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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璞归真
《亚他那修信经》
原著:圣徒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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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诠释

亚他那修信经:

   1.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
   2.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3. 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4. 其位不紊,其体不分。
   5. 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6. 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7. 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 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 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 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 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 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 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 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 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
   20. 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21. 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 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23. 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
   24. 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
   25. 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
   26. 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 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28. 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
   29. 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
   30. 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
   31. 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
   32. 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
   33. 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34. 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 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
   36. 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
   37. 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38. 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复活。
   39. 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
   40. 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41. 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 并供认所行之事。
   43. 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44. 此乃大公教会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

《亚他那修信经》之简译:

   1、 任何人若要得救,首先是笃信大公教会的真道。
   2、 这道,若信守的不完全,不纯正,则必永远沉沦。
   3、 大公教会的信仰即:我们敬拜的是一体三位,三位而又一体的神。
   4、 其位格不混乱,本体也不分割。
   5、 父有一位格,子有一位格,圣灵也有一位格。
   6、 就神性而言,父、子、圣灵乃为一,有同等荣耀、威严,同为永存。
   7、 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也如何。
   8、 父非受造,子非受造,圣灵也非受造。
   9、 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也无限。
   10、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也永恒。
   11、不是三永恒,乃是一永恒。
   12、不是三非受造,不是三无限,乃是一非受造,一无限。
   13、如同父是全能,子是全能,圣灵也是全能。
   14、不是三位全能者,乃是一位全能者。
   15、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也是神。
   16、不是三位神,乃是一位神。
   17、如同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也是主。
   18、不是三位主,乃是一位主。
   19、照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承认三位格各自为神,各自为主。
   20、大公教会禁止我们说有三神或有三主。
   21、父非被造,也非被生。
   22、子独由父,非被造,而为父所生。
   23、圣灵来自父与子,非被造,也非被生,乃由父、子而发出。
   24、因此有一父,不是三父;有一子,不是三子;有一圣灵,不是三圣灵。
   25、并且这三位格,不分先后,不分大小。
   26、三位格都是永存,并为同等。
   27、所以凡事当如上述:我们敬拜的是一体三位,三位而又一体的神。
   28、所以要得救的人必需如此领悟三位一体。
   29、再者,若要永远得救,必需笃信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
   30、因真道是,我们既相信又承认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是神也是人。
   31、是神,乃因有父的本质,在创世之先由父而生;是人,因有母的本质,生于这世界。
   32、完整的神,又是完整的人,具有理性的灵魂和血肉之体。
   33、就其神性而言,与父同等,就人性而言,少次于父。
   34、他虽既是神而又是人,但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是一,非由神性变为肉体,乃因神取了人性。
   36、合而为一;非因本质混合,却因位格的统一。
   37、就如理性的灵魂与肉体构成一人,神与人构成一基督。
   38、他为拯救我们而受难,降到阴间,第三日从死人中复活。
   39、升天,坐在全能父神的右边。
   40、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与死人。
   41、他降临时,万人必都身体复活;
   42. 并供认所行之事。
   43. 行善者必进入永生,作恶者必进入永火。
   44. 这是大公教会的信仰,除非人笃信此道,就无法得救。

背景说明:

  据说此信经是亚他那修在第四世纪,根据以前的信经及奥古斯丁的三位一体论写成的,最早曾在第五世纪的拉丁教会中出现过,而完整的形式则要到第九世纪,那时大家都认为它是亚他那修的作品,所以它极县权威性。

  但在第十七世纪时,罗马天主教的学者Voss宣称此信经并非出于亚他那修之手,他提出亚他那修必以希腊文著作,但此信经却流传于拉丁教会中,可见原作必是以拉丁文写成,决非出于亚氏,而且文中并未使用亚氏最为强调的「本体相同」(Homoousia)一词。 从此无人确知此信经之作者。

  亚他那修信经是第一个陈述三位一体教义的信经,也是最好的一个。它的文词简洁,清晰,是西方三大信仰正统告白之一,且为路德及改革宗所肯定,但如今只流传于天主教及英国国教圣公会之中。

  此信经是以诗体写成,共有四十句教条,可分为两部份:第一部份以三位一体为主题,是依据奥古斯丁的神学写成;第二部份则强调基督的神人二性,道成肉身及救赎。

  亚他那修信经在当时教会中最主要的功能有三:
  1.在公共崇拜中使用。
  2.作为教会教导的指引及基准。
  3.其清楚的教义可用于抵制撒伯流、阿波林、亚利乌及犹提干等异端。

信经简介:

   旧约圣经是以色列民信仰和生活的唯一标准,而耶稣的教训和使徒的著作则奠定了教会的根基。两者都是神的默示,组成了基督教惟一的经典——圣经。圣经分旧新两约,所有的基督教会则以此为根基而得以建立起来的。教会蒙召的目的就是要保守、解明、传扬、应用、翻译、广播、推介并维护神的话——一言以蔽之,是使得圣经中之神的思想在各处被高举并时时胜过人的思想。

