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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耶穌宣告祂的福音
7. 祂挑戰熱心尋求者

   多年前在我傳道生涯早期,有一次我坐飛機横越美國。坐在我旁邊的男士注意到我在讀聖經。他先自我介紹,然後使我意外地,他問:「你不會那麽巧知道我該如何和耶穌基督有個人的關系吧?」

   你找對人了!像這樣的熱門人選,並不常常找上門來,所以我絕不失去這個機會!我說:「哦,是的,你只要相信主耶穌基督且接受祂為你的救主。」我又解釋耶穌的受死和復活,因此我們可得到永生。我告訴他:需要作的,就是接受基督為他個人的救主。

   他說:「我願意那樣作。」所以我帶領他禱告,然後他請求主成為他的救主。在稍後的同一月內我為他施洗。我對這個人的得救非常興奮、且迫不急待地請他接受門徒訓練。經過一段很短的時間,可惜他就不再與我聯絡了。最近我發現他已不再繼續對基督信仰的事感興趣了。

   怎麽回事呢?為甚麽經常有這種情形呢?那些經常為主作見證的人都承認,要人告白信仰相對而言比較容易,但要他們去跟隨主就較令人洩氣了。我們都知道那些起初興致勃勃來接受救恩信仰的「信主者」,並沒有真正來跟隨主。為甚麽呢?

   我自己也不瞭解原因在哪裡,直到我研究了馬太福音十九章,關於那個富有的官的故事。在那裡我們讀到:一個年輕人以盡可能清楚的話問說,如何才能得永生。如果有一處地方能找到最直接來說明耶穌所講的福音,我們可以預期就在這裡了。但我們所發現的卻是令人驚訝的對話: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麽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妳為甚麽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甚麽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麽呢?」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太十九16~22)

   乍看之下,我們想不出耶穌到底要告訴這個人甚麽信息。仔細一看就很清楚那個信息是甚麽了。如果我們能將這整篇信息濃縮成一句話,那也就是路加福音十四章 33節:「這樣,你們無論甚麽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我們的主給這個年輕人一個考驗。他必須在他所有的一切和耶穌基督之間作一個選擇。他沒通過這個考驗。無論他承認教義的哪幾點,因為他不願意撇下其他最愛的,他仍不能作基督的門徒。救恩只給那些願意將基督放在他們生命之首位的人。

   在這裡,問題的關鍵很清楚,是在講這個人的得救,而不是信主後較高層次的門徒訓練。他的問題是如何能得到永生。

   永生這詞在聖經出現約五十次。這詞總是指信主,接受福音及新生-整個救恩的經歷。事實上,在所有福音經文中最為人熟悉的約翰福音三章 16節如此描述:「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傳福音大部份的工作就是,讓人來到自覺需要救恩的節骨眼上。這個年輕人還沒問耶穌前,就已達到這點了。他正是接受福音的絕佳對象。他已準備要簽會員卡,舉手接受呼召、走到台前去,或其他甚麽的。他已經超過了福音預工的階段。不再需要向他解說,我們如何知道有神的存在、為何我們可以相信聖經,或為何他該關心永恒的問題。就如在飛機上問我的那個人,他似乎早已準備好了。在人的眼中看來,這年輕人是主耶穌到目前為止所碰到的人中接受福音的最熱門人選。他如一顆成熟的果子。他擁有熱心,他絕不可能空手而去沒得到福音吧!

   但他就是沒得到!他離開不是因為聽到錯誤的信息,甚至不是因為他不信,而是因為他不願撇棄這世上他最愛的一切,而以基督為主,向祂委身。耶穌並不是帶領他離開本來的情況,帶領他「決志」,反而列出他無法接受的條件。在某方面來看,是耶穌將他趕走的。

   這是哪類的福音佈道?在我所知道大多數的聖經學院或神學院中,耶穌必會在「個人佈道」這科被當掉!祂先向少年人傳講要遵守誡命,在這時候耶穌甚至提都不提信心或救贖的事實。祂並沒要這個人相信,祂竟沒有作個了結,也沒有拉上網來。畢竟,當一個人來請求得永生,你不會讓他空手而去,不是嗎?

