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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第二部 耶穌宣告祂的福音
5. 祂接待罪人,卻拒絕義人

   近代福音佈道所產生的一個最致命的副產品,就是沒有向每個人正面挑戰自己實在的罪。甚至在最保守的教會中,也充滿了自稱是重生了、卻過著如不信之人生活的人。近代的基督徒被調教為,絕不去查問任何人的信仰為何。有很多人宣稱他們信靠基督為救主,但其放縱的生活方式根本就和神的話語不一致-然而,沒人敢向他們的見證發出挑戰。

   有次我和一位牧師朋友一起,他載我經過他所在的城市。我們經過一家很大賣酒的店,我剛好提到說那店看起來很特別。

   他說:「是的,在這城市中有很多的連鎖店,都屬於同一個人。他是我們主日學的會友。」
   我大聲驚問:「怎麽可能有這樣的事?」那牧師回答:「他是很忠實的會友,每週都來。」
   我問:「難道他不因擁有這些酒店而不安嗎?」
   他說:「我們曾談過一些關於這事,但他覺得反正人還是會去買酒的,那為何不向他買呢?」
   我問:「他的生活情形如何?」
   牧師說:「哦,他已離棄他的太太,和一個年輕女孩同居。」然後,過了數分鐘,由於我的困惑和令他不自在的沉默,他接著說:「你也曉得,有時連我也很難理解,一個基督徒怎麽可以過那種生活。」

   我必須承認,我很難理解:一個教導聖經的人,竟可以認為一個過著放蕩悖逆神標準的人是基督徒,僅因他自稱為是-即使他每星期都來參加主日學。

   認真對付罪的問題

   近代教會有一種想法,即救恩只是賜予永生,而不一定是釋放罪人脫離罪孽的捆綁。我們告訴人說,神愛他們,且對他們的生命有美好的計劃,但那只是一半的真理。神同樣也恨惡罪,且會以永刑來懲罰不悔改的罪人。任何福音若遺漏或隱藏這些事實,就不是完全的福音。任何信息若沒有清楚定義和正視個人罪惡的嚴重性,就是有缺陷的福音。而且,任何不改變罪惡的生活方式,和轉變罪人心思意念的「救恩」,就不是神的話語所說的救恩。

   就救恩而言,罪並不只是外圍不重要的問題,它就是問題所在。事實上,基督徒信息最獨特之處,就在於耶穌基督的大能可以赦免並戰勝我們的罪。在福音的所有實際中,最奇妙的信息莫過於罪的奴役枷鎖已被破除。這個真理正是基督信仰的核心及生命。任何信息若除掉了這一點,就不能宣稱為耶穌所傳的福音。

   若有人建議說,一個人能面對聖經中聖潔之神,又能得救,卻不必認真對付自己可憎的罪,渴望不再犯罪,那簡直是荒謬的事。在聖經中,那些遇見神的人都無可避免地為自己的深重罪孽而羞愧。彼得,因看見耶穌的真相,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五8)。保羅寫道:「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一15)。約伯被神稱為義人(伯一1、8),卻在面對面見神後說:「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四十二6)。以賽亞因看見神,屏息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六5)。

   在聖經中還有許多人因看見神而懼怕喪命-常因他們深感自己的罪孽太重。因此順理成章地,當馬太寫下他自己信主經歷的時候,他著重的核心真理在於基督憐憫罪人。

   馬太福音九章 9~13節敘述了這事及跟著而來的爭議。這句話是聖經所記載最重要的經句之一,主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13節)。這句話包含了耶穌傳道事工的完整看法,基督信仰内容的概述,福音中心的特寫,以及道成肉身的根本理由。

   耶穌為何要來到世上?為了召罪人-那些知道自己有病快死的,那些絕望與自暴自棄的,受傷害的,飢餓與乾渴的,那些軟弱與疲倦的,那些受挫的,那些生命破損的-即那些知道自己不配,卻渴望被饒恕的罪人。

