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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第三部 耶穌以實例說明祂的福音
15. 迷失的和尋回的

   一個靈魂的得救不是如大多數人想的那般老套的過程。救贖也不只是天堂的會計事務。神所作的不只是紀錄誰在天堂裏面,誰又在外面。祂為失喪的人流淚,也為得救的人慶祝。祂為人類的失喪深感痛苦,也為罪人的悔改滿心歡樂。

   主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五章用了一連串的比喻,來形容天父對失喪罪人的同情以及對他們得救的歡樂。雖然三個比喻中的二個並沒直接討論到諸如:順服耶穌的主權、悔改、信心、或人這一面的任何回應等主題,我仍然把它們包括在這裏,因為它們教導的真理在耶穌所傳的福音中佔有一席非常重要的位置。三個比喻放在一起,給我們一個寶貴的窗戶,來看見慈愛的神的心,祂尋找失喪的靈魂及「寬容……,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

   路加福音十五章的背景是我們熟悉的:「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祂講道。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路十五1~2)。在第1節的「挨近」,希臘文動詞時態表示不斷的動作,意思是說稅吏和罪人已習慣來找耶穌。無論祂去哪兒,一大群不受歡迎的人就聚集在祂身邊。他們是稅吏、罪犯、強盜、凶漢、妓女、和社會的其他渣滓之流,他們根本不照猶太律法生活。

   就如我們看過的,這使自義的法利賽人心裏很不舒服。他們無可救藥地執著於律法的各種繁文縟節,以致無暇顧及這些深陷罪網的罪人。也不能忍受這樣一位在社會的渣滓之輩中廣受歡迎、同時又嚴厲批判猶太教師傳統的彌賽亞。

   耶穌知道法利賽人的心,藉這三個比喻來責備他們自義的心態,將他們與天父對失喪者的憐憫同情心相對比。所有這三個比喻都在講同一個重點-神不會無動於衷地坐視人走向地獄。祂不喜歡惡人自尋毀滅,反而去愛他們,尋找他們,且渴望他們得救。祂甚至為一個迷失的罪人得贖而歡欣鼓舞。

   一百隻羊

   第一個比喻(路十五4~6)帶有田園的主題:「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找著了,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回到家裏,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在第4節的「你們中間」一詞,暗示耶穌所描寫的憐憫心腸是甚至連普通的牧羊人都會有的。一個忠於職守的牧羊人不會滿意於有一百隻羊中的九十九隻。他必會將九十九隻羊安放在羊欄,而去找那隻迷失的羊。對很多牧羊人來說,這不僅是職責所在;也是因為他們對羊群的愛。牧羊人知道每隻羊的名字(參:約十3)。每晚,那群羊回到羊欄內,牧羊人必會清點及檢視。如果一隻不見了,他必會連夜去找回來。

   在這比喻中,當牧羊人找到迷失的羊時,他將羊扛在肩上,羊的腹部靠著他的脖子而腳緊偎在他的胸前。然後,他請朋友和鄰舍來,一同慶祝羊的歸回。

   這個比喻的最主要重點是,牧羊人為羊的得救而歡欣鼓舞。請他朋友一同來慶祝,表示他深切的欣喜之情。他無法自己獨自慶祝,也無法安靜地在心中歡喜。他的喜樂多到快滿出來,必須和別人分享。

   耶穌在第7節很清楚地說:「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換句話說,當一個罪人悔改,神在天上歡喜慶祝。祂是個在尋找的牧羊人,為要拯救迷失的羊。

   神不是僅在那裡記錄各種交易,登記每一次得救的人。祂如此關切迷失的靈魂,使祂出去尋找他們。因此,那隻不聽話的羊被帶回羊欄,祂的喜樂是那麽大,要用整個天堂才勉強容納得下。那顯示出神樂意尋找的心。

   十塊錢

   第二個比喻(路十五8~10)以不同的隱喻來表明同樣的重點:「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直到找著嗎?找著了,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一個銀錢等於一天的工資。那就是家主在馬太福音二十章的比喻中付給工人的工資。這個婦人失落十塊錢的一塊。她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直到找到那失落的一塊錢。當她找到了,她和那牧羊人一樣地歡喜。如那牧羊人,她請了一群朋友及鄰舍-一起來分享她的歡樂。她無法隱藏内心中的快樂。

   這個比喻和前一個都說明同一個重點:「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路十五10)。最能深深打動神的心的,就是尋找和促使悔改的人得救了。

   我們注意到10節說:「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它並不是說神的使者歡喜。是誰在歡喜?乃是在天使面前的三一真神。當然使者也分享這份歡慶,但在這兩個比喻中,著重點都在神的喜樂上。

   如果較仔細研讀聖經,法利賽人就會更瞭解神屬性的這一方面。甚至在舊約聖經也顯示祂是一個有憐憫同情的神。以西結書三十三章11節說:「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以賽亞書六十二章5 節說:「新郎怎樣喜悅新婦,你的神也要照樣喜悅你。」那正是這兩個比喻所要表達的景像。那是一種無法抑制的喜樂,完全的幸福,以及不能遏止的歡慶。那就是神如何看待靈魂的得救。

   兩個兒子

   三個比喻中最莊嚴的部份從11節開始,一直到32節。浪子故事無疑是耶穌所說的比喻中最為人熟悉的:
   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貲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雖然這個比喻比前二個要詳細很多,但卻說明了同樣的要點。那個慈心的父親就是神,祂為一度失去的兒子返家感到無比歡欣。

