是被造物已经发生的行为所驱使。”在这请注意,他们讲到神旨意的变化不是仅仅的指上帝在外面的工作,那些在他本身之外的行动。例如,施加惩罚,赋予奖赏,和其他类似的管理世界的作为,这些作为的安排我们承认是根据情况不同而变化的。不同的情况施加不同的作为。他们在这里所说的神旨意的变化是指上帝本身的旨意和意图,这个旨意是不受一切造物的行动的影响,也不考虑到他们的。
事实上他们说上帝在很多事上根本就没有定意,或者是没有任何比一般性的喜好更强的定意。“神顺着他自己的喜好和性情,根据他看见人是否遵循他所定的法则,做事或者不做事。”saith Corvinus【5】 这些人根本不在乎他们这样的想法使天上的神受怎么样的侮辱,只要能维持他们假称的神给他们自由意志的权限。因为他们把这样绝对的权限赋予他们的自由意志,所以上帝,照他们的奇怪的想法,不能决定一个事情的结果,虽然上帝很希望这样一个结果。而且在事情发生之前,神也以为他们一定会如此照做。这种上帝的旨意的暂时性,他们不但把它加在神的一般旨意上,而且特别强调它适用于上帝对人的拣选上。关于拣选,他们毫不含糊的告诉我们,拣选是从亘古以前就确定是错误的【6】因此再造派:再造派信仰宣言中就是如此说的,即使使徒保罗在罗马书9:11明明的说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和以弗所书1:4节所说,“神从创造世界以先拣选了我们”。在此处经文上,阿米念主义者说这里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只是说神有一个从亘古以前的旨意,打算将来拯救我们;说神从亘古之先拣选我们,就是他在说他打算在将来的某一时刻做一个拯救我们的尝试。这样的一种理解,可能适合他们那混乱的头脑,但绝对不能算在那独一全智的神身上。
第二,就像他们宣称神的旨意是暂时的,是有一个开始的,同样他们也宣称神的旨意是有有效期的,是会随时变化的。”神的旨意的行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会停止的。“根据Episcopius【7 】说,什么?难道他们在说上帝的心意还是变来变去的吗?是的,照着Arminius【8】“他原是想拯救所有的人,但因着人的心刚硬,不可调教,他就只好让他们和救恩失之交臂了。”不过他们还是给了神一些补偿。虽然他们否定了上帝有能力做他想做的事之后,他很满意他能做的那部分,对他无能为力的也不大计较。当然了,为着这个恩惠,上帝倒该感谢阿米念主义。贼偷一半,倒算是馈赠了。他们既这样把神的权柄从神的手上夺去,倒开恩愿意留下足够的一部分让他不那么恼怒,虽然有时候神还是不得不做他所不愿意做的事。
想到他们和他们在这教义上的伙伴,那些天主教耶稣会的人【9】怎样愤怒地谴责可怜的加尔文,因他偶尔用那些表示强迫性的强硬的字眼,来描述神在人的行动上有效而大能的掌管,可是他们自己却把同样的话说在上帝的旨意身上,而丝毫无损。确实地,神有一天要跟他们清算这一切妄论。他们这样做也不奇怪,因为斩草必除根,他们挣脱全能者的轭才能自己在今生和来世都做主。他们对于我们每个人带着不可改变的预定来到世上,这样一件宣称非常的不喜悦【10】。因为这样的说法,基本上就推翻了这个异端的基石,即人可以废掉关乎他们的拣选,就如他们在信仰告白中一致同意的【11】。他们说,根据 Dr Jackson【12】,“上帝不可否决的确定世界未来发生的事是纯属梦呓,”。而 Welsingius【13】更把这件事当成真理地表述为,“得拣选的可能变成被弃绝的,被弃绝的可能变成得拣选的。”凡是涉及到人的行动和上帝的旨意的时候,他们都是如此说的——首先,【14】他们所区分的神的所谓强制性的和非强制性的旨意,这样的词汇以前只被用在案件诉讼上,从来没有人拿来描述上帝永恒的旨意,并且按照他们给的解释,这些词汇与神的绝不能改变的永恒旨意相悖。
他们说,目前正在相信的人是被非强制的拣选了,上帝的这种拣选旨意,是随着他们的信心而开始、持续或结束的,就像约拿的那棵蓖麻树早餐发生,晚上枯槁——照着他们的说法,神拣选的直接对象不是人,是人向着基督的信心,或者说是人的相信(照他们的说法人是可以靠自己的力量相信的)【15】这个拣选不是强制性的拣选,不包含上帝最终的保守到底和信心的最终完成,他们说之所以称这件事为拣选,是指着人既这样选择相信了,上帝没有理由会改变他的道路,而期待着在最终给他加上赏赐的冠冕。同样,根据他们的教导,不是人,而是人的不信,是神的弃绝的直接对象。如果拣选的对象是人,这就是永恒的,不可改变的;如果拣选的对象是信或不信,这就是可改变的和有条件的【16】假设一个有信心的人,神照着他此时的公义拣选他,彻底地转离了恩典,这样的人必遭到弃绝。(因为假设上帝应许保守这样背道的人就是破坏了一切合乎敬虔的教导)。
又假设一个不信的,被弃绝的人放弃他的不信,把自己转向基督,那么与他的处境的改变相应的就是永生上帝针对他在永恒里的状态的旨意的改变。再假设这两个人在下一时刻又回到他们原先的状态,那么上帝针对他们的旨意还得再次调整,因为上帝不拣选那相信的人,或者拣选那不信的人,都是不公平的,哪怕一刻都不能这样做。这样,神的旨意随着人的决定是何等的多变。甚至存在这样的可能,在一刻之间,所有基督教会中的一切成员,原先名字写在天上的,现在名字全都注册在那被咒诅的书上。第二,因为这些非强制性的旨意是可变的,就使得那些神的强制性的旨意变成了暂时的。“最终的不悔改,”他们说,“是弃绝的唯一原因,最终的不悔改的罪人是弃绝的唯一对象,只有这个是不可更改、不可废弃的。”就像是诗人认为没有一个快乐的人一样【17】,他们也认为没有一个人在临死之前是被拣选或被弃绝的。然而,上帝的旨意首先要决定的是,一个人在永恒里去哪里。弃绝的人和弃绝的旨意是一起产生地。当神弃绝一个人的时候他就成了被弃绝的。但照他们的说法,如果弃绝只是发生在人填满了罪恶的尺度,封上了因不悔改而最终应得的罪价之后,那么神的旨意就只能是暂时性的。这样审判全地的主只能把他的决定悬在半空中,而视变来变去的人的最终决定而定。
是的,在他们整个教义的论述中都明明白白的宣称上帝关于人永恒状态的旨意是暂时的,在他们死之前还没有开始呢。特别是当他们想努力证明就算是假设有这样的决定上帝也不可能威胁惩罚或者是应许奖赏。他们反问说【18】“上帝怎么能向一个他已经用强制的旨意决定免去永刑的人威胁惩罚呢?”他们这样说就好像上帝不能够在这世上威胁人,如果他们犯罪必受惩罚,这件事显然是上帝一直在做的,这样的说法不但使上帝使成为可变的,而且差不多夺走他的预知先见,使得上帝的旨意变成这样一个东西——“如果人相信,我决定他要蒙拯救;如果人不相信,我决定他要被咒诅。”也就是说,我得让他做自己想做的事,随他自己的心意而行,只是我要到最后才跟他算账。
第三,他们宣称说【19】全能上帝的旨意,不是如此不变的,以至于如今那些已经得享安歇或已经遭受悲惨的人,他们本来可能有完全相反的结局。就是那些已被咒诅的,比如法老,犹大,其实本来是可以蒙救赎的;而那些已蒙救赎的,比如玛利亚,彼得,约翰本来可能是被咒诅的。这样的说法只能被理解成是攻击全能上帝的不可变性,而主知道谁是他的人。像这样的例子我还能举很多,但目前举的这些已经足够证明这些基督信仰的标新立异者是如何推翻上帝旨意的永恒性和不可改变性。在最后,我要为此毒提供一点解药,就是我们关于那至高者的秘密能够从神的话和合理的推理能学到些什么。
首先雅各在使徒行传15:18说“那行做万事的主在创世以先就知道他的工作,”从这里我们就知道,无论上帝在时间的发生里做什么,他都是先在永恒里定意这样做了。他手所做的工作,他起初就知道,特别是在人的拣选的旨意上。而这拣选的教义是一切属灵恩典的源泉,使人“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 (彼得后书1:10),而使我们在主里“有可夸的喜乐” (哥林多前书15:31).这样的教导在圣经里处处皆是,如此频繁的重复,就是让我们确知他旨意的永恒性,不可改变性,和不可废弃性。“他从创世以先就拣选了我们” (以弗所书1:4), “神拣选人的旨意在我们出生之前就已经确定了”(罗马书9:11).在这个旨意的不可逆转的稳定性之上,他又加上了他的“知识的无误性(提摩太后书2:19)”. “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摩太后书1:9)一个永恒的旨意,发自一个无人能抵抗的意志,再加上对一切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完全了解的预知,神的旨意就像是“波斯和玛代人的例,永不更改”(以斯帖记1:19)。
第二,神的旨意必须与他神圣的属性和本质相合,因此必然是永恒和不可改变的。神,只有神,昨日,今日都是一样的。被动的可能性是一切变数的来源,绝对不可能在他里面找到。因为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因此使徒雅各在雅各书1:17节说“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在他”就是说在他的旨意和意念中没有转动的影,针对他自己的本性,先知这样说,玛拉基书 3:6说“因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所以你们雅各之子没有灭亡。” 从这里他证明他的恩典的旨意不改变不是因为别的,乃是因为他是耶和华。神永恒旨意的作为不能有别于他不可改变的属性,因此必然也是不可改变的。第三,上帝照着他的智慧和自己的美意,为了他的荣耀,所决定做的事都是坚立不变的。因为;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说谎,也不至后悔。因为他迥非世人,决不后悔。”;因为 “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说谎,也不至后悔。因为他迥非世人,决不后悔。” 撒母耳记上15:29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以赛亚书46:10他的旨意确定而无误的执行,延申到具体的事件上,以赛亚书48:14“你们都当聚集而听,他们内中谁说过这些事?耶和华所爱的人,必向巴比伦行他所喜悦的事,他的膀臂也要加在迦勒底人身上”。
确实如此,是主经常如此宣告,他证明未来之事的发生,都来自于他自己的旨意,,万军之耶和华起誓说:“我怎样思想,必照样成就;我怎样定意,必照样成立,就是在我地上打折亚述人,在我山上将他践踏。他加的轭必离开以色列人;他加的重担必离开他们的肩头。”以赛亚书14:24,25;——在这里亚述人必被打折,因为我已如此定义,只是他心志已定,谁能使他转意呢?他心里所愿的,就行出来。约伯记23:13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谁能废弃呢?他的手已经伸出,谁能转回呢?以赛亚书14:27照样,神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希伯来书6:17)这样神的旨意和计划永不改变性来源于他自己的永恒性,而不决定于鼻孔里有口气的人的飘忽不定,这一点神不得不承认,除非无能要对抗全能,泥土要对抗窑匠。
第四,如果上帝对任何事情的定旨来自于一个暂时的事情,有一个时间上的起源,这一定是出于以下两个原因之一:或者是他后来看到了一些事情的好处是他以前不知道的,或者是事情的好处来自于它以外的源头。这两个假设都是对上帝可憎的亵渎,如果我们承认神从起初知道万事,从亘古确知一切永不改变,是一切良善的源头,凭他自己的美意让我们在他良善中得恩惠。“在这一点的全知之上又加上他的全能,在他手中有大能大力,无人能抵挡。(历代志下20:6)”。因为他的旨意没有人能破坏,在我们人的行事中,如果不是出于我们计划上的不周,当我们不能做我们想做的事而退而求其次做我们可以做的事的时候,这样的改变是因为缺乏实现它的能力。这样的无能不能算在全能上帝的头上?“谁像耶和华我们的神呢?他坐在至高之处,(诗篇115:3)”
所以总的来说,神的本性中的不可改变性,他的全能,他的预知先见的无误性,他旨意的绝无可能出错,都实在地表明他在彰显他自己的荣耀中所成就的一切事绝不能失败。在阿米念主义中关于上帝旨意的毒害的教导我还没有讲到一半呢,但作为对整个讨论的总结,我要简短的列出神的话和自由意志的代言人的理论之间的对立:——(略)
第三章:关于阿米念主义者如何质疑和推翻神的预知先见
