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原则”解经
没有一个文化、政府或社会认为:“偷盗是道德的”。世界所有的宗教文化都认定:偷盗是一种罪恶,中国的历史也是如此,因此我们中国的历史将许多大盗的事迹记载下来。直到毛泽东掌权,他把这个字完全更改,所有的“盗贼”不再称为盗贼,毛泽东称他们为“奇异英雄”、“奇异份子”。很多中国人都没有注意这件事,所以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造反被当作合理的事情,偷东西是没有错的事情,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因此就大革了文化的命,道德也就在这个时候产生了变化。中国人没有注意这件事的时候,反而有位日本的学者特别写了一本书,提到中国的大盗贼。他把中国几位最重要的朝代立国者当;盗贼来看待,包括秦始皇、朱元璋、李白成、毛择岽等。
为什么有这样的观念呢?其实这种观念在归正神学里也是有的。四、五百年前,加尔文说:“政府可能成为合法的强盗”。本当作为人民保障的法律,在握有法律权柄的政府违反法律时,却少有人能制衡政府,因为政府受所握有的法律护卫,因此可以非常自由地犯法。比如说,菲律宾的总统马可仕(Ferdinand Marcos,1917-1989)、印尼的托(Suharto,1921-2008),如果他们的家族做生意不缴税或是任意拿国库的钱,谁敢干涉他们?苏哈托的家族开飞机公司,用国家的汽油是不必付钱的。这些人的工作,究竟是领导的工作,或是盗贼的工作呢?
今天我跟你谈“不可偷盜”这四个字的时候,不是讲小偷半夜到你家偷东西这么简单的事情而已。为什么毛泽东会把盗贼的名称变为是好汉呢?因为他自己也有这个观念。当皇帝侵犯人权、剥削百姓时,王宫拿走全国的财富时,这些偷了百姓财富的人是没有罪的,但是百姓偷了别人的几块钱就要被关进监牢,因为那叫做盗贼。
在上帝的眼中,偷盗的意义是什么呢?今天教会解释《圣经》的时候,不可以袒护有钱人,也不可以袒扩政府,更不可以袒护穷人。有许多的穷人因为太懒惰,他们的贫穷是一种应该承受的刑罚。所以,因犯罪或出于罪性而造成的贫穷,我们不但不可以同情、不可以帮助,更不可以袒护。相反地,一些有钱人的富有是用犯罪、自私、违背法来达成,我们不可以奉承,更不可以讨他们的喜悦。《圣经》是上帝的话语,摩西五经中有一句话说:“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出二十三3)。《雅各书》第二章二至四节也说:“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
因此,我们要真正明白上帝的话语,要按正意解释上帝的启示。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但只,这样的人,才是上帝真正的仆人。只有这样的人,才是真正跟随耶稣的基督徒。上帝是公义的,只有在正义中的人,才是真正信上帝的人。上帝是公平的,只有照上帝旨意公平待人的人,才是真正的信徒。这样,我们接下来要问:“公平到底是什么呢?”“公平”的定义“公平”是个很重要的观念。“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告诉我们,没有人可以逃脱上帝对我们严正的要求,就是一律看待大家。
法国大革命(French Revolution,1789-1799)的《人权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and of the Citizen,1789)引用《美国独立宣言》(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or‘ndependence,1776)一句很重要的话:“人生而平等”(AII men are created equal.)。这句话本身其实不太对,因为每个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不一样的。有的人一出生就是富豪子弟,因为他的母亲嫁给非常富有的财主。有的人生下来就相当贫寒,因为他的祖先欠了一屁股债,让他背负许多的债。人生在哪种家庭,就决定了他部分的命运。有的人生下来非常健壮,因为他的基因是很良好的。有的人生下来满身是病,因为他的基因本身是不好的。