   教会在前进的过程中,会面对各样的异端。不拘此异端偏左或偏右,教会都应该坚决、清楚地陈明神在圣经中的真理是什么。所以,教会在她小的或大的会议中所发表的,就是按照、遵守神真理的训练,对某一特殊观点所发表的教训,就叫作信条与信经(Creed)。这样一来,真理在圣经中有了根基,而在信的人方面则有了可接纳的公认信条与信经(Creed)。公认信条就成了所有信徒的义务,更是他们的心声;凡真实尽心尽意爱神的人不能不承认这公认信条,这行动也就是为真理作见证,因真理能使人自由(太10:32;罗10:9—10;林后4:13;彼前3:15;约壹4:2—3)。如此,每一信徒每一教会(如果在那里有圣灵的见证),就都承认神的话就是真理。当错谬与异端愈来愈狡猾的时候,教会就要更加紧迫地留心所承认的真理,并且确切的陈明她的信经。自然而然地,这口头上的承认,由于环境的迫使,就成了明文的信条。在这些信经(信条)中,都阐述了有关基督与三位一体的要道。使徒信经(共有十二条款),是基督教最古老、最早的信经。它并非是使徒本身所写成的,乃是在第二世纪初叶才产生的。它是从马太福音廿八章19节,即耶稣要门徒为各地信主之人施洗的命令中发展出来的。最初之使徒信经较现今为短,但内容上却完全相同。它乃是根据基督教事实的伟大简述,亦即是所有基督教界的共同立场与联合,永远坚固的维系物。在使徒信经之外,还有其他四个信经,它们全是大公性的,均为许多教会所接受。这四个信经即:主后三二五年尼西亚大公会中所产生的信经;改革宗信条中的第九款,被称为尼西亚信经,此信经虽然接受尼西亚信经,其实就是后来所扩展出来的信经;主后四五一年迦克顿大会中所产生出的迦克顿信经以及阿他那修信经。

   为了更好地阐明有关三位一体的真理,也为了公共崇拜有正统的信仰告白以及抵制诸如撒伯流(abellius)、阿波林(Apollinarianism)、亚利乌主义(Arianism)等异端,于第四世纪,亚他那修根据神的启示(就是教会信条所依靠的坚固根基)、以前的信经(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等)及奥古斯丁的三位一体论写成了此信经。这圣而公之教会的教义,是从神的启示这根源生长、建立起来的。神曾如此地启示他自己。神曾以三位一体启示他自己,因为他就是以三位一体的方式存在的。 亚他那修信经与使徒信徒,尼西亚信经,迦克敦信经是初期教会的大公信经。四者侧重点各有不同,亚他那修信经以简洁、明晰的文字来陈叙三一神及基督的道成肉身的真理。亚他那修信经影响较为深远。是西方三大信仰正统告白之一。也为路德和改革宗所肯定。此信经是以诗体写成的,共有四十四句,中文是以文言方式出现的。全文可分段如下:

   第一段(1--2) 导论------申明大公信经的重要性

   第二段(3--28) 论及三位一体

   第三段(29--40) 论及基督的神人二性及救赎

   第四段(41--44) 结论------重申大公信经的重要性

   十七世纪,voss曾宣称此信经并非出亚他那修之手。根据是此信经流传于拉丁教会中,而亚他那修必是用希腊文写成。二是文中没有亚他那修最为强调的“本体相同”(Homoousia)一词。若真是如此,此信经作者怕是无人知晓,但其神学的正统性及其作用地位,不会受影响,正如希伯来书一样。

第一段(1--2)导论----大公信仰的重要性:

   1.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任何人若要得救,首先是笃信大公教会的真道。)

   首句开宗明义指出大公教会信仰与得救的关系。所谓大公教会就是神的儿子“从全人类当中,自全世界的开始到末了,借着他的圣灵和话语,为自己聚集、保卫并存留的一群在真实信仰里联合一起,直到得永生的选民”。

2.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这道,若信守的不完全,不纯正,则必永远沉沦。)

   大公教会信仰的权威所在是因为它是教会在她小的或大的会议中所发表的,就是按照、遵守神真理的训练,对某一特殊观点乃至整个信仰所发表的教训;另一个原因是它指出了“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大公教会信仰的内容在信条与信经(Creed)表现出来。

第二段(3--28)论及三位一体:

论位格:

   3. 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大公教会的信仰即:我们敬拜的是一体三位,三位而又一体的神。)

   我们所信的神既然只有一位,那么为何说有三位,就是圣父、圣子和圣灵呢?这是因为神在他的话语里这样启示了他自己,这分开的三位是独一,真实,永恒的神。( 参见申6:4: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创1:26: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中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

   约14:16-17: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太28:19: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林后13:14: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由以上经文可知三位一体教义乃是根据神启示所教导的。

   神三位一体的信条在基督教信仰中占如此中心的地位,那么知道这信条根据的是什么,又从何处进入教会中,则是非常重要的事。今天有许多人认为三位一体的道理是从人为的辩论与学术上的努力而来的。照样,也有人认为这道理对人的生活没有什么价值。根据以上这些人的主张,耶稣所传的福音,根本没有提到三位一体的教训——那就是说福音中没有三位一体这名词,也没有提到这名词所要表达的实际意义。所以他们继续说,三位一体的说法是当耶稣原初单纯的福音与希腊哲学相接触时,并被希腊哲学腐化时而产生的,于是基督教会就将基督的位格吸收到神性中,后来也将圣灵加入神的本性中。所以教会就承认在神的本性中有三个位格。

   关于这件事基督教会确有一完全不同的概念和思想。在三位一体的教义中,并没有看到诡辩神学家的立场,也没有希腊哲学与福音相混淆的地方,乃是从福音与全部圣经中所得来之具体的宣认——简而言之,三位一体的教义是从神的启示所引来的信仰。这启示并非是片刻之间产生的,乃是有一长期的历史,历经数世代。启示始于创造,在人堕落之后又在赐给以色列人之恩典与应许中继续着,并在基督的位格和工作、圣灵的浇灌,与教会的设立上达于高峰。如今启示历经数世纪,遭遇到所有的对抗,但在圣经不可泯没的见证中,以及教会有如坚固磐石的信经中仍然坚立不移。

