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旷野受试探
我们通常所谓的 “耶稣受试探”,乍看起来彷佛是在祂公开传道之前设置了古怪的障碍。在更仔细的考察下,我们就会发现这段经文与它前后的经文有不可或缺的紧密关联。由于批判学派并没有真正明白其中的联系,因此它作为一个真实事件的历史性和客观性就受到了怀疑。由于批判学派以神话学的原则来解释福音书的历史,因此有人宣称耶稣受试探乃是以下观念的具体化身以故事的形式呈现出来:弥赛亚与撒但在个人层面上的交锋对于末世的戏剧性情节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是必定要发生的,所以耶稣若是真的弥赛亚,从理论上说,它一定已经发生在耶稣身上了。按照这种观点,耶稣本人与这段故事的构思或发展完全无关;神话学提供了故事的框架,而其中的具体特点则借用了旧约的历史。
寓言理论(parabolic theory)使这个故事与耶稣的实际生活脱节的程度却没有这么彻底。根据寓言理论的看法,耶稣把这段经历告诉门徒,并不是要他们把这故事当作事实,而只是当成寓言,借此不遗余力地向他们传递一种印象,就是在祂的传道生涯中,有许多试探的诱惑在困扰祂。他们认为门徒误解了这个意图,错误地把这个寓言变成一件具体发生的事实。根据这种观点,耶稣至少和这个故事的产生有关。
为了维护这件单一的、确定的事件的历史性,我们可以把马太福音 12 章 29 节的见证和这两种观点(译按:即神话和寓言的观点)作对比。在这节经文中,耶稣区分了这两件事:一是进入壮士的家并捆绑他,一是抢夺这个壮士的家财。前者确保了完成某件事的可能性,后者以各种行动把这种可能性贯彻到底。经文的语境让我们很清楚抢夺家财包括什么:它指的是赶出众魔鬼。因此,捆绑壮士作为抢夺家财的基础,必须被理解为做在撒但身上的事,撒但的家财就是众魔鬼。根据新约一贯的教导,这些魔鬼就是撒但的国民。耶稣在这里用的是寓言的用语,但这丝毫不会改变一个事实:这个寓言背后必定有一种实在的情形作为基础。尽管我们的主并没有说这么多:“在我赶出魔鬼之前,必须经历试探”,然而,祂一定曾指出某种确凿的事,我们甚至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确定这件事发生的时间,因为它必定在第一次赶出魔鬼之前,而这些行动标志着耶稣的事奉的开端。
此外,对这个比喻有一种缺乏说服力的解释,我们在现代解经中经常可以遇到它,其大意是说人必须先征服自己内心的恶,然后才能向外攻击邪恶,但这并不符合这个寓言的用语。进入壮士的家不会自然地用来指人陷入试探;它描述的是一种更活跃、更有计划的行动。那些因这话的寓言本质而不愿意把它和非常实际但又神秘的试探叙事关联在一起的人,一定会试图找到其他解释,如果可能的话,他们的观点会比前面提到的那种解释少一些新派的味道。这种寓言式的观点尤其会对人相信耶稣的无罪造成一种严重的威胁,因为它暗示耶稣在收获胜利果实之前,曾屡次在自己心里展开道德争战。
但是,同样一个比喻确保了这一事件的历史性,也同样保证了它的客观性。许多思想上的混乱就是因为未能区分这事件的客观性与实体性(corporealness)之间的差别而造成的。后者包括前者,反之却不成立:位格与位格之间的接触(尤其在超感官世界中)可以是完全客观的,而不必进入到一种可感知的物质领域。至于这事件在多大程度上是从实体上可以感知的,我们只能从描述它的词语上得出推论,而不是先验地从这个寓言作出决断。因为这个事件引发了后果,所以它必定具有客观性;赶出魔鬼显然是客观的事件,其原因应该自然地被推断为源于相同的领域。新派所有扭曲的构思都无法成立,而且耶稣无疑把魔鬼视为真实存在的超自然个体,可以对他们说话,要他们回答,而且他们在广大的领域里行使有害的权势。若有人将这一切都简化为迷信的标语或心理错乱,这当然不符合福音书作者的思想。任何想要使耶稣脱离这一切以及其他超自然现象的人,都必须采取先验的神学或哲学前提,或者是因为他假定被记录下来的这些事实与异教中的现象是类似的。
