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生和有效呼召的讨论,自然会过渡到“回转”(conversion;或译为归信、归正)的讨论。借着圣灵特殊的运行,前者产生出后者。在个体的生命中,回转可能是一种有鲜明标记的危机,但也可能会以一种渐进的过程出现。在宗教心理学中,这两者经常会被视为同一回事。这些都表明两者之间有非常密切的关联。
一、回转的圣经用词
1.旧约圣经的用词
旧约圣经尤其使用两个词来形容“回转”,那就是:
A.(nāham),它被用来表达一种深切的感情,要么指哀伤(简单被动字干(niphal),要么指安慰(加强主动字干(piel)。它的简单被动字干意指悔改,这种悔改经常伴随着计划和行动的改变,而它的加强主动字干是指安慰或安慰自己。作为对悔改的称呼——这是我们在这里所关注的意思——它不仅用来形容人,也用来形容神(创六6~7;出三十二14;士二18;撒上十五11)。
B.(súb),这是最常用来形容回转的语词,意思是转向、回头、转回。它经常按照字面含义来使用,以形容神和人,但是它很快就获得宗教上和伦理上的意义。这种含义在先知书中最为突出,它在那里是指以色列在离弃耶和华之后转向祂。旧约圣经称之为“回转”,这个词清楚地说明,旧约圣经所谓的回转是指人转离罪、归向神,因为罪使神与人分离。这是回转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元素。我们可以从浪子的话中看到这种表达方式,“我要起来,回到父亲那里去”(编按:路十五18,《现代中文译本修订版》)。
2.新约圣经的用词
我们在这里特别要考虑三个词汇:
A. Metávoia(metanoia;动词形式,(metanoeō)。这是新约圣经最常用 来描述回转的词汇,也是所使用的最重要的语词。这个词是由(meta)和(nous)复合而成的,而(nous;理性)和动词(ginōskō,认识;拉丁 文noscere)有关,这两个词都是指人的意识生活。英文圣经把这个词翻译为“repentance”(“悔改”),但是这种翻译并没有公正地对待原文,因为它过分突出了情感的要素。崔伦奇(Trench)指出,在古典著作中,这个词的含义是:(1)之后认识到(to know after),后见之明(after-knowledge);(2)由于这个后见之明而改变心 思;(3)因为心思的改变,人对过去追寻的方向感到懊悔;(4)源于上述所有步骤,人就为将来作出行为上的改变。然而,这可能指变好,也可能指变坏,不必然包括一种resipiscentia(=conversion/回转)——再次变聪明。然而,它在新约圣经中具有 更深的含义,主要是指心思的改变、以更明智的观点看待过去,包括为自己过去的恶行懊悔,带来更好的生活。这里有resipiscentia(回转)的元素。瓦尔登(Walden)在他的著作《悔改的重大意义》(The Great Meaning of Metanoia)一书中得出结论 说,这个词传递出的概念是,“总体的思想改变,在其最完整的发展中,会成为一种理智和道德的重生。【1】”尽管我们主张,这个词主要是指心思的改变,但不应当忽视,这个词的含义并非局限于理性、理论上的意识,也包括道德意识,就是良心。人的思想和良心都被罪玷污了(多一15),当一个人的(nous;心思)被改变,他不仅获得新知识,他意识生活的方向、及其道德特质也发生了改变。更具体来说,神的话所表明的改变,与这些方面有关:(1)理性生活(提后二25),更好地认识神和祂的真理,并在救恩的层面上接纳此真理(等同于信心的行动)。(2)清醒的意志生活(徒八22),转离自我、转向神(这再次包括信心的行动)。(3)情感生活,只要这种改变会伴随着圣洁的忧愁(林后七10),就会为罪人开辟一些愉悦的新领域。在所有这些层面,(metanoia;悔改)都包括:有意识地反对先前的状况。这是回转中的一项本质要素,因此值得小心留意。“回转”(to be converted/被转变)不仅仅是从一种意识方向过渡到另一种意识方向,而是清楚地、有意识地厌恶之前的方向。换句话说,(metanoia;“回转/悔改”)不仅具有积极层面,也具有消极层面。