   4. 其位不紊,其体不分。(其位格不混乱,本体也不分割。)

   我们相信只有一位神,他只有一个本质,而分三个位格,根据各位格不变的本性,永远分清,即圣父、圣子与圣灵。圣父为一切有形与无形之事物的原因,来源与起始;圣子是圣父的道、智慧与形像;圣灵是由父与子所发出永远的能力。虽然如此,神并不因此分为三个,因为圣经教导我们,圣父、圣子、圣灵每位都有他们的位格,由他们的属性而分清;虽然如此,这三位却是一位神。由此证明圣父非圣子,圣子亦非圣父;照样,圣灵既非圣父,亦非圣子。虽然如此,这些位格如此分清,但不分开,亦不互相混合;因为圣父并未取了肉身,圣灵亦未如此,只有圣子。圣父向来未有离开圣子,或离开圣灵。因为他们是同永远与同质的。无始无终,无先无后;因为他们在真理上,在能力上,在善良上与恩慈上是三而一的。

   DR.Joseph tong认为:位格――能对自己的行动负道德责任。当然,它也包含了自知、自觉,有感情、意志、思想。

   5. 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有一位格,子有一位格,圣灵也有一位格。)

   在保罗的祝福中说:“愿主耶稣的恩惠,上帝的慈爱并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同在。”原来在天上作见证的有三:圣父、圣子、圣灵,此三者乃为一。在旧约中所教导我们的神有三个位格,只在唯一的本质之内。虽然此教义远超过人的理解之上,但是我们由于神的话而相信,今后并希望在天上能够充份得到完全的了解与福益。此外,我们必须遵守这三位向我们所施予的特别职务与工作。圣父借其能力称为我们的创造者;圣子借其宝血称为我们的救赎主;圣灵借着住在我们心中称为我们的安慰者。三位一体的教义自从使徒时代以来,直到今天,向来为真教会所辩护、所持守,因为有犹太人、回教徒,以及一些假伪基督徒与异端份子,如马吉安、摩尼、撒伯流、亚利乌等人,都被正统教会教父定为异端。因此,在这一点上,我们甘愿接受以下的三大信经,即《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与《阿他拿修信经》。这些信经均为古代教父所认可。

论属性:

   6. 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就神性而言,父、子、圣灵乃为一,有同等荣耀、威严,同为永存。)

   7. 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我们都用心相信,用口承认父子圣灵同是纯洁属灵的神,那就是永远、不可思议、无形、永恒、不变、全能、全智、公义、善良与众善之源的真活神,有同样的神的属性,这些属性就是在圣经中所说神性的完全,或神在他的创造、护理与救赎之工中所实施的来启示他自己。论到神的属性之种种区分,我们根据以下最常用的区分来加以说明:

   一、绝对的属性:

   绝对的属性乃是神性的完全,是一切受造之物所没有的 。这些绝对的属性所强调的乃是神绝对的独自性以及超越的伟大。以下数端即属于这一部分:

   (1、神的独存性与自存性(The Independence of Self Existence of God)

   罗11:33、34,但4:35;罗9:19;弗1:5;启4:11诗33:11诗84:8;赛40:18;徒17:25

   (2、神的不变性(The Immutability of God)

   诗102:27;玛3:6;雅1:17

   (3、神的无限性(The Infinity of God)

   伯11:7—11;诗145:3诗90:2,102:12;弗3:21

   (4、神的单一性(Simplicity)

   二、相对的属性:

   所谓神相对的属性,就是人也有同样类似的属性。但是人的属性是有限的,而神的属性是无限的,应当知道在这种关系中,因为神绝对的属性,他才能有相对的属性。神在他的知识上、智慧上、慈爱与圣洁上是自存的、无限的。

   (1、神的知识(The Knowledge of God)

   王上8:39;诗139:1—16;赛46:10;结11:5;徒15:8;约21:17;来4:13。

   (2、神的智慧(The Wisdom of God)

   罗11:33,14:7、8;弗1:11、12;歌1:16诗19:1—7,104:1—34诗33:10、11;罗8:28),

   (3、神的善良(The Goodness of God)

   诗36:6,104:21,145:8、9;太5:45,6:26;徒14:17。

   (4、神的爱)

   弗1:6、7,2:7—9;多2:11,3:4—7

   路1:54、72、78;罗15:9,9:16、17;弗2:4

   (5、神的圣洁)

   出15:11;撒上2:2;赛57:15;何11:9。伯34:10;哈1:13;赛6:5

   (6、神的公义)

   诗99:4;赛33:22;罗1:32申7:9、12、13;诗58:11;弥7:20;罗2:7;来11:26罗1:32,2:9,12:19;帖后1:8

   (7、神的真实(The Veracity of God)

   民23:19;林前1:9;提后2:13;来6:17,10:23

   (8、神的主权(The Sovereignty of God)

   创造与护理(启4:11),论统治(箴21:1;但4:35;弗1:11),论基督受苦(路22:42;徒2:23),论拣选与遗弃(罗9:15、16),论重生(雅1:18),论成圣(腓2:13),论信徒受苦(彼前3:17),论人的一生与命运(徒18:21;罗15:32;雅4:15),甚至论到人生中至微之事(太10:29)。