马太福音 12 章的经文提供了关于耶稣受试探的另一个信息。耶稣在与法利赛人争论时宣告说:赶出魔鬼要通过上帝的圣灵才能完成。祂提到圣灵是因为法利赛人在指责祂时提到别西卜,即撒但。但还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祂为什么提到圣灵。在试探的记事中,我们也看到圣经显著地提到了圣灵。耶稣被圣灵引到旷野,为了受魔鬼的试探(马太福音)。圣灵把耶稣催到旷野,显然是为了同样的目的(马可福音)。耶稣被圣灵充满,并被圣灵引到旷野,四十天受魔鬼的试探(路加福音)。
我们从这些叙述中学到两件事:首先,带领祂进入试探的圣灵就是那位与祂弥赛亚职分有关的圣灵。耶稣受洗后马上就受试探,因此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耶稣一旦领受了弥赛亚的灵,后者就开始以这种身份运作,带领或催促祂进入试探中。同一位圣灵最初做了这件事,后来也使祂能赶出魔鬼。这个明确的计划起初就得到了执行。
其次,这件事是在圣灵的保护下做的,这说明它背后有上帝自身的支持。因此,以我们的用词提醒自己是有益的:尽管从一方面来说,这是撒但的行动,但从另外一方面说,这也是在实现上帝有关于弥赛亚的积极目的。我们用来表达这一观点的最佳方式就是从撒但的角度将它命名为一次 “试探”,而从上帝更高旨意的角度来看,这是对耶稣的一次 “考验”。就耶稣而言,这彻底排除了这事件的唯一目的只是为了证明耶稣的无罪的看法。它背后之所以有上帝的旨意,不可能只因它是耶稣的经历,这好像是说耶稣自己无意识地被引入到试探中,而且祂是在不清楚其计划的情况下经历这个试探的。福音书丝毫没有迹象表明圣灵在救主身上的这种运行会使祂变成一个受到推动却不情愿,且没有反应的人,而且我们肯定不能这样来理解马可福音记载的圣灵 “把耶稣催到旷野里去” 的意思,这只是强调圣灵大能有力的行动,而耶稣也以同样的能量来回应圣灵的带领。
主所受的试探以及我们所受的试探
我们之所以未能正确衡量此事件的重要性,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我们倾向和习惯于在耶稣受到的试探中寻找与我们自己所受的试探的相似之处。这样一来,我们的理解就过于负面,没有充分地将它单独归于一类。对我们而言,试探引发的主要问题是:我们如何胜过它,并从中脱身而免遭损失。对耶稣来说,虽然这个考量并非不存在,但祂更高的关注不是避免损失,而是获得积极的益处。为了明白这一点,我们必须把它和圣经历史中一个更早的场景加以对比,当时,一个具有相同双重目标的过程发生了,那就是创世记第 3 章中亚当受到的试探。
这也不纯粹是我们自己的神学构想;至少路加在写作的时候好像有这种思路,他先把家谱(不同于马太福音)追溯到亚当,然后随即补充了这一段关于第二亚当受考验的记事。但是,我们必须记得在这个类比中的两者之间是有差异的。亚当可以说是以一个清白的记录开始的,没有什么是需要重头再来过的;而在耶稣的情形中,在让人获得永生的积极行动开始之前,所有犯罪记录都必须先被清除。
