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加拉太书 2:11
尊敬与亲爱的弟兄:
唯有神知道,我自上次离开英国之后,对你怀有怎样难以言表的痛苦情感。
不论这是否是我的软弱,我都坦诚,现在要我拿起笔写信反对你,我的不情愿丝毫不亚于约拿不想去尼尼微。依照本性,我宁死也不愿这么做。然而若要对神忠心,也对我自己和他人的灵魂忠心,我就不能再保持中立。我非常担忧我们共同的敌人会因看见我们之间的分歧而欢喜,但我能说什么呢?神的儿女正处于陷入错谬的险境!甚至,已经有不少人被引入歧途,而神曾经乐意藉着我的侍奉在这些人身上做工。并且,许多人向我大声疾呼,要我也表明自己的观点。那么我就必须摆明:除非与我向着我主耶稣基督的义务一致,我将不会属肉体地跟从任何人,也不会对人有任何礼让。
无疑,这封信会使我失去许多朋友。也许神将这一艰难任务加诸于我,是要看我是否愿意为祂舍弃一切。因着这些考虑,我想,谦卑地见证我深信是神的话清楚启明的真理,热忱地捍卫它,我是责无旁贷。在此辩护中,我必须使用平白的语言,以最大的朴素、忠诚和自由对待我在地上最亲爱的朋友们,将一切结果交于神。
前段时间,尤其自我上次离开英国后,你私下并公开藉着讲道和写作传播 普救论 的教义。我想起保罗责备彼得装假(加拉太书 2:11),唯恐自己保持属罪的沉默太久。如果我现在诚实告诉你,我认为你在这个问题上犯了大错,亲爱与尊敬的先生,请不要对我生气。
我无意进行有关神旨意的冗长辩论,情愿推荐你爱德华兹博士的《回到真理》(Veritas Redux)[5]。我认为这本书是无可辩驳的,除了一点,即关于选民和遗弃之人的 中间一类 ,实际上这个思想他后来又亲自否定了。
我只会对你名为“白白恩典(Free-Grace)”的讲道进行几点评论。在进入论述之前,容我先提出一点,你在序言里面,提到你有不容置疑的义务将之公告全世界。我必须承认,我一直认为你的这种理解有着极大的错误。事情(你知道什么事)是这样的:我想你在布里斯托尔(Bristol)的时候,私底下收到一封信,控告你没有传讲福音,因你没有传讲拣选的教义。对此你抽了签(drew a lot)[6],结果是“传讲并付印”。我过去以及现在一直疑问,你这么做是否在试探神。只要运用信仰上该有的审慎,无需抽签你就当知道如何应对。此外,我从未听闻你求问过神,拣选是否是一项福音教义。但我恐怕你想当然地假设答案是否定的,因此只问了你是该保持沉默,还是传讲并写作抵挡它。不论如何,抽签的结果是“传讲并付印”,你就据此以讲道和写作抵挡拣选的教义。如我所愿,我还在英国的时候,你压下了那篇讲道的印刷,但我一离开英国,你就将讲道发放各处。
真希望你没有那么做!然而,如果那篇讲道是因着抽签付印,我就倾向于认为,神之所以容许你受到欺骗,原因之一是借此加给我一项特定义务,就是忠心地传讲圣经关于拣选的教义。神借此给了我又一次察验己心的崭新机遇,看我是否会对祂的真理忠心——因你不得不承认,先前你在迪尔(Deal)也抽过签,那一次神已经使我经受了试验。我离开迪尔前往直布罗陀(Gibraltar)那天(1738年2月1日),你从佐治亚州(Georgia)抵达迪尔。你没有给我与你交谈的机会——尽管船离海口并不远,而是抽了签,并立刻启程去往伦敦。你留下一封信,其中表达了这样的意思:“当我看到神藉着带你启程的海风将我带到迪尔,我询问了神的旨意,在此付上祂的答案。”那是一张纸,上面写着这些话:“让他回伦敦去吧。”
收到这信,我有些惊讶。在此,一个好人告诉我他抽了签,说神要我回伦敦去。与之同时,我知道我的呼召在佐治亚,我也已经作别伦敦,不能不正当地离弃交于我牧养的精兵。于是我与一位朋友迫切祷告,列王纪上十三章的经文大有能力地印在我的灵里,那里告诉我们,被狮子杀害的先知因着另一个先知对他说神要他往回走,就受到试探(即使与神给他的清楚指令相悖)。我于是给你写信,说明我不能回伦敦去,我们立刻就启程了。几个月以后,我收到你从佐治亚寄来的一封信,你在信中表达了以下意思:“尽管神从未给过我错签,但那一次祂允许我得到一个错签,也许是为了试验你心中所存。”如果不是神的荣耀要求我这么做,我本当永不将这私下的交流公之于众。你这里显然是得了一个错签,这也是理所当然,因为你摇签是试探神,因此我相信当下的这个签也是如此。倘若是这样,神的儿女们,就是你与我亲密的朋友们,以及 普救论 的拥护者们,就莫不要因着你依从神给的一个签传讲该教义,就认为它是真确的。
