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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意解经》麥卡尼(Dan McCartney)、克萊頓(Charles Clayton) 著 本书目录
—— 第一部 理解的基礎:預設 ——
第二章 認識神:對聖經和創造的預設

聖經內容是真的嗎?

   在本節一開始,我們先來回顧何謂真理。就最基本的定義而言,真理牽涉到「語言呈現」和「語言以外的現實」之間的對應,也就是說「語言呈現」必須符合創造者將「現實」建構成的樣式、和對它的認識。這並不是說真理是相對的,而是說真理取決於神對事物的認識,而非人對事物的認識。真理,或說我們對真理的經驗,的確可能以語言的形式呈現,但它的實質並非語言。話雖如此,這層語言上的對應還是很重要,因為真理是透過命題(proposition)表達的。[編註:「命題」一般可定義為「可供判定真假的宣示性語句」,例如「保羅是羅馬書的作者j(真)、「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曾任美國總統」(假)都是命題,但你是誰?」、(快去寫作業!」則因為沒有真假可言而不符合其定義。作者在此要強調的是,雖然聖經許多内容都可以化約為「真命題」的形式,但聖經真理仍有不少部份是這種邏輯框架所無法涵蓋的,例如讚美(涉及情戚)、誡命和故事性的經文。因此當我們從理性上「真/假」的角度來說聖經「無誤」(inemint)的時候,雖然是正確的敘述,但仍不足以表達其中真理的可靠與獨特。]我們稍後會強調真理並不只是命題,但是聖經確實提出很多它宣稱為真的聲明,其內容有關終極實相、有關神、有關人類行為、有關人類在神面前的景況等等。我們在此所說的「聖經的命題」,不是指聖經裡一些被斷章取義的陳述。事實上,若把命題從前後文中抽離出來,會扭曲其意義,使它不再是真理。但聖經的命題,如果置於整本聖經的上下文來考量,就是完全可靠的教義來源。它們在關於神與人的真理教導上,是極重要的元素。聖經的神學就是出自其中的命題。

   特別在美國,許多基督徒試圖以強調聖經的「無誤」(inerrancy)來維護「聖經在命題上真實、正確」,以及「它是神的直接啟示」這些觀念[15]。這是因為以前常用來形容聖經的詞1色無錯謬」(infallibility)如今在某些人眼中已經僅限於描述「信仰與宗教行為」(狹義上的詮釋)[16],使得它失去了原有的語義。而「無誤」這個詞現在則是特別針對命題上的真理而言[17]。

   本書作者極力強調聖經真正所表達的每件事都千真萬確,因此,它是沒有錯誤的。然而用「無誤」這個詞,還是會有誤導讀者之虞。某些支持者和反對「聖經無誤」的人,常認為這個詞代表聖經中的每一項聲明,都必須具備現代科學和數學上的精確性;或是說聖經對於歷史的陳述都必須符合現代史料編纂學的標準;或是聖經一切聲明就嚴格的字面意義來說,都必須是事實。心懷機巧的學者可以設下一個非黑即白的狀況,讓人若不接受一種罔顧聖經文體及文本性質差異的「無誤」觀,就不得不接受聖經中有「錯誤」(error)的結論[18]。但這是一種錯誤的二分法。要理解聖經裡真正的聲明,其關鍵在於留意聖經作者書寫歷史的目的,並了解經上的數字有時只是近似值或象徵性的,而且還要注意作者會刻意使用不同種類的隱喻。任何對於文本的誤解,錯誤都在於讀者,而不是文本本身或作者的責任[19]。反對伽利略的人認為聖經的教導是太陽繞著地球轉,但他們對聖經的理解是錯誤的。