保罗在罗马书第 5 章中最清楚地说出了这种差异的原则(特别是第 15 节)。耶稣受考验与祂代赎除去先前存在的罪之间的联系,让我们清楚地看到这试探本身必然含有为我们所受的苦难和屈辱,这不只是祂努力顺服而已。这里又体现出耶稣受试探和我们受试探之间的差别:我们受的试探并未涉及特别的降卑,因为我们早就因心中有罪而蒙受羞辱了,诱惑仅仅需要对罪本身说话,但对于耶稣而言却不是如此。
以上所述并不能否定一个事实:我们的试探和耶稣的试探之间的确有相似之处。众所周知,新约中的希伯来书就强调了这一点:“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来 4:15)也就是说,祂没有因试探而犯罪,但我们却经常陷入这样的景况中。希伯来书的作者心中所想的不是耶稣开始传道时所受的试探,而是与祂最后的受难有关的试探(来 5:7~9)。
我们现在准备好要更准确而详细地描述这次考验如何为耶稣接下来施行的救赎大工奠定基础。目前为止,我们只知道耶稣救人脱离魔鬼可以追溯到这件事。但我们必须进一步询问:这是基于什么原则呢?原则就是对耶稣工作成果的期待(基于对这工作本身部分的和最初的期待)。赶出魔鬼是祂一生争战的部分成果,而且祂的工作刚开始,这样的事就发生了。在第四卷福音书中,耶稣自己和门徒都常常期待耶稣的工作将结实累累;但同样的观念也出现在三本对观福音书中。有人可能会说:赶出魔鬼毕竟代表了我们主的救赎工作的一小部分,这没有错,但是这部分实在太小了,以至于不必要长篇大论。但耶稣对它的判断,可能和现代人的想法略有不同。无论如何,耶稣把上帝国度的到来和祂这一部分的事奉联系在一起(太 12:28;路 11:20),而且三本对观福音书都鲜明地表现出撒但国度和上帝国度之间的对立;无论前者到哪里去,后者就理所当然地(ipso facto)涌向那里(对照太 12:30 和路 11:23)。
耶稣的试探采用的特殊形式
接下来,我们必须追问试探或考验采用了什么具体形式。这里有两种可能:耶稣可能在一件不属于弥赛亚职分的事上受到试探,以至于摆在祂面前的有罪行动可以被用来试探任何在道德律法下的人;或者,这试探可能与祂的弥赛亚呼召有某种关联,以至于如果祂犯罪,那就是专属于弥赛亚的罪行。
头两个试探显然针对耶稣的弥赛亚身份,因为前言都是 “你若是上帝的儿子”。在第三个试探中,这一点没有明说,但这里有个明显的理由:在提到我们主的上帝儿子身份之后紧接着提到偶像崇拜,这似乎很不协调。因此,这些试探都是针对弥赛亚的。但耶稣给出的回答显然都是从普通人的角度出发的:“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不可试探主你的上帝” 和 “当敬拜主你的上帝,单要侍奉祂”。这些话都没有提到祂的弥赛亚身份。
魔鬼的试探和耶稣的回答是针锋相对的,其中蕴含了正确理解这场危机的关键。我们必须注意,耶稣虽然没有直接肯定祂的弥赛亚地位,但也没有否认,反而间接承认了这一点。祂只要说 “我不是上帝的儿子”,就可以轻易地结束整个事件。但是,问题在这里:弥赛亚身份和顺服人类共同行为的伦理要求如何能和谐共处?因为从理论上来说,弥赛亚身份应该可以不受强加在普通人身上的限制。从理论上来说,作为弥赛亚,耶稣就算在挨饿的时候把石头变成面包,也不能算是犯罪。祂对自然界原本可以采取来自至高权力的态度,而不必屈服于自然界的限制。如果祂坚持自己要像一个人那样行事,凡事倚靠上帝的扶助,祂必然表示:祂的弥赛亚身份尽管是真实的,却仍要经历一个特定阶段,而这些伴随着苦难的受造界的限制属于这个阶段,无法与之分割。