   耶穌的話是針對那些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講的,就像今天很多的人,他們認為自己是義人,沒有任何靈性的需要。真的,除非人了解自己有罪,他們是不會來找耶穌解決的。人是不會來找醫治,除非他們知道自己有病;也不會來尋求生命,除非他們覺察到自己在死的刑罰下;他們也不會接受救恩,除非疲困於罪的捆綁。

   因此,耶穌來揭露我們都是罪人。那就是祂的信息如此深入人心及有力的原因。因其撕掉我們的自義,使我們邪惡的心無所遁形,我們才看出自己是罪人。

   接待罪人

   在整本馬太福音書中,作者主張基督就是以色列的彌賽亞。在八和九章,他描述耶穌所行的一連串神蹟,都是在特定範疇內證實祂就是彌賽亞。他列舉了九項神蹟,來顯示耶穌治病的能力(太八1~17),勝過自然(八23~27),制伏鬼魔(八28~34),勝過死亡(九18~26),治好瞎眼(九27~31),治好啞巴(九32~34)。

   馬太信主這個事件夾在上述神蹟之間,在那特為要證明耶穌有赦罪權柄的戲劇性神蹟之後(太九1~8)。基督剛剛赦免了灘子的罪,意義深遠地彰顯了祂擁有神的權柄。祂命令灘子拿起褥子行走,藉此在法利賽人面前證明祂的神性。緊隨著那故事,9節馬上描述馬太的蒙召和得救:「耶穌從那裏往前走,看見一個人名叫馬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起來,跟從了耶穌。」

   這裏所描述的事,和馬可福音及路加福音記載的是一致的,耶穌只對他說這句話:「你跟從我來!」馬太就順服了。在路加福音五章28節加上一句很重要的話:「他就撇下所有的,」他放棄一切來跟隨基督。馬太很謙卑,因此他沒有說這一點,但路加卻說了-就著馬太歸主的本質而言,這句話說得擲地有聲。他付上極大的代價,也許在所有門徒中是最高的。一個漁夫來跟隨耶穌,總是隨時可再回去捕魚,但稅吏一離開就沒法復職了,因為明天羅馬政府會立即派另外一個人來取代他。然而,馬太立刻撇下一切。他並沒有說:「這個嘛,我來了,主-但是,哎,如果你容我帶走這些錢袋,我可用來資助你要作的事呢!」他轉過身來,將他一切所有的撇在背後。

   馬太原是一個大惡人,這是每個人都知道的。以今天的標準來說,他在迦百農城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最可恥、卑鄙的罪人。他是個稅吏,為羅馬政府屈膝效忠,從事令人不齒的工作,來壓榨自己的同胞。稅吏可從羅馬政府購買連鎖經營權。他們就有權在某城或區收稅。藉著和羅馬政府勾結,馬太等於承認自己是以色列的叛徒。在猶太人心目中沒有比這更令人憎惡的。他為欺壓自己同胞的異教征服者作事,因此,他給自己制造的是,最糟糕的變節者、異教徒、叛徒的名聲。

   羅馬政府要求每個稅吏收取特定數目的稅金。若有超過那數目的,他們可佔為已有。羅馬政府為要使他們的稅吏高興和廣開財源,就允許他們不合理地超徵和濫徵稅金。他們簡直能毫無顧忌地多收稅金,向自己的同胞漫無標準地勒索。一個精明的稅吏可在很短時間內收斂巨大的財產-從被壓迫同胞的血汗錢。可瞭解地,稅吏是最被所有以色列人輕視的。

   稅吏被猶太人輕視到不能進會堂。他們被視為不潔的禽獸,像豬般被對待。他們不准在法庭作證,因為無法信任他們。他們是有名的撒謊大王、強盗,且和謀殺犯是同一類人。

   大部份猶太人相信不應該向羅馬人納稅。追溯回舊約聖經的神權政治,他們相信唯有神才應得到他們的錢。就是因為這個緣故,法利賽人試探耶穌時,才會問祂該不該向羅馬人納稅,企圖引起人民對祂的反感(太二十二15~22)。
馬太有權徵收任何的稅。除了進出口貨物稅外,他也收過橋費,港口稅及道路使用稅。他能打開沿路所運的每一個貨物。他甚至還能任意打開私人信函,看看有沒有交易的進行。若有,他也徵稅。