   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 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 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 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 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三位一体的大争论,往往被称为亚利乌派之争论,因为是亚利乌反三位一体所引起的。亚氏为亚利山大里亚的长老,是一位颇具才华的辩论家,但在灵性上却非常肤浅,他主要的思想、观念是属于神格唯一派一神论的原理,那也就是说,只有一位神,他不是被生下来的,也没有源始,也没有存在之始。亚氏将潜在神里面,也仅为神能力的道,与圣灵或最终成为肉身的道之间加以区分,而后者是有起头的:他是为父所生,用亚利乌的语法,基督只仅仅等于是被造的。他在创造世界以前被造出来,就是为了这个理由,基督的本性不是永远的,也没有神的本质,是一切受造物中最伟大、最初的,藉着他世界才被创造,同时他也是易变的,因为他预见的功德被神所拣选,也想到他未来的荣耀,被称为神的儿子,也由于他被神认为义子,所以他才能受人的崇敬。亚利乌从圣经中所找到的章节,似乎是说圣子次于圣父,来支持他的见解,即如箴8:22(在七十士译本中)、太28:18、可13:32、路18:19、约5:19、14:28、林前15:28。

   亚利乌首先受到他自己的主教亚利山得的反对,亚利山得为圣子的真神性据理力争,同时主张由父生出永远之子的教义。然而亚利乌真正最大的敌对者,是他教区中的大主教阿他那修,阿氏在教会历史中,被证明为一坚强不屈不挠的真理斗士。西波尔说到阿他那修的伟大能力,在于下面的三件事,即:(a)他伟大坚定不移的性格;(b)他有一稳固的根基,那就是他坚持神合一的观念,保守他不至于与当日最流行的从属观念同流合污;与(c)他用正确的方法教导人承认基督位格的性质与意义,他觉得若以基督为受造者,就是否认相信他而得救,并与神联合。

   阿氏特别强调神的合一性,并坚持在三位一体教义的解说上,不得影响此合一性。虽然说,圣父与圣子是属于同一的,是属神的本质,但在基本的神性上是没有区分的,并且若说有次等的神,那是非常错误的说法。虽然阿氏非常着重神的合一性,但他也承认在神性中有三个不同的位格。他拒绝相信亚利乌派所说,圣子是在创立世界以前造的,并且主张圣子独立,永远位格上的存在。同时,他牢记神性中的三位格并非是分立的,若是这样的话,将导致多神主义。根据阿氏来说,神的合一性以及在他本性中的区分,最好是用“本质上的一体”一词来表明,这就清楚地说明,圣父与圣子是同质的,但也暗示二者或许在其他方面有所不同,例如在圣父与圣子的生存方面。阿氏正如奥利金一样,教导圣子是由父所生的,但是却与奥利金的主张有所分别,阿氏描述此生出乃如神的内在作为,因此是必要的与永远的作为,并非要依赖圣父主权旨意的作为。

   默感阿他那修,并决定他神学见解的,非仅由于逻辑上一致地要求,在他对真理解说的主要因素,乃在于宗教的主要信念。他的神学教义是自然而然地从他的拯救论信仰上产生的,他的根本立场是主张,要与神联合就必须得救,除了他本身是神的那一位之外,没有一个受造之物能叫我们与神联合,因此西波尔说:“如果基督是神,他来到人间,就是神来到人间,那么藉着他我们才能与神有交通、罪得赦免。他把真理以及永生,确定地带给世人。”

论纯一:

   13. 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 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 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 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神是独一无二,又真又活的神。

   神的存在已被证明;那些不相信祂本体的真实的,将会经历祂严厉的忿怒。"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申六4)。"……惟有耶和华祂是神"(申四39),"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记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华祂是神,除祂以外,再无别神"(申四39)。"……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赛四十五21)。有许多名义上的神。国王代表神;他们的权杖象征神的权柄的大能。法官被称为神。"……我曾说:你们是神"(诗八十二6?)……等等,他们被摆在神的地位,为了施行审判;但他们都是必朽坏的神。"然而,你们要死,与世人一样"(诗八十二7),"虽有称为神的……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林前八5-6)。

   1、只有一个第一因(First Cause),也就是它的存在是自有的,且其他一切的存在是依靠它。就像太阳,一切的行星围绕它而运行(primum mobile),照样,神赐生命和行动给一切存在者。只能有一位神存在,因为只有一个第一因。

   2、只有一位无限者存在,因此只有一位神。不可能有两位无限者存在。"……耶和华说:'我岂不充满天地吗"(耶廿三24)?如果有一位无限者,立刻充满所有的地方,那如何能再容纳另一位无限者存在呢?

   3、只有一个无所不能的能力。如果有两个无所不能的能力存在,那他们将一直互相抵挡:一个所做的,另一个会抵挡,所有的一切都将混乱。如果一艘船有两位同等能力的掌舵者,他们将彼此消长;一位要航行,另一位要下锚;将会混乱,船会毁了。这世上的次序与和谐,或万事持续划一的管理,只有一位无所不能的,是不争的事实,只有一位神掌管万有。"……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赛四十四6)。

   19.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

   20、大公教会禁止我们说有三神或有三主。

   西方教会有关三位一体的观念,在奥古斯丁的巨著《论三位一体》(De Trinitate)中,达于最终的阶段。奥氏强调神本质上的合一与位格上的三分,说三位中的每一位都拥有全本质,并与本质是同一的,且与位格中的其他二位也是同一的。圣父、圣子、圣灵并不像我们世间的三个人,只拥有出生人性的一部份;此外,三者不能缺一而独立,即父不能没有子,子不能没有父,圣灵不能没有子和父,他们中间有相依存的关系。每一位都有属神的本质,但具有不同的观点,如使之生出、生出的,或者说由感化而存有的,这三位格之间,有一种互通、互住的关系。以“位格”一词来指明三位之间彼此的关系,不能令奥氏满意,但他仍然继续使用,正如他所说:“我用这词句,并不是为了表明三者间之关系,乃是为了不甘寂寞。”论到三位一体这一方面的观念,圣灵自然是由圣父而出,但也是由圣子而出。