   錯了!我們不能依據我們佈道的想法去指責耶穌不對;相反的,是祂來評判現代佈道的方法。現代佈道運動過於執著在決志、統計數字、走到台前,各種噱頭,事先假造的表演、宣傳、情感的操縱、甚至恐嚇。它的信息空洞膚淺,就是輕易地以簡單相信論來吸引人。他們告訴那些未信的人,如果他們邀請耶穌進入心中,接受祂為個人的救主,或相信關於福音的各種事實,那就夠了。其後果是驚人的失敗,從數以百萬人的生活即可看出,他們宣告相信基督,然而他們的行為卻沒有因此而受到影響。誰知道到底有多少人被矇騙,相信自己得救了而其實並沒有呢?

   這個年輕人哪裡弄錯了?為何他似乎有好的開始,然而離開基督時卻沒有得著永生?他似乎有正確的動機和心態;他找對地方,也問了正確的問題。但他離開時卻未得救贖。

   他有正確的動機

   這個人來尋找永生。他知道他要的是甚麽,且知道他所沒有的。他幾乎甚麽都有了,就差了永生。

   這個年輕人的動機並沒錯。渴望有永生是件好事。他不是要求更多的財富,而是求比那更重要的東西-靈命。耶穌說:「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這個人年輕(太十九20)又富有(22節)。在路加福音十八章18節,我們知道他是個官(希臘文 archōn),最可能是指管會堂的(參:太九18用同一個字)。因此,他乃是猶太人的宗教領袖-虔誠、誠實、年輕、富有、傑出、為人敬重、且很有影響力。他擁有一切。「看哪」(16節,《和合本》未譯)這個字是表示驚嘆。馬太必定是非常意外這個人會來找耶穌、且承認他需要永生。

   這個人無疑是處於混亂不安中。他的所有宗教和財富並不能給他自信心、平安、喜樂、或堅定的盼望。在他靈魂深處有著不安,且內心感到沒有確據。他來是因著感到深切的缺少甚麽,他也知道所缺的是甚麽:永生。

   按聖經來說,永生不只在講到未來生命的應許,也是指得救之人生命的特質。永生同時著重品質和時間的長久(參:約十七3)。永生並非只是永遠活著,而是在神居住的領域內生活著。得以與真神不止息地交通並同行。

   這似乎就是那個年輕富有的官所要的。明顯地,他察覺到他沒有那種生命。他知道他沒有與神同行或與神有心靈溝通。也許他感到無法完全回應神,他沒經歷到神的愛、安息、平安、盼望、喜樂,或安穩。不管如何說,他知道他沒有屬靈的生命,或屬神的確據。

   在這方面,這個年輕人很有自知之明。在屬靈上來說,他遠比那些自滿於自己炫耀式的默想和禱告的法利賽人好得太多了。他跟他們不同。他知道他缺少永生,且他希望能得到。沒有人能責怪他來找基督的動機不對。

   他有正確的心態

   不僅這個年輕人的動機正確,連他的心態也是值得稱讚的。他既不傲慢,也不放肆;他似乎很深切地感到他的需要。有很多人明知自己沒有永生,但也同時不覺得需要有永生。他們知道自己不能測透屬靈的事,但卻一點也不在乎。這個少年人可不是這樣。他極渴望得永生。從他所問的問題可以感受到他的迫切:「夫子,我該作甚麽善事,才能得永生?」沒有開場白或寒暄,他脫口而問。

   馬可福音十章17節說這個人是跑來的,也是公開地來。不像尼哥底母是在夜裏來,這人是在大白天,且在很多人面前跑來。馬可說是在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無疑地耶穌身邊總是有一群人圍繞祂。這個人就從人群中跑來,一點也不怕被人知道他是誰。他大膽地公開且坦白地承認他沒有永生。像他那種地位的人需要莫大的勇氣來問這樣的問題。這樣公開承認他缺乏永生,對他的損失可不小。