   他的辦公處座落在二條路的交叉點,也許就在加利利海北端的港口。這個地點將他置於大馬士革和東方諸國路上的策略要點上,他因此能向東西來往的人徵稅,同時他也可以向當地非常興盛的捕魚業徵稅。

   我們注意到馬太當時正坐在稅關上。有些稅吏會顧忌他們的名聲,而僱用其他人為他們課稅,避免公眾的眼目。但真正厚顏無恥的稅吏-根本不在乎别人怎麽想的-親自坐在稅關上,而不假手他人。作為一個稅吏已經夠糟糕了,如此明目張膽地炫耀就更糟糕了。拉比的傳統認為像馬太這種人根本不可能悔改的。當耶穌停在馬太面前說:「你跟從我來。」你可以想像群眾是如何驚愕到啞口無言了。

   馬太必定是一個願意相信的人。在他內心深處,必定渴望脫離他充滿罪孽的生活,所以他幾乎是跑著去加入基督的。他絕不是一時衝動而跟隨耶穌,那他的損失未免太慘重了。他確實清楚自己在作甚麽。耶穌在那地區很多地方公開傳道,在迦百農城附近的每一個人都知道祂是誰和祂所教導的。他們曾看過祂行神蹟、奇事。馬太清楚耶穌對作門徒的嚴厲要求(太八18~22)。他知道自己被呼召是為甚麽。他已算計過代價,而且準備來跟從。

   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坐席

   馬太決定擺設宴席,來向他的朋友介紹耶穌。像大多數剛信的人,他要帶領每個人來認識基督。根據路加福音五章29節告訴我們的,馬太(又名利未)在他的家裏開辦宴席。耶穌是上客。其他在座的是人類有宴會歷史以來最惡名昭彰、卑鄙無恥、惡劣的一群。馬太所結交的人都是這種狐群狗黨,壞到骨子裏去的惡人,因為稍微正經的人是不屑與他為伍的。他的朋友盡是些小偷、褻瀆神的人、賣淫的、江湖郎中、騙子及其他稅吏-是社會的渣滓。

   傲慢的宗教人士當然會說,耶穌不應與那群墮落的人一起坐席。那正是法利賽人的想法。但那卻不是救主的作法。馬太福音十一章19節告訴我們說,耶穌在眾人心目中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這次的宴席也許更加深了那個印象。法利賽人意在嘲笑耶穌,然而那個頭銜和人子卻很相稱。

   馬太福音九章10節描寫當時的景象:「耶穌在屋裏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來,與耶穌和祂的門徒一同坐席。」這事對於自義的法利賽人是驚人之舉,他們簡直無法隱藏他們的震驚之情。他們想:「假如祂真的是彌賽亞,祂應和我們用餐才是呀!」

   顯然地,法利賽人在屋外徘迴不去,直到宴席結束了。他們避免和耶穌當面對質,抓住門徒們,就問他們,「你們的先生為甚麽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呢?」(太九11)。這個問題並非出於誠心,其實是暗暗的責備,表達他們強烈的不滿。

   耶穌無意中聽到他們的談話,祂反過來責備他們:「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九12~13)。耶穌的回答是有力的三層辯證,首先,祂以人類的經驗為訴求,然後從經文引證,最後以自己是神的主權作為根據。

   耶穌從人生的經驗將罪人比喻為需要醫生的病人。這個類比很簡單:醫生找病人是理所當然(至少在耶穌的時代是如此),因此,一個赦罪的人理應去罪人那裏。對於硬心的法利賽人而言,這是如針刺般的責備:「如果你們的眼光如此高明,能診斷出他們是罪人,那麽你們能作甚麽呢?或者你們是那種只給診斷卻無法醫治的大夫?」因此,祂揭露法利賽人只是任意將人定為罪人,卻對他們的苦境無動於衷的宗教批判者。