它一面回顾过往,一面展望未来。回转之人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无知和错误、自己的固执和愚蠢。他的回转既包括信心、也包括悔改。遗憾的是,教会逐渐忘却了(metanoia;“回转/悔改”)的原始含义。在拉丁神学中,拉克唐修(Lactantius)将它翻译为resipiscentia,“再次变得明智”,仿佛这个词是从(meta)和 (anoia)而来的,并暗示从疯狂或愚蠢中转回。然而,大多数拉丁作者偏爱将它翻译为poenitentia(=repent/悔改),这个词是指做错事或犯任何类型的错误之后,人的忧伤和后悔。到了《武加大译本》,用这个词来翻译(metanoia),而在《武加大译本》的影响下,英文圣经的译者将这个希腊词汇翻译为“repentance”(“悔改”),因此是强调其情感要素,并且使(metanoia)等同于(metameleia;懊悔)。在一些情况下,这种退化甚至变本加厉。罗马天主教会借由其忏悔的圣礼(编按:告解礼),将“悔改的观念”外在化,因此希腊文圣经的(metanoeite,“你们要悔改”,太三2),在拉丁文译本就变成了poenitentiam agite (行忏悔礼)。
B. (epistrophē;动词形式,(epistrephō))。这个词的重要性 仅次于(metanoia)。在《七十士译本》中,(metanoia)是(nāham) 的翻译之一,(epistrophē)和(epistrephō)这两个词则用来翻译希伯来文单词(tesuba)和(sub)。它们总是指再转向或回头。在解读希腊文时,我们必须参照希伯来文,以便阐明真正的要点,即这里所指的“转向”,实际上是一种转回。在新约圣经中,名词(epistrophē)仅出现一次(徒十五3),动词则出现几次。它比(metanoeō)具有更广的含义,且真正表明回转的最终行动。它不仅是指(nous)或心思的转变,也强调一种新关系的建立,使积极的生命转向另一个方向行动。我们必须谨记使徒行传三章19节的解释,在那里,这两个词汇并排使用。有时候,(metanoeō)仅仅包含悔改的观念,而 (epistrephō)总是包含信心的元素。(metanoeō)和(pisteuō)可 以并排使用,(epistrephō)和(pisteuō)则不能放在一起使用。
C.(metameleia;动词形式,(metamelomai))。新约圣经 仅仅使用动词形式,它的字面含义是:后来成为某人操心的事。它是《七十士译本》用来翻译希伯来文(nihām)的词汇之一。在新约圣经中,它只出现五次,也就是马太福音二十一章29、32节,二十七章3节;哥林多后书七章10节;希伯来书七章21节。从这些经文可以明显看出,这个词强调悔改的元素,尽管它未必指真正的悔改。尽管(metanoeō)也包括意志因素,表明意志充满活力的转向,但是在这个词中,最主要的是消极的、回顾性的、情感的因素。尽管(metanoeō)有时候会用在命令语气,但是(metamelomai)则从来没有出现这种用法。感情从来不会任人摆布。这个词比(metanoeō)更接近拉丁词汇poenitentia (忏悔、悔改)。
二、回转在圣经中的观念及其定义
当然,回转的教义和所有其他的教义一样,都是基于圣经,也必须在这个基础上受人接纳。在许多人的生命中,“回转”是一种有知觉的经验;既然如此,我们可以在神的话语之外加上经历的见证,但是,这种见证无论多么有价值,都无法为神话语所教导的教义加添确定性。我们或许可以心存感激,因为宗教心理学近年来对回转的事实付出了相当的关注,但也应当谨记,尽管它使我们注意到一些有趣的事实,但是它对于解释“回转”这种宗教现象,并没有作出多少贡献,甚至可以说是毫无贡献。圣经中的“回转”教义,不仅仅是基于一些经文,是包含前面提到的一个或更多语词的,也是基于其他更多的经文,是以生动的例子描写或具体陈述了回转的现象。圣经并非总是在相同的意义上论到回转。我们可以区分如下:
1.全国性的回转 在摩西时代、约书亚时代、士师时代,以色列百姓一再悖逆耶和华,在经历到神的怒气之后,又为自己的罪悔改,回转归向上主。在希西家的日子,犹大国发生全国性的回转,这一幕在约西亚的时代又再次上演。因着先知约拿的讲道,尼尼微人为自己的罪悔改,主就不再降祸与他们(拿三10)。这些全国性的回转在本质上仅仅是道德改革。在全国性的回转中,可能伴随一些个人的、真正宗教层面的回转,但是距离国中所有的人都真正回转,还有很大的距离。多数情况下,这一类的回转是非常肤浅的。这种回转是在敬虔统治者的带领下出现的,一旦邪恶之人继位,百姓就会立刻回到他们的旧习里。
2.暂时的回转 圣经也提到一些个人的回转,这些回转并没有表现出内心的转变,因此仅具有短暂的意义。耶稣在撒种的比喻中提到,一些人听了道,当下欢喜领受,只因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的,一旦遭受患难、试炼、逼迫,立刻就被冒犯而跌倒了(太十三20、21)。保罗提到许米乃和亚历山大,他们“在真道上如同船坏了一般”(提前一19、20;另参:提后二17~18)。保罗在提摩太后书四章10节提到,底马贪爱现今的世界,就离弃了他。希伯来书的作者谈到一些跌倒的人:“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来六4~6)。最后,约翰提到一些人背离信仰:“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约壹二19)。在一段时间内,这种暂时的回转和真正的回转从表面看来可能没有什么两样。