   這個比喻的前半部著重在小兒子的卑劣行為。在當時的文化背景,從沒聽過作兒子的要求父親提早給產業。甚至在我們這時代來看,這要求也被認為是奇怪的。因為當這兒子要求產業時,就等於當場在說,他希望他父親已死。很令人驚訝的是,這父親並沒拒絕他的請求、進而懲罰他,而只是慷慨地把家產分給二個兒子(12節)。他是一個慈愛的父親。雖然他必定為兒子的請求心碎,他照所求的給他。父親最害怕的乃是,這個任性的孩子會揮霍殆盡。

   事實正是如此。這個兒子往遠方的國家,毫無節制地浪擲金錢,終於落到窮困到必須以養豬為生。那種生活並不好過。他餓到想吃豬食。在快要餓死、且淪為與豬共食時,他終於醒悟過來。

   值得注意的是,最終使他醒悟過來的,是為他所處的困境悲哀。悲哀本身並不是悔改,但卻導致深切的痛悔(參:林後七9~10)。他開始感到自己的貧乏。接著他承認自己作錯了。不僅想到他得罪了地上的生身父親,更想到破壞了天父的律法,他坦白在神面前認罪(路十五18)。他決定去請求饒恕,且為一切後果負責。他小心計劃要如何認罪,事先練習回家後要說的話。他要承認自己得罪了神和他的父親,然後請求父親把他視為跟其他僕人一樣僱用他(19節)。

   這裡是一個悔改信心的絕佳說明。我們觀察到這年輕人毫無條件的順從、他的低下謙卑、以及毫不猶豫地願意去作父親所吩咐的任何事。這個以前討索家產的浪子,現在願如奴僕般來服事他的父親。他是一百八十度轉變過來了。他的行為正是那種毫無條件的降服-完全捨己,且絕對順服他的父親。

   既決定回去父親那裏,他立刻付諸行動(20節),不像某些人說要作甚麽,但從沒去作(參:太二十一28~32),這個浪子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他的悔改是完全徹底的回轉。他成為一個靈裏貧窮的人。他為他的罪憂傷。他的任性變成柔和謙卑。他變為和當初離家的年輕人完全不同的人。

   當兒子離家還遠時,他的父親看見他,便跑去迎接他。為甚麼父親那麽快就認出他來呢?這父親必定早在引頸盼望他,從大老遠眺看那失落的兒子是否回來了。我們再一次看到尋找罪人的天父之畫像。當一個悔改的罪人轉向神,他就知道神早在尋求他,急切地跑去和他相見。在他還沒靠近神以前,他發現神已先來擁抱他。

   這個少年人並沒照他預備的演講詞裏所說的,要求他的父親收他作奴隸。在他還沒說完預備的獨白前,他的父親就吩咐僕人拿袍子和戒指給他。不但沒責罰這個不聽話的兒子,父親還命令大擺筵席,慶祝他的歸來!父親已忘卻兒子的愚蠢。現在他所關心的不是耗盡掉的家產或他的荒唐生活。而是,他失去的兒子又回來了(23節)!

   所有這三個比喻都有這個同樣的要點:尋找的人因為找到所失去的而歡樂。每一個比喻都描繪神乃是為罪人得救而歡喜快樂的尋找者。

   但這個浪子的故事,當我們讀到那嫉妒的哥哥時,卻轉為醜陋起來(路十五25~32):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裏。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麽事。僕人說:「你兄弟回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牛犢宰了。」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我們要記得,這大兒子也得到家產(12節)。他並沒把它們浪擲掉,而是在家中服事父親。事實上,當浪子回家時,他正在田裏工作。當他聽到音樂和歡笑聲,他叫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麽事。這個大兒子非常生氣,父親竟為這個任性的兄弟回家而慶祝。這個嫉妒的兒子甚至不願進入家門。他才不要和罪人同席。他完全沒像他父親的憐憫心,而像個法利賽人。

   大兒子的表現看起來也許比他放蕩的兄弟更能被社會認可,但仍是不孝無禮的——同樣程度地冒犯了父親。他並不是真愛他父親,否則他就會和父親一同分享歡樂。服事父親多年來,他只是盡他的份內事。他主要關心的就是他能得到甚麽(29節)。他一點也不能體會父親的心意。這也是一個迷失的兒子。而父親也同樣要尋回他(28節)。

   主耶穌一直在尋找,要拯救失喪的人,但人必須看見自己是失喪的。通常那些最敗壞、不虔誠、令人討厭的罪人,倒比那些沉醉於宗教活動及自義的人更迅速瞭解自己的惡劣。像法利賽人那樣的人無法忍受罪人被饒恕-尤其是這些罪惡昭彰的人。他們不瞭解甚麽叫悔改。不但不歡喜,當罪人認罪悔改時,他們反而加以拒絕。他以自己表面上看起來的公義自豪,但內心裡根本沒有誠心順服。

   在故事中的小兒子看到他的罪,想到父親的傷心,悔改了,自己謙卑下來,接受赦罪,進而和父親同樂。大兒子卻心懷苦毒,不願悔改,一點也不察覺自己內心的冷漠死硬。他自己要放棄和父親同樂的權利。他和弟弟過去迷失時一般,但卻驕傲地看不出來。

   神正在尋找失喪的人。那些知道自己有罪而離棄罪惡的,將會發現神打開雙臂跑來迎接他們。而那些認為自己已夠好而應得祂的歡心的人,卻發現自己無份於歡慶,不能同享慈愛天父永恒的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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