   馬可同時告訴我們,這個富有年輕的官來跪在耶穌腳前。藉著跪在主耶穌腳前這種謙卑之舉,他坦承自己正在不如意的光景。他誠實地不加隱藏。他是如此迫切希望得到永生,以致願冒在那些視他為屬靈偉人的人面前失掉面子之險。然而,苦於無法找到平安,他問:「我還缺少甚麽呢?」我們可察覺到他的焦慮,缺乏滿足感以及無比的慌亂。他的一生在宗教上都很虔誠,可是仍缺少了些東西。那是發自心靈最深處的需要。

   我們從這個少年人自稱他遵守了一切誡命,作何想法呢?當然他誇大其詞了,但顯然外表上他是過著模範生活。他是有道德的人,不是一個無惡不作的罪人。他嚴格恪遵他的宗教標準。

   但是這個人心中感覺非常空虛。如果有個人來找他說:「你喜歡有平安、喜樂、幸福和愛嗎?」他是一定會有回應。如果他在佈道會中,根本不必為他多唱幾節<照我本相>(Just AsIAm)這首呼召歌。他早已預備好了。他熱切地在尋求永生,且他似乎有正確的心態。

   多好的機會呀!這個人是熱切追求的慕道者。他年輕、富有、聰明又有影響力。想想看他能為主作多少事!他可以作見證,寫書且捐很多錢給基督教的工作。再差勁的佈道家也不會錯失這種大好機會。

   他找對根源

   但是這年輕人不是來找任何的一個佈道家-而是永生來源的本身。這裡正是尋找他所要的正確地方。有些人到很古怪的地方尋找永生。說到虛謊的確據,撒但即是最擅長的偽造者。有很多人終其一生從沒找著永生,因為他虛度一生在錯誤的地方尋找。

   約翰一書五章11節說:「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裏面。」20節說到耶穌,「這是真神,也是永生。」耶穌不僅是永生的來源;祂就是永生。因此,這個富有年輕的官真正找對地方了。

   這個人無疑聽過耶穌的大能。他稱祂為didaska-los,即「師傅」或「教師」。使用這個稱呼,表示他承認耶穌是神真理的教師。馬可和路加告訴我們:他稱祂為「良善」的,希臘字是agathos,乃暗示他視主耶穌在本質和實體上都是良善的。如果他要指毫沒差錯的、外在的良善和美好的形式,也可用kalos這個字。所以他既用「良善的夫子」的稱呼,他不只是在稱耶穌是一個很有才幹的教師-而是承認他相信主耶穌本質上的良善。

   這並不是說他相信耶穌是神。可能他甚至不知道耶穌是彌賽亞,更別說神成為肉身。有可能他著迷於耶穌教導的權威與祂品德高尚的生活。他想要得到這教師對永生的指引,因他相信耶穌已擁有了。耶穌回答:「你為甚麽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似要驅策他明白祂到底是誰。

   然而雖然他尚不知道基督就是彌賽亞或神成為肉身,他確是找對了「人」。「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

   他問了正確的問題

   很多讀馬太福音十九章的人都因這年輕人所問的問題而挑他毛病。他們說他錯在問,「我該作甚麽善事?」換句話說,他心裏已設定以善行為主的想法。而這是理所當然,因為他的確是慣於一向以善行為基礎的宗教。他是在傳統的法利賽系統下長大的。他被訓練成把宗教當成賺取神恩典的一套系統。即使有這些背景,他其實問了一個好問題。那並不是處心積慮地要耶穌赦免其自義的詭詐問題。而是一個簡單、誠實的問題,是一個尋求真理的人所發的問題:「我該作甚麽善事,才能得永生?」