上帝的预知先见虽然没有被阿米念者直接地否认,但是遭到质疑和动摇,因为他们否认作为其基础的上帝旨意的确定性和不可改变性。他们所反对的不是神关于一切事情的先见,而只有那些与人的自由和机遇有关的事。这为了照应前面所讲的他们的错误,就是认为上帝在这些事上的计划是有时间性的和可变的。他们这样做,是因为需要给人类的行为赋予绝对的权能,也就是自由意志大人的掌权。我们称做机遇的是这样的事,就是在考虑到它的直接的前因后果上,在时间来到之前,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例如一个人明天可能做这件事,也可能选择不做一件事。这类事情从人的角度来看直接的发生次序是自由的和可变的。但如果照着我们所应该做的,(雅各书4:13-15)定睛在那从天上预知一切事情发生或不发生的主的时候,这些事情就应该被说成是一定会发生或一定不会发生,他们的情形里头没有偶然性。历代以来,基督徒甚至包括不信的人【1】都把这一类的事情归咎于是上帝从亘古以先就确定了的,例如人从房上摔下来而摔死,这都是神命定的而不是他们自己选择的,或者说人落到强盗的手里,我们都会说这是神的旨意,神早就知道了。
神学家们为了区分的缘故【2】把上帝的预知先见分成两类:头一类称为预知,也就是说上帝能够预先知道一切可能的事情,也就是他的大能所能创造的一切事,而不涉及到这些事是不是真实存在,是不是他的大能选择如此创造他们。数不清的事情,在永恒里从来不曾出现过的,在他的眼前都是赤裸敞开的。试想,难道他手的力量不能创造另一个世界吗?难道他的智慧宝库不能把这个世界造成另一个样子或者根本就不创造吗?我们能说他的大能已经在创造的活动中穷尽了吗?我们能肯定他不能把这个世界创造成跟现在不一样吗?所有这些他的大能能做的事情,他都预先知道。这就是他们所说的上帝的预知。
在这数不清的可能性里面【3】,上帝凭他的旨意决定哪些是将要发生的,使那些本来只是可能性的成为未来事件。上帝的对于他命定要发生的那部分事情的知识,神学家们叫做“预见”【5】。在这个预见里头,上帝无误的知道一切事情发生的原因,和它们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这两种不同的知识区别在于一个是上帝知道什么是可能会发生的,另一个是上帝命定什么是不会发生的。对于事情的可能或不可能是涉及到上帝的全能,事情的发生不发生是涉及到他的旨意,所以如果允许我这样说的话,前一种表示的是上帝的全能,他能做什么,后一种反映的是他的旨意,他选择做什么。上帝预知一切而且除了他所定意的以为什么都不能发生。
在一切他所掌控之下的事情中【7】,神设计了万事之间各种不同的关联。这些事在他们产生效果的应作机制各不相同。其中神的有些工作我们称为必然的,这样的工作的特点照着他们所做的内容来说是固定不变的,例如太阳一定要发出光和火一定要发出热。然而即使是这一类的被造,他们的产生和果效在某种意义上仍然可以说成是自由的和机遇性的,因为上帝的旨意是万事运作和存在的第一因,而主做一切事情都是自由的,照着他自己的意思而行。因此太阳在约书亚的日子就站立不动,而火也不烧但以理的三个朋友,虽然在正常情况下,这些被造物都是按着必然的原则运作。第二类,对某些事情神赋予他们自由的和机遇的特点。属于这样情形的一种,是这些被造运作照着自己的选择,决定做这个而不是做那个。例如天使和人,在他们自主的行动中,他们权衡之后决定做他们可以不做的事。还有一种情形是那些事情发生的结果似乎是偶然的,就像一个斧头砍树的时候从人的手中脱落而误杀了一个他没有看到的人。在所有这些事情上,他们之所以会发生,都是因为神已经决定了,包括在内容上还是方式上。虽然他们的运作仍然是按神设计的运行方式,或者是必然的,或者是偶然的。因为上帝的旨意无不实现,所以神绝对不错的预知事情将要如此发生。然而阿米念主义者公开的怀疑并在结论上否认上帝能够预知那些在自由和机遇性的事情。虽然照St Jerome的说法,如此教导就是破坏推翻了神之为神的基础。
首先,他们关于神的旨意的可变性的教义,推翻了上帝预知的可能,因为神旨意的坚固不变才保证了上帝预知的绝对无错。上帝只能预见他旨意命定如此实现的事。如果那些事不是确定的,而是经常随着人的意志而变来变去,就像我在前面证明他们是如此教导的,那么神最多只能是对事情有一个大概的猜测,不是根据他自己的不变的旨意,而是揣摩人的自由倾向。例如【10】上帝愿意所有人都得救,他出于这个愿望的行动,照着阿米念的教导来说就是一种条件式的意愿,如果人愿意相信的话就救他们。现在我们看到在这个意愿里有一个叫犹大的人【11】,此人和彼得在神的旨意中是同样有份的,上帝希望拯救他,为了这个目的,给了他所有必要的机会和条件,使得信心能在他心里萌生,而相同的条件在其他人里面确实产生了信心!那么我们只能说上帝在犹大身上预见的不就和在彼得身上预见的一样吗?他愿意此人得救,他不希望有相反的结果,而最终如何全看犹大自己选择了。结果证明此人是如此的顽梗邪恶【12】,以至于上帝就算用上他的全能,照他们的说话,用尽了一切和上帝的身份相称的手段,其中当然不包括动用他那不可抗拒的大能,也没法改变他的硬心肠!看到这种情况,因着神公义的要求,犹大要因他的不悔改被定罪,因此神只好由此预见犹大要被弃绝的结果。但是,再次假设,这个可怜的灵魂在死前的最后一刻,如果回转过来,归向主,而这件事阿米念主义者骄傲地宣称人是有能力做的【13】,那么尽管他曾经被弃绝,(这个弃绝照他们的说话是神的恩典的行动)【14】。上帝还得照他公义的原则拣选他,拯救他。到这时候为止,这个恶棍已经两三次的作弄了上帝的旨意。
第二,【15】他们宣称上帝希望愿意很多事情发生,而那些事情却没能实现。“我们承认”Corvinus如此说,“有很多上帝的愿望最终都没能实现”。毫无疑问的,一个人期待他明明知道不能发生的事情,不是一种智慧的表现。因此他们只能把这个解释成上帝事先并不确知,只是知道有可能。“上帝希望看到很多善事的发生,但结果他们没有发生。”【16】他们的信仰宣言这样说,从这里我们只能得出这两个结论之一,或者是在上帝的本性中有很多不完善使得他去希望他知道不能发生的事,或者他并不能对事情有确切的预知,由此破坏了他的全知。确实的他们明说【17】“神的期待和愿望常受到愚弄”。他们承认,他们的“最强的证据就在这里,一是上帝本来希望和期待以色列人是顺服的;第二就是上帝在圣经里抱怨他的期望落空了”。这样的说法,如果选择完全从严格的字面意义上理解,照他们所极力争辩的,绝不可能与神永恒的全知相吻合。而这些阿米念主义者藐视神学家们的一般回答,就是说这些期待、希望之类情绪,都包含着不完美,是藉着拟人的方法来描述上帝的,是比喻的修辞,表示人如果做这些事的时候所伴随着的感情。
第三,【18】他们教导说上帝根本就没有命定我们讨论到的这些事情,如阿米念所说,“说上帝已经预定了由造物的自由意志所发出的未来之事,对此说法,我厌恶、痛恨、咒诅,这是谎言、是亵渎”。在任何意义上决定任何一件事情就是命定它是发生还是不要发生。例如大卫第二天是不是应该去和菲力士人打战并得胜。这样上帝的预见的无误性取决于他对这些事情的旨意的确定性。如果认为上帝在这些事情上的旨意是不确定的,他的预见就根本无从谈起了。
第四,【19】请看他们是怎样“赞赏”上帝的永恒的预见的:第一,他们称这是一个令人不安的棘手的问题;第二,他们怀疑这个预见根本是否存在,虽然他们勉强承认是有可能存在的;第三,他们不认为上帝的预见是敬拜他的原因之一;第四,他们说神的预见最好是被废弃才好,因为它所带来的问题和困难无法与人的自由意志,神的警告和应许相调和;第五,神的预见更多的是让我们这些可怜的被造灰心丧气的,而在信仰中没有什么积极作用。见Episcopius.我们可以原谅说这只是一个学者的意见,确实这话出自一人之口,但是整个意思却是全教派所纵容的。因为,首先在他们信仰宣言的冗长的前言部分,他们对上帝的预知一字未提,然后当Leyden的教授指出他们的忽略之后,他们在他们的道歉中非常冷淡和勉强的承认神的预知,以致于学者们不得不从中得出结论【20】,在他们的心里的隐秘处,所有的阿米念者和Socinus都是一个观点,就是上帝只有猜测性的预见。他们中的一位大先知,清清楚楚的表白【21】“上帝用他自己的方式经常害怕这个或那个厄运要降临,而这样的猜测不是没有道理的”。Vorstius,他们的鼻祖【22】“上帝经常知道自己所预见的不会实现”Armin., Corv.这种无神的论调能否为一个基督徒所容忍,让一切晓得神话语的人自己判断,就我自己来说,我相信神的话语是另一个截然相反的教导。因为——
首先,上帝的预知在圣经里有一个坚固的基础,“主从创世以来就知道一切他手所做的工”。使徒行传 15:18(此处翻译不是和合本)。这样一切事情,凡是可以算为他手所做的工的,他从创世以前就晓得。请问照着他的教导,什么事情是在这个范围之外?甚至包括那些罪恶的事情。虽然不是从它们是罪恶的这一角度,而是从其它的角度考虑,例如对人的惩罚,这些事仍然是神手所做的工。例如先知拿单对大卫如此说,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从你家中兴起祸患攻击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嫔赐给别人,他在日光之下就与她们同寝。你在暗中行这事,我却要在以色列众人面前,日光之下报应你。’” 撒母耳记下12:11,12。
同样的,当那些凶恶的强盗把约伯的财产洗劫一空之后,这位敬畏上帝的人如此说,“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约伯记1:21.如果上帝的掌管之工是如此的大能和有效,甚至在这些魔鬼和恶人最恶毒的犯罪上,就像亚沙龙所做的,和示巴人和迦勒底的贼所做的,都被说成是他的工作,“我请求引用圣经的话算不算过分的要求?”这是“他做的”,那么毫无疑问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不是这样或那样地决定于他掌管一切的手。是的,就是犹大自己出卖主,就着事情本身的发生来说,也都是做了他手所预定的事情。“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使徒行传4:28【23】。如果这些行动,尽管有以下这两个似乎不合的因素,就是第一,它们是机遇性的,是有自由意志的人照着他们的选择做出的;第二,这些参与的人是有罪的和邪恶的,尽管如此,如果这些事还是取决于上帝旨意和确定的谋算,那么毫无疑问上帝在一切造物的行动中都有意掌控。然而他的工作就像“前面表明的”从起初就全部明了于他,因为神行做万事不靠机遇,而是照着他自己确定的旨意。“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以弗所书1:11.
第二,神晓得万事的方式清楚地表面没有什么事,包括将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事实是隐藏的于他的。【24】而他知道的方式不是通过演绎,从一事推出另一事,从原则推出结果,而是完全直接不借助媒介的明显清楚具体,both in respect tou/ o[ti, and tou/ dioti.照着他自己的本性而出的最纯全的作为他来洞察一切,因为“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 ”希伯来书4:13.因此在我们所考虑的这些事上,【25】他以这三种方式来洞察一切,第一,在他自己和他自己的旨意里这是第一因。在这个意义上,就着他们的一定会发生来说,这些事是必然的。第二,在导致他们的直接原因这个层次上,这些事上确实存在机遇性;第三,在事情本身来说,虽然他们是未来之事,但在神的无限智慧里,却是现在之事。
第三,经文里充满了这样的表述,(诗篇44:21;约伯记11:11;但以理书2:47;诗篇7:9;26:2;147:4;路加福音12:17;马太福音10:29,20;诗篇139:2;)例如上帝知道一切的秘密,他显露一切隐藏之事,他鉴察人的一切肺腑心肠。他数点星宿的数目,他知道一切事情甚至包括麻雀落地和属他的人的头发数目。他从远处知道人的意念,甚至在这些意念来到我们的心里之前,在他们的产生之初,并且从这些意念而出的那些机遇性的行动在永恒中就被上帝所知。这一点特别的折断了机遇之神的脖颈。那位神明的想象中的权柄所管辖之事,圣经里直接的把他们归在神的手上,像如下的经文所说,心中的谋算在乎人,舌头的应对出于耶和华。箴言16:1.又例如人随便开弓恰巧射中不是目标的人。确实地,上帝必然预知这些机遇性行动的结果。他一定知道这样随便射出的箭要了君王的命。他使人贫困或富足,诗篇22:2,他使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诗篇75:7.How many contingencies did gorgo.n o;mma tou/ despo,tou,他看透一切的眼睛在以斯贴的加冕中看见了他民的拯救。总之,一句话,神所做的一切他自己都知道。还有什么事情比一个斧头从人手上脱落杀死另一个人更偶然呢?就是在这样的事上,上帝都承担是他做的,是他从起初就看见的。申命记19:5,出埃及记21:13。
第四,请我们务必考虑在圣经中的预言,特别是关于救主的预言,在它们的成就过程中,有多少自由意志和机遇的行动。参见以赛亚书7:14;9:6,53;创世记3:15.其它的预言也是这样,例如巴比伦摧毁耶路撒冷的事上,虽然照着上帝的先见一定要发生的,但这事的成就,是藉着巴比伦人抽签问卜来决定,这样的偶然之事而不是顺着他们的计划发生的。以西结书21:21.造眼睛的,难道自己不看见吗?诗篇94:9.
