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书注释》丁道尔 著
导 论
Ⅲ 雅各书的背景

   从雅各书内容本身我们就能明白它写作对象的一些情况。首先,我们几乎能确定读者是犹太人。雅各书全然被旧约及犹太教的精神、意象所浸染──浸染得如此透彻,必定不只反映作者的背景,也同样显出读者的背景。举例来说,雅各书在四4使用阴性“淫乱观。他们被富有的地主(五4~6)欺压、剥削,被有钱人拉进法庭(二6),信仰受到讥斥(二7),作者劝勉他们要有耐心,并且提醒他们的审判者,解救他们的主就要来了(五7~11)。同时,他们要坚心忍耐所受的熬炼,使他们基督化的品格达致完全成熟,而获取“生命冠冕”的奖赏(一2~4、12)。

   教会在世上的景况不过是本书的背景,而雅各所担忧的,却是世界介入了教会。他警告读者“与世界为友就是与神为敌”(四4),这个原则成为“清洁没有玷污的信仰”“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一27)的最主要成因,教会的世俗化在几方面显露出来:对富人巴结奉承,对穷人冷漠无情(二1~4),缺乏节制、批评性的言论(三1~12,四11~12,五9),“属世的、不属灵的、鬼魔的”智慧,嫉妒又充满野心,造成分裂及暴烈的争吵(三13~四3),高傲(四13~17);最糟的是对神“心怀二意”,形成祷告效能的短路(一5~8),以致信心无法化成行为(一22~27,二14~26)。雅各呼召读者从此世俗行为中回转悔改,在神面前谦卑下来,好使神升高他们(四7~10);并且要谨言慎行,竭力把其他罪人从迷途上挽回(五19~20)。

   以上对读者背景的形容,无法帮助我们缩小读者的范围。可惜,此书信的目的地也帮不上什么忙,“散住十二个支派”是个模糊不清的称呼。犹太人被放逐至亚述及巴比伦之后,以色列历史上的十二支派事实上已不存在了。这个称呼逐渐成为形容以色列人重新聚集、灵性经过更新,在末世再出现的一种方式(赛四十九6;结四十七13、21-23,四十八29;传道经三十六11;以斯得拉二书十三39~40)。由此背景来看,雅各选择“十二支派”的称呼,可能是表示他的用意在于写给全体以色列人,不论基督徒或非基督徒。倘若雅各是以如此广大的群众为读者,我们可以了解他为何极少提及基督教教义【38】。但若他有意写给非基督教的犹太人,书信中布道的意味应更强一些。再者,犹太人只在形容末世中重新聚合的犹太人时才用“十二支派”这个名称【39】──而雅各不可能认为所有犹太人都将包括在其中。

   那么我们几乎可以确定,雅各使用“十二支派”乃是来形容基督徒。另外,由句子的背景看来,雅各可能心目中只想到犹太基督徒【40】。可是的人”(moichalides)这字,若不熟悉旧约传统中将耶和华与其百姓的立约,比喻成婚姻关系,读来就无法会意。同样,雅各使用“律法”时单纯又不加解释,这方式已经假设读者熟悉这律法,且对这律法与他们息息相关毫无疑问。再者,以一神论的信仰告白来综论“教义”(二19),以及“会堂”(二2)这字,都指出听众是犹太人。以上诸例与新约及早期基督教对雅各的描绘不谋而合──他乃在“受割礼的人”(加二9)中间事奉。

   这封书信暗示这些犹太人多半是贫穷人,且周围的社会压力相当可新约中亦有相当多的证据赋予“十二支派”更广阔的意义,即教会,神新呼召的百姓,是旧约及犹太人所期盼的重新聚集、更新的以色列人的实现(太十九28;启七4-8,二十一12;参加六16)。所以虽然雅各书的内容及语气强烈暗示读者为犹太基督徒,“十二支派”这称呼本身并不受此意义所局限。

   “散住(diaspora)”这字是此书之目的地的第二个主要字眼,其解释方法也有多种。这字是由希腊文动词“流散”或“散布”而来,是用来形容住在巴勒斯坦以外,外邦人当中的犹太人(诗一四七2;赛四十九6;马喀比后书一27;约七35),因之也泛指凡流散之犹太人所居住的地方。如果雅各按字面意义使用此字,那么他的读者必是居住在巴勒斯坦以外的犹太人或犹太基督徒【41】。可是就像“十二支派”一样,新约也以比喻式的意思使用这字,好比形容基督徒活在世上,远离他们真正天上的“家乡”(看彼前一1)。所以“散住”一词对雅各书读者的所在地并没有提供什么线索。塔斯克建议使徒行传十一19可能是此书信特殊的背景,我们可以由此明了雅各使用“散住”的原因。路加告诉我们,司提反被石头打死以后,波及基督徒遭迫害,许多犹太基督徒被迫“分散”(diaspeirō,这个动词与diaspora同源),最远走到腓尼基、塞浦路斯、安提阿等地,在那儿“只向犹太人”传福音。如果雅各此时已是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那么他以牧长身份从母会劝勉因遭迫害而散居在外的信徒,是顺理成章的【42】。我们无法证明这项理论,但是它与此书信的本质、背景,以及我们将建议的日期都配合得恰到好处。

   一.写作日期

   如果正如以上所主张的,主的兄弟雅各是本书的作者,那么写作日期必定在主后六十二年之前,即雅各殉道之前。有些学者根据雅各书与彼得书许多类似之处,而认为雅各书的写作日期靠近六十二年。但雅各书与许多写于主前一百年至主后一百五十年之间的作品均有平行之处,所以以上的看法不足轻重。另有人宣称,从雅各书中教会的“稳定”情况,及“第二代”典型会发生的世俗化问题看来,写作日期在六十年左右的可能性较大【43】。然而世俗化并非第二代的专利品(参哥林多前书),且雅各书本身并无法使我们断言教会究竟存在了十年或五十年。