论次序

   21、父非被造,也非被生。

   22、子独由父,非被造,而为父所生。

   23、圣灵来自父与子,非被造,也非被生,乃由父、子而发出。

   三位一体的第一个位格是父神。祂被称为第一位格,是就次序(order)而言,非就品格(dignity)而言,因为父神并没有在本质上更完美,是其祂的位格所没有的;祂没有比其祂的位格更有智慧,更圣洁,或更有能力。祂们有次序上的不同,没有优越上的不同。

   三位一体的第二位是基督耶稣,从太初就来自父神。"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没有深渊,没有大水的泉源,我已生出。大山未曾奠定,小山未有之先,我已生出"(箴八23-25)。这段经文表明了圣子从永远就诞生。这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是耶和华成了我们的耶稣。圣经说祂是大卫的苗裔(耶廿三5),我可以称祂为我们本性的花朵。"……信靠祂就都得称义了"(徒十三39)。

   三位一体的第三位是圣灵,是从圣父和圣子而来,祂的工作是光照我们的思想,和燃烧圣洁的行为。圣灵的本质是在天上,也是无所不在;但祂的影响是在信徒的心中。这是圣灵给我们圣洁的膏抹(约壹二20)。虽然基督为我们获得恩典,却是圣灵在我们心中运行。虽然基督买赎我们,却是圣灵给我们确据,且印上印记,直到救赎的日子。这三位一体的位格可以在太三16中得到证明。"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天忽然为祂开了,祂就看见神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这里提到三位一体的不同名称。从天上发出声音的这位是父神;在约旦河受洗的这位是圣子;仿佛鸽子降下的这位是圣灵。以上就是本质的合一,和三位一体的位格。

   24、因此有一父,不是三父;有一子,不是三子;有一圣灵,不是三圣灵。

   25、并且这三位格,不分先后,不分大小。

   26、三位格都是永存,并为同等。

   基督教会在神三位一体的承认上,对圣灵的教诲都说是与阿们。教会之所以能够达到光荣的承认三位一体的教义,其间经过了许多的挣扎。数世纪以来,神儿女属灵生活丰盛的经验,以及教师与教父的坚强理智合并起来,才能了解圣经在三位一体这方面的启示,并再发展出教会纯洁的信条。无疑,假如没有圣灵的引导明白神的真理,又假如在特土良与爱任纽、阿他那修与三位加帕多加的教父、奥古斯丁与希拉流,以及其他多人的心里没有领受到敬虔与智慧的特殊恩赐,并被保守在正途中,那么教会在建立根基的努力上也就不可能会成功。

   在这一场属灵的战争中,遭受到危机的就是基督教特殊的本质。教会从两方面受到危险,却容让她自己脱离站立稳固的根基,以致沉没在世界当中。

   一方面教会受到亚利乌派的威胁。亚利山大里亚的长老亚利乌死于主后三三六年。他主张唯独圣父才是永生的真神,因此唯有他才是自有永有的(非生出的)。他教导说,关于圣子,就是道,在基督里成为肉身,因此这基督是生出的,他不可能是神,乃是受造的——是一个受造者,是在其他受造之物前首造的,乃是藉着神的旨意象别的受造者一样。亚利乌同样主张圣灵是被造的,不然他也仅具有神的属性而已。

   另一方面则是受到撒伯流派的攻击。撒伯流于主后三世纪初居于罗马。撒伯流主张同一位神有三个名称——一位神用不同的方式与彰显来继续不断地启示他自己。依此,神以圣父的式来执行他为创造者与赐律者的工作,以圣子的身份来执行他救赎者的工作,如今他以圣灵的方式来建立教会。

   亚利乌派企图主张神的合一性,即藉着将圣子和圣灵排除在神的本性之外,并将二者减低到与受造者相等的水平上。而撒伯流派则企图凭借剥夺神独立的三个位格,来达到所主张之神的合一性。他们将神的三个位格改变成为同一位神性之启示的三个方式。第一种倾向在犹太教、自然神教、唯理派的思想方式中表显出来,而第二种倾向则是在异邦的泛神主义与神秘主义中表现出来。一旦教会在神三位一体的承认上有清楚的陈述时,这两个倾向就兴起,且伴随着这承认一直到今天。教会及其信者必须时时警惕,免得一方面对神的合一性,另一方面对神性中的三位格予以不适当的处置。不可牺牲神的合一性而求得神的分歧性(一体中有三位)也不可牺牲分歧性而求得合一性。每一位基督徒不论在理论上或生活上,都应该坚持神的合一性与分歧性有不可分之关系,因为这是他们的天职。

   为了满足此项要求,早期的基督教会与神学,应用了圣经中在字面上找不到的词句,于是教会就可说到神的本质(体essence),以及在这本质中的三个位格(persons)。教会说到三而一与三位一体,或说到本质与位格的特性,又说到圣子的永远生出(eternal generation),并圣灵从圣父、圣子而出(proceed)等。

   27、所以凡事当如上述:我们敬拜的是一体三位,三位而又一体的神。

   因此,三位一体乃是我们信条的中心点,是我们基督教的识别记号,并且也是基督真信徒的赞美与安慰,历代以来,在属灵战役中,最受到危机的就是这信条。三位一体的信条就是神交给基督教会要确保并卫护的无价真理。