祂在降卑的状态下以弥赛亚的身份存在。在经历过这个阶段之后,祂会进入被高举的状态,那时,这些摆在祂面前作为试探的事物都会成为完全正常和被许可的事。在祂的这个事例当中,本身无罪的行为却成为有罪的,这是因为祂的生命当时要伏在降卑和服侍的律之下。从撒但的角度来说,这种试探的目的是使祂摆脱这种服侍和降卑的精神和态度,好叫祂屈服在对弥赛亚荣耀的天然欲望之下,其中不包含一段受苦的时期。撒但暗示耶稣可以跳过弥赛亚的这个初期阶段,而这个阶段整体上与在上帝之下受苦的人的状态和经历相符。所以虽然撒但劝祂像超人一样行事,就是说原则上就像上帝一样,我们的救主却反复强调一个人应该尽的本分是什么,也借此弃绝了对自己的这种提升。在这个情景下,有一点是非常重要的,那就是耶稣击退试探者的话语来自律法书申命记(申命记),祂似乎想要通过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来提醒撒但这个关键的问题:应该降卑自己,还是坚持属于荣耀状态下的特权。
解释主所受的试探
上文中对耶稣生命中的这场危机的解释,与刻板的 “耶稣生平” 中的解释,或福音故事中一般的道德化叙事的解释有所不同。通常来说,我们看到的理论会做这样的解释:耶稣在这些试探中沿着三条扭曲的主线来斥责犹太人对弥赛亚盼望的篡改和滥用。这种观点认为:在第一种试探中,耶稣摒弃了把弥赛亚身份用于目前的个人目的或需要的自私想法。弥赛亚不能使用祂的超自然能力来消除自己的饥饿。祂的做法必须完全是利他主义的。在第二种试探中,耶稣否定了把弥赛亚身份用于自私野心的做法。在第三种试探中,耶稣一劳永逸地否定了一种政治性、民族性的弥赛亚思想,这和前两次试探一样,都诉诸于祂对荣耀的饥渴。我们现在可以看出这种观点并不符合耶稣对试探者的暗示所作的回答。因为,耶稣无论如何都并非这样看待撒但的诡计。
幸运的是,我们在解释每一次试探时,我们主的回答都能帮我们分析出这试探的内在诡计是什么,因为我们可以很笃定地假设主耶稣会针锋相对地回应那试探者。祂给出的回答的含义就提供了撒但的暗示的含义。除此之外,既然这些话都来自于圣经,我们也能安心地假设耶稣抓住了这些圣经经文的真正含义和目的,那么我们就能从正确的上下文解经中看出这些经文的要点是什么,接下来耶稣回应的关键是什么,以及撒但的暗示背后的重点是什么。
申命记 8 章 3 节
在回应第一次试探时,我们的主引用了申命记 8 章 3 节:“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在这些话的语境中,耶和华提醒以色列人,借着超自然地用吗哪喂养他们,上帝想要教导他们一个功课:上帝有能力在不借助自然过程的情况下提供滋养。其中并没有借由上帝话语提供属灵食物和借由物理方法提供具体食物之间的对比。实际上,以色列人的经历并不是用来教导他们这个道理的最佳材料。此外,在申命记的讲论中,这种解经法没有任何根据。耶稣应用在自己身上真正的意义,本质上就是这道理被应用在以色列人身上的意义。祂是被圣灵引到这个处境中的,上帝要祂在那里经历饥饿。请注意 “苦炼” 和 “试验” 这些字眼出现在申命记的上下文中。这个考验在于把操练对上帝的绝对信任的必要性摆在祂面前,尽管在长期的禁食中,祂却要把上帝看作能够维持祂的生命的那一位。“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指的是上帝施行奇事的全能话语,是不需要借助自然方式的纯粹的话语。
最能全面描述耶稣展示出来的心境的语词就是 “信心”。我们应当记住这个含义丰富的词在当下的事例中具有怎样的内容。耶稣在这里运用信心,远远不只是操练忍耐的英雄主义而已,后者只是在苦难之下求生存。这确实构成希腊文中的 “忍耐” 一词(hypomone)的部分概念,有一种信心就是以这个概念为雏形的。但耶稣的经历与一般基督徒的经历首先都需要让人里面的灵顺服上帝。问题首先不在于基督应当以反常的方式承受什么,而是祂要如何承受。从宗教观点来看,祂必须按照一种理想的方式努力通过这个痛苦的经历。