   我們究竟必須作點甚麽才能承受永生:必須信。這個年輕人的問題和約翰福音六章28節那些人的問題差不多:我們當行甚麽才算作神的工呢?耶穌簡單直接地回答他們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六29)。至此,故事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耶穌回答的話似乎是悖理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十九17)。耶穌並沒顯示祂是誰,或福音為何,祂也沒有邀請這個人來相信,也沒有請他決志。相反地,耶穌在他面前豎立了一道墻,促使這個探尋者來個緊急煞車。嚴格來說,耶穌的回答並沒錯。如果一個人終其一生都遵守律法,且從來沒有違犯過一點一畫,那就是完全、無罪的人了(參:雅二10)。但除了救主之外,沒有一個人能作到那樣;我們是在罪孽裏生的(詩五十一5)。若說守誡命是到達永生之途,就使信心的說法蒙上陰影了。因此,究竟為甚麽耶穌要告訴那人去守誡命?他如果帶著正確的動機和心態來到正確的地方,又問對了問題,為何耶穌不簡單地告訴他因信得救的道路呢?

   他充滿了驕傲

   縱然這個少年人有上列所述的條件,他還缺少一件重要的品質。耶穌明白他全然不覺自己有罪。他想得到救恩的理由乃因心靈的空虛,或者希望能脫離焦慮和挫折,能得到喜樂、愛心、平安和希望。這些都是好的,但這並不構成來委身於基督的正確理由。

   現今大部份的福音佈道,在要求人正視罪的時候,實在是非常缺乏,這是很可悲的。講道者只提供人快樂、幸福、心想事成以及一切正面的事。今日的基督徒被教導:所需作的,就是找出一個人心理上的需要,然後提供耶穌給他們為萬靈丹,一切難題都可解決了。這樣很容易就可得到人的回應,因為人們都在為他們痛切的需要找速成的解決之道。但是,若我們所作就只是如此,那卻不是合理正確的傳福音之道。

   主耶穌並沒提供這個富有年輕的官心中迫切需要的解決之道。剛好相反,祂的回答乃要這個官面對他現今得罪神的事實。他必須先察覺自己有罪。自覺有罪乃瞭解救恩真理的必要條件。一個人不能只因為心理上的需要、焦慮、缺乏平安、無望之感、沒有喜樂,或渴望幸福而來找耶穌基督。就如我們看過的,救恩是為這些人預備的,就是那些恨自己的罪以及願意放棄今生一切的人。也是為每一個瞭解到自己過去的生活乃是悖逆聖潔之神的人。也是為那些願回頭、為神的榮耀而活的人。救恩不只是心理現象而已。

   耶穌的回答,將焦點從這個年輕人痛切的需要上,轉移到神身上:「只有一位是善的。」然後,祂以神的標準來挫其銳氣,並不是說遵守誡命就能賺得永生,而是讓他看到自己還差很遠:「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但這個少年人不理,也不心服這點。他完全不願意承認自己的罪性。

   當我回想在飛機上和那個人的對話,我發現我之所以失敗的原因了。我太匆促介紹基督只為滿足他心理的需要,卻沒有催促他承認自己的罪[1]。我向他描述的救恩是以人為中心,而不是以神為中心。

   [1]如果聖靈真正預備他的心來接受救恩,他就會為罪責備自己(參:約十六9~11)。在我帶領他決志接受救恩的禱告前,我應先尋找這種自知有罪的證明。

   傳福音必須依照神完全的律法來判斷罪人,才能使他們看出自己的不足。福音若只應付人的需要,人的感覺,人的問題,就失去真正的平衡。就是因為這個緣故,教堂裏才充斥大批自稱信主而生命卻毫無改變的人。我深信這些人大部份根本還未重生,卻可悲地被誤導了。

   神的啟示一再證實認罪的重要性。在羅馬書,保羅在開始討論救恩之道前,用了整整三章來宣告人類的罪性。約翰福音一章17節說:「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律法總是在恩典之先;律法是我們啟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加三24)。若無神所設計的律法,以及它的功用在我們身上,恩典就沒有意義。而且若不瞭解罪的實質和嚴重,也就談不上救贖了。

