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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信條信經
《威斯敏斯德信条》
原著:改教家 赵中辉 译
目  录
 

历史背景

第1章:论圣经

第2章:论神和三位一体

第3章:论神永恒的原旨

第4章:论神创造之工

第5章:论神护理之工

第6章: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

第7章:论神与人所立的约

第8章:论中保基督

第9章:论自由意志

第10章:论有效的恩召

第11章:论称义

第12章:论儿子的名份

第13章:论成圣

第14章:论得救的信心

第15章:论得生命的悔改

第16章:论善行

第17章:论圣徒的坚守

第18章:论恩惠和得救的确信

第19章:论神的律法

第20章:论基督徒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

第21章:论基督教的礼拜和安息日

第22章:论合法的宣誓和许愿

第23章:论民事长官

第24章:论结婚与离婚

第25章:论教会

第26章:论圣徒相通

第27章:论圣礼

第28章:论洗礼

第29章:论主的晚餐

第30章:论教会的惩戒

第31章:论教会的总会和会议

第32章:论人死后的状态和死人复活

第33章:论最后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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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论圣徒相通

  一、凡借基督的灵,又借着信与元首耶稣基督联合的众圣徒,就在基督的恩惠、受苦、死亡、复活以及荣耀上彼此有交通1,并且他们既在爱里彼此联合,便分享彼此的恩赐2,又为助成里面的人与外面的人之互相益处而履行公私的义务3

  二、在信仰的承认上为圣徒的,就当在敬拜的事上维持一圣洁的团契与交通,又当举行其他属灵的聚会,为求得共同的造就4,又当按各人所能和所需,在物质的事上彼此帮助。这种圣徒相通,要按照神赐的机会达于各处一切称呼主耶稣之名的人5

  三、圣徒与基督所有的这种交通绝不是分享基督的神性,或在任何一方面与他平等,若如此主张乃为不虔或亵渎6。圣徒间彼此相通并不侵犯各人对自己所有物持有的权利或所有权7

经文为证:

   1. 约壹一3;弗三16-19;约一16;弗二5-6;腓三10;罗六5-6;提后二12。
   2. 弗四15-16;林前十二7,三21-23;西二19。
   3. 帖前五11、14;罗一11-12、14;约壹三16-18;加六10。
   4. 来十24-25;徒二42、46;赛二3;林前十一20。
   5. 徒二44-45;约壹三17;林后八,九;徒十一29-30。
   6. 西一18-19;林前八6;赛四十二8;提前六15-16;诗四十五7;来一8-9。
   7. 出二十15;弗四28;徒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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