我想,这一点可以作为对你印出来的讲道前言部分的回应,你在那里说:“这是我最强烈的信念,不仅这里讲的是耶稣的真理,而且我还有不容推辞的义务将此真理昭告天下。”你相信你所写的是真理,你写作是诚实寻求上帝的荣耀,对此我毫不怀疑。但是尊敬的先生,我不得不认为,你以为自己摇签试探神之举,就足以使你具有 绝对义务 采取某种行动,这是犯了大错,更不用说你还将敌挡拣选教义的讲道印刷出来。
我必须接着说,不但你不幸根据一个凭空想象的凭证而真的印刷了讲道,你对经文的选择也很不幸。尊敬的先生,从罗马书第八章里寻找反对拣选教义的经文,你心里怎么会冒出这种念头呢?那里是多么直白地宣告了这一教义。我曾与一位贵格会信徒探讨这一主题,他除了说“我相信保罗错了”之外,没有任何办法规避使徒声明的力度。最近,另有一位曾经对拣选教义怀有高度偏见的友人直截了当地承认,他曾以为保罗本人一定是弄错了,或者他的意思没有被正确地翻译过来。
尊敬的先生,整个罗马书第八章中,保罗都在讲论那些真在基督里的人的特权,这点诚然是直白而无可辩驳的。所有不带偏见的人,都可以去读前面以及后8面的经文,他必定承认“众人(all)”这个词仅仅表示那些在基督里的人。并且,经文后面部分直白证明的,我想是亲爱的卫斯理先生绝不会承认的,我指的是神儿女的 恒忍到底(final perseverance)。“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即所有圣徒)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罗马书 8:32)。
恩典尤其使我们恒忍到底,保障一切引领我们回家、抵达父的天国的必要之事。
如果有人想证明拣选以及圣徒恒忍的教义,他再也找不到比你找来反对该教义的经文更合适的了。不认识你的人还以为你自己对此也是敏锐的,毕竟第一段之后,我在你余下的讲道中完全不见你再涉及这个事实。
但是据我看来,你的论述跟你选择的经文一样无济于事,不但没能达到歪曲[7]的目的,反而越来越坚定我对于神 永恒拣选 的信仰。
我不用提你的论述是多么不合逻辑,如果你写得清楚一些,尊敬的先生,你应当首先证明你的命题,“神的恩典是白白给所有人”,然后用推理反驳你所称为的 恐怖的意旨。但是你知道人们(因为阿民念主义[8]近来满布我们当中)一般都以偏见抵挡遗弃[9]的教义,因此你就以为只要你使他们对之保持不悦,就可以整个儿地倾覆拣选的教义。因为毋庸置疑,拣选与遗弃的教义必定同生共死。
然而这个暂且不谈,包括你对“恩典”一词模棱两可的定义,以及你对“自由”一词的错误定义。我必须尽可能简短地说明,我真诚相信的遗弃教义是这样的:神有意透过耶稣基督将得救的恩典仅赐给特定的一群人,而人类余下的部分,在亚当堕落之后,由神公义地遗留在罪中,他们最终要承受永远的灭亡,就是罪当得的工价(罗马书 6:23)。
这是圣经立定的教义,也是英格兰教会第十七条信纲[10]所承认的,也是伯内特主教(Bishop Burnet)本人所宣信的。然而亲爱的卫斯理先生却对之绝对否定!然而你用来驳倒这一教义最重要的异议,假如用神的话严肃察看并忠心检验,就会显得一点也没有说服力。下面,就让你的论证接受平静谦卑的检验吧。
注解:
5、Veritas Redux——拉丁文,字面意思是:真理得以恢复,回归真理。
6、抽签(drew a lot)——诸如抛掷硬币或骰子的行为,事先将可能性与可能出现的结果关联起来,认为实际的结果是由神引导,表明了那种可能性是神的旨意。这种行为忽视了:1)神的道德性旨意已经启示在祂的话语中;2)神有时允许撒旦影响环境,使之在我们眼中看为不利,以便达成祂更大的旨意。例如洁净我们的罪,或是建立我们的信心。如今大部分保守福音派基督徒都反对“掷签”之举,因为神已经在祂成文的话语里将祂的旨意启示我们。参阅约翰.牛顿(John Newton)的“如何知道神的旨意(How to Know God’s Will”, 可以在教堂书馆(Chapel Library)网站查阅。
7、歪曲——扭曲;从一个立场转向另一个。
8、阿民念主义——生于荷兰奥德瓦特(Oudewater)的神学家雅各布斯.阿米纽斯(Jacobus Arminius 1560-1609)的神学体系,他反对改教家对于神主权预定的理解,相反教导神对于个体的预定是基于祂的先见,就是对于人基于自由意志接受或弃绝基督的预知。
9、遗弃——神公义地定罪一切未悔改的犯律者,使他们承受永恒刑罚的教义。
10、英格兰教会第十七条信纲——三十九条信纲是英格兰教会公认的信仰告白,于 1563 年采纳,为的是使英格兰教会在新教教义上合一。它们基本属于福音派与保守派教义,持守从改教时期就阐明的恩典教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