很多其它的理由和见证,我们还可以提出来证实关于上帝自古而有的预知先见。这些预知先见如Episcopius’所说的,与让我们这些可怜的被造除了灰心丧气束手无策之外别无他用的亵渎话相反,相信神的预知是上帝赐给我们生活在流泪谷中的人的安慰的一大部分。在我们一切的患难试炼中我们没有灰心丧胆和绝望,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我们所受的无不出自于他的手和他的谋算对我们的指引,无不来自于他眼睛所看见的,其结果是他早就知道的。这是一个对我们的忍耐强有力的激励,是我们信心的安稳之锚,是我们得安慰的确据。为了让我们一目了然的看见那些机遇之神的崇拜者所鼓吹的,如何有悖于这神圣的真理,让我们看下面的对比:——(略)
第四章:关于上帝对世界各样的掌管和他的主宰地位
是如何被阿米念的偶像自由意志所推翻的
我现在开始谈到神的掌管和贝拉基主义的偶像之间不可调和的争战。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绝对的以互相完全毁灭为目的的死敌。在这件事上,基督信仰自古以来所接受的教义,与阿米念的教导之间的不可调和是水与火,光明与黑暗,基督和比列一样。任何人想把他们混合在一起,就像把牛和驴放在一个轭下同耕一样,就像把活人和死人绑在一起一样。这个奇怪的鼓吹是泥土在抗议窑匠,且不是仅仅是抗议说“你为什么把我造成这个样子”,而是狂妄的说“我偏不要做你要我成为的样子,我要把自己送上高天直到你宝座旁边”。这样的狂妄就连稍微好点的外邦文化中也没有。【1】
就像阿米念人把机遇拜成一个偶像一样,这些希腊人把神的掌管拜成偶像倒比他们稍好,因为希腊的神话 说这个神的掌管帮助Latona,就是自然界生出了Delos岛屿。他们说虽然Latona“自然界”又大又有各样的效果,但是离开神的帮助之后什么也不能做。这样的神话故事所包含的真理成分倒比那些狂妄的阿米念者更多【2】。而后者认为上帝根本就没有对世界有任何帮助,上帝的对这个世界的维护只能被简单的理解成上帝没有摧毁这个世界而已。现在为了更好地显示出他们的狂妄和反神的错误,我照着以前的方法,先用圣经的教导和符合基督信仰的理性思考,而不是用人的变化不定的情感来看神在掌管这事上教导了我们什么。神的掌管这个词照它本身的意思包括上帝一切外在的行动,是针对被造的各个方面,就是神所有在内部以外发生的工作。因为上帝“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以弗所书1::11)。所以无论他现在手所做的是什么,他从起初就这样定意了,“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篇115:3)。又参见“他手所做的工他从起初就知道”(使徒行传15:18)。因此,关于他的掌管有三件事要考虑,第一,关于他的旨意和目的【3】,这是他用来确立万事的,使他们各按他们的功用成就,所有这些都是他预定的。第二,是他的预知,是指着他确定地知道一切要发生的事。第三,他在时间里的工作,“我父做工直到如今”(约翰福音5:17)——也就是说他确实地把他美意所定的成就出来。第一,二件是在前面两章已经讲过的,我们现在只考虑最后一件事。这个工作我们可以知道是全能上帝无法测度的对世界呵护、持守、和掌管的工作,其范围包括他一切所创造的,使他们按照神从起初赋予它们的本性各自运行,以实现神当初造它们的目的。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首先证明一件事,就是全世界包括所有的人,或好或坏,和所有的事,不管在我们眼中多么微不足道,都在神的看护和掌管之下。第二,我要指出上帝怎样照着他所创造的变化多样的第二因在万物中做事。这些第二因有些是必然的,有些是自由的,有些是机遇性的,即就是说他们的效果是随机的上帝对世界的掌管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神的话和神的工作中清清楚楚地晓得。
在这里,我每样给出几个例子:
第一,从一般的意义上看,那全能之神,宇宙的创造主不可能做这样一个无意义的事,即造了一个世界,却缺乏能力、良善、意志和智慧来管理他自己手所做的工作,这是绝对不可能的。第二,举一个特别的例子,就是在全世界所有地方的人,以不同的方式和程度都知道世界被洪水毁灭这件事。在这件事里世界几乎被摧毁到当初混沌无序的状态。难道我们在这件事里看到的只是机遇吗?在这其中的相关情形中,难道我们看不见上帝和他的掌管吗?如果不是上帝预先警告这样的大洪水将要到来,各族类中只有极少数目的个体得以保持,是需要何等的机遇和运气?谁的手能够引导着那可怜的方舟不在石头上撞碎而停靠在山上?毫无疑问,只是读一下创世记7,8中讲到的这个证实全人类历史的故事,就足以让一个最固执的无神论者胆战心惊了。
另一方面,上帝的话语不比上帝的工作更少的揭示这一点,诗篇19,“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 (约翰福音5:17)但是上帝不是在第七日歇了一切的工吗?“神歇了他一切的工就安息了”(创世记2:2)。是的,从他以全能创造世界的工作中他歇息了,但从他以掌管治理的工作中他从来没有歇息过。事实上,他在常规以外所做的特别的事就显示出“神的作为”来(约翰福音9:3)。就像他用智慧设计创造万有,用掌管使他们井然有序的存留,就像那宝贵的诗篇104篇所清清楚楚的宣告的,而这也不局限于某些特别的人和事。“因为耶和华的眼目,无处不在,恶人善人,他都鉴察”(箴言15:3)。以至于“人岂能在隐秘处藏身使我看不见他呢?”(耶利米书23:24;使徒行传 17:24; 约伯记 5:10,11; 出埃及记 4:11.)。他行这一切事都是为了让“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没有别神。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以赛亚书4:6,7)。所有这些经文,都宣告没有什么上帝所创造的事是他掌管的恩手所没有托住和引导的。
但是上帝对他普世创造的全范围的掌管并不排除他对其中某些事物实施更特别的护理之功,表现在他更清楚地临到这些事情并使其更加体会到他的良善。我是指他在地上的教会,以及一切教会所属的。“哪一大国的人有神与他们相近,像耶和华我们的神、在我们求告他的时候与我们相近呢? ”(申命记4:7)。在对他教会的持守中,他额外的显示出他的荣耀,释放他的大能。在这里,他在工作之上加上他的话语,他为保守他的教会和百姓所做的和他所应许的,从中你能看到那特别掌管之工所令人称颂的果效。为了这个缘故他应许“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马太福音16:18)。在这一切的事情当中,他的教会要保存到底,“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马太福音28:20)。他供应他们一切所需之事,马太福音6:33,目的是要他们“将一切的忧虑卸给神,因为他顾念他们”(彼得前书5:7)。他不允许任何人,“难为我受膏的人” (诗篇105:15),因为他们对他来说就像“他眼中的瞳仁”( 撒迦利亚书2:8)。
对他的教会的这一特别的看顾是有一超自然的目的的,也仅仅是为了这超自然的目的而实施的。就像恶人被神排除在他为自己的人所预备的特备的护理之外一样,恶人却没有被排除在他大能之手的统治之下。“他造他们,是为祸患遭难的日子”(箴言16:4),给他们提供了一个“自己的地方”,让他们朝其奔去(使徒行传1:25)。
这样,全地的主也没有允许他们越过他对万事的掌管中为他们恶行设置的界限,虽然主以极大的耐心“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毁灭的器皿”(罗马书9:22),甚至还要经常保护他们免于彼此伤害,(创世记4:15),也允许他们得到很多这世上的祝福(马太福音5:45)。神这样的安排,是让恶人手所做的,最终也都彰显他大能的荣耀(箴言21:1,2)。藉着这一切的安排,神告诉我们,就连恶人,他们的“生活动作存留也都在他里面”,也都在他的掌管治理之下。
事实上,这世上没有任何是他的看顾和知识不垂临在他们之上的,即使这事再渺小。Jerome【4】认为神的智慧如此伟大高贵,不应该用来维持掌控安排他所造的万物,只适合让他们留在偶然机遇的毁灭中。这样的说法有损于上帝的掌管,在上帝的绝对完美上留下了污点,虽然他是好意,为了要使神荣耀的尊严免于因为垂顾到最小的爬虫和毒蛇而受污染。而圣奥古斯丁明白地反对【5】说“是谁造出了跳蚤和虱子的诸多器官,给他们秩序生命和动作?”这也非常地符合圣经的观点,例如诗篇104:20、21,145:15,马太福音6:26,30,他养活天上的飞鸟,装饰野地的百合;约伯记 39:1,2; 约拿书 4:6,7.我们可以肯定的知道,上帝他所创造的,他看顾也不会以为麻烦。难道上帝对他最小的创造实施完全的掌控,远远的超过,人和天使一起所能做的,是毫无目的的吗?他为万物制定了完美的秩序,这是为了他彰显他的荣耀。若是我们的天父不许,一个麻雀也不能掉在地上,甚至我们的头发也都被编号了,(马太福音10:29,30)。“野地的草今天还在,明天就丢在炉里,神还给他们这样的装饰”(马可福音12“27,28)请看神的知识和垂顾是何等的细致!另外他又动用虱子和青蛙来惩罚埃及人,出埃及记8,用蓖麻和一只虫来管教他的仆人约拿,约拿书4,是的,他将蝗虫称为他“可怕的军队”,既称为他的军队,难道上帝不知道和掌管他可怕的众军的数目?上帝在他的护理中,安排和掌管他手所创造的一切事,这点已经证明之后。
我们现在考虑他是怎样进行这一工作的,怎样掌管他手所做的一切事物,这工作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他以他的大能维持保守和托住万有,“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希伯来书1:3);第二他藉着对当事人产生影响而通过万事做工,“因为我们所做的事,都是你给我们成就的”(以赛亚书26:12);第三他为了彰显他自己的荣耀而以大能决定和左右事情的结局,不管这些事是必然性的或自由的机随的,就像约瑟告诉他的弟兄,“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创世记50:20);第四他决定和限制地间接因素以达到这样或那样的效果。“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箴言21:1)
第一,关于他用他的大能维护和托住万有,使他们保持创造之初被赋予的秉性、力量和功用。“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使徒行传17:28)所以他工作的方式,一方面不是自己直接完成,而是选择通过被造的合作与参与,否则的话万事就被变成摆设,这也与他在创造之初对万事的祝福相矛盾,神就赐福给这一切说:“滋生繁多” (创世记1:22)另一方面他也没有让他们成为自给自足的,使这世上的万事成为一个绝对独立自足的存在,而不是由他而出,靠着他生存,而使得他看护的意思仅仅是不毁灭他们而已,而是像我们主所说的,“他做工直到如今”。这两个观点,前一个是亵渎,后一个是完全不可能。
第二,关于神是如何利用间接的手段来使其达到他所设计的效果,在这一工作里面,哪一部分是他自己直接完成的,哪一部分是他次等的影响间接成就的,这似乎是我们属血气的人无法测透的,也是不需要完全明白的。这更能使我们在万事的存在上仰望他的力量,在万事的运作上寻求他的帮助。
第三,他的最高的统治施行在安排一切事情的过程中,使其为他自己的荣耀而达到既定的和确定的目的。他的统治凌驾于所有其它的因素之上,使得就着他们一定要达到他所设定的目的来说,哪怕是最机遇性的因素,也可以在一个意义上称为必然的事。例如一个人从生到死,有多少偶然和机遇,有多少事是他做与不做都是一念之差,有多少疾病或灾祸会临到,但是只有一件会要他的命。然而人的日子早已确定的写在耶和华的册子上,“人的日子既然限定,他的月数在你那里,你也派定他的界限,使他不能越过”(约伯记14:5)。神经常使用纯粹机遇性的和巧合性的事实现他的计划,以此颁发奖赏,施加惩罚,执行审判。例如他用人砍树时飞出去的斧头杀死一人。但没有什么是比古代的抓阄是更明显的随机之事,然而上帝藉着它们来宣告他的旨意,以此彰显他的大能,使人对他旨意明白无误。“签放在怀里,定事由耶和华”(箴言16:33)我们也可以从亚干的例子上看出来,见约书亚记7:16-18;或扫罗的例子撒母耳记上10:21,22;约拿单的例子撒母耳记上14:41,42;约拿的例子约拿书1:7;马提亚的例子使徒行传1:26;然而上帝在机遇之上的决定和掌管就像神在其它事上的决定和掌管一样都没有越过和破坏事情本身的机遇性。因为那命定事情如此成就的,难道不能同时命定事情是以机遇的方式成就吗?