  28、所以要得救的人必需如此领悟三位一体。

   教会的这项信条,对信徒属灵的生活也是非常重要的。有时有人主张三位一体的教义只不过是属乎哲学上的抽象教理,对于宗教与生活毫无价值,这是十分不公允的想法。改革宗的信条关于此点,采取了完全不同的观点。在教会信条第十一款中说,神是一个本质而分三个位格(三位一体)。我们得知这一点,是从圣经的见证而来,并且是从三个位格的作为而来,特别是那些在我们里面所感觉到的。当然我们不是以对三位一体的感觉和经验作为我们信仰的根基;但是当我们相信的时候,我们注意到这和神儿女的属灵经验有密切的关系。

   信徒认识父神的作为。他是万物的创造者,他将生命气息赐给信徒,并将万物赐给他们。他们认识他为赐律者,将神圣的诫命赐给他们,为的是要他们按此诫命行事为人。他们认识他为审判者,凡行不义的都惹他发怒,并且他也不以有罪的为无罪。最后,信徒认识他为父,因基督的缘故也成了他们的神和父,使他们可以信靠他,不致于怀疑,而他也将供给他们身体和灵魂上的需要,并且在今世中使他们转危为安、转祸为福。他们知道神以全能者的身份,能够完成这些事,并且他也是以信实天父的姿态来作这些事。因此他们承认:我信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宰。

   照样,信徒也在他们本身之内认识子的作为。基督是父的独生子,由马利亚被圣灵感孕而生出。他们认识基督为大祭司与教师,将有关他们得救的神奥秘的旨意,完全启示给他们。他们认识他为他们唯一的大祭司,他藉着一次献上身体为祭来救赎他们,并且仍然不断地在父神面前为他们代求。他们学习认识基督为永远的王,用他的道和圣灵来治理他们,并在他们所得的救赎中保守他们,因此他们承认:我信主耶稣基督,是神的独生子。

   信徒也在他们心中承认圣灵的作为。他重生他们,引领他们明白一切的真理,他们知道他使他们有信心,并藉着信心使他们有份于基督,且得着基督里的一切恩益。他们认识圣灵为保惠师,知道他用说不出的叹息为他们祷告,并与他们的心同证他们为神的儿女。他们认识他为他们永远产业的保证,他要保守他们直到身体得赎的日子。因此他们承认:我也信圣灵。

   如此说来,三位一体的这个信条,乃是基督教的总结。若没有在信仰上承认三位一体这教义,那么创造、救赎与成圣就都无法得到彻底的支持。凡是离弃这项信仰上的承认,在其他教义中就将导致错谬,正如在其他信条错谬的解释上,究其原因就是由于对三位一体教义的误解。只有当我们承认神的伟大作为,即圣父、圣子、圣灵的伟大工作时,我们才能真正地宣扬神的作为。

   在圣父的慈爱、圣子的恩典,与圣灵的交通中,包括了我们人类的全部救恩。

第三段(29--43)论及基督的神人二性及救赎:

论及基督的神人二性:

   29. 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

   30. 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

   31. 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

   32. 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

   33. 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我们在圣经各卷所遇见的基督,是个独特的人物。从一方面来说,他是实实在在的人,他成为肉身并且是成了肉身来的(约1:14;约壹4:2—3),成为罪身的形状(罗8:3),按肉体说,他也是从列祖出来的(罗9:5),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3:16),从犹大支派出来的(来7:14),是从大卫后裔生的(罗1:3)。他为女子所生(加4:4),亲自成了血肉之体(来2:14),有灵(太27:50,中文译成气——译者注),有魂(太26:38;中文译成心——译者注),有体(彼前2:24——亲“身”),实实在在是个真正的人。他作孩童时,渐渐长大,灵强健起来;智慧与身量,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起增长(路2:40、52)。他会饥饿会口渴,有忧伤有欢乐,为感情所动,被激发怒(太4:2;约11:35;19:28及其他各处经文)。他使自己在律法以下,顺服律法,以至于死(加4:4;腓2:8;来5:8;10:7、9)。他受苦,死在十字架上,被埋在园子里。他无佳形美容,当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他。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赛53:2—3)。

   虽然如此,这同一个人却与众人都不同,并且被高举超过众人。他不单单有人性,他也是圣灵感孕所生;终其一生,虽有各种试探,却没有犯罪;他不单单在死后复活,被接升天;而且使自己极其降卑,取得奴仆的形像,顺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但同样的主体,同一个人,同一个己,却早在他成为肉身和降卑之前,就以不同的存在形式存在了。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腓2:6)。他复活升天的时候,仅是再次得到他与父在未有世界以先就同有的荣耀(约17:5)。他象神一样永远,在太初就与神同在(约1:1;约壹1:1)。他是阿拉法,他是俄梅戛,他是首先的,他是末后的,他是初;他是终(启22:13);他无所不在,所以虽然行走在地上,却也同时在天上父的怀里(约1:18;3:13);在他得荣耀之后,他仍与他的教会同在,充满万有(太28:20;弗1:23;4:10);他不会改变,永远信实,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13:8);他无所不知,所以他听人祈祷(徒1:24;7:59;16:13;罗10:13及别处经文);他是知道万人心的那位(徒1:24;除非这里提到的是父);他无所不能,所以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他了,他是万王之王(太28:18;林前15:27;弗1:22;启1:4;19:16)。

   他不但具备所有这一切属神的本质,他也在神的工作上有份。他与父与圣灵是万物的创造者(约1:3;西1:5),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是一切受造之物的元首(西1:15;启3:14)。他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使万有不仅是为他所造,也不断在他里面,靠他而立(来1:3;西1:17)。并且他更保守,使万有和好,恢复万有,使他们都成为一,他是它们的头,故此,他特别有个名字叫做世人的救主。在旧约圣经中,神是救主或救赎主(赛43:3、11;45:15;耶14:8;何13:4),但在新约,子和父都有这个名号,有些地方这名给了神(提前1:11;2:3;多1:3;2:10),有些地方是给基督(提后1:10;多1:4;2:13;3:6;彼后1:11;2:20;3:18),有时候并不清楚这名到底是指神或指基督说的(多2:13;彼后1:1),但总是基督在自己里面并透过自己,才成全了神拯救的工作。