   我們必須調整傳福音的作法。我們不能昧於神恨惡罪及以永刑懲罰罪人的事實。我們如何向那些正走向地獄的人開始傳講福音,告訴他們神為他們的生命預備了一個奇妙的計劃呢?聖經說:「神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詩七11)。一位公義、聖潔和完全的神是無法縱容邪惡的。祂不會拯救那些試著來找祂卻仍懷罪的人。

   這個富有年輕的官問耶穌他該守甚麽誡命。主耶穌以十誡的下半部回答他:「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然後祂又加上「又當愛人如己」(太十九18~19)。我們無從知道為何主耶穌選擇這些重點;也許祂知道這個少年人沒孝敬他父母-這在那時代是宗教領袖常犯的罪(參:太十五3~6)。但我們該注意的是耶穌竟和他講起律法來。

   我們不應該向那些不瞭解神律法含意的人講恩典。向一個不知道神對公義之要求的人解釋恩典也是無意義的。那些甚至不覺自己有罪的人根本不可能體會神的憐憫。一個人如果從沒聽過神要求順服,以及神懲罰不順服,你不能向這樣的人傳講恩典的福音。

   耶穌的回答應該喚醒了這個富有年輕的官去瞭解到他尚差得遠呢。那是重點所在。但他完全拒絕了。

   他沒有認罪

   聖經說:「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麽呢?』」(太十九20)。這話顯出他對律法的看法。也許他從沒謀殺過人,也沒犯姦淫罪。我們也姑且相信也許他沒偷竊或撒謊過,且也許他認為已孝敬父母了。很可能在表面上這些事他都作到了。但是從一開始,耶穌的教導就是要闡釋沒有人——甚至那些嚴格遵守律法外表要求者——可以指著誡命而自以為義(參考:太五 20~48;羅三20)。

   這人無法躲避神標準的要求。不可避免地,愛人如己的誡命必須應用在個人的內心。他不可能誠實地說他總是遵守了那個誡命。他未見得是在說實話-假如他沒有說謊,他肯定是受迷惑或自欺了。

   法利賽人一向慣於將律法表面化。他們很注意儀式和行為的外表,但從不對付內心。耶穌反過來教導說,在道德上恨人就如殺人,動淫念即等於犯姦淫,以及恨敵人就和恨鄰居一樣是錯的(太五21~47)。這個年輕的官沒有抓住耶穌教導的重心所在。在眾人面前他大膽地自稱已遵守律法。他必然認為他們一定同意他實在是個義人。畢竟,就他們所知,他的確是呀!外表上,他已經遵守了律法。

   這點證實一件事,就是他所要的是某種能填滿他内心空虛的東西。他一點不覺得有甚麽違背神的。事實上,他在說:「我沒有任何實在的罪。我已遵守律法了。我看不出我自己有任何罪。」自義的宗教是騙人的。這個人真地相信自己是個義人。他相信自己已服從了律法。他想他已守全法規。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尚差得遠呢!

   這個人若死抓住他自義的心態是不可能得救的。救恩不是給那些希望得到短暫情感振奮的人,而是給那些來到神面前祈求赦免的罪人。那些不為他們的罪感到羞恥的人,無法接受救恩。

   至此,馬可福音十章21節告訴我們,「耶穌看著他,就愛他。」那句話描繪出一幅很可悲的圖畫。這個少年人是誠懇的,而且他對靈性的追求也是真心的。他是一個誠實的宗教人士。耶穌愛他,且預備很快就為他這樣的罪人而死。耶穌不願有一人滅亡,而希望每個人都悔改。然而,這正是這人不願作的一件事。

   主耶穌並不照罪人的條件來接受他們。即使祂很愛這年輕人,祂卻沒依他所求的賜給他永生。

   他不願順服基督

   未了,耶穌給這個少年人一個最大的考驗:「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太十九21)。這是向他自稱已遵守了律法發出的挑戰。事實上,基督告訴這少年人,「你說你愛人如己。那麽,將你所有的給他吧!如果你真地愛他如己,那應沒問題。」