第四,上帝对那些第二因的预定(我最后讲到这一点不是因为它是上帝护理所造之物中最后的行动,因为事实上它是第一个行动)是他照着自己永恒旨意的有效工作,虽然他在其中所使用的人和事,例如人的意志,就着他们个体运行的机制来说,是最自由和不确定的,是自己行动的不受限制的主人。然而就着神的旨意和他全能的掌控来说,全都是确定的;必要达到这样或那样的效果。上帝不是他们被强迫去做这个或者被阻止去做那个,而是引导或使其愿意去做这个或那个,都是照着尊重他们本身被造的运行方式,也就是完全自主的。因为确实的,像这样的见证在圣经里随处可见,其中讲到神把人的意愿和心思挑旺起来,使其扭转而趋向于做这样或那样的事,以及神对人心里的隐秘念头或人的心思意念的掌管。神的这些作为都不能被说成是一种单纯的允许,而只是在外部的掌控或一种泛泛的影响,而人自己有能力决定做这个或做那个,像一些人以为的,他的整个眷顾掌管就是这个意思。
现在让我们看以上所讲到的神的这几个掌管护理的工作是如何应用在有自由意志的被造的身上。这些被造,例如人的意志是照着自己的主意运行的。由此打开了一扇门,使我们得以检验阿米念主义在基督信仰这一点上的异端邪说。有两件事需要先解释清楚,第一,他们没有被夺去他们原先的内在的自由本性,第二,他们也没有被豁免于上帝护理之工的有效影响和统治之外。第一点使得奖赏或惩罚成为可能,而如果离开了第二点,像我以前论述的,就有损于上帝的威严和他的大能。圣奥古斯丁【7】判定Cicero甚至在外邦人中该受特别的谴责,因为人在一个掌管一切的护理之下,而宣告人的自由,由此使人沦为亵渎一切和破坏一切的,这个严重的错误,被Damascen(一个基督教学者)【8】直接的继承了。他教导说“那些在我们有能力决定的一切事,取决于我们自由的事,而不是神的护理。”这样的观点,更适合像Epicurus之流“没有灵性的畜类”,而不是基督脚前的学生。
然而这样一个骄傲自高的错误,正被阿米念主义者顽固的坚守,虽然是用其它的词汇来描述。因为除此以外他们的理论还能有其它解释呢?因为他们把绝对的自由赋予人的意志,声称这意志在一切的境遇和任何情况下他的运行都凭着自己的能力,所以上帝所能做的部分就着他们行动的完成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人自己的意志是唯一决定事情完成与否的因素。像这样超越一切的、毫无疑问只有神才具有的自主权,加上绝对不可控制的行动权和决定权,就会使人的意志得以释放、免除一切限制,不但是免除于这样或那样的最终结果的预先确定,而且还免除于神的护理之功对他的影响和作用。即在他的行动中神的帮助维持和协同。
因此这个意想中的自主权的创造者们很聪明的设置了意想中的上帝护理,好于他们的理论相吻合,也就是说上帝的护理是一般性的,无关紧要的影响。永远是等待期望着人的意志自己决定要这样或那样行动或好或坏,与此同时,上帝总是守候在旁边,当我们高兴使用他的时候,做他能做的那一小部分,或者当我们允许他去做的时候,他绝对没有方法叫我们照着他的旨意运行。断乎不可,我们若是顺服这样的首领,到这样的地步,把一个偶像放在全能上帝的宝座上,就会被直接带回到异教中去。不,毫无疑问的,让我们没有保留的承认我们的自由意志,将所有他从创造中得来的那些自由的本质赋予他让他做万事的决定,让他自由的成就神的拣选和预先确定的旨意所预定的,不受内部的必然性和外部的强迫,但与此同时,也不要假设我们可以否定上帝有效的协助,他在被造物行动中具体的有效的影响,使他们在自由的基础上,做他所预定的,而这后一点,是阿米念主义者代表他们的心爱的自由意志所极力反对的,他们承认他们坚持人的心有自由的力量,而绝对的独立于上帝的护理掌管之工。
首先,他们否认我们在其中“生活、动作、存留”的上帝。在他的眷顾里做任何事【9】使得被造能够受感而行,或者在他的行动中给予帮助。也就是说,上帝把人完全留在人自己的旨意的手中,交给他自己的绝对的独立权,完全与神的护理没有任何关系。既当他们如此相信之后,人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10】,那些上帝愿意让人以自由方式去做的事,而这包括一切人类的行为,他自己不愿意也不能够比期望或愿意我们去做这件事更强有力或有效的促成他的实现。像Vorstius所说,也就是像一个人期望另一个做某事,但苦于无力添加影响,而只能是如此期望可以,这甚至远远的小于当一个天使希望另一个人做某事使所能采取的行动,我可以期盼或愿意另一个人做我认为他应该做的,但我能所做的也仅此而已。用这样的语言描述上帝的护理在我看来是无法忍受的亵渎。可是阿米念主义的观点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因为若不如此,大衮就没法保住他的头,那完全不限制的自由意志的偶像也无法享受他的统治。
因此Corvinus虽然愿意承认像斧头从斧柄脱落杀死人这样的随机之事,可以说成他的发生是照着神的旨意和确定的安排,但是他绝对不允许把这样的解释放在人的自由意志和确定的事上,就好像他们也受制于这掌管一切的统治之下。藉着这样的说法,他完全排除了上帝在人类行动上有任何主权,这就明明白白使人从他统治的轭上挣脱出来。让人成为自己最高的主,以至于他们完全可以说(他们也实际这样说)【12】上帝对于未来将要发生的机遇之事只有一个可以被愚弄的大概期望,他只能藉着他对人的倾向的估计来猜测。事实上,就是为了Helen(此处可能是希腊神话,待查)这个的幸福,在这三十年里,他们不断的与永生神的军兵征战,他们所有的目的就在于使人的意志得到绝对的自由,虽然在一切事情的成就中,无论是在事件本身还是在它运作方式上【13】,都需要上帝的工作。也就是说,不论上帝的旨意是不是命定这样一件事情的发生,或他预知这样一件事情将会发生,也不在乎他的协助是不是与人的意志同工。也不在乎他是不是定意藉着人的这一行动来实施他自己的旨意【14】然而神虽然这样定意,他仍然可以做也可以不做,这也就等于是说“我们的嘴唇是我们自己的,谁能作我们的主呢?我们要证明我们有做事的愿望和做事的自由,就算为此需要把上帝推下他的宝座。”
如果我们仔细考察的话,我们会发现他们的理论在实际上从根基上也在几个枝干上削弱和推翻了上帝实际的护理之工,因为:
首先,他们宣称【15】神的所谓保守和托住万有不过是他意愿的消极行动,也就是他决定不毁灭他所做的事而已。而当我们举出经文证明,这是他的大能积极的行动时,他说这样引用圣经是愚蠢的。让圣经愿意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在我们的骄傲里,我们还是认为说上帝托住万有的意思就像是在说我不放火烧一个房子,或者我不踩死一条虫子一样。
第二,针对上帝在他们的一切行动和工作中藉着次要的因素做工这件事上,他们说【16】这只是一种一般性的影响,对所有的类似之物都是如此,而当事人可以按自己的喜欢决定是不是采纳神的影响。因而带来事情或好或坏的不同结果。只要在他们自己眼中看为美,他们就自己决定。简而言之,对于人的意志来说【17】上帝的影响不过是人照着他们自己倾向决定采纳或不采纳的,就像他们在信仰宣言里所共同宣称的。在这里注意到他们说神的护理之工的影响不是作用在当事人的心里而左右他的意志【18】而是作用在事件本身(否则的话人心不就在神的掌控之下吗?)。就好像我帮助一个人举起一块木头,虽然我的帮助使他觉得那木头轻多了,但是他一点也没有变得强壮起来。这就否定了神护理之工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神对人的内在帮助。
第三,神决定或限制人的意志做这个或不做那个特定的事的说法,使他们暴跳如雷,因为这对他们所心爱的自由是毁灭性的【19】,他们在《申辩》中说,“这样的安排绝对不能和人的自由相容,阿米念也说【20】。“上帝的护理丝毫也不会决定或否决人的自由意志,也就是说,上帝没有决定你要做这个或做那个,也没有否决你不做这个和不做那个。”所以他们努力的目标就是要证明人的意志是这样绝对的自由,独立不受控制,以至于上帝不仅不会,就算用上他全部的力量,而不能够确定无误的决定人的意志要做这个或那个特定的行动,以实现神自己的目的。
确实的,在我看来,这是基督教信仰遭遇的最凶险的企图,如果他的企图和他的成功规模的相衬的话,神的护理的大能在人看来就差不多完全从世界上被扔出去了。“Tantae molis erat.” 如果天上的神不是被彻底的剥夺了他在世人身上的发言权之前,新的神明偶然性就不可能被树起来,在天上的神原有的位置上建立起来的那个自家繁衍的偶像自给自足也不能建立起来,让全世界敬拜他,但是为了让我们看到,这个建筑不能被建的更高,让所有的人来看上帝的话是如何推翻了这个巴别塔的。
首先,在很多经文里明白无误的证明了上帝不仅是掌控人的意念和他们心里最隐秘的决定(因此先知说他知道,“耶和华啊,我晓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脚步”(耶利米书10:23 )又有所罗门说“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箴言16:9),大卫在这样一个认识的基础上说“耶和华使列国的筹算归于无有,并且他使众民的思念无有功效。而是使他自家的筹算永远立定,他心中的思念万代常存”(诗篇33:10,11)因着这样的看见,他在危急中就向上帝祷告,求他混乱恶人的计谋,“使亚希多弗的计谋变为愚拙”(撒母耳记下15:34)而耶和华真的这样做了,让押沙龙的心听取了户筛愚蠢的建议)。
而且第二,他的护理的工作的实施,在人的心里和意念中,决定做这个或那个特定的事,照着他自己的喜悦。“心中的谋算在乎人;舌头的应对由于耶和华”(箴言16:1)这正是雅各相信和依靠的,当他祷告耶和华能够使他的儿子在不敬神的埃及统治者面前蒙怜悯,释放你们的那弟兄和便雅悯回来。创世记43:14;由此我们只能得出结论,若不是这个跟随一生跟随神的老人相信神的手可以引导可以无误的转动约瑟的心使他怜悯他的弟兄或者他的祷告就是莫名其妙的胡言乱语,“哦,耶和华啊,巴不得你的护理之工能在那人心里产生一般性的影响,使他转向善待我的儿子们,但如果你做不到的话,就随便照他的自由而行吧。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怪异的祈求,然而一个信仰阿米念教义的人怎样能做一个更好的请求,我无法想象。因此所罗门确定的说,”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箴言21:1)如果君王的心他内在的自由意志与别人无异,他外在的自由因着他的地位远远的超过他人,都被说成是在神的手里,照神喜悦的方式任意转动,那毫无疑问,其他人更不能免除于这同样护理之工的统治之下,这节经文的意思是清清楚楚的,与我们所坚持的反对阿米念,反对绝对独立的自由意志之阿米念偶像。这些经文的意思直接支持我们反对阿米念那绝对独立自由意志的偶像。就像但以理责备巴比伦的君王,“没有将荣耀归与那手中有你气息,管理你一切行动的神”(但以理书5:23)这里不但是提到他的气息和生命,还包括他的一切行动,他的念头话语都在神的手中。
第三,有些时候神的圣徒祈求的,像我前面讲到的,正是祈求上帝喜悦来决定他们的心思,扭转他们的意念,使他们全心的做这事或那事,而丝毫没有侵犯他们实在而适当的自由,如大卫所说,“求你使我的心趋向你的法度,不趋向非义之财”(诗篇119:36)他这样的祷告完全也应该成为我们的祷告,我们可以凭着信心祈求仰望上帝的力量,和在基督里的应许来成就我们的祈求, “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 (约翰福音14:14)。现在我请任何一个基督徒来判断,是不是在这样的请求中,他期望从上帝的手上得到的不过是神施加的一个无关紧要的影响,使他照着他自己的选择,做他眼中看为美的事,而这就是阿米念主义者所愿意允许神做的一切了。还是他们祈求神有效地转变他们的心思和意念,照着他的话语和教导,在他们里面工作,使他们完全的顺服上帝的道路,而不寻求更多的自由,只要有足够的自由使他们能够自愿的遵循上帝的道路就够了。
确实的,上帝的仆人们的祷告常常和所罗门一样,寻求主与他们同在,“愿耶和华我们的神与我们同在,像与我们列祖同在一样,不撇下我们,不丢弃我们,使我们的心归向他,遵行他的道,谨守他吩咐我们列祖的诫命、律例、典章”(列王记上8:57,58)也和大卫一起说,“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诗篇51:10)也就是照着上帝的应许,他们请求神,“使他们有敬畏我的心不离开我”(耶利米书32:40)“耶和华啊,求你将你的道指教我,我要照你的真理行;求你使我专心敬畏你的名”(诗篇86:11)这都是请求他在他们的意念和行动上做工,使他们实际地遵守他的法度,这可不仅是寻求一种一般性的影响,使他们能够照着他们自己心里所喜悦的做或不做。
第四,永生上帝的诸多的应许和警告的确定性,取决于他能否照着他所喜悦的,有效地转动人的心思意念,这样对那些敬畏他的人,他应许他们要在人的眼前蒙恩。现在如果即使上帝照他所能的做工,人的心还在他们自己手里,是否要恩宠一个人,那么上帝的应许就不一定能实现了,毫无疑问,雅各与神摔跤的时候,就是怀着这样一个希望的,”你曾说:‘我必定厚待你,使你的后裔如同海边的沙,多得不可胜数。’”(创世记32:12),雅各可没有担心过上帝究竟有没有能力实现这个应许,而事情的发展也证明这样的担心是毫无理由的,见创世记33章,因为耶和华转动了他兄弟以扫的心,就像他在别人身上所做的,“他也使他们在凡掳掠他们的人面前蒙怜恤”(诗篇106:46)这有效的掌控在执行他的审判上也是需要同样的,“他把谋士剥衣掳去,又使审判官变成愚人” (约伯记12:17)“其余的没有一样他不吞灭,所以他的福乐不能长久”(约伯记20:21)。
总而言之,在整本圣经中没有一处预言,没有一个神向他的教会和信他之人的应许,其实现不涉及到人的自由意志和需要人的同意,这清楚的证明了上帝掌管人的心,左右他们的意志,引导他们的性情,使他们自愿地选择做他自己的旨意定旨他们要做的,例如预言藉着古列之手,将以色列人从巴比伦的掳掠中解救出来,又例如使外邦人归向福音,坚固他的教会,马太福音16章;又例如藉罗马人之手摧毁耶路撒冷,马太福音24章,还有很多其它的地方这种认为上帝只对人的行为有一个一般性的影响,而不能够有效的改变他们的意志,做这个或那个特别的事的意见:
首先,这种观点假设了有些事情的好处不来自于神,而来自于人的行为,也不借助于上帝的参与。这是亵渎的观点。使徒保罗明确的证明一切都是从他而出的。其次,特别的,这种观点否认了一切善行都是从上帝而出的,因为善行都是具体的行为【22】;而照着阿米念主义的观点,具体的行为都应该归结于从人的意志而出。上帝的一般性的影响,对于建议一个人去祷告,或者左右他做败坏自己行为的恶事,功效都是一样的。第三,这种观点使得上帝一切的旨意的执行都依赖于人的决定,因而就是不确定的,进而他的预知先见也就是可错的,而很可能失望而归的。
因此,在以下表格中的宣告中,神的话语和阿米念主义的宣告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圣经的教导 |
阿米念的教导 |
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使徒行传17:28 |
上帝的托住万有的行动,不是他的大能所做的积极工作,而是他的意志所做的消极工作。 |
他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希伯来书1:3 |
这意思就是指他决意不毁灭他们。 |
我们所作的事,都是你给我们成就的。以赛亚书26:12;耶稣就对他们说,我父作事到如今,我也作事。约翰福音5:17。 |
当上帝施加他影响的时候,他没有在被造的行动上,激动或帮助他们做任何行动。 |
心中的谋算在乎人。舌头的应对,由于耶和华。箴言16:1;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箴言21:1。 |
上帝让我们自由而行的那些事上,他除了期望以外,什么也不能做。 |
求你使我的心,趋向你的法度,不趋向非义之财。诗篇119:36;求你使我专心敬畏你的名。诗篇86:11;却没有将荣耀归于那手中有你气息,管理你一切行动的神。但以理书5:23 。 |
上帝的护理之工,不能决定人的自由意志做这或那特定的事,也不能否定不做这样或那样的事。 |
参见马可福音 27:1, 对比 使徒行传 2:23, 和 4:27, 28;路加福音 24:27; 约翰福音19:31-36.关于其它事情的必然性, 参见出埃及记 21:17; 约伯记 14:5; 马太福音 19:7,等 |
人的意志应该自由于一切人的内在和外在的必须性上,也就是说上帝不能够使事情照着他自己的旨意不错的实现。参见以上讨论。 |
第五章:关于上帝的旨意和安排
能否被抵挡和他是否能实现他的意图
阿米念主义经过前面所讲述的那些步骤,已经把他的偶像放在上帝祭坛的右边,与神的祭坛直接相对。升高到全能者的力量和旨意完全相同的高度。我现在要提出上帝的灵与这可怜的属血气之人所竖立的空想之物之间的另一个争战,是关于神的荣耀权能和卓越之品性的超越地位的。因为阿米念主义者在使神的旨意成为可变,使神的预知成为可错,又基本上夺去了他掌管的权柄之后,作为这一切准备工作的总结,他们宣称他的旨意是可以被抵挡的,他的意图可能失败,他的计划可能落空。他完全可能,也实际上提出了一些事情却无法实现,而这是因为他所想做的这些事恰好与人的自由决定相冲突。这样一种宣称如果没有表达了比天上的魔鬼更可怕的属灵骄傲的话,那神学家们恐怕是低估了魔鬼的罪。现在因为在这些事上有一些表面的困难,特别是在对上帝的旨意的理解上,以及将他的律率典章和他的旨意混同的看法。哀哉,这样的旨意我们所有的人确实经常的抵抗或违背,我会展开阐明上帝旨意含义的一个区别,由此我们会看到,阿米念主义者反对的到底是什么,以及我们把这样重的指控加在他们头上是否是合理的。
照着学者们的说法[1]“上帝的旨意就是发旨意的上帝”。从根本上说,他的旨意与他的本体没有区别,从形式上说,上帝的旨意与上帝的本体之间的区别在于上帝的旨意涉及到外在的事。既然上帝的本质是确实的、纯全、直接的行动或实体,那么他的旨意因此也只能是简单的、一致的、唯一的,我们不应该做任何分割和区别。我们以下要讲到的上帝的旨意的区分都不是针对它的永恒性和它本质上的区分讲的,而是针对描述他的用词而已。对神旨意描述的区分,不仅是允许的而且是必须的,因为不如此做的话,就绝对不能使表面不一致相和谐。在创世记22:2,上帝命令亚伯拉罕献上他独一的儿子以撒,把他在莫利亚山献为番祭。在这里上帝的话是神向亚伯拉罕宣告了神的一些旨意,告诉亚伯拉罕他应该做什么。使亚伯拉罕认为这就是他应该做的。然而当他实际上准备顺服神的旨意,完成他的责任的时候他又得到了一个相反的命令,就是他不可加害他的孩子,把他献为燔祭,这时发生的故事显然证明神的旨意是以撒不应该被献为燔祭。然而尽管有后面的转折,照着神的命令,亚伯拉罕在此之前似乎没有任何选择,而只能相信执行上帝所吩咐他的献以撒话是讨神喜悦的。如果圣经中上帝的旨意只能被理解成一种含义,这里就有一个明显的矛盾。再举一例,上帝命令法老允许他的百姓离开,如此明白的命令法老能有其它的理解吗?难道法老在头一次听到这个命令的时候,能有任何其它的理解,而不是知道这就是上帝的旨意,就是他应该允许以色列人离开。然而,上帝宣告他要刚硬法老的心,使他不允许他们离开,直到他在埃及显出他的神迹和奇事来,为了理解圣经中类似的经文,历代的教会先父和学者,与当代的神学家们一起,都认为上帝的旨意应该有多重的理解。都证实神的旨意,就着他要成就他旨意的方式来说,是不同的,多样的,然而就着它的本质来说,是只有一个的。
实际上,学者们的各种提法都可以被简化成通常所说的上帝的隐秘的旨意和他显明的旨意的区别,因此我选择在下面的讨论中使用这样的术语。
神的隐秘旨意就是他对所造万事的永恒、不变的意旨,使他们各自达到他创造他们所要成就的目的,关于这一点,神自己宣告,“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以赛亚书46:10)这个旨意有人称为上帝绝对的、有效的旨意,是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永远得以实现。事实上,这就是那唯一的、永恒的、固定不变的神的旨意。它的命令无人能够抵抗,它的法度无人能够违背。因为在他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
上帝显明的旨意包括的不是他的意旨和命定,而是我们的责任,不是照他自己的美意他要做什么,而是如果要讨他的欢心,我们应该做什么。而这一点,就是包含在他的话语里的就是他的典章、应许,是预备给我们和我们的子孙的,使我们可以行神的旨意,这显明的旨意更确切地说是上帝要人成就的旨意,而不是他自己本身的旨意,就例如我们把一个人他命令别人做某些事就说成是他的意愿,像我们的主说的,“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也就是说这是他的旨意所表明的,一个旨意的标准也常常被比喻性的直接称为他的旨意,像阿奎那所说的[2],就好像我们人的吩咐是我们人的意志的标志一样,上帝的典章也是上帝旨意的标志,这是我们顺服的依据,对它的违反就是犯罪。罪就是对律法的违背,”因为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罗马书1:15)又说,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信的人预备的。提摩太前书1:9.上帝要我们执行的,不是遵守他的永恒的计划和命定,这是我们绝对无法侵犯或阻碍的,他也从来没有责备过我们破坏了他永恒的命定。一个主人对他仆人的要求是做他所命令的,不是成就他心里打算做的事。他心里打算的事可能根本就没有告诉他的仆人。啊,一个上级的命令并不永远表示发命令的上级真的定意所发的命令要实际的执行。(像所有考验人的命令),而只是那在他命令之下的人必须顺服,照着命令表达的意思。就像Durand[3]所说,(神的命令都是清楚的),据此这个我们有责任做他所命令的。然而他所命令的事情本身,并不永远是他的美意定意要发生的,就像我们前面看到的法老和亚伯拉罕的例子。
神的旨意照着头一层的理解,被说成是隐藏的和秘密的,并不是因为它永远如此,因为在某些特定的场合,这旨意用以下两种方式被显明出来让我们知道。
第一,从他的话语中知道。如上帝宣告死人要复活,因此我们毫不怀疑他们会复活,而这绝对是上帝的意旨,死人要如此行。第二,从事情的结果知道。因为当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都可以认为是上帝的旨意使之成就,而把事情的结果看成是他旨意的显明。雅各的儿子万万没有想到上帝的旨意是藉着他们把他们的兄弟送到埃及,然而约瑟事后清清楚楚的告诉他们,不是他们而是神把他送到埃及。创世记45:5.但是这样的旨意仍然被说成是秘密的旨意,基于以下两个原因,第一,绝大部分时候这旨意确实是秘密的,隐藏的。因为事情的现状常常不能显明上帝的旨意,直到最终结果发生以后。而最终的结果是一个未来事件,对我们这些只有能力判断过去和现状之事,而无力预知将来之事的人仍然是隐藏的。因此雅各告诫我们在筹划中不要张狂夸口,说今天我们要做这事或那事,因为不知道上帝是否允许我们的筹划成就。第二,这样的旨意是隐藏的,是指着它的原因而说的,这原因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超越我们理解的。“你的道在海中,你的路在大水中,你的脚踪无人知道”(诗篇77:19)
上帝隐藏的旨意和显明的旨意在若干方面是有区别的,但主要是在它们的行动和在它们的对象上不同。第一,就它们的行动而说,神的隐秘旨意,是神的永恒命定,决定一切事情在它们所指定的时间内要成就;他的显明的旨意,是他宣告自己的喜悦或赞同某事,无论这件事是不是被执行了。第二,它们在对象上不同,神的隐秘旨意的对象是任何有益处的事,它的存在会带来好处,因为这样的旨意一定会毫无例外的实现;而上帝显明的旨意一定是道义上良善的事,这样的事是上帝所同意和赞许的,与律法福音相符合,其强调的不是这件事实现与否。
在这两方面中,头一方面的区别就着他们不同的行动来说是永久性的,但第二个方面却不同,他们在目标上有时候是一致的。例如上帝要我们相信,他显明的旨意是我们应该相信,他隐藏的旨意是他要使人实际相信他,因此在我们心中生发信心,以至于我们实际上相信,在这里,他隐藏和显明的旨意是一致的。头一个[4]是他的法度,我们应该相信;第二个是他的计划,我们会相信。在这个例子里,我说,其中一个旨意的目标也是另一个旨意的目标,我们应该做的和他要在我们身上实现的是一致的,“因为所做的事都是你给我们成就的”(以赛亚书26:12)。这些事是我们自己要做的工作,同时却是他在我们里面成就的,他在我们里面做工,他藉着我们做工,而同一件事就常常被说成是我们所应该向他做的责任,如:“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结书36:26,27)。
所以在这里神的两种旨意的目标都是他子民的顺服,然而神的命令在这里不像某些有学问的人以为的,是上帝命定的宣告,因为如果是这样,这个命令就要在所有领受命令的人身上实现,而事实上显然不是这样的,很多神所命令要相信的人,上帝并没有赐给他们信心。因此神在这里的命令还是应该被看成上帝要求我们责任的宣告。而上帝命令人要相信与上帝计划人要相信在这里只是巧合而已。在“做这件事”和“应该做这件事”之间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如果上帝命令犹大要相信被理解成“犹大要相信是我的意图和打算”,这样的计划一定与上帝所宣告的他针对犹大的另一个计划完全矛盾。因为神说因为犹大的不信,他要奔向“他自己的地方”,他的训诲是我们在一切事上要顺服,但这并不表示他的计划和期待是实现我们在一切事上的顺服。亚伯拉罕没有义务相信上帝隐藏的旨意是将以撒献为燔祭,但他有义务和责任遵守上帝让他将以撒献为燔祭的命令。法老也没有义务相信神计划将他的百姓在摩西初次召见法老的时候就使法老放以色列百姓离开埃及,他的计划与他无关,但法老有责任要相信如果他要取悦于神就得让他们走。从这样一个讨论我们可以得出几个有益的结论,——首先,上帝可能会在他话语中命令很多事情,而他从来没有计划这些事情会实际的被执行,因为在这些事情里他的话语不是他的永恒旨意和计划的显现,而只是宣告什么是他所喜悦的,究竟这些事是被我们执行还是没有并不相关。在前面讲的例子里,他命令法老让他的百姓去,并威胁加灾祸于法老,如果他拒绝神的命令,从这里我们不能得出结论说上帝本来计划藉着他的这个命令使法老顺服和回心转意,而最后上帝没能实现他的打算;因为经文明显的告诉我们,上帝原先就打算藉着法老的悖逆来实现另一个非常不同的目的,就是在对法老的惩罚中彰显神的荣耀,因此上帝向法老的命令只是向他宣告怎么做是神所喜悦的,参见撒母耳记上15:22.“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
第二,上帝的旨意中需要我们去顺服的是上帝话语中所显明的旨意;从它与上帝的命定的符合上我们可以知道以下三件事。第一,上帝的命令是我们顺服和相信的直接条件和对象;第二,我们的责任是尽一切的力量来执行上帝的命令所要求的,我们的罪责是如果我们不这样做;第三,上帝藉着这些方法,这些手段要实现他永恒的计划,在其中,他要拯救他所拣选的人,又就着他呼召其他的人执行拣选所需要的责任这一点来说,也乐于看见其他人得救。我们的顺服就是我们照着上帝显明的旨意而行,既没有忽略他所命令的,也没有侵犯他所禁止的。即使我们做了神所不允许做的,或者是忽略了神所要求我们做的事情而导致上帝隐藏的旨意计划的实现,仍然是上帝所不喜悦的。设想亚伯拉罕当他被要求献上儿子以撒的时候,违背了上帝的命令,虽然上帝的计划藉着他的不顺服实现,因为上帝从来没有打算以撒被献,然而亚伯拉罕还是犯了重罪,违背了神的命令,这是他的责任。我们行动的圣洁与否在于是否与他的法令相一致,而不是是否与上帝的计划相一致,基于这个原因,Gregory说[5],“有很多人,当他们想改变上帝的计划的时候,反而实现了上帝的计划。当他们不明智的抵抗上帝的命令的时候反而实现了他的计划”。为了显示我们的行动只需要遵守这个法制,St Austin[6]举例说明一个人可以做善事而与上帝的隐秘的旨意相悖,或做恶事而与上帝隐秘的旨意符合。例如一个病中的父亲有两个孩子,一个邪恶,希望父亲死,另一个敬畏神,为父亲康复祷告,但是神的旨意是父亲死,与那邪恶的儿子的愿望相同,然而真的执行了他的责任做神喜悦事的是却另一个儿子。