而且,在这种内在属灵态度中,重点不仅仅在于消极的一面,也同样在于积极的一面。祂必须满怀感恩地忍受试探的苦难,完全积极地回应上帝的计划。当撒但建议祂把石头变成面包时,撒但在竭尽全力把这种谦卑的信心从耶稣里面拿走,让耶稣进入一种立主权的态度中,而这种态度只属于耶稣被高举的状态。最后我们要注意:成为试探的不只是饥饿的痛苦,而且还有饿死的危险,所以耶稣引用了申命记的经文:“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因此马可福音和马太福音都提到天使来服侍祂。
申命记 6 章 16 节
在探讨第二次试探时,我们要再次以耶稣的回应为起点。这句话出自申命记 6 章 16 节,摩西对以色列人说:“你们不可试探耶和华你们的上帝,像你们在玛撒那样试探祂”。出埃及记 17 章描述了事件本身,申命记 9 章 22 节和 33 章 8 节也再次提到它。试探耶和华有 “证明上帝” 的意思,也就是通过试验确定祂带领他们进入迦南的能力是否可靠。这是从疑惑或公然的不信生出的一种求证行动。在玛撒发生的事后来成为不信之罪的典型例子(诗 95:8;来 3、4 章)。我们的主明确表露了这个意思:祂若从圣殿顶上跳下,并相信天使会托住祂,这在原则上与旷野的希伯来人发怨言没有区别。
乍看之下,这似乎难以理解,因为耶稣展示的东西可能与当时在玛撒驱动以色列人的心境完全相反。要执行撒但所吩咐的行动,的确需要某种程度的信任(trust)。然而,尽管这只是暂时放弃忠信(faith),但这个冒险的举动却可能因为逃离持久的忠信生活而受到鼓舞。若这样下去,我们的主在祂的事工上所受的带领,就不会是出于信任上帝会保护祂而不断更新和涌流出来的行动,反之,祂只要记住这一次至高无上的试验,后面的信靠就都成为多余的了。这还牵涉到一种想要试验上帝是否可靠的不虔敬心态。在这之后,祂的安全感就不取决于上帝的应许,而取决于祂自己引发的证明了。因此,这个回答也用最直接的方式回应了试探的关键之处:“你不可试探耶和华你的上帝”。这第二次试探的范围紧挨着第一次试探,因为第一次试探的关键是远离饥饿,而第二次试探的关键是被保护远离外在的危险。
申命记 6 章 13 节
第三次试探与前两次在两方面有差异。第一,它暗示一种公开的罪行,而在此之前,撒但一直巧妙地掩盖着那些行为的罪性,而且把它们描绘为弥赛亚可以采取的合理行动。然而这次建议的行为则是对撒但的崇拜,本身就是罪。其次,撒但如今首次引入他自身私利的元素,而此前他却伪装成一个无私的旁观者,好像他的建议都是为了耶稣自己的好处似的。从这两方面来说,第三次试探都不如前两次试探更为微妙。撒但如何在前两次被击退之后,还对这一次的成功抱有真诚的期待,这是一个奥秘。但是,如果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次的尝试很荒唐,我们却必须承认,第三次试探是更为基本的试探,因为它揭示出一个终极的问题,所有的事物从起初都围绕着这个问题打转。这个关键的问题是:上帝应该做上帝,还是撒但应该做上帝,而且以此类推,弥赛亚应该做上帝的弥赛亚,还是应该做撒但的弥赛亚。因为这是撒但提出的 “你若” 的条件,以及他接下来承诺万国荣耀的背后向我们启示的更深刻的背景。这两个行动不应该是分开的、没有关联的罪行。它们都涉及到要把耶稣的忠诚从上帝转向撒但。所以我们的主用一句总结的话斥退了试探者:“撒但,退去吧(或‘退到我后面去’)!” 这句话也诉诸于申命记 6 章 13 节,就是在原则上禁止一切偶像崇拜。
虽然撒但在第三次试探中公开地建议如此臭名远扬的一种罪恶,而且他的判断力实在是糟糕透顶,但是,我们还是需要考