   然而,「無誤」這個詞還不夠貼切。聖經和人類一般溝通的內容一樣,不能只從真假對錯的角度來衡量。溝通不只牽涉到知性上對命題的理解,也涉及了情感、審美能力,以及意志。讚美算是命題嗎?一首詩篇可能包含了對神信實的宣告,卻仍不見得稱得上命題,但它的確是真的[20]。我們能說一道命令「無誤」嗎?這如果是指命令內容並非偽造、也不是他人冒名發布的,當然可以算是「無誤」,不過這也不是一個命題,而是對他人採取行動的要求。一則故事算是命題嗎?如果這個故事是以歷史的形式呈現,又包含對過去事件的評斷,當然屬於命題。但所有的故事,甚至包括歷史故事在內,內容仍是以呈現角色、性格、身份與智慧為主,而不是為了表達抽象的命題。再者,非歷史性的故事(例如比喻)也可能是真的,但若將比喻簡化為命題,會減損它的力量。所以聖經當然不只是一套嚴謹的命題而已。此外,耶穌說祂自己是「唯一的真理」(約十四6),但其中的意思顯然並非單純表達祂是一項、或是一套真命題,甚至也不是一切真命題的總集。

   耶穌對門徒說:「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我們若承認得救的信心不僅在於理智上對命題的了解(雅二19),那麼我們所信奉的真理也絕對不只是命題而已。在理解之後必然要有回應的行動與個人的關係。所以儘管我們可以將真理的定義嚴格限定在命題的範圍之內,然後再以循環論證的思維表示一切真理都是命題,但是當耶穌禱告說:「你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祂的意思應該不只是說「神的道就是真實斷言(true assertions)」。所以,雖然我們承認聖經所提出的命題都是正確無誤的,但「無誤」這個詞實在不足以表達聖經完全可靠、極其迫切或獨一無二的特性。一本電話簿的內容也可能毫無錯誤,但它裡面的「真理」不太可能使人得以自由。

   話雖如此,儘管真理不只是命題,但真理對於命題所具有的特性和標準卻絲毫不打折扣。經文裡所講的許多道理都可以用命題來表達;聖經真理並非只是一種神秘經驗或隱約朦朧的信靠感。「真理不只在於教義」的道理,也絕不代表教義無關緊要。少了命題的部份,真理不但會變得不可知、不可溝通,而且會完全崩潰、毫無意義。

 

譯注:
[15]直至最近,相信聖經無誤仍是福音派神學協會唯一的認信要求。
[16]珍貴的威敏斯特信仰告白用「無謬誤」(infallible)這個字,指明聖經在關於信仰和實踐上是無謬誤的,但是信仰告白的作者們(指作者的意圖)當然不是要把信心與歷史或生活的其他層面分開,如同今天經常這樣作的一樣。
[17]參見「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刊於賈斯勒(N.Geisler)編著的Inerrancy,Grand Rapids:Zondervan,1979,493-502頁。
[18]這種錯誤的二分法是由羅傑斯(J.Roger)與麥金(D.Mckim)在The Authority and Interpretation of the Bible(New York:Harper & Row,1979)書中所提出的。它已經在J.D.Woodbridge戶斤著的Authority:ACritiqueoftheRogers/MckimProposal(Grand Rapids:Zondervan,1982)—書中,受到嚴厲的批判。另請參見Scripture and Truth,edited by Carson and Woodbridge。
[19]參見註17的芝加哥宣言中提到的「確認與否認」。值得注意的是,該宣言明確地定義真理為命題,但企圖在此框架下,藉由小心處理聖經實際的意義與本質的方式來定義無誤。另參見巴刻(J.I.Packer)的Bible Authority,Hermeneutics,and Inerrancy——文,刊於紀韓(E.R.Geehan) 編著的Jerusalem and Athens: Critical Discussions on the Philosophy and Apologetics of Cornelius Van Til,Philadelphia:P&R,1971,141-53頁。科恩(H.Conn)編著的《釋經學與無誤:傳統,挑戰與爭論》(Hermenetitics and
Inerrancy:A Tradition,a Challenge,a Debate,Gxand Rapids:Baker,1989)書中的一些論文,試圖處理在聖經無誤的框架下的一些敏感的詮釋問題。
[20]希臘文與希伯來文中,「真的」(true)這個字,和英文一樣,可以用來指忠實以及關係的品質,也可以指命題性的真理。「我忠於我的妻子」(I am true to my wife),不是指我的妻子發現我是個真的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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