3.真正的回转
按照神的意思忧伤,就会生出真正的悔改回转,并产出委身于神的生活(林后七10。这是根植于重生工作的转变,并且是借着神的灵在罪人的意识生活中产生果效;这也是思想和观念的改变、愿望和意志的改变,其中涉及一个信念,就是人深信自己之前的人生方向是不明智的、错误的,故此改换人生的整个方向。这种回转包括两方面,主动的一面和被动的一面;前者是神的作为,神借此改变人生命的意识方向,而后者是神的作为所引发的结果,表现在罪人改变其人生路向、转向神。因此,我们必须赋予回转一种双重的定义:(A)主动的回转是神的作为,神借此使重生的罪人在其意识生活中、借着悔改和信心转向神。(B)被动的回转是重生之人所产生的有知觉的行动,罪人借此透过神的恩典、在悔改和信心中转向神。这种真实的回转才是我们在神学中主要关注的回转。神的圣言中包含许多惊人的例子,例如,乃缦的回转(王下五15);玛拿西的回转(代下三十三12~13);撒该的回转(路十九8~9);生来瞎眼之人的回转(约九38);撒玛利亚妇人的回转(约四29、39);太监的回转(徒八30起);哥尼流的回转(徒十44起);保罗的回转(徒九5起);吕底亚的回转(徒十六14)。还有其他的例子。
4.重复的回转
圣经也谈到一种重复的回转,已经回转之人,在暂时堕入罪恶之路以后,回转归向神。史特朗宁可不用“回转”一词来形容这种转变,而是使用“中断、背弃疏忽或过犯,从它们转回”和“回头归向基督、重新相信祂”诸如此类的词汇和短语。但是,对这类案例,圣经本身是用“回转”一词(路二十二32“回头”;启二5、16、21~22,三3、19“悔改”)。然而,我们应当明白,在严格的救恩论意义上,“回转”是不可能重复的。那些已经经历过真正回转的人,有可能会暂时受邪恶的蛊惑、或堕入罪中;他们有时甚至会迷途,离开家乡很远;但是新生命势必会重新发挥自己的影响力,最终使人带着悔改的心转向神。
三、回转的特性
回转仅仅是得救过程的一部分。然而,因为回转是一个具有生机之过程的一部分,它自然和其他的所有部分有密切的关联。有时候这种倾向会变得很明显,尤其是在美国,人们常常将回转和救恩过程的其他部分视为同一件事,或者过分高抬回转,仿佛它是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部分。这是众所周知的,有一些人在谈论自己的得蒙救赎时,从来没有超过自己回转的故事,忘了讲述自己在后来年岁中的属灵成长。这无疑是由于,在他们的经历中,回转突显为一个有鲜明标记的关键时机,一个驱使人采取行动的关键时机。有鉴于现代有一种忽视救恩过程中的分界线的趋势,我们最好谨记这句古老拉丁格言的真理:Qui bene distinguit, bene docet(善于区分的人,就 善于教导)。我们应当注意回转具有以下的特性:
1.回转属于神的再造行动,过于神的司法行动
它并没有改变人的状态(state),而是改变人的状况(condition)。同时,回转与神在司法领域的运行有密切关联。在“回转”中,人意识到,自己是应当被定罪的,人也开始承认这个事实。尽管这已经预设信心的存在,但是它也进一步彰显了对耶稣基督的信心,一种对于信靠基督而得救的确信。这种信心又支取耶稣基督的义,而成为罪人称义的工具。在回转的过程中,人意识到一种充满喜乐的确据,即基于耶稣基督的功劳,他一切的罪都得到了赦免。
2.正如(METANOIA)一词清楚表明的,回转不是发生在罪人的潜意识生活中,而是发生在他的意识生活中 这并不意味着它不是根植于人的潜意识生活。回转是重生直接的影响,自然包含了新生命的运行而从潜意识到意识生活的过渡。因此,我们可以说,回转始于潜意识,但是,作为一个完整的行动,它必然要进入意识生活的范围内。这就带出了重生和回转之间的密切关联。一种并非根植于重生的回转,就不是真正的回转。
3.回转标志出意识开始脱去旧人、逃离罪,也标志出意识开始穿上新人、追求圣洁生活
在重生中,旧生命的犯罪法则已经被新生命的圣洁法则所取代。但是只有在回转中,这种转折才会穿透到人的意识生活内,将它转换成一种新的、朝向神的方向。罪人有意识地放弃旧的、有罪的生命,转向一种与神相通的、委身于神的生命。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旧生命和新生命之间的斗争会立刻终止;只要人活着,这种斗争就会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
4.如果按照其最具体的含义来理解回转这个词,它是指一种瞬间的改变,而不是一个像成圣那样的过程
它是一种一次性完成的改变,不可能重复,尽管,正如我们在前面说过的,圣经也谈到基督徒在他犯罪堕落后回头归向神的回转。这是信徒再次转向神、转向圣洁——在他暂时忽略这些之后。与重生连起来看,我们不能说回转是可重复的;但是与基督徒的意识生活连起来看,就有了上下起伏,有时候与神之间有密切的相通,有时候会与神疏远。
5.一些人认为回转只不过是人生中的一种确定的时机,与这些人相反,尽管回转可能是有鲜明标记的时机,但也可能是一种非常渐进的转变
老一派的神学总是在突然的回转和渐进的回转之间作出区分(例如,耶利米、施洗约翰、提摩太的情形);而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转的心理学也强调同样的区分。在关键时机的回转最常出现在宗教衰退的年代,出现在那些没有享受过真正的宗教教育特权的人的生命中,还有那些远离真理、公义、圣洁的道路,四处徘徊的人的生命中。 6.最后,每当我们提到回转,我们思想的是神的超自然工作,会带来宗教性的转变 我们有必要指出这一点,因为我们时代的许多心理学家表现出一种倾向,想要将回转简化为青少年时期的一种普遍的自然现象。心理学家有时候会暗示说,回转不过是一种自然现象,他们要人注意到,人的理性和道德生活也可能产生一些突发性的转变。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认为,性别观念的出现,在回转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与这种理性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倾向相反,我们必须维护“宗教回转”的具体特性。
四、回转的不同要素
从以上的讨论可以看出,回转是由两种要素构成的,也就是悔改和信心。前者是回顾性的,后者是前瞻性的。悔改与成圣直接相连,信心则与称义密切相关,尽管不是仅仅与称义相连。由于信心会以专章来讨论,我们在这里就仅限于探讨悔改。我们将悔改定义为:在罪人的意识生活中造成的改变,罪人借此转离罪。
1.悔改的要素
我们在“悔改”中区分出三种要素:
A.理性要素。悔改包括观点的改变,人承认罪,包括个人的罪咎、玷污、无助。圣经称之为(epignōsis hamartias(知罪),罗三20;参:一32)。 如果不伴随以下的要素,它可能会表现为对刑罚的恐惧,尽管还缺乏对罪的憎恶。
B.情感要素。悔改包括情感的改变,其表现是为了对一位圣洁公义的神所犯的罪而忧伤(诗五十一2、10、14)。“懊悔”((metamelomai))一词表明 了悔改的这个因素。如果它伴随下一个要素,就是(lypē kata theon; 按照神的意思忧伤),但是如果它不伴随下一个要素,就仅仅是一种(lypē tou kosmou;世俗的忧愁),体现为懊悔和绝望(林后七9~10;太二十七3;路十八23)。
C.意志要素。悔改也包括意志要素,主要在于目的的更改、发自内心地转离罪、主动寻求赦免和洁净(诗五十一5、7、10;耶二十五5)。这包括另外两种要素,因此是悔改最重要的层面。在圣经中是由(metanoia;悔改)一词表明出的(徒二38;罗二4)。
2.罗马教会的告解礼
罗马教会已经将悔改的观念完全外在化。他们的告解礼中最重要的一些要素是忏悔(contrition)、认罪(confession)、补罪(satisfaction)和赦罪(absolution)。 这四种要素当中,只有忏悔是属于“悔改”,在悔改这件事情上,罗马天主教甚至将人对于生来就有的罪的忧伤排除在外,只保留人对个人过犯的忏悔。而由于只有少数人经历真正的忏悔(contrition),因此人们仅仅满足于自我折磨(attrition)。这是“在理性上承认罪应当受到惩罚,但是这不包含对神的信心,也不包括下定决心转离罪。这仅仅是对地狱的恐惧。【2】”罗马天主教的认罪是向神父认罪,神父可以赦免(absolves),不是宣告他无罪,而是从司法上判他为无罪。此外,补罪主要是在于罪人亲自行补赎礼,也就是说,承受一些痛苦,或执行一些艰难的、令人厌恶的任务。它的核心思想是,此种外在的行为确实构成一种对罪的补偿。
3.圣经对悔改的看法
与这种外在化的悔改看法相反,我们应当坚持圣经的观念。根据圣经,悔改纯粹是一种内在的行动,而且不应当将悔改与从悔改而来的生命改变混为一谈。承认罪和弥补错误是悔改的果实。悔改仅仅是一种消极的状况,而非得救的积极途径。尽管它是罪人目前的责任,但是它并没有抵消律法对过去罪行的要求。此外,真悔改只有与信心同时发生才会存在;然而,另一方面,哪里有真信心,那里就有真悔改。信心和悔改是同一种转变的两种不同层面——这种转变是指转离罪、朝向神。路德有时提到一种先于信心的悔改,但是他似乎仍然与加尔文有一致的看法,也就是将真正的悔改视为信心的果实之一。路德宗人士惯于强调,悔改是律法所塑造的,而信心是福音所塑造的。然而,我们应当谨记,这两者是不可分离的;它们只是同一个过程中的互补部分。
五、回转的心理学
最近几年,心理学家针对回转的现象,作了一项非常特殊的研究。
1.这项研究的本质【3】
长期以来,心理学完全忽视宗教生活的事实,但是从超过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前以来,心理学开始关注它们。一开始,关注的焦点主要是(不能说完全是)回转的事实——这必定是宗教经验最重要的核心事实。心理学家已经用归纳法研究了许多回转的案例,也已经尝试为那些在回转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影响力加以分类,以区分宗教经验的不同类型,判断回转最容易发生在人生的哪个阶段,并找出支配回转现象的规律。尽管心理学家将他们的研究描述为一种纯归纳式的调查,探究出现在个人经验中的宗教现象,而且在一些案例中,他们表现出某种值得赞扬的意图,以便将他们自己的哲学和宗教信念隐藏起来,但是在若干案例中,他们仍然明显流露出一种倾向,要将回转视为一种纯粹自然的过程,正如其他任何心理学事实一样,是可以按照一般的心理学法则进行修正的,并且企图忽视回转的超自然层面,甚至明确否认它们。他们当中较严谨的学者会忽略回转的超自然因素,却不会否认。对于这种宗教经验之核心事实更深的层面,他们通常保持沉默,并诉诸于自己作为心理学家的局限性来解释它。他们只能处理可观察到的事实,以及明显支配这些现象的心理学规律,但是没有权利探查这些现象背后可能或非常可能存在的属灵背景,以解释这些事实。他们指出,回转并不是基督教独特的现象,而是在其他宗教里也可以发现到的;而且它不必然是一种宗教现象,也会发生在非宗教的领域内。事实上,它仅仅是青少年时期发生的多种改变中的一项,是“对更大属灵环境的一种突然间的重新适应”,是老我对更真实的自我的一种降服。斯塔巴克(Starbuck)说:“充其量,回转是指个人的意志与自己感觉到的神的旨意和谐一致。【4】”如同普拉特(Pratt)所理解的,“关乎回转,至关重要的事就只是性格的整合,是新自我的成就。【5】”至于回转是否超自然的,心理学家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寇伊(Coe)提出这个问题:“所以,我们是否可以作这样的结论:回转实际上是一种自发的表现?”他的答案是:“不是,除非我们首先给回转下一个定义,以便忽略回转和神与良善生活原则之 间的深刻关系,……宗教经验的实质远超过它们的情感形式,正如人超越他外在的衣着。【6】”詹姆斯觉得,一个持正统信仰的基督徒或许会问他:你所提到的人在潜意识中的回转现象,是否没有完全排除一个含义,即神会直接临在于人的潜意识中?对于这个问题,詹姆斯这样回答:“我必须坦白地说,作为一位心理学家,我看不到为什么一定要排除神在潜意识中的临在。【7】”他认为,“如果真的存在某些能支配我们的更高能力,它们也只能通过潜意识这个大门进入。【8】”新心理学的一些代表人物,也就是行为主义学派(Behaviourist School)和精神分析学派(School of Psychoanalysis),坦率地采取一种立场:回转可以借由一种完全自然的方式发生,不需要借助于任何超自然的影响。詹姆斯和另一些人认为:回转中的突发改变,其真正的秘密在于人潜意识中的活动,这个潜意识的自我可能受制于某种神圣的影响,也可能没有。心理学的学生大致都同意,在回转中有三个不同的步骤,艾穆斯(Ames)将它们描述如下:“首先是一种困惑和不安的感受,其次是一个巅峰和转折点;第三是一种以安息和喜乐为标记的放松。【9】”人们一般认为,回转至少存在两种突出的类型,可以用各种不同方式来称呼。论及这两种回转,斯塔巴克说,有一种回转会伴随着强烈的罪恶感,另一种则伴随着一种亏欠感,一种心灵的挣扎,想要争取更广阔的生活,并渴望属灵的光照。有人区分孩童的回转和成年人的回转、逐渐的回转和突发(急剧)的回转、理性的回转和情感的回转。但是这些不过是这两种回转的不同名称而已。尽管回转一般可以视为相当正常的经验,但是它偶尔会具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层面,尤其是在奋兴时期,之后就会变成一种病态的现象。至于回转发生的时间,他们指出: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回转发生的机率是不同的,但是绝大多数发生在10到25岁中间,30岁以后就很少发生了。这意味着回转是青少年时期的独特现象。环境、教育、宗教训练都影响回转的性质和发生的频率。
2.对这些研究的评估
我们无需否认这些针对回转的心理学研究的价值。认为这些研究只有很少或没有任何价值而把它们丢在一边,或仅仅因为这些研究没有恰当地考虑回转的超自然因素就无视它们,这种做法是非常愚蠢的。这些研究阐明了可以应用在人精神生活中的一些法则、伴随着发生在人意识生活的灵性关键时机的一些现象、不同类型的回转,和决定这些回转的一些因素。这些都会帮助我们更深入地观察不同类型的回转(这是改革宗神学一贯承认的),使我们进一步确信回转中包含了三种不同的要素。这些研究也相当符合我们在神学上的认知,即回转深植于人的潜意识;尽管它们没有明确地确认,并且在一些情况下甚至会否认,回转可以通过圣灵在人的潜意识领域的神圣工作——重生的工作——获得解释。与此同时,我们不应当过分高估这些研究。它们当中有一些是非常片面的,例如,詹姆斯的作品完全是基于对异乎寻常的回转的研究,他发现这些回转是最有趣的。此外,他们没有躲过一个危险,即过分强调心理定律在回转中的运作,也没有躲过这个危险,即忽视在回转这个重要的过程中神圣的、超自然的层面。詹姆斯将“回转”完全当作一种道德改变来处理,用一般的方式将回转定义为“一种渐进的或突发的过程,借此,一个迄今为止还是分裂的、自觉错误的、低下的、不幸的自我,成为一个统一的、自觉正确的、高等的、幸福的自我,这是人的自我更稳固地抓住宗教实际的结果”【10】。其他人将它简化为一种纯自然现象,甚至用唯物主义的方式将回转解释为受物理定律掌控。他们并没有深入到事情的根源,甚至从情况的性质来说,无法深人到事情的根源,他们没有、也无法直探事物隐藏的深幽之处,也就是回转的发源地。如今有一种明显的趋势,要挑战古老的、正统的回转观,认为这种教导——人的宗教性是通过神迹植入到人里面的——是不合科学的。他们不接受神的圣道之光,因此缺乏判断人生命中深层事物的标准。斯诺登(Snowden)说:“正如一些心理学家试图发展出一种没有任何灵魂的灵魂心理学,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同样试图构建一种没有宗教的宗教心理学。根据他们的处理方法,宗教就消失了,变成一种纯粹主观的感觉或没有任何客观实际的幻象,这种宗教心理学,无论是作为心理学,还是作为宗教,都是没有根基的、毫无价值的。【11】”
六、回转的创始者
1.神是回转的创始者 唯有神才能够被称为回转的创始者。这是圣经清楚的教导。在诗篇八十五篇4节,诗人祈祷说:“拯救我们的神啊,求你使我们回转。”在耶利米书三十一章18节,以法莲祈祷说:“求你使我回转,我便回转。”在耶利米哀歌五章21节也可以看到类似的祷告。在使徒行传十一章18节,彼得要人注意到,神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在提摩太后书二章25节可以找到类似的陈述。在罪人的回转过程中,神的运行是双重的,一是道德上的,另一是超越物质的(hyper—physical)。大体而言,我们可以说,神是以律法为媒介,作成悔改(诗十九7;罗三20),以福音为媒介,作成信心(罗十17)。然而,我们不能将这两者分开,因为律法也包含了对福音的描述,而福音也证实律法、以律法的可怕来警告人(林后五11)。但是,在回转中,神也以一种直接的、超越物质的方式工作。被植人到重生者心里的生命新原则,并不是透过其内在固有的能力,产生有意识的行为,而是只能借着圣灵的光照、使人结出果实的影响力(参:约六44;腓二13)。不这样教导,就会变成路德宗和亚米念主义的教导。
2.人在回转过程中的合作
尽管神是“回转”的唯一创始者,但是为了避免一种错误的、被动的回转观念,强调人在回转过程中有某种程度的合作是非常重要的。凯波尔博士要人注意到,在旧约圣经中,(sub)有74次是用来指回转是人的作为,而只有15次,指回转是神满有恩慈的行动;而新约圣经有26次将“回转”描述为人的作为,只有2次或3次将它说成是神的行动 【12】。然而,我们应当谨记,人的这个行动永远是神先在人心中作工的结果(哀五21;腓二13)。从以下经文可以相当明显地看出,人在回转过程中是主动的:以赛亚书五十五章7节;耶利米书十八章11节;以西结书十八章23、32节,三十三章11节;使徒行传二章38节,十七章30节;还有其他经文。
七、回转的必要性
圣经以绝对的语词论及重生的必要性,却没有如此说到回转的必要性。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人若不重(再次、从上头)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但是却没有以同等普遍、不允许任何特例的方式论及回转的必要性。很自然地,那些将回转和重生视为等同的人,并不承认这种区分。毫无疑问,有一些经文包含了回转的呼召,好叫人享受神的恩福,例如:以西结书三十三章11节;以赛亚书五十五章7节,这些经文暗示所针对或提到的对象必须回转。最接近绝对宣告的经文可以在马太福音十八章3节读到:“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但是,即使是在这个例子里,我们仍然可以坚持说,这里只是指经文当初所针对的对象。圣经中明确或含蓄要人回转的劝勉,都只会临到这些劝勉所针对的对象身上,不必然是指每个人都必须经历一种有意识的回转,才能得救。关于“回转的必要性”这个问题,我们应当有所区分地来回答。那些在婴孩时期过世的人,必定重生以致得救,却很可能无法经历回转,无法有意识地转离罪恶、转向神。然而,在成年人的情况下,回转是绝对必要的,但是它无须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出现在一个强烈的、鲜明的时刻。一般来说,我们只能期待这种明确的时刻会发生在一类人身上,就是那些在过了有罪的、羞耻的生活之后,靠着圣灵的重生大能、也靠着回转的有效呼召,邪恶的人生路向被制止的人。在他们身上,神志清醒地过着与神为敌的生活,立刻被转变为与神为友的生活。然而,在那些从幼年时期就开始服事主的人——例如,施洗约翰和提摩太——的生命中,就很难看到这种表现。与此同时,在所有成年人身上,回转是必要的,也就是说,在他们的生命中必须有回转的要素,即悔改和信心。这意味着,他们必须以某种形式经历回转的实质。
八、回转与救赎进程中其他步骤的关系
1.与重生的关系
我们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指出这一点。一些人将重生和回转当作同义词来使用。然而,在当代神学中,它们一般是指不同的事,尽管二者有密切的关联。罪人回转时,在重生时植人人里面的新生命法则,开始主动地表现在罪人的意识生活中。在重生时在人潜意识生活里生效的改变,在回转时开始进入人的意识生活。从逻辑上来说,回转在重生之后。对于那些在婴儿时期重生的人,两者必然有时间上的分隔;但是,对于那些在成长到能够分辨的年龄之后才重生的人,这两者一般是同时发生的。在重生上,罪人是完全被动的;但是,在回转上,人既是被动的,又是主动的。重生是绝对不可重复的,但是回转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重复的,尽管真正的回转只会发生一次。
2.与有效呼召的关系
回转是内在呼召的直接后果。作为一种发生在人里面的作用,内在呼召和回转的开始实际上是同时发生的。真实的情况并不是,神呼召罪人,之后罪人凭自身的力量转向神。正是在内在呼召中,人开始意识到神在他里面作成了回转。真正回转的人,自始至终都会感觉到他的回转是神的工作。这使他有别于那些致力于肤浅的道德改良的人。后者其实是靠自身的力量。
3.与信心的关系
正如前面指出的,回转主要是在于悔改和信心,因此信心确实是回转的一部分。然而,我们应当在这里作出区分。真正的信心有两种,它们各自有独特的对象,即:(A)认识神所启示的有关救赎的真理,不仅仅是在一种超然的、历史意义上的认识,而是认识到真理是一种不能忽视的实际,一旦忽视它就会受惩罚,因为真理会以一种极重要的方式影响人的生命。(B)承认并接受在耶稣基督里所提供的救恩,这才是恰当意义上的“使人得救的信心”。毫无疑问,按照第一种含义,信心在回转的那一刻就立刻存在了。当圣灵将真理应用在人的生命中,使罪人看见真理,罪人就“感到扎心”,并开始意识到自己的罪。但是人可能持续停留在这个阶段,以至于很难说“使人得救的信心”——即相信基督以致得救——在多大程度上会立刻被包括在回转当中。毫无疑问,在逻辑上,先有悔改和知罪,才有“以信赖的爱臣服于基督”的信心。
进深研究问题:
1.为什么伯撒偏爱称“回转”为resipiscentia,而不是称之为 poenitentia? 为什么“悔改”一词不足以表达“回转”的观念?
2..路德对“悔改”的看法与加尔文有何不同?是否总是先有“知罪”,才有“回转”>
3.我们能否说“先行的恩典”与“回转”有关?“回转”是一个即刻的行动,还是一个过程?“天天回转”一语有怎样的含义?
4.如何看待回转的必要性才是正确的?
5.圣约讲道(covenant preaching)是否倾向于压制“回转”的呼召? 循道宗是怎样看待“回转”的?
6.奋兴大会的方法是否值得赞扬?他们夸耀说,“回转”可以持续很久,该如何解释?关于这一点,心理学对于回转的统计资料能否给我们任何资讯?
参考书目
Bavinck, Geref. Dogm. IV, pp. 127-181. Kuyper, Dict. Dogm., De Salute, pp. 93-97 ibid., Het Werk van den Heiligen Geest II, pp. 197-203. A. A. Hodge, Outlines of Theology, pp. 487-495
Strong, Syst. Theol., pp. 829-849. McPherson, Chr. Dogm., pp.393-397 Shedd, Dogm. Theol. II, pp. 529-537
Alexander, Syst. of Bib. Theol. II, pp. 38-384 Litton, Introd. to Dogm. Theol., pp. 249-258 Vos, Geref. Dogm. IV, pp. 66-81.
Pope, Chr.Dogm. II, pp. 367-376
Schmid, Doct. Theol. of the Ev. Luth. Church, pp. 465, 466, 470-484. Drummond, Studies in Chr. Doct., pp. 488-491
Macintosh, Theol. as an Empirical Science, pp. 134-136 Mastricht, Godgeleerdheit, IV, 4.
Walden, The Great Meaning of Metanoia. Jackson, The Fact of Conversion
Coe, The Spiritual Life.
Starbuck, The Psychology ofReligion.
James, The Varieties of Religious Experience, pp. 189-258=詹姆斯著,《宗教经验种种》。 Ames, The Psychology of Religious Experience, pp. 257-276.
Clark, The Psychology of Religious Awakening. Pratt, The Religious Consciousness, pp. 122-164.
Steven, The Psychology of the Christian Soul, pp.142-298
Hughes, The New Psychology and Religious Experience, pp. 213-241. Snowden, The Psychology of Religion, pp. 143-199.
注释:
1. Walden, The Great Meaning of Metanoia, p. 107.
2. Schaff, Our Fathers'Faith and Ours, p. 358.
3.我们可以从以下的著作中准确得知这项研究的本质:Coe,The Spiritual Life; Starbuck, The Psychology of Religion; James, Varieties of Religious Experience=威廉.詹姆斯著,《宗教经验种种》;Ames, The Psychology of Religious Experience; Pratt, The Religious Consciousness; Clark, The Psychology of Religious Awakening; Hughes, The New Psychology and Religious Experience; Horton, The Psychological Approach to Theology.
4. Starbuck, The Psychology of Religion, p.162.
5. Pratt, The Religious Consciousness, p.123.
6. Coe, The Spiritual Life, p.140.
7. James, The Varieties of Religious Experience, p. 242=詹姆斯著,《宗教经验种种》。
8.同上,p.243。
9. Ames, The Psychology of Religious Experience, p. 258.
10. James, The Varieties of Religious Experience,p. 189=詹姆斯著,《宗教经验种种》。
11. Snowden, The Psychology of Religion, p. 20.
12. Kuyper, Dict. Dogm., De Salute, p. 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