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历代信条 > 威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
小要理问答
《威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
原著:圣徒传承 赵中辉 译
 
目  录
 

引言(1-3问)

第一部分:我们该信什么

一、神是怎样的神(4-6问)
二、神曾作了什么(7-8问)
三、创造(9-10问)
四、护理(11-12问)
五、人如何犯罪(13-15问)
六、人犯罪的结果(16-19问)
七、救恩(20-22问)
八、基督的拯救工作(23-28问)
九、圣灵的拯救工作(29-31问)
十、救恩在今世的益处(32-36问)
十一、救恩在死后的益处(37-38问)

第二部分:我们该作什么

一、道德律(39-44问)
二、第一诫(45-48问)
三、第二诫(49-52问)
四、第三诫(53-56问)
五、第四诫(57-62问)
六、第五诫(63-66问)
七、第六诫(67-69问)
八、第七诫(70-72问)
九、第八诫(73-75问)
十、第九诫(76-78问)
十一、第十诫(79-81问)
十二、律法的刑罚(82-84问)
十三、得救之法(85-88问)
十四、圣经是蒙恩的凭藉(89-90问)
十五、圣礼是蒙恩的凭藉(91-93问)
十六、洗礼(94-95问)
十七、主餐(96-97问)
十八、祷告是蒙恩的凭藉(98-99问)
十九、主祷文(100-107问)

 
 
 
第二部分:我们该作什么
四、第三诫(53-56问)

问53:第三条诫是什么?

答:第三条诫是:你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略解:这条诫讲的是如何对待神的名。他的名就是指一切我们对他的称呼,或特别出名的称号。妄称神的名,就是随便或当儿戏似的使用神名:像亵渎神的发誓,或非礼使用神名,都是违反此诫。我们祷告的时候,常会听到这条诫命—奉你的名为圣。

1.出廿7。

问54:第三条诫吩咐我们作什么?

答:第三条诫吩咐我们当存圣洁恭敬的心来用神的一切名字,称呼,属性,规则,圣经的话,和工作。

略解:第三诫吩咐我们,要以十分虔诚的态度称呼:(1)神的名(耶和华);(2)他的头衔(万王之王);(3)他的属性(圣洁);(4)规则(祷告):(5)他的话,圣经;(6)他的工作(人)。

1.诗廿九2:要将耶和华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他。

2.启十五3~4:主神,全能者啊,你的作为大哉,奇哉!万世之王阿,你的道途义哉,诚哉!主阿,谁敢不敬畏你,不将荣耀归与你的名呢?

3.传五1:你到神的殿,要谨慎脚步;因为近前听,胜过愚昧人献祭。

4.诗一三八2:我要向你的圣殿下拜,为你的慈爱和诚实称赞你的名,因你使你的话显为大,过于你所应许的。

5.伯卅六24:你不可忘记称赞他所行的为大,就是人所歌颂的。

问55:第三条诫禁止我们作什么?

答:第三条诫禁止我们亵渎或妄用神所藉以彰显自己的任何事物。

略解:第三诫禁止我们,非礼或错误使用任何特别是表示与宣称神的名或物。每一件与他有关的事物都应该是圣洁的。

1.玛二2:你们若不听从,也不放在心上,将荣耀归与我的名,我就使咒诅临到你们。

问56:我们为什么当守第三条诫?

答:我们当守第三条诫,因为犯这条诫,虽能逃避人的刑罚,却不能逃脱神公义的审判。

略解:这里特别警告我们,人虽允许我们犯此诫而不受罚,但神可决不这样。他不去不审判我们的。

1.申廿八58~59:这书上所写律法的一切话,是叫你敬畏耶和华你神可荣可畏的名;你若不谨守遵行,耶和华就必将奇灾,就是至大至长的灾,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后裔的身上。

<< 前一章 - 后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