第三,从刚才这个不无必要的插入话题中回来,我们刚才所分析的上帝隐秘的旨意正是我们与阿米念主义者争论的焦点。他们认为神的隐秘的旨意是可以被抵挡的,也就是说上帝可能在他的计划上失败,热情地打算成就某事,而功亏一篑,他的计划和打算受挫。例如当他决意要人相信和得救的时候,而那人自己的力量却可以使神的打算落空,而不相信、不得救。正是在这样的情形中,其中关系到我们的自由意志,阿米念主义者为那至高者的大能设置了不可逾越的界限。在其它的事上,他们和别人一样承认神的全能,但是在涉及到人自由意志的事情上,他们的否定态度是坚决和断然的,没有任何的遮盖和唐托。对与此相关的事保罗提出的这样一个反问,“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罗马书9:19)其意思从之后的经文可以知道,没有人能够或曾经抗拒神的旨意,对此Corvinus的回答是,保罗所说的只是他引述犹太人的反对意见,并不是保罗自己的话——年轻学生回答不出亚里士多德论述中的难题时也是这么说的,当他们不知道更好的答案的时候就说“这是在引用别人的意见”。因为在整个这一段的阐述中没有任何一个迹象表明这是保罗阐述犹太人的话,而他自己不这么认为。事实上,第一,保罗不是与犹太人争论,而是关于犹太人的问题与软弱的弟兄争论,这一点在下一章的头一节“弟兄们,我心里所愿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从中可以看到,他区分所讨论的对象,和他讲到的以色列。第二,在整个罗马书他谈到犹太人的时候是使用第三人称,但是在与人辩论的时候使用第二人称。第三,很明显罗马书假设保罗和他的辩论对手都承认这个事实就是犹太人是被丢弃了。这个事实犹太人自己当然不会愿意承认。因而Corvinus所拒绝的不是犹太人的反对,而是使徒保罗和当时基督徒公认的原则。同一个作者以类似的自信表示说[8]“神所愿意的事有很多没得成就”,Vorstius更进一步教导说[9]“不仅上帝很多愿意做的事没有发生,而且很多发生的事是他所不愿意的”。他不是指我们违背了神的律法,而是指上帝的旨意落空了,Corvinus为我们澄清了这一点,他说,“上帝的旨意的执行可以被人阻拦和搁置“。对此Episcopius也同意说,例如上帝计划打算使一个罪人悔改,如抹大拉的玛利亚,神的这一旨意能不能被阻止和抵抗呢?“是的”,阿米念主义者回答说,“因为神用恩典而非强制使人悔改,但是当他想用恩典使我们悔改的时候,我们可以抵挡上帝的工作”[11]如他们的六位在海牙的会议上联合申明的,“但是有人可能会在这里反对”,这样上帝的旨意不就能够受挫?他的目的就可能失败吗?”对此我们回答说,“是的,我们相信确实如此”。又例如关于神的救赎他们说[12]“他们确定上帝原打算拯救某些人却最终未能实现”。他设定的目的没能达到。
在这一点上,我认为他们把上帝置于一个最尴尬的境地,因为他们肯定的说,有很多上帝希望拯救的人时常灭亡了,虽然神以及其热烈的恳切和由衷的希望他们得救[13],就好像母鸡要保护它们的小鸡一样,神的这些渴望最终没得实现。[14]因为他们缺乏智慧和公义的心,就宣告说虽然上帝动用他的大能可以实现计划,但神没有选择这样做,因为他的身份。
如果你是一个稍有同情心的人,能够体验荷马史诗中那可怜的丘比特因无法挽救他儿子Sarpedon的死而有的悲伤,或者同情一位不能改变他独生儿子的邪恶毁灭而悲伤的父亲,那么也请你为天上的神所处的境况也洒下几滴眼泪,因为神巴不得所有的人都从地上来到天堂,逃避地狱的折磨,而他是认真的、热情的,期望如此。然而因为他自己一个人也不能拯救,神不得不放弃他的愿望,忍受他的悲伤,改变他的计划,而不得不眼看着绝大多数人灭亡了[15],即使是在他已经给人提供了一切所需的途径使人得救。
阿米念主义在这一点上的教义,总结性地表述在Corvinus的著作《回应Moulin》第三章第三节中,在那里作者首先把上帝的旨意区分成他要我们做的事和他自己要做的事,头一类就是他的命令和典章,关于这样的旨意,我们和他都同意是可以被抵挡的,如果抵挡的意思是我们干犯他旨意的话。关于第二类神的旨意,他说,从与人的行为关系来看,神这些旨意就可以区分为在人的行动之前的和在人的行动之后的。如果是在人的行动之前,若人不配合的话,就是可以抵挡的。
这就是两种上帝自己想要做的旨意,其区别的核心在于“上帝对未来之事的旨意,发生在事情的实际存在之先,从这一点来说,它是可以被抵挡和阻止的。但如果神的旨意是在人的行为之后,它永远是可以实现的”。后一句话想缓和前面一句话的严厉口气,但却使他自己陷入了无法解释的极端荒唐的无稽之谈。因为他说,上帝希望人所做某事的旨意在他们做了之后就不能被阻挡了,——也就是说,“如果他们实际做了,那么上帝要他们做的旨意就不可抵抗的实现了!”在之后的论述里,他清楚的表明,没有什么上帝关于人类救赎的旨意是不能被人否定和使之落空的。这旨意只是那一般性的原则,即上帝在信心和救赎之间直接建立了一个不可分割的联系。或者说他把对基督的信心指定为得到祝福的途径,而这只是一种固有的、一般性的旨意,没有具体的外在效果,这种原则只能借助人的配合,才能产生外在的效果,因此就是能被破坏和废除的,这样的理论,如何直接的与神的话相反,让我们在下面指出——首先,“我们的神在天上”诗人如此说“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篇115:3)。不是部分的,而是全部,都随他自己的意思使其实现,“这是守望者所发的命,圣者所出的令,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要将国赐与谁,就赐与谁,或立极卑微的人执掌国权”(但以理书4:17)。一个国权的变迁涉及到多少人的心机和谋算。然而上帝却说他在这大工上成就他所喜悦的,是啊,在他面前“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做什么呢?””(但以理书4:35),我的旨意,他说“我已谋定,我必做成”,“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以赛亚书46:10)。他如此的确信他的旨意将要成就,他甚至起誓为证,“万军之耶和华起誓说:“我怎样思想,必照样成就;我怎样定意,必照样成立”(以赛亚书14:24)
事实上,如果说上帝计划他预见中不会发生的事,这真是一个奇怪的说法。但我们不能以此来责问阿米念主义者,因为他们根本怀疑上帝的预知。不过是不是也请他们注意上帝所说的话,这样警告人“任凭你们同谋,终归无有;任凭你们言定,终不成立”(以赛亚书8:10),难道他们愿意打算反控天上的神吗?不,断乎不是,像StAustin,16说,“我们要注意我们的教导,免得我们被迫承认全能的上帝会做任何失败的事。这样的事是历来的学者所一致认同的。见Alvarez, Disput. 32, pro. 3.下表中所列的这几个例子,表明了阿米念主义对上帝话语的反对——
圣经的教导 |
阿米念的教导 |
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篇115:3 |
“我们毫不怀疑有很多事情是上帝愿意发生,而没有发生的”Corvinus.
“我们同意上帝上帝的某些旨意从来没有实现”Idem. |
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以赛亚书46:10;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做什么呢。但以理书4:35 |
人的能力阻碍上帝旨意得到执行。Idem. |
我已说出,也必成就,我已谋定,也必作成。以赛亚书46:11 |
特别上帝在实际发生的事情之外,有其他的期望是荒唐的笑话。Episcopius. |
我怎样定意,必照样成立。以赛亚书14:21 |
你可以反驳说上帝的旨意会失败,对此我们爽快的同意。Rem.Synod. |
第六章:阿米念主义彻底颠覆神的预定之教义
现在我们要讨论的,是所有阿米念主义的鼓吹者扰乱基督教会,与教会争执的根源问题,即全能上帝永恒的预定的教义。神的预定是一切属灵祝福的来源,是上帝把他的爱藉着耶稣基督加在我们身上所产生的一切果效的最终源头。摧毁我们信仰中的这个磐石就成了那些“人类自给自足”的鼓吹者的主要的努力目标。他们的目的是为了要证明人自己有力量,能独立地行善,与别人不同,因此自己能获得永远的幸福而不需要向外迈出一步去寻求帮助。
这是他们计划的第一步,目的是要达到计划的第二步,就是垒造那以人的自由意志和自我努力的流沙为根基的的巴别通天之塔。不过他们知道如果试图突然之间一步就挪去上帝的预定论,包括其名称和事情本身,这样的努力太惹人注意,名声也不好,且不容易在相信基督耶稣的人之中稳操胜算,因此他们采取的策略是允许预定论的名称保留,而把预定论本身的内容推翻,在那空壳之内加上一个与它如此不同的内容,以至于任何人都可以看到他们放进去的是眼睛没有神气的利亚而不是拉结。阿米念版本的“预定论”是拥抱浮云而非拥抱上帝。
那真正的预定论的教义已经为众多的神学家们多次清楚地表述过,没有任何反对的意见能站住脚。因此,我只需要简单明白地把它再次陈述一遍,特别是针对我们教会(英国圣公会,译注)信仰告白第17条,其中清楚地宣告了神的预定论。我的主要目的是藉此显示神的预定是如何被阿米念主义者所阻碍、反对和颠覆的。
神的预定照通常的理解是指神的护理工作中特别的一部分工作。它以一个双重的约束为特点:——
首先就拣选的对象来说,虽然上帝护理的旨意涵盖了他手所造的一切,神的预定只涉及到有理性的被造。
其次关于预定的目的:虽然上帝的护理之工是使一切所造之物最终实现上帝所设计的目的,无论这个目的是呼应于照被造之物被赋予的本性,还是超越其自然本性,但神的预定是专指上帝引导有理性的被造之物,使其实现一个超自然的结果。因此一般来讲,神的预定是指全能上帝关于他的理性的被造之物的最终和超自然的结果的旨意、命定和计划,目的是为了神的荣耀得着称赞。我们在讲到主题之前,必须先介绍一下预定论在目的上的一个双重约束。
神预定的对象是一切有理性的被造物即天使或人。首先关于天使我们这里不谈。其次预定的结果或者是永远的幸福,或者是永远的受痛苦。我只讲头一个,即上帝把人带到永远的幸福里的预定行动。在这一点上预定和拣选没有任何区别。我们可以把它们当成同义词互换使用。有些人把预定和拣选区分为预定特指神把信心加给他所拣选的人的行动,两者的区别,一个是神旨意的目的,一个是其实现方法;头一个是拣选,第二个是预定。但这样精确的区分似乎没有必要,因为圣经并没有采用。
上帝的话语告诉我们,这个拣选的工作是全能上帝的恩惠的不可改变的旨意。在其中,神从创立世界以先,因着他自己的美意,拣选了确定的人,把他们从罪和痛苦中释放出来,给他们恩典和信心,把他们赐给基督,带到永恒的幸福里;这都是为了使他荣耀的恩典得到称赞。或者像我们教会的信仰告白所表述的。为了避免重复,我只用神的话语来澄清和证明我们信仰告白中的这一条,并简短地指出阿米念主义者是如何推翻了这条教义的内容中的每一点的。
首先,圣经与这教义都异口同声地宣告拣选是上帝永恒的旨意,是在创造世界以先就确立的。因此这就意味着我们被拣选是在我们出生以前,在我们还没有做出任何善恶之前。教义的措辞清楚,圣经的论述也清楚,“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以弗所书1:4);“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罗马书9:11、12);“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摩太后书1:9)。
从这里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知道拣选的原因不可能包含我们里面的任何善行,因为原因必须发生在结果之先。我们所拥有的或参与的任何事都是发生在时间框架之内的,因此不可能是永恒之事的原因。
永恒之事的唯一依据就是神的定旨和美意。单凭这一条依据就足以折断阿米念主义者所说的那个冒牌的“拣选”的脖颈。因此为了避免这致命的打击,他们否认拣选是从永恒开始的[1],像Remonstrants在他们的《申辩》中所说。Grevinchovius又说,“最终的拣选只适用于人将死的时候,因为预定的拣选涉及到救赎的完成和最终实现,因此要求它的对象已经走完了信心和顺服之路”。这样的“拣选”的概念就是说上帝的拣选仅仅是一个他自己的公义要求他不得不做的行动,因为公义要求人的顺服得到认同。这样的“拣选”又成了一个偶然的随机事件,取决于软弱的人所不知道的下一个时辰会发生在他身上的事——与其说这是上帝的“预定”,不如说是上帝的“后定”。这样的“后定”难道就是圣经告诉我们的上帝在基督里不可测度的爱吗?
“是的!”,照他们的观点[3],“我们不承认在福音里启示了上帝定意要拯救那些在信心里最终坚持到底的人这件事以外的任何其它的预定。”也就是他们说上帝关于人的救赎的决定是悬在空中的,直到神实际地看到他们的顺服坚持到最后。照他们的这个拣选定义,我看不出来此“拣选”有什么特别的价值,为什么圣经把它说成是上帝向着我们的无限的良善、爱和怜悯的表示。如果我们真的顺服了,难道需要担心不能得到公义之神的“拣选”,像我们得到其他的应许,祝福和怜悯一样?照他们这样理解的拣选,主耶稣应该这样对彼得说,“彼得,如果你相信我并把信心保守到底,我就在创立世界以先拣选你。”最后一点,如果人得“拣选”只可能在临死之前,那么还活在这世上的人能从这种“拣选”里得到什么安慰[4]?
