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如此吹毛求疵,以致只要任何牧师传讲以下教义,都会立即被扣上“反律主义者”的帽子:神白白的恩典;基督之义的归算;信靠基督被称义和得永生;血气之人在归入基督之前不可能有任何善行;在称义上,人的义和行为与基督之义不可混为一谈,等等。如果我们说,对耶稣基督的信心既不是得以称义的行为,也不是称义的条件和资格,而只是一个工具,用来接受基督的义(就像一只空手接受白白的施舍一样);而且,就其行动本身而言,它是放弃一切,只要赐下的恩典,火就被点燃了。因此正如克里斯托弗.福勒先生所说:“凡坚守基督信仰的人,一定会被称为反律主义者。”[21]在二、三十年前的伦敦,有哪位牧师在履行职分的时候,没有宣讲过现在被某些人称为反律主义的教义呢?请不要把克里斯普博士的书视为我们教义的标准;书里有许多很好的内容,但也有很多我们普遍不喜欢的表达方式。的确,伯吉斯先生[22]和卢瑟福先生[23]曾写文章反对反律主义,反对一些既是反律主义又是阿米念主义的人。同样真实的是,他们写文章反对阿米念主义,非常痛恨现在许多人所主张的新神学的诡计,而我们现在所有的争论都是针对这个新诡计。我深信,这些虔诚的正统神学家倘若健在,看到最近出版的两本反对克里斯普博士的书,他们一定会提笔反对。真理应该由真理来捍卫,但错谬常常被假借真理之名的错谬所反对,这着实令人不快。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做呢?为了与我们的弟兄们和平相处,我们该怎么做呢?难道我们要静静地躺在他们不当的指责之下,为了维持和睦,默默地任凭别人不公正地殴打我们吗?如果这是我们个人的事,我们尚可忍受;如果他们只是指控我们无知、软弱,是不学无术的神学家(他们经常用这些术语来称呼所有没学过、也不敢相信他们新神学的人),我们尚可轻易忽略或者忍耐;但是当我们看到基督纯正的福音被败坏,阿米念主义的福音重新起来蛊惑人心、强加于人,使相信它之人的灵魂受到威胁时,我们还能保持沉默吗?当我们反思我们的事工时,对我们来说,有什么比我们的生命更珍贵呢?既然主呼召我们,照着祂赐给我们的能力,并奉主的命令,要将我们从主那里所领受的交付给我们的百姓,我们就不能屈服,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那些偷着引进来的人。他们不仅私下窥探和破坏我们在福音里的自由,还要摧毁我们在耶稣基督里所拥有的福音救恩,要把我们带回律法的奴役之轭下。事实上,我这封书信的情形与加拉太书中的,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
我们是否希望不要将神在基督里的恩典白白提供给最坏的罪人?这是不可以的,因为“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提前 1:15),且这福音“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因此我们也要如此宣讲);使徒们就是这样做的,这是遵照主的命令(参可 16:15-16;路 24:47)。在耶路撒冷,生命的主被邪恶地杀害;然而在祂的血中,并藉着祂的血,许多人接受并得着祂的生命。每个信徒的经历都见证这一点,每个相信耶稣基督的人,都相信自己就是罪人中的罪魁。每个正确看待自己的人,都会如此看待自己,而且不会觉得有什么错误。只有神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罪魁,但每一个卑微的罪人都会认为自己就是那人。
难道我们要告诉人们,除非他们是圣洁的,否则就不能相信耶稣基督吗?难道我们要告诉人们,在他们有资格且适合被接纳和蒙悦纳之前,他们不应该放胆倚靠基督来得救恩吗?这根本就不是传福音,而是禁止所有人相信基督。因为从来没有一个罪人有资格接受基督,唯有神使基督成为我们的(参林前 1:30)。一个在基督之外的罪人,他只配得罪和苦难,根本没有资格享有基督。若不在基督里,若不是来自基督,我们还能在哪里得到更好的呢?让我们假设一个人有资格配得基督(这是一种不可能的情况),但我敢大胆地断言,这样的人不会,也永远不可能相信基督。因为信心是驱使一个失丧、无助、被定罪的罪人,为了得救而投奔基督的拯救。有资格的人则不是这样的人。
我们应该警告人们不要过早相信基督吗?他们不可能过早地相信。一个人会不会过早地服从伟大的福音命令呢(参约壹 3:23)?会不会过早地完成神的伟大工作(参约 6:28-29)?一个人可能过早地认为他在基督里,只是事实并非如此,这是我们经常教导的。但这只是空想,而不是信心,一个人可能过早地认为他有信心,但他绝不能过早地表现出信心。如果有人说,一个人可能过早地成圣,该如何反思这句话?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尽管无人可以过早地成圣(因为他不能过早相信基督——这是真正圣洁的唯一源泉),但他可能过早地研究什么是圣洁,许多人确实在这样做;也就是说,在树改变之前(参太 12:33-35),在他拥有新心(参结 36:26-27)以及因信基督得着的神的灵住在他里面(参加 3:14;罗 8:9)之前,这人对圣洁的所有研究不仅是徒劳之举,而且是出于罪。如果这种研究和努力,像他们通常所做的那样,是为了能在神面前称义,那么就是更邪恶的行为了。这一点是必须要明白的,我会给你一些明证。在英国教会的《三十九条信纲》(thirty-nine articles)第 13条如此写道:
“未受基督恩典、未蒙圣灵感化之人的善行,既然不是因信靠耶稣基督而成就,就不能得神的喜悦,也不能因此使人配受恩典,或(如经院作家所言)使人有功德配得相应的恩典﹔相反,它们既不是照着神的旨意和命令成就,就仍是罪恶的。”
《威斯敏斯特信条》16章 7节也是如此说明。另外,在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第 3卷第 15章 6节中写道:
“他们(罗马天主教学者)教导说,人在被嫁接到基督身上之前,能行神所喜悦各式各样的‘道德’善行,仿佛圣经教导的人‘没有神儿子就没有生命’是在说谎(约壹 5:12)!他们若是死的,怎能产生生命的果子呢?仿佛‘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 14:23),竟然是毫无意义的!仿佛坏树能结好果子(参太 7:18;路 6:43)。”
请阅读这部分其余的段落。相反,天特会议[24]第 6次会议第 7条却大胆地说:
“若有人宣称在称义之前所行的一切事,无论怎样行,都是真正的罪,那他就该受到神的憎恨,就当被诅咒。”
再听一下被福音之光所伤之野兽的吼叫声,见同一会议第 6次会议第 11条说:
Si quis dixerit, Gratiam qua justificamur, esse tantum favorem Dei, anathema sit.——“若有人说,我们得称义的恩典,仅仅是神的偏爱(favor),他就当受诅咒。”
伦敦德里主教董那门在他那本关于称义的正统之书中说道,这是可怕的亵渎行为:
“在旧约中,表示‘神的恩典’的希伯来词,总是表示‘偏爱’(favor),而从来不是‘内在的恩典’(inherent grace)。从新约中可能找到五十个多个证据,证明‘神的恩典’仍旧是指祂的‘偏爱’。”[25]
在宗教改革及以后英国教会所持守的良好教义,现在不能再随着一些阿米念主义的不从国教者一起走下坡路了。
多年来,我们所信的、我们所倚靠而活的,我们所盼望靠之得救的福音,就是我们带着圣灵的印记所传讲的、使罪人归向神的福音,也是藉着他们信心和能力所显明的、以圣洁和安慰建立他们的真理。我们曾向神起誓,只要我们还活着,就是我们在祂儿子福音上用心灵侍奉神的日子(参罗 1:9),就会向一切愿意听我们之人传讲这些福音真理的要点。倘若我们只有对这些福音真理保持沉默,才能令那些与我们争吵的弟兄们满意;如果保持这种沉默,或者必须吞下阿米念主义的福音诡计(那些违背新约,令最纯正的更正教会感到陌生的诡计),成了与我们弟兄们和平相处的唯一条件;那么,我们必须忠于神和我们自己的良心,捍卫质朴的福音真理,继续与众更正教教会保持一致,并在以上这些安慰中,忍受他们的敌意。他们的确常常诋毁和藐视那些与他们不同的人,认为别人是少数,不仅软弱,而且缺乏学识。但尽管如此,他们可能知道,在基督教世界中那些最有学问和最敬虔的人,一直在维护和捍卫我们所坚持的同一教义。神的恩典永不匮乏,它总能且必会供应它的捍卫者。英国有幸拥有一位坎特伯雷大主教布拉德沃丁[26]来对抗伯拉纠主义,还有特维斯[27]和埃姆斯[28]抵挡阿米念主义。尽管那些与我们争论的人,企图把他们的立场与基督教会的这两匹害群之马(我指的是伯拉纠主义和阿米念主义)完全分开。然而,明智的观察者恐怕早已察觉到他们之间有一种或更多的相同,当争论把他们从潜伏洞里赶出来时,或者他们觉得适合揭露他们的秘密情感时(我们仍然只是猜测),然后,我们将更清楚地知道他们会做什么,所以,很有可能,他们会在受他们引诱似乎进入他们阵营的人中发现敌人,而且会遇到许多国内外的反对者,是他们没想到的。
注解:
[21]克里斯托弗.福勒(Christopher Fowler,1610-1678),不从国教者牧师。
[22]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1600-1663),清教徒神学家、牧师、作家、威斯敏斯特会议参与者。
[23]塞缪尔.卢瑟福(Samuel Rutherford,1600-1661),苏格兰长老会牧师、神学家、领袖,威斯敏斯特会议参会苏格兰委员之一。其传记和著名作品《卢瑟福书信》已由其他出版社翻译。
[24]天特会议(Council of Trent),天主教为应对宗教改革而召开的会议,是反宗教改革的代表会议。
[25]乔治.董那门(George Downame, 1560-1634),清教徒牧师,此处所提及的书籍乃是其 1633年出版的 A Treatise of Justification一书,引自 lib.3,cap.1。
[26]托马斯.布拉德沃丁(Thomas Bradwardine,1300-1349),英国坎特伯雷大主教、学者、数学家、物理学家,著名的经院学者和神学博士,他最伟大的神学著作是一篇反对伯拉纠派的论文。
[27]威廉.特维斯(William Twisse,1578-1646),著名的英国牧师和神学家,威斯敏斯特大会的主席。
[28]威廉.埃姆斯(William Ames,1576-1633),著名英国清教徒牧师,其两卷神学著作《神学精髓》和《良心论》对后期清教徒,尤其是新英格兰殖民地的清教徒影响至深。《神学精髓》更被广泛用于后期许多神学院的系统神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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