有的人生下来天资超群,因为他的祖先都是很有智慧的人。有的人生下来笨得不得了,因为母亲怀孕的时候吃药打胎而伤了腹中的婴孩。这一句“人生而平等”没有什么真正的根据。 我见过四个兄弟姐妹,都是哑巴。这些人哑巴,因为他们都是耳聋的人。一个完全听不见任何声音的人,怎能模仿讲话的声音呢?为什么这四位很英俊与美丽的兄弟姐妹都是耳聋?原来他们的母亲在怀孕时,盼望把他们一个个流掉,每次她怀孕的时候都吃了很多堕胎的药,结果孩子没流掉,一生出来却都成了耳聋的人。这些孩子一生出来就不如别人了,你怎么可以说上帝每一个人是平等的呢?法国大革命的这句“人生而平等”是从哪里来的?这是从英国的“自然神论”(Deism)来的,这一句话也成就了法国大革命。触动法国大革命最重要的思想家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他在五十岁的时候写了一本书,叫做《民约论》(SoczalContract,又称“社会契约论”)。百姓自己立约才有真正合法的宪法的理论,叫做民约论。不能皇帝说什么百姓就得听话,因为皇帝所说的若没有经过人民的同意,他便是独裁,侵犯人权与不尊重民主。
法国大革命以后,人权与民主得到很大的复兴,君王的权柄就慢慢衰弱下去。《民约论》这本书提出“人生而自由”(Man is born free.)这项观点。因社会制度导致社群有弱有强、有贫有富,人民处在极度不平等的情况下,这就是侵犯人权。因此《民约论》最后一段讲什么呢?除非得到所有百姓的同意,政府没有权柄管任何一个人。这本书一印出来,马上变为禁书,全部要拿出来烧掉,因为这本书的煽动性太大了。如果有人把这本书藏起来的话,就要把他抓起来关进监牢。这种理论对整个皇族是太大的威胁了。当时法国最重要的思想家有好几位,包括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1755)、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狄德罗(DenisDiderot,1713-1784)等,但是他们都没有办法组成推动法国大革命的力量。真正挑起全国革命情绪的,只有一个人,就是卢梭。法国大革命是从一七八九年到一七九九年之间完成的。启蒙运动深远地影响美国革命战争(1775-1783)和法国大革命(1789-1799)。美国设立宪法的时候,立宪的精神深受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影响。我们刚讲窘一段与《圣经》中的“不可偷盗”有什么关系呢?让我们从总原则去明白《圣经》中的每一句,不要简化《圣经》里蕴含的深意。
引发偷盗的四主因:
第一,不满意自己所有的。
“为什么我有的这么少呢?为什么他有的那么多呢?凭什么他有的比我更多呢?我不甘愿别人比我更有钱。”不满意自己所拥有的,构成了偷盗的第一个原则。
第二,不尊重别人的所有权。
“你可以有那个东西?你凭什么可以有那样东西?我根本不尊重你拥有那些东西的权利,所以我要来干涉你。”
第三,认为他人的财物应该分给自己才对。这个人就开始产生贪婪的意念,开始等候夺取的时机。
第四,等了很久仍没得到,就用强迫的手段把它拿过来。
发达的机会始终没有轮到这个人,政府与法律也不袒护这个人,这个人就自己扮演起上帝裁定的角色,在没有得到别人的许可下,就用强迫的手段,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这就是引发偷盗的四个主要原因,也就是第八条诫命要讲的内容。
现在我们从第一个引发偷盗的原因来探讨两个问题。
问题一:为什么人会感到不够呢?
中国人说“知足常乐”,你有多少钱,就享受多少钱;你有多少能力,就用多少能力。如果你一个月只能赚一万,娶个太太,她一个月买化妆品要花一万二,太太说:“我懊悔嫁给你,你赚的钱连买我的化妆品都不够。”我告诉你,娶老婆,不要娶爱化妆的啊!免得你以后永远穷。你想来想去:“我赚的钱不够”,不满足的观念就出来了。
不满足以后要怎么样呢?努力多做工,可以多赚一点钱吧!但是没有办法,因为你的才干只不过那样,到处找工作也不能得到更高的薪水。结果就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就是怨叹自己的命本来是不值钱的。第二种可能,就是恨别人、妒忌别人,专门搞破坏。最后就变成贪,贪变成危害社会的行动。
问题二:为什么有些人无论怎么做,仍穷的不得了?为什么有些人整天不做工,钱好像永远用不完?