第二,这条教义确认神的旨意是始终如一的,是唯一的和不可改变的,这符合圣经教导。神只有一个旨意、一个预见、一个美意、一个典章,都是为了绝对可靠地把他所拣选的人最终带到他的荣耀里。
虽然这一个旨意可能被说成是包括两种行动,一种是针对方法的,一种是针对结果的,但两者交织在一起,成为“神不可更改的旨意”,(希伯来书6:17)。“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提摩太后书2:19)“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马书11:29)现在我们来看阿米念主义是怎么说的。
试看他们发明了多少名词和术语来模糊这个教义,“拣选”,“他们说[5]可以区分为法律性的或福音性的,一般的或特殊的,完全的或不完全的,可更改的或不可更改。”我不知道他们还有多少更多的区分,但我知道,全能上帝的永恒行动只有一个,我也知道在整本圣经和教会所接受的神学家的著作中找不到一丝他们这样的区分。他们使用这些闪烁不定的区分来支持他们的教义,或者说他们故意发明这些名词来使他们的错误不易察觉。
但是有一件事他们之间都一致同意[6],就是“有一个完全的拣选只属于那些临死的人,还有另一个不完全的拣选,属于所有相信的人。就像救赎在这世上是不完全的一样,拣选在这世上也是不完全的。随着信心的拒绝而被收回。因此拣选是不完全的和可取消的。”他们在告白中又说[7],“在圣经中有三种信徒,一种是初入门者,一种是坚持了一段时间的人,还有一种是坚持到底的。头两种人的被拣选是真实的但不是绝对的,只持续一段时间,最终结果取决于他们是否能保持住信心。第三种人的拣选是彻底的、最终确定的——因为上帝的拣选或持续或中断,视我们是否满足条件而定。”
但是阿米念主义者从哪里学到的这个教义?在神的话语里一个字的证据也找不到。在神的话语里完全没有提到过任何这样的断断续续的拣选,没有讲到任何不是不可更改的拣选的结果的信心——“凡预定得永生的都信了”,(使徒行传13:48)圣经也没有区分人是一半的信还是全部的信,而是明说蒙拣选的人不可能被迷惑,马太福音24:24,“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翰福音10:28,29)神的选民还有什么更多的需要呢?“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提摩太后书2:19)因此纵然有各种反对,神的拣选不可能被收回,它一定坚立在天(罗马书9:10)。
另外从理性的思考,仅仅是因为这行动是由上帝本身的属性而发出的这一点,也不能允许我们想象上帝固有的行动可以是不完全的或可改变的。但理性和经文都被当成是荒谬的,如果它们妨碍了阿米念主义者宣告人的预定是自身决定的,好为他们的偶像自由意志喝道开路,准备宝座。
第三,我们这条教义的用词清楚地表明所说的拣选的对象是人类中某些特定的人,也就是说拣选是上帝的一些特别的行动,在其中他把一些人从他们的弟兄中分别出来,要在他们身上实现某些特定的旨意。圣经里也充分地证明这一表述的真理性。例如称那些被拣选的人是一“小群”(马太福音20:16)。这样的用词只能被理解成是表示某些特定的人;又说他们是“照着被拣选的恩典所留的余数”(罗马书11:5),又称他们是“主所认识的”,是“他自己的人”(提摩太后书2:19);是“那预定得永生的人”(使徒行传13:48);是“我们”(罗马书8:39);是“那些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启示录21:27)。所有这些经文,以及更多的其它经文都证明蒙拣选的人是确定的——不但是在数量上只有这么多,而且在每个个体上确定。只有这些特别的人,而不是其它的人蒙拣选,而这是不能改变的。确实的,拣选的内涵就如此清清楚楚地表面了这一点,以至于我惊奇会有人把拣选想象成其它的意思。把对人的拣选说成是不涉及具体特定的人,实在是一个骄傲的柏拉图式的抽象,以至于我奇怪有人敢于承认这样的事,即存在这样一个从众人中的预定,而无人被预定!存在这样一个从多人中的拣选,而其中没有一个人被选中或被越过;存在这样一个拯救人的旨意,其中没有一个人无论是实际成就还是在期望中被命定得救!简而言之,他们认为存在一个上帝不可改变的旨意,要把人带进荣耀里,却没有一个人实际得到了上帝命定的目的——这真是一个连底比斯(AEdipus)都无法解开的谜语。
而阿米念主义者放在上帝永恒的旨意中的正是一个如此意义下的所谓“预定”。“我们坚决否认”[9],他们说,“上帝的拣选涉及到任何特别的指定的人”,“任何指定的人”——也就是说包括使徒彼得、保罗、约翰的因神旨意而被拣选的例子。那么拣选又是怎样呢?照他们的话[10],“上帝指定了让所有人一样的萌生信心的手段,然后他根据人是否善用这些方法,是信还是不信,来决定最终他们的命运如何。”如Corvinus说,既是这样,上帝没有预定拯救任何人,除非那些人能靠他们自己的力量相信,虽然在这中间使用了神所给予的普遍性的帮助,而这样的帮助神也同样赐给那些最终也没能相信的人。由此那得救的人就是自己与别人不同,因为他们可以善用这些能力。而同时这同一批人如果他们没有坚持到底的话,也可能再次回到原先的灭亡之中。也就是说他们的被拣选不是针对他们的个人,而是针对他们的资格,因此会随时消失。但难道这就是上帝拣选旨意的意思吗?“是的”,他们如此肯定,并痛心地哀叹教会教导任何其它的教义[11]。这些不愧是阿米念忠诚的徒子徒孙的人说,“教会被勉强接受这个教导为最神圣的教义,即上帝藉着不可改变的旨意,在永恒中因着他自己的美意拣选了特定的人数稀少的人,使他们预定得永生,而丝毫没有考虑他们的信心和顺服”。但这个教义的不恰之处到底在哪呢?它有什么不义的地方,因而不能被认为是最圣洁的呢?难道上帝不是说蒙拣选的为少数吗?不是说他们从创立世界以先就被拣选,因而丝毫没有考虑他们的信心或其它的顺服吗?不是说拣选是完全出于神自己的美意吗?不是说他的拣选的旨意之所以能够成就,只是因为这是他所喜悦的,为的是使蒙拣选的能够相信、成为圣洁、被带到基督里、保守他们在基督里得永生吗?是啊,这就是那使他们痛心的教义,如阿米念主义者的鼻祖[12]所抗议——“断不能把神定意任何特定人得救算为神的确定的和不可改变的意愿。”
果真如此就让圣Austin’s给出的这个预定的定义被拒绝吧,[13]因为他说“预定就是准备人接受这样的恩惠,藉着这个恩惠,有一些人确定无疑地从罪中被解救出来而带到荣耀里。”果真如此使徒保罗的定义也不妨被一起丢弃,因为他说“(因我们被拣选的原因)任何事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主耶稣基督里的。”
而阿米念主义者对拣选的定义是什么呢?[14]请看,“拣选不过是上帝这样的一个旨意,在其中他命定那些凡相信耶稣基督的人得救”Corvinus如此说。也就是说,这是上帝一般性的旨意,命定人在基督里的信心是得救途径。如此说来这样的拣选属于彼得,也属于犹大。这命令对得救的人的功效,无异于对灭亡的人的功效,因为以信耶稣而得救的机会也同样摆在他们面前。但是请问犹大和他的同路人算是蒙拣选的吗?怎么他们又被罪所灭亡了呢?说任何一个上帝所拣选的人最终走进地狱里,此等“拣选”实在是很奇怪。照这样的定义,虽然有这样一个拣选,仍然可能是连一个相信的人也没有,或者虽然有相信的,但所有的人都转离了信心,以至最终没有一个得救,这样的“拣选”也是奇怪。也可能所有的人都相信了,并且坚持信心到最后以至最终所有的人都得救了,这不是一个更奇怪的“拣选”吗?
我们这些愚昧的人,若没有阿米念的指点,只读圣经,还以为自己是被神以特别的方式,使我们成为天父的孩子,“他们是属于你的”,是神赐给耶稣基督使他可以把我们带到荣耀里的,而这一群人的数目和个体是如此地确定与不可改变,以至于圣经说,神认识他们为“他自己的人”,而且耶稣基督按着“他们的名字”叫他们,约翰福音10:3,确保没有人能从他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们这些愚蠢的人,以前可从来没有想到,原来耶稣基督是一个“不定之约”的中保,因为这个约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人能实际遵守。我们一直以为一些人是照神的旨意,从这个堕落的世界中被分别出来——为他们“基督放下自己的生命”,称他们为“他的朋友”,“他的羊”,因为他们是“父所赐给他的”。但现在看来我们都错了,照着阿米念主义的启蒙,我们现在知道,原来父神赐给基督做的君王是这样一个君王,他的国度里可能一个臣民也没有;原来父神使他做的教会的头,是这样一个可能没有身体的头,因为这身体的有无完全取决于人的选择。
这些高明的教导,我相信自古以来考察圣经的人从来没能够在圣经中发现呢——若不是他们有幸得到阿米念主义解经家的如此指点[15],“上帝之所以爱或拣选任何人的唯一原因,是因为此人的诚实、信心和敬虔,是根据上帝的旨意和他本人完成这些义务,坚持到底,而最终被神所接受。”
关于这样的说法,虽然我们同意神在拣选我们之后向我们表示出他接纳的爱,但绝对存在另一种由神而出的,与此不同的爱,而我们被赐给耶稣基督正是藉着这后一种爱。否则的话,我们被赐给耶稣基督就不是出于神的爱,而是因为我们是“敬虔、公义、和有信心的”。但我说如果在耶稣找到我们之前,我们就已经是“敬虔、公义、和有信心的”,我们根本就不需要他了。无论怎么样讲,就算人能够抹去他们内心的见证,圣经的话还是清清楚楚地表明,上帝爱我们是当我们还做仇敌的时候,罗马书5:10;是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罗马书5:8;是当我们还“软弱的时候”,罗马书5:6,他就已经把他的独生的儿子赐给我们,为我们死,“使我们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关于第三点我们就说到这里为止。
第四,我们的教义根据圣经所确定的另一件事是除了上帝自己的旨意以外,拣选没有任何其它的原因。我们的教义拒绝承认人里面的任何动机和行为驱使上帝拣选这些人拒绝那些人。上帝拣选的唯一原因是他自己的旨意,是他绝对主权的意愿和美意。在神本身之外找不到任何原因。就像他决定创造这个世界,他决定拣选人这件事是为他自己而做,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同样,他拣选某个特定的人而略过其余的人的唯一原因是他自己的旨意。他看人类都在同样的处境之中,都具有相同的资格或者说都不具有任何资格。因为人还没有出生,善恶还没有做出,人就被拣选或拒绝;他的白白的恩典就接受这人或那人。但是在这里我们必须注意到,虽然神自己不考虑人是否配得,白白地选择某些人使他们在拣选的结果和手段上有份,然而他赐给信心或其它拣选的手段,只是因为耶稣基督所成就的工作。也没有人得到救赎是因为他们自己的信心和他们自己的公义。上帝白白的恩典在拣选雅各的同时拒绝以扫。在蒙拣选的人和被弃绝的人之间的差别的唯一原因是上帝自己坚定不可改变的拣选的旨意。确实地,除非人想下定决心相信他们自己的力量,不要从上帝手里得到任何恩惠之物,否则人就不会试图夺取上帝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的荣耀,他在世界以先就爱我们的荣耀。如果我们宣称是靠着自己的行为得着他在这世上的救赎工作所给我们的好处,我们就是否定了他是为自己的荣耀而善待我们。我们在他的手中,就好像是泥土在窑匠的手里。除了窑匠自己的意愿和能力,这块泥土和那块泥土有什么区别,使得窑匠愿意把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而把另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难道一个盛载愤怒的卑贱器皿还有权利向窑匠抗议说为什么这样造我们吗?让那些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不要以贬低神为代价来抬高自己,向自己的鱼网和渔钩献祭,以为它们是自己荣耀的来源。
事实上阿米尼主义者所鼓吹的正是如此。人因为心的邪恶今天仍然在吹嘘自己,把他们不该得的荣耀放在自己身上,正像阿米念主义所鼓吹的。我们在这里对阿米念主义的指控是否合理,请读者由下面他们自己的话来决定——他们说,[16]“我们坚定地承认信心在上帝拣选救赎我们这考虑上,是作为拣选的原因,在拣选之前;而不是作为拣选的结果,而在它之后”。看来虽然自古以来基督徒相信是神自己先拣选了人然后赐予他们信心,但现在照着阿米念的说法,事情不是如此,而是上帝先看见人凭着自己的能力相信而随后拣选他们。照他们的判断,信心也不再是神所命定的拣选人的手段,而是驱使上帝拣选他的原因,[17]“就像是一个法官被法律驱使而不得不将奖赏赐给那应该得奖励的人”,请听Grevinchovius如此说。而Corvinus,显然觉得这话说的太过分、太露骨了,因此想缓和一下他的话而把他的话解释成跟原意相反。但这是没有用的,因为后来的跟随者们都同意Grevinchovius所说的[18],“那唯一绝对的拣选的原因,不是上帝的旨意,而是对我们的顺服的考虑”,Episcopius如此说。起初他们所要求的拣选的条件仅仅是信心,而这是作为手段而不是作为原因[19],接着他们又要求在信心里的持守,最后他们又把它称为是顺服,而把顺服理解成我们对基督命令的一切责任,因为他们说上帝的拣选是对人的爱,而对任何人的爱的原因,是他所能够持之以恒的公义,信心和敬虔,也就是一个基督徒的一切善行。他们在实际上肯定了人蒙拣选是因为这些好行为。我怀疑甚至贝拉基主义或教宗崇拜者的教导是否败坏到这种程度。
在这里请注意,我前面所说的他们否认上帝对任何人的最终拣选的结论在这里仍然适用。因为他们虽然好像允许拣选发生在上帝预见人的信心和好行为之后,但即使如此,在他们的判断里,没有人真正地在这世上被最终拣选,因为人总是可以在任何时候失去了一切,而使他们的被拣选并不多于犹大的被拣选。
他们这一的教义集中描述在我们当代的一位阿米念主义者所写的一本称为“上帝对人类的爱”的小册子里。这本书充满了明显的无知、粗鄙的诡辩和可怕的亵渎。它的作者写此书的目的好像就是要收集那些最具毁谤性的阿米念主义者的垃圾和他们对神真理的攻击,以伪装的虔诚的名义,向上帝的圣名喷出亵渎的泡沫。
这作者说,所有这些讲论的总结就是[20]“上帝除了因为预见人的好行为而救赎人之外,没有其它救赎人的旨意。”没有救赎的旨意?难道上帝没有定意把一些人赐给耶稣基督,藉着信心,把他们放在基督里,以至最终藉着基督把他们带到荣耀中?这样的观点正符合阿米念自己的话[21],“上帝没有爱任何一个人而拯救他们到永生,除了那些他认为满足律法上的或者福音上的公义的人”。
“爱任何一个人而拯救他们到永生”就是命定一个人在耶稣基督得永生。因此就如我们以前所讲的,阿米念的这话也就是在说,我们得恩典和荣耀是基于上帝预先看见我们的善行。这样一个教义与使徒的话完全相悖,(罗马书9:11),已多次被教会大公会议所谴责,已被众多的皇帝和国王的诏书作为致命的异端所禁止。自从这异端萌发以来,就被无数的正统教会的教父和学者所反对,且与我们英国圣公会的信念直接对立,又如此地有损于全能上帝的恩典和超越一切的大能,我惊奇会有任何人在这个知识增长,福音光照的时代,敢如此大胆地以无知和放肆在基督徒中推广这个异端。用历史上的正统教导来反驳这个异端,就好像是在白天点蜡烛一样,因为这对于任何一个稍微了解贝拉基主义的搅扰出现之后的教会历史的人都是一目了然的[22]。