   這最大的考驗就是看看這人是否願意順從主。耶穌不是在教導藉博愛來得救恩。祂不是在告訴人能以慈善來購買永生。耶穌真正在說的是,「這是真信心的考驗:你願意去作我要你去作的嗎?你要誰來掌管你的生命,你或我?」主耶穌正令這少年人全身神經都緊豎起來了。知道這人的心思,耶穌說:「除非我能成為你生命的最高主權者,你不能得到救恩。」將祂自己和這人的財富並列,主要他作個選擇,也藉此顯示這少年人的真心所屬。

   我們難道必須照字面上所說的,將我們所有的一切都送給人,才能成為基督徒嗎?不是的,但我們是必須將基督放在首位(參:西三18)。那表示我們必須願意為祂撇下一切(路十四33)-也就是說,我們不應執著於任何超過基督地位的一切事物。而且一個真信徒將會樂意去作祂吩咐的任何事。耶穌對這人的要求不過是在證實,他是否願意將自己的生命降服於耶穌的主權之下。聖經再沒有在其他地方記載要求人變賣所有的送給人。主耶穌是在正面攻擊這個人的弱點-貪圖、放縱和物質崇拜的罪。他對窮人漠不關心。他愛他的財產。主就是向此挑戰。

   這個富有年輕的官沒通過考驗。他不願承認耶穌是掌管他生命的最高主宰。馬太福音十九章 22節說:「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對他而言,他的產業比基督還重要,如果必須撇下他的產業,他就不來跟隨基督了。很有意思的是他是憂憂愁愁地走了。似乎他真想要得到永生,但卻不願依照耶穌的特別吩咐-就是認罪及降服於耶穌的主權。換句話說,他依舊不信。

   比較一下路加福音十九章那個稅吏撒該和這個人的反應。撒該為自己有罪深覺傷痛。他願作任何事-包括捨棄他所有的財富-照耶穌所吩咐的來到祂面前。因此,耶穌對撒該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9~10)。

   這富有年輕的官沒有得到他所尋找的永生就走了。這是一個可悲、令人心碎的故事。箴言十三章7節說:「假作富足的,卻一無所有。裝作窮乏的,卻廣有財物。」這個年輕人心想他很富有,但卻一無所有地離開耶穌。

   救恩是本乎恩,也是因著信(弗二8)。這是聖經一向毫不含糊的教導。但真正相信的人必不會拒不承認他們的罪。他們察覺自己冒犯了神的聖潔。他們願接受基督的主權。他們渴望得著祂勝過世上任何一切事物。真正的信心必產生所有這些特性。得救的信心必不會怯於棄罪捨己的要求,且不計任何代價都要來跟隨基督。那些認為祂所吩咐的難以接受的人,根本無法來接受基督,因為耶穌必不出賣祂的主權。

   我不相信,也從沒如此教導過,說一個人來接受基督時必須完全明白罪、悔改或基督的主權是甚麽含意。即使一個數年在靈命上有成長的基督徒,這一個成熟的信徒也不可能完全徹底瞭解這些。因為我們是有罪的受造物,我們永遠無法完全明白和順服祂的主權。但一個人必須有順服的意願。更進一步說,悔改、順從、與信心都不是人的作為。他們不折不扣是神的工作——是神在願意相信的人心中的主要工作。

   單單提供人心理的舒解,卻沒要求離棄罪,以及承認基督的主權,是不能救人的假福音。來信耶穌基督,一個人必須向祂說,我願意。那表示祂是居首位、且成為我們生命的最高主宰。

   如果我們從這個富有年輕的官的故事中可學到甚麽的話,那就是這個真理,雖然救恩是從神而來的有福的禮物,基督卻不會將它賜給雙手緊捉著其他東西的人。那些不願轉頭離開罪、財產、虛假宗教或自私自利的人,會發現他們無法憑信心轉向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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