   耶穌從經文引證,大大損及法利賽人的驕傲:「你們且去揣摩」(太九13)。這句話經常是猶太教師所用,以斥責學生對於早該知道、卻仍矇然無知的話。就等於在說,「回去好好看看書,等你學到最基本的東西了再回來。」祂引用的是何西阿書六章6節,「我喜愛良善(希伯來文hésed,『憐恤』),不喜愛祭祀。」換句話說,神不重祭祀(儀式),乃重同情、慈悲及憐憫(性格)。法利賽人擅長祭祀,卻不愛罪人。神是設立了祭祀的系統,且命令以色列人遵守指定的祭祀儀式,但只有表達憂傷痛悔的心才能討神喜悅(詩五十一16~17)。當心思不正確,儀式徒然令人憎厭。神從不喜悅缺乏個人内心端正的宗教殼子。

   第三個辯證,從主耶穌自己的主權,祂一下子拆毀了法利賽人:「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13節)。路加福音五章32節加上「悔改」這個字。路加福音十八章9節描寫法利賽人是「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在這裏,事實上,耶穌是在向他們說:「你們說你們是義人,而我就接受你們的自我評鑑。但若果如此,那我沒有甚麽好對你們說的了,因為我來乃是召罪人悔改。」

   希臘字的「召」是kaleō,這個字經常用來指邀請客人到家裏。這種邀請出現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1~14節,耶穌用這個字向法利賽人說的,剛好和那個比喻巧妙地呼應。在那段經文中,耶穌形容祂的國好像一個婚宴。一個王邀請他所有的朋友來參加他兒子的婚宴,但每一個被邀的人都拒絕前來。所以這王告訴他的僕人,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這些偽善、冷酷、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就像那些拒絕赴席的人。他們不願承認自己的罪,所以無法回應耶穌的呼召。

   耶穌所傳的福音主題為:祂來乃是召罪人悔改。自然的推論就是,除非人看見自己是罪人,知道自己的渴慕,察覺自己罪孽深重、且切望脫離罪,主是不會賜給他們救恩的。

   拒絕自以為義的人

   神接待罪人。這個真理的另一面也就是,祂拒絕義人。當然世上沒有一個真正的義人(羅三10)。但是那些認為自己夠好了-那些不了解罪的嚴重性-的人無法回應福音。他們無法得救,因為福音乃是要召罪人悔改且被赦罪。這些話是令人害怕的:「我來本不是召義人。」確鑿無誤的信息是,基督滿有恩典的救恩呼召無法到達那些自以為義的人。

   耶穌所傳的福音,第一個必要條件就是悔改。我曾提到過馬太的信主和這個有關連,路加福音包括這兩個字是馬太福音所沒有的:「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2)。從耶穌開始傳道起,祂信息的中心就是呼召人悔改。事實上,當主耶穌第一次講道時,祂的信息的開頭就是「悔改」這個詞(太四17)。那也是施洗約翰的信息開頭的第一句話(太三2),同時也是使徒們傳講福音的基本(徒三19,二十21,二十六20)。人若忽略呼召罪人悔改,就不是在傳主耶穌的福音。

   我們不時會聽到一些自以為是的傳道人說,他之所以不講罪的問題,因為那太消極了。幾年前,一位全國知名的傳道人送我一本他所寫的書,他在書中重新將罪定義為不過是不良的自我形像。他說,要得人心的方法,就是去支持他們的自我形像,而不是使他們自覺罪孽深重。這樣的信息根本不是福音。這非但不是帶領人進入救恩,其實反而是加強他們以自我為中心的虛榮心。這更加強他們的罪。

   耶穌所傳福音的真理就是,唯一可得救的人是那些知道自己是罪人而願意悔改的。基督的呼召只能到達那些在絕望中,瞭解他們所需及渴望全人轉變的罪人。主耶穌來乃為救罪人。但對那些不願認罪的,祂沒有甚麽可說的-除了宣告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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