   这一切都指出神与基督,父与子之间有一种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从未在造物主与受造物之间存在过。虽然基督取了人性,是有限和受限制的,象人、象已开始在时间上存在,但是基督在圣经中并不站在受造物这边,而是站在神这边。他有份于神的美德和工作,他具有跟神一样的神性,这最后的一点在给予基督的三个名字中,特别清楚表明出来。这三个名字是神的像、神的道、神的儿子。

   基督是神的像,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林后4:4;西1:15;来1:3)。在基督身上,不能看见的神变成可以看见,人看见子就是看见了父(约14:9),人想知道神是谁和他是怎样的,就必须注目基督。基督象什么,神就象什么。而且,基督也是神的道(约1:1;启19:13),在他里面父神完完全全将自己表达出来:他的智慧、他的旨意、他的尊贵、他的全部。他赐给基督在自己有生命(约5:26)。若有人想学习知道神的想法、神的计划,和神对人类和全世界的旨意,就要让他去听基督的话,并要听从他(太17:5)。最后,基督是神的儿子、子——约翰描述他时经常用的,不加任何修饰语(约壹2:22以下,来1:1、8)——独生子、神自己的爱子、为神所喜悦的(太3:17;17:5;约1:14;罗8:32;弗1:6;西1:13)。若有人想成为神的儿女,就必须接待基督,因为凡接待他的,就赐他们权柄,称为神的儿女(约1:12)。

   圣经最后也把神的称呼赐给基督,这就是圣经见证的最高点了。多马早在他升天之前,就承认他是他的主他的神了(约20:28);约翰论到他作见证说,这道太初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保罗宣告说,按肉体说他是从列祖出来的,但按本质说,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罗9:5);希伯来书说他远超过天使,并有由神自己用神的名字来称呼他(来1:8、9)彼得说到他时,用我们的神和救主耶稣基督(彼后1:1)。在马太福音廿八章19节耶稣的洗礼命令,和在使徒的祝祷中(林后13:13;彼前1:2;启1:4—6),基督与父与灵平等。属乎神的名字、体质、属性、工作,都在子(和圣灵)里面,如同在父里面被承认一样。

   耶稣基督,永生神的儿子,教会就建造在这磐石上。从起初开始,基督全部且独特的意义,所有信徒都清楚,他被他们承认为主,靠着他的教训和生命完成救恩、赦罪,和永生,随后他又被父升到他的右边,很快要回来作审判官,审判活人死人。在使徒书信中赋予他的称呼,也在最早期基督教著作中赋予他,在初期的祈祷文和诗歌中,他被人用这些名字来称呼。所有信徒都深信一神,他们是他的儿女;一主,使人确知并赐给他们神的爱;一灵,使他们在新的生命中行走。马太福音廿八章19节的洗礼命令,在使徒时代末期已广为使用,正是这种全体一致信念的证明。

   34. 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 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

   36. 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

   37. 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一五六六年所制定的瑞士第二信条(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中,有最适当的声明如下:

   “因此论到神儿子的神性,他是与圣父同等同质的;他是真神,非仅在名义上或藉着领养,或由于特别的恩宠,乃是在本性与本质上……因此我们憎恶亚利乌亵渎的教义所表达抗拒神的儿子……我们也教导并相信,永远之神的永远之子成为人子,是出于亚伯拉罕与大卫的后裔,并不如爱宾(Ebion)所说是藉着人,乃是由圣灵感孕,为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此外,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并不具有无理性的灵魂,如阿波林所想象的;也不是说他具有一无灵魂的身体,如犹诺米(Eunomius)所教导的;但他的灵魂是有理性的,他的身体是有知觉的……因此我们承认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具有两个性──神性与人性;所以我们说这两性是如此地联合起来,以致不能被吸收、被混淆,乃是联合于一位格,所以我们的确是敬拜一位基督,我们的主,而不是两位……因此正如我们所判定涅斯多留为异端,因为此异端造成两个基督,且使之合为一,却又将位格的联合加以消除,所以我们憎嫌犹提乾、基督一性说派、与基督一志说派的疯狂,因为他们将基督人性的适当性予以推翻。因此我们并不教导在基督中的神性受过苦,或按基督的人性说他尚在人间,因我们既不想也不教导说,在基督得荣之后,他的身体就不再是一个真身体,或说这身体被神化,并身体神化后就将身体的成份脱掉,完全成为神的性质了,并成为单独的本质;因此我们不接受史文克斐(Schewenkfeldt)诡谲、复杂、暗昧与矛盾的争论,以及其他类似关于此问题的争论者;我们也不赞成史文克斐的见解。”

论及基督的救赎奇功:

   38. 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复活 。

   “受难”这词所指的是他活在地上的整个时期,特别是最后阶段,他在身体和灵魂里担当了神对全人类罪恶的忿怒(彼前2:24: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赛53:12  ),以便借他的受难,作为唯一的赎罪祭,他可以救赎我们的身体和灵魂脱离永远的沉沦,并为我们取得神的恩典、公义和永生。(约壹2:2: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罗3:25: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信经为何加上“降在阴间”呢?好使我在个人的危机与试探中,可以确信我主基督,借他那不可用言语表达的悲痛、苦楚和恐怖,就是他的灵魂在十字架上及其以前所受的苦楚,已经救赎我脱离地狱的惨痛和苦难。赛53:10:耶和华却定意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他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我们从基督的复活得了什么益处?第一,他借复活战胜了死亡,叫我们分享他借死为我们所取得的公义(林前15:16:因为死人若不复活,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第二,我们现在也借他的权能活过来得着新生命(罗6:4: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象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西3:1:所以,你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当求在上面的事;那里有基督坐在神的右边。)第三,基督的复活成为我们将来蒙福的复活的确实保证。(林前15。罗8:11: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39. 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

   怎样解释“他升天”呢? 就是基督在门徒眼前从地上被接到天上去(徒1:9:说了这话,他们正看的时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云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见他了。),为我们的益处留在那里(来4:14: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便当持定所承认的道。罗8:34: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直到他再来审判活人死人。但基督岂不是要与我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正如他所应许的吗?我们知道,基督是真人,也是真神。按照他的人性而言,他现在不在地上。(徒3:21:约3:13:约16:28:太28:20)但如果基督的人性不是在神性所到之处,这岂不是将他的两种性情彼此分开了吗?决不能;因为神性既是不受限制,和无所不在的,就必然是超越其所取的人性范围,但却又依然在人性当中,并且二者仍然联合。(徒7:49:主说:“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你们要为我造何等的殿宇?那里是我安息的地方呢?”

   太24:30: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28:20: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约16:28: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

   约17:11: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往你那里去。圣父啊,求你因你赐给我……

   为何加上“坐在神的右边”呢? 因为基督升到天上,为的是他可以在那里彰显作为他教会的元首1,父借他管理万有2。(弗1:20-22: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运行的大能大力,使他从死里复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西1:18: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太28:18: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约5:22: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

   40. 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基督“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这对我们有什么安慰?好使我在诸般的忧愁和逼迫中,能举起头来,仰望那位从前向神的审判,为我献上自己的那一位,他除去我一切的咒诅,他还要从天上再来作审判的主;他要将他的和我的仇敌都丢在永远的定罪中,却要把我和一切选民带到那里,带到天上的快乐和荣耀里。(路21:28:一有这些事,你们就当挺身昂首,因为你们得赎的日子近了。罗8:23-24: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份,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帖前4:16: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帖后1:6-9:神既是公义的,就必将患难报应那加患难给你们的人;也必使你们这受患难的人与我们同得平安。那时,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太25:41: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25:34: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

   41. 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 并供认所行之事。

   43. 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在比利时信条第三十七条中提到“末日审判”时说:最后我们相信,根据神的道,当主所定的(非人所知)时候来到,被选的人数添满,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带着身体要从天降临,为众目所见,正如他升天时一样,带着大荣耀与尊严来审判活人死人,用火焚烧这个旧世界并洁净之。那时所有的人都要亲身来到这大审判官面前,从世界之始到世界的末了,连男带女以及儿童,都要被天使长的声音召唤,并被神的号筒警醒。因为一切死了的人要从死里复活,他们的灵魂要与他们以前活着的身体联合。至于那些活着的人,就在眨眼之间改变,从朽坏的变为不朽坏的。那时案卷展开了,那些死了的人要按着他们在世上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每个人都要为所说的闲话,在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人的秘密都要被揭发,在众人面前赤露敞开。因此这个审判对作恶的人真是可怕的,但对蒙拣选的义人却是最喜欢与得安慰的;因为到那时他们要得到完全的拯救,进而得以完全,并要得到他们劳苦的功效。众人要知道他们是无辜的,而且他们要看见恶人遭受神极其可怕的报复,就是那些在世上极其残酷地逼迫他们,压迫他们,虐待他们的人;他们要因自己良心的见证而自责,而要在永远的火湖中遗恨终身,那就是为魔鬼及其使者所预备的。相反地,那信实蒙拣选的人要得荣耀的冠冕;神的儿子要在父神面前承认他们的名字,以及蒙拣选的天使;一切的眼泪都要擦干;他们被许多审判官与地方长官定为异端者与恶者的原因,众所周知乃是为了神儿子的缘故。为了恩慈的赏赐,主要使他们得到这个荣耀,是人从来未曾想到的。因此我们极其盼望那大日来到,我们要完全得到神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所赐给我们的应许,阿们!“主耶稣啊,我愿你来”(启廿二20)。

第四段(44) 结论---重申大公信经的重要性:

   44. 此乃大公教会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

   教会为了确保正统信仰,确定了圣经的正典,并召开大公会议,每一教区都派出代表,来共同拟定某些信仰或言论的真与伪,也清楚地将基本信仰写成信经。在教会的崇拜中,信徒要诵读信经,来表白自己的信仰与大公教会的信仰完全一致。我们应该以圣经和信经来应付异端的挑战,防止假师傅曲解圣经及将信经的涵义混乱。

   我们应当记得,许多先贤为了确保正统的信仰和确定合乎圣经的信经,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乃至生命,例如主后三百二十五年尼西亚会议时,在眼看亚流派要胜利时,挺身为正统信仰争辩而力挽狂澜的,就是一年轻的执事——亚他那修(Athanasius, A.D.296-373)。

   参考资料:

   1、《我们合理的信仰》 巴文克 著 改革宗出版社

   2、《教会工人手册》 改革宗出版社

   3、《基督教神学概论》 伯克赛 著 改革宗出版社

   4、《系统神学》 托马斯.华森

   5、《基督教教义史》 伯克赛 著 改革宗出版社

   (感谢Dr.Joseph Tongt/ John Wang 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