   另一方面,有两个迹象使雅各书的写作日期偏早,即约四十五到四十七年之间。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雅各书第二章与保罗讲道之间最可能有的关系。正如我们在作者部分所研讨的,雅各书暗示作者知晓保罗的标语“因信称义”,但也同时显示出保罗的教导并没正确的被明了。这样的状况只有在保罗传道早期才最可能,雅各尚未遇见他,没有机会从保罗亲自明白到底他的“因信称义”是什么意思。因此,此书信的日期很难在耶路撒冷会议(主后四十八或四十九年)之后。我们可以臆测,保罗约自四十五年开始在安提阿传道(徒十一25~26),在同一地区的某些犹太基督徒听了之后,误解了他的意思(参徒十一19)。这些犹太基督徒可能视耶路撒冷教会为其“母会”,而雅各身为此教会的领袖,很可能风闻这种扭曲了的保罗的教训,进而予以驳斥。

   第二个使雅各书日期偏早的迹象,是此书信中丝毫未提及犹太人与外邦人的争论,特别在“礼仪律法”方面。而这个问题是在耶路撒冷会议之前不久,才首度在早期教会中明显地浮现,从“犹大来的人”到了安提阿教会,教导说外邦基督徒必须受割礼,负起“律法的轭”(徒十五1)。当然,雅各成了神所用的器皿,防止将这些限制加在外邦信徒身上。但在此所要指出的乃是,雅各若在耶路撒冷会议之后才写此信,那么信中丝毫不提此问题,或告知会议的决定是不可能的,何况他的读者有些或许是住在安提阿附近的犹太基督徒。

   这两项考虑指出雅各书的写作日期介乎四十年代的中期至晚期(四十五年~四十八年)【44】。这段期间曾发生严重的经济恐慌(犹大地区在四十六年左右发生饥荒;参徒十一28),并且愈演愈烈的社会──政治──宗教动乱也自那时发端,造成六十六年至七十年间的犹太战争。以上这两项情况与雅各书中所暗示的背景相符合。

   二.写作地点

   我们就雅各书的作者及日期所达成的结论,也就决定了写作的地点。雅各在这段期间住在耶路撒冷,而他的读者可能住在巴勒斯坦以外靠海岸线直到北边的地方,即叙利亚,或小亚细亚的南部。书信中所用的句子,特别是“秋雨春雨”(五7)似乎确定是这地区,因为只有在地中海沿东岸地区雨才按这个顺序来【45】。劳斯(Laws)近来建议,罗马是此书的写作地点【46】,但她所提出唯一的原因是雅各书与源于罗马的彼得前书、黑马牧人书及革利免前书有文学类似之处。

   第一世纪中期近东地区的社会状况,与雅各书中所显示的情况也相吻合。当时周游各地以寻利的商人(四13~17),及富有、遥控土地、欺压赤贫劳工阶级的大地主(五1~6),是人人熟悉的人物。火热而甚至出现暴烈场面的宗教辩论,使雅各所牧养的教会也受到感染,这亦是人人知悉的事(参三13~四3)。寻求以暴力赢取以色列人自由的奋锐党运动愈来愈具影响力,事实上某些学者认为,雅各书四2──“你们贪恋还是得不着,所以你们杀害”──可能指的是将暴力思想引进教会的奋锐党人【47】。无论是或否,第一世纪巴勒斯坦及叙利亚的社会状况,确实为雅各书提供了恰当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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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8. A. T. Cadoux, The Thought of St. James(James Clark, 1944)pp.10-18; A. Schlatter,Der Brief des Jakobus(Calwer, 1932)pp.90-98; G. R. Beasley-Murray, The GeneralEpistles(Lutterworth, 1965)pp.12-21。
39. C. Maurer, TDNT, 9, p.250。
40. J. E. Huther,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Handbook to the General Epistles of James, Peter,John and Jude(Funk & Wagnall, 1887), pp.11-13; A. S. Geyser, "The Letter of Jamesand the Social Condition of his Addressees", General Epistles of the New Testament(Neotestamentica, 1975), pp.27-28。
41. Mayor, pp.30-31; Hort pp.23-24; Adamson pp.49-50。
42. Tasker, p.39,同时参Burdick pp.162-163。
43. Hort XXV页;Tasker pp.31-33; Milton p.233。
44. Kittel对此日期提供了特别有力的见解(art. cit., ZNW 41, 1942, pp.71-102)。亦可参看Zahn, Introduction, 1, pp.125-128; G. H.Rendall, The Epistle of St.James andJudaistic Christianit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27), p78; Mayor cxliv-clxxvi;
Knowling, xxxiv-xxxviii; Guthrie, 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 pp.761-764; D. E.Hiebert, The Epistle of James(Moody Press, 1979)p.41; Burdick pp.162-163; Wessel,ISBE, 2, p.965。45看D. Y. Hadidian, "Palestinian Pictures in the Epistle of James",
Expt18, 1951~1952, pp.227-228。
45. 看D.Y. Hadidian,“Palestinian Pictures in the Epistle of James”, Expt18, 1951-1952,pp.227-228.
46. Laws pp.25-26。
47. R.P.Martin,"The Life-Setting of the Epistle of James in the Light of Jewish History",Biblical and Near-Eastern Studies,ed.G.A.Tuttle(Eerdmans, 1978)p.100; M.J.Townsend,"James 4:1-4: A Warning against Zealotry?" Exp T 87, 1976, pp.21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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