这种好逸恶劳的人一天到晚看不起穷人,“你很臭,你的衣服很脏,你很不像样,你很贱……”,以为他有钱就可以充当上帝来批评人。
美国有一所基督教大学叫做Bob Jones Univer sity,学校的创办人也是校长。我有一次注意他演讲什么,他说:“你们女孩子,当男人向你们求婚的时候,如果他穿得西装笔挺,面孔非常清秀,气质非常高贵,你要小心,不一定要嫁给他。相反地,如果一个男人做得半死,满脸黑黑、满手脏脏,对你说:‘我爱你’,你要注意,可能你要嫁给他。他或许满身臭汗,但因为他这样殷勤工作,担保你一生不一定会太穷。那些看起非常高贵的翩翩少爷,因为他父亲有钱,他才能这样作威作福,等到有一天他家业破产,你就跟他一同穷了。”我二十二岁的时候听到Bob Jones Univer sity的院长讲这些话,感到非常有道理。
几天以前,我听见一段很生动的描述:“从前嫁给贪官污吏的中国女子,丈夫做官又有钱的时候,每天带回家的一包包东西都是贪污得来的,妻子很快乐。十五年以后,丈夫被抓进监牢,妻子天天带饭到监牢给丈夫吃。从前每天笑嘻嘻,探监时听到丈夫被人打得半死不活,每天回来以泪洗面。”
亲爱的弟兄姐妹们,这世界有一些不公义的事情发生,因为后面有靠山。从前共产党到一个地方的时候,穷人以为救星来了,非常高兴,“我们欢迎共产党来。”但是供铲谠到的前一天,有钱人全部跑光了。为什么有钱人都跑光了呢?因为他们想:“这种政府一来,我一定先死的。”当资本主义兴起的时候,有钱人就作威作福,以为他的钱贡献特别多。但是许多有钱人的投资,不是要自我牺牲,乃是要压榨别人以便获得更多的金钱。资本主义中的很多劳工就不知自己的前途如何,他们一定要成立劳工的组织,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但是工会越兴旺的地方,工业越难做,最后演变成社会福利问题。而社会福利越好的地方,人越懒惰工作。我看美国的前途是很黑暗的。美国汽油价钱不断上涨,美国人改成一星期只工作四天,盼望工作的份量照样多,少一天开车,就可以节省油钱,透过这样使经济好一点。这种作法却造成全国三天不工作,四天做一点工。想来想去,还是中国人聪明。中国人的店在楼下,房间在楼上,不必开车几十公里到外地工作,省下了油钱,就算做七天也不紧。以后的社会,越懂得节省的,经济越好。越浪费的,越苦。
美国人到处投资,在印尼投资,在巴布亚(Papua)投资,在大溪地(Tahiti)投资。凡是美国投资的地方,产地百姓的生活从来没有因此变得更好一些。产地的出产品被美国拿去卖,美国赚了一大笔钱,产地的居民只能做苦工,汗流满身,永远像奴隶一样。结果,穷的越穷,有钱的越有钱。穷人如果偷东西就算违背第八条诫命,那些投资客把全世界的财富抢去,岂不更是强盗吗?
很多大富翁赚了一万块,捐二块出来,就变成大慈善家,这是用小钱买大名,人家就说他们很有爱心、很慈善、很慷既……。这些都是用假面具掩盖自私的强盗。所以我这一生立了一个志向——不会到有钱人家去募捐一块钱来做上帝的工作,我只会严厉地告诉他们:“如果把当纳的十分之一再拿去用,你们就是上帝家里的强盗。”有一些人好像奉献很多钱,你把他这笔钱与他放在别的地方的钱比一比,就会发现他根本不是敬畏上帝的人,也不是服事上帝的人。
我们今天要用《圣经》的总原则处理每一个问题,我们要用真正纯洁的动机事奉上帝,我要用真正的勇敢责备罪恶,否则这不是一个真的教会,我也不是上帝真正的仆人。你们喜不喜欢,你们有自由。你要到这里聚会或走掉,你有自由。但是这个世界一定需要真正做上帝工作的人,讲上帝的话,维持《圣经》的原则。
法律的目的与源头
社会为什么需要法律呢?因为要维持秩序。为什么要维持秩序呢?为了要防范错误、暴乱与违法的事情发生。什么叫做犯法?就是违背或破坏社会的平衡或公义的行动,这叫做犯法的行为。使社会安定,需要法律。“这个可以”、“这个不可以”、“这个对”、“这个不对”……,可不可以的标准在哪里?对不对的根据在哪里?为什么在印度可以做的,在印尼不可以呢?为什么回教徒可以娶四个妻子,基督徒不可以呢?因为基督教的救主没有娶老婆,回教的教主娶好多?因为教主自己不能做到的,就放松标准吗?能做到的,就严谨执行吗?好在主耶稣没有说:“我不结婚,你们都不可以结婚。”真理不在于以个人能不能行作为标准,真理要用上帝的话、上帝的本性与上帝创造人的目的作为我们行事的准则。这样,我们就明白什么叫法律。