在这里,逐个列出古代教父的见证不是我们的目的,我只在此加上引用Bellarmine一人的见证[23],虽然这是一个并不是在所有的时候都对真理有真知灼见的人。他说“基于预见到人的工作的拣选,必须假定我们在那义人身上能找到一些他自身的,而非从神接受的美德使他区别于恶人——这一点所有的教父都异口同声的坚决反对”。但我们这里有一个更加确实的见证我们要用心聆听的,就是神的圣言有力地证明上帝那白白赐给不配的罪人的恩典。
首先,我们救主基督在马太福音11:26宣告上帝把福音向一些人显现而向另一些人隐藏,以达到作为拣选的特殊效果,且这样做的唯一原因是“上帝的美意本是如此”。同样的,在安慰他自己的那一“小群”时,主告诉他们不要惧怕,因为神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也就是说,“上帝的旨意是唯一的原因使他的国是为你们而不是别人准备的唯一原因”。但是请问,难道没有任何其它的原因可以解释这个区别的对待吗?没有!神做的一些都是为了“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罗马书9:11),因为“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以弗所书1:11)。但难道不是上帝的旨意拣选我们是因为我们比别人强吗?不——“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他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们脱离埃及王法老的手。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申命记7:7,8),因为“他要怜悯谁就怜悯谁”,是的,”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罗马书9:11-13)简单地说,圣经在所有提到拣选或预见的时候,总是同时提到上帝的旨意、爱和他从中知道属他的人的预见,他的白白赐给人能力,和他对万事的绝对掌控。而圣经在提到拣选或预见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到我们的信心、顺服和其它的类似之物,除非把它们作为蒙拣选的人所结的果子。正是出于上帝白白的恩典和美意的唯一的拣选行动,使他“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罗马书9:23。为这唯一的目的,“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摩太后书1:9)就是我们被召本身也是神白白赐给的,是我们不配的,因为在我们存在之前,神就使我们在这白白的恩典上有份了。在这件如此清楚的事情上,罗列更多的证据实在是没有必要的。若有人问这永恒中的好处究竟是出于神还是出于人,我们可以确知神的话一定将荣耀归给那全能者。除了上面所引用的经文,我们还可以从以下理性的思维中看见这几个理由——
第一,如果最终的坚持信心和顺服到底是蒙拣选的条件,那么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人能被说成是已被拣选了,因为没有一人在他死之前是完成了他的信心之旅。但是毫无疑问地,圣经里明明讲到有些人在世上就确凿地被拣选了,“因为选上的人少”,马太福音20:16;又说“为选民的缘故那日子被减少了”,马太福音24:22,“倘若能行,连选民也被迷惑”,马太福音24:24——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不是信心的保守使人得蒙拣选,而是选民才有能力保守信心到底——圣经没有一处说保守信心到底是拣选的先决条件,事实上彼得给我们所有人的命令是,我们应该殷勤努力,使我们更加清楚地知道自己被拣选的把握,而这是我们在世上要做的事,见彼得后书1:10。由此可知人在这世上就能确知自己的拣选,因而人不是在死之前不能知道自己是被拣选的。
第二,考虑在上帝白白的恩典实际临到我们身上之前我们的处境如何。首先从我们自身的资格考虑,“我们比别人强吗?”不,绝对不是的,“犹太人和希律尼人都在罪恶之下”,罗马书3:9;“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都是“死在过犯和罪恶之中,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以弗所书2:3,“在靠着耶稣的血和他得亲近之前,都是远离神的人”以弗所书2:13,我们都是“与神做仇敌”,罗马书5:10,提多书3:3——请问如这些经文所描述的,我们身上能有什么品质配得上帝的预定而区别于世界上不信的人?罗马书8:30。如果说我们有任何配得的地方的话,是因为我们做了罪人、愤怒之子、死在罪恶过犯中而配得,这就是我们的资格。这种资格只能是我们的羞耻而不能是我们的荣耀。其次从神拣选的旨意考虑,当那些蒙拣选的人与别人一样与神隔离的时候,因着神定旨要在耶稣基督里拯救他们的原因,他们就被说成是属于基督的,“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约翰福音17:6,——即在他们以信心就近耶稣之前,就被称为是属他的;他们在听到耶稣呼叫他们之前就被称为是基督的羊,因为“他按着名字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约翰福音10:3——这是在他们进入基督的羊群之前,因为主说,“我另外有羊不在这圈里,我必须领他们来”,约翰福音10:16,同样的意思,这些人在爱神之前先为神所爱,“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翰一书1:10)。所有这些经文都证明上帝拣选人,把他们带进基督和永恒荣耀里的旨意发生在人的信心和顺服之前。
第三,拣选是上帝的旨意在永恒中的行动。因为“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以弗所书1:4),因此拣选在我们一切的顺服发生之前就已经完成了(罗马书9:11)。我们知道,某一事件的果效只能发生在这一事件存在之后,这是不言自明的。任何事情都是先有它的存在,然后才有它的运作。但我们一切的劳苦、信心、顺服、敬虔、爱心都是发生在时间之中的事,是昨日之物,不可能比我们的存在更早发生,因此绝不可能是在我们被造之前就确定的上帝永恒不变的旨意成就的原因。
第四,如果拣选是基于预见的信心,那么我们必定能得出以下这三个荒唐的结论:第一,拣选不在乎那召人的主,(罗马书9:11),也就是说不是出于那以圣召召我们的上帝的美意,而是出于被召的人。因为既然拣选取决于信心,那么它一定取决于有信心的人;第二,上帝不能够“愿意怜悯谁就怜悯谁”,因为怜悯的对象必须先具备信心和顺服,而这就带来了第三个荒唐的结论,即神在拣选的事上,不再能作为一个绝对的主权行事而做他旨意所认定的事,使我们在他手里,就像泥土在窑匠的手里,因为他现在看我们一个是泥巴,另一个是金银,所以他只能将我们区别对待。
第五,神除了他自己定意恩惠地、白白地赐给人信心之外,在人身上找不到他们自己其它的信心、顺服、持守——除了罪和邪恶什么也找不到。因为这信心“并不是出于我们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因为神所做的工就是使我们相信”,约翰福音6:29(此处区别于和合本),“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以弗所书1:3.神将所有这些恩典赐给那些他预先预定得永生的人,“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马书11:7,“主将(预定)得救的人天天加给教会”,使徒行传2:47(此处区别于和合本)。因此确实地,上帝拣选我们不是因为他在我们里面预见到什么,因为我们知道他把信心的恩典赐给我们,是因为他拣选了我们。因此Austin说“基督如此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即:不是他们拣选了基督,而使得基督作为回应拣选他们,而是基督拣选了他们,使得他们有可能选择基督。”我们凭着信心选择基督,上帝凭着拣选的旨意选择我们。现在的问题是,究竟是我们选择他因为他先选择了我们;还是他选择了我们因为我们先选择了他?因此也就等于选择了我们自己。我们坚信的是前者,而这是因为我们能选择他,本身就是他赐给他所拣选的人的礼物。
第六点,也是最主要的一点,拣选带来的必然果效不可能是拣选本身的原因。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一件事的原因和它的果效绝不可能是同一件,即在这事之前又在这事之后。但我们知道,我们一切的信心顺服都是拣选的果效,是从拣选的这个源泉流出的,是被建造在这磐石上的圣灵的属灵的工作。在这点上,我们的信仰告白说得很清楚,“那些得拣选的出于至善礼物的人就照神的礼物被呼召,又被称为神的旨意,藉着被白白的称义成为神的儿女,使他们有基督的形象,以敬虔的心行在神的善工中,等”。这里:第一,蒙拣选的人被说成是分享拣选的益处。而因为这样的身份,他们得享拣选的恩典所结的果实。第二,这教义说,“那得享这恩典的人实际的享受这一切的恩典,那在拣选中有份的人,实际享受这些好处”。也就是在说,拣选是上帝用来决定是否赐给这些恩典的根据,使得上帝这特别的恩惠只局限在那些他永恒旨意里命定得救的人。以上这两点都为阿米念主义者所坚决否认。因此他们的异端的面目清楚地显示出来[25],如阿米念对Perkins所说的,“你说拣选是神的给予,不是神对信心的奖赏,因此拣选不是对信德的回应,而信德是对拣选的回应,这是我必须否认的。”但是不管这个擅于诡辩的异端,在这里否认的是拣选的前提还是拣选的结果,他都跌倒在以下神的话语上面,因为圣灵在使徒行传13:18说“他们之所以信了,是因为他们是被预定得永生的”,又有使徒行传2:47“主将预定得救的人天天加给教会”(此处区别于和合本)。从这两处经文我们可以清楚地看见上帝只将信心赐给那些预定得永生的人。但更清楚的话是在罗马书8:29,30,“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圣Austin解释这段经文的时候在每个连接处加上“只有那些”——无论如何,这两节经文直接地显示预定是在其它的恩典之先,而预定又作了其它恩典的施加范围的限定。这也不单是从逻辑上考虑,从事情本身的考虑也是如此,因为圣经的原意就是如此,如提多书1:1说所“信心是神选民的信心”关于我们的主张的另一部分,就是信心和顺服被我们认为是我们蒙拣选的果子,他们再专横的否认也不能遮盖圣经里丰富的证明,“神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以弗所书1:4),不是因为我们已经圣洁,才拣选我们,而是拣选我们使我们可以圣洁。信心是它的根,顺服是它的内容,是那个我们蒙拣选的目的。
一件行动的结果和原因不可能是同一件事,它们所承担的内容和角色也互不相融。圣经又说,“(神)在基督里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以弗所书1:5)。得儿子的名分是那一个行动,在其中当我们还是外人、客旅、远离神的时候,神便使我们成为他家里的人。我们可以看见这是我们蒙拣选所结的果子,虽然这仅仅是我们由此进入蒙神喜悦的状态的开始。类似的意思在神的话语中多次出现,例如当讲到上帝把人赐给耶稣基督,以及基督的羊听他的声音,而不听别人的声音,因为它们不是他的羊。我在这里选择略过不提阿米念主义在其它几个方面针对我们信仰的这一基本教义的攻击和异端论点。只在本章的最后以下面的表格对比圣经的教导和阿米念的错误:
圣经的教导 |
阿米念的教导 |
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里的。罗马书8:29.30.39 |
“不能把这样的旨意说成是上帝的,在其中人的拣选是确定的和绝对可靠的。”——阿米念 |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以弗所书1:4 |
“我绝不承认在这事上有这种拣选。”——Grevinch. |
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摩太后书1:9。 |
“我们否认上帝救赎的拣选延伸到具体救赎的个人。”——Rem. Coll. Hag. |
(双子还没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马书9:11;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翰福音6:37。 |
“就如同我们是因信而称义,我们也不是因除信以为的其它事情而蒙拣选。”——Grevinch. |
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马太福音22:14 |
“我们明确的承认上帝考虑信心是拣选的先决条件,而不是拣选之后带来的果效。”——Rem. Apol.《辩护书》 |
你们这小群,不要惧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加福音12:32 |
“拣选的唯一原因不是上帝的旨意,而是我们的顺服”——Episcop
“上帝把蒙拯救的方法和途径毫无区别地赐给所有的人,照着他对人该怎样使用这些方法的预见”——Corv.
“神对任何人的爱决定于他照着上帝的命令和自己的责任所行出来的美善信德和敬虔”——Rem. Apol.《辩护书》 |
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哥林多前书4:7;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罗马书3:9;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以弗所书1:5;约翰福音6:37-39, 10:3, 13:18,17:6;使徒行传13:48;提多书1:1;提摩太后书2:19;雅各书1:17,18, etc. |
总而言之,他们的教义的总结就是:上帝确定顺服的信心,是蒙救赎的途径,如果人满足这个条件,他就命定要救他们,这就是他们的拣选观。但如果人已经走在敬畏神的道路上之后又从这条路上离开,他们又会失去了神的拣选;而当人再次回到敬虔的道路上的时候,他们又再一次被拣选;可是如果他们不能坚持到底的话,他们又失去了他们的拣选——如此反复不止。这样,人的拣选不是神的“预定“,而是神的”后定“,是在人已经得救之后。 |
这样的教义能否从此表中所举的经文中找到任何证据,请读者自己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