哲学家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1844-1900)说:“法律有两种源头。”这与《圣经》的律法无关,因为尼采不是讲《圣经》的事情,而是社会的现象。强者常常是少数,弱者常常是多数。穷人虽多,但穷人既没有钱,又没有权柄,像是散沙一盘。社会到处都是穷人,就算组织起来也没有力量。他们的口袋没有钱,他们的发言没有人要听。但如果他们起身反抗,没有一个富翁不怕,所以革命常从低层开始。朱元璋(1328-1398)曾经做过乞丐与和尚,后来怎么会变成明朝的开国皇帝呢?原是贫穷农夫的李白成(1606-1645),为什么最后能打倒皇帝呢?毛泽东(1893-1976)也是生在小地方的农民。当大批的穷人发同样脾气的时候,力量大的不得了。所以,多数的弱者集中一起的时候,是少数的强者最害怕的事情。这些强者要制定法律,“不可以这样、不可以那样……,否则要抓你进监牢”,用这种原则来治理整个社会。这种法律是强者制定出来的。强者订定这些法律的动机是什么呢?是护卫强者原有的权柄与利益。法国大革命以前,有一个最重要的皇帝叫做路易十四(Louis XIV,1638-1715),他就是建造凡尔赛宫(ChateaudeVersailles)的法皇。他拥有多少钱呢?他用全国税收的百分之四十五来盖他一个人的宫殿。他的权柄绝对到一个地步,没有一个人可以管他。后来法国越来越落后,变成一个积弱不振的家。当法国权柄大得不得了的时候,英国还是一个非常弱小的国家。但在三百年以后,英国变成全世界最大的帝国,连太平洋岛上的居民所讲的语言都用英文,英文变成世界语言。法国语言没有办法成为普世的语言。为什么?因为英国制定很特别的法律,限制英王的权柄。这特别的法律就是《大宪章》,连王都要服从法律。这样的法律成为世界的盼望。当苏哈托总统的孩子不必缴税、用国家的油不必付钱,他就变成大强盗。苏哈托下台的时候,政府要把他的孩子关进监牢,这是百姓正义的伸张,这叫做社会公义。
尼采说第二种法律的源头是什么呢?就是大批的穷人制定法律来限定少数的强者,使强者没有办法逃避,一定要向全民负责任。世界的法律是人本的,每一位法律制定者,不是关心全民,都是关心自己。帝王的法律是为帝国的好处来欺负百姓。穷人定的法律是为了穷人的好处,来欺压有钱的人。上帝的律法,超越人间所有的法律,因为上帝是有钱人的上帝,也是穷人的上帝。上帝掌管政府、赐权柄给政府,衪也要审判握有政权的人。上帝创造全人类、保护人民,只有《圣经》里的律法是公正的、是从上帝而来的。
动性的公平
“公正”这件事在柏拉图哲学里的定义是很肤浅的。柏拉图想了几年,想不清楚。最后柏拉图想出一个定论,公平不是人生而平等,因为他知道每一个人都不一样,有的人智商很高,有的人智商很低,怎么会一样呢?有的人身体健康得不得了,有的人一生下来就面向坟墓。柏拉图说:“照着你的才干,做适当的工作,这个就是公平。”你能做原子弹,就去做原子弹。你不能做原子弹,就去煮鸡蛋。每一个人的才干不一样,因此照你的才干,做适当的工作,这个叫做公平。在历史中谈公平谈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了不起了。
公平的观念,到了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到世界上来的时候,才达到真正的定义。耶稣说:誓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十二48)这里很清楚地说,每一个人是不一样的。上帝多给谁,日后也会更严格地审问这人。这个叫做“动性”公平观,不叫“静性”公平观。这是基督教对世界“公平哲学”最伟大的贡献。为什么我要这么辛苦地做呢?因为我知道上帝给我的恩赐很大,以后对我的审判很重,所以我一定要努力地做,满足上帝的心意。你不用劝我休息,因为等上帝审判我的时候,你跑掉,你不会帮助我的。有钱的人不要骄傲,上帝以后要因为给你多少钱,追讨你、审判你。何况如果你是用不义、贪心或违背法律的手段抢了很多的钱,你要受更重的审判——是强盗应受上帝永恒的那种审判。如果你不是很有钱的人,却已经尽了你的力量,做了应当做的工作,就不必自卑,因为上帝少给谁就向谁少取。用这个原则去明白《圣经》的时候,我们才能了解什么叫做一个偷盗的人。今天我用总原则来做总论,接下去我们要讲什么叫做偷盗的问题。当我们把十条诫命完全讲完的时候,我相信我们教会有一本最完整的十条诫命的书,把全本《圣经》的意义都融会贯通在里面。愿上帝赐福给我们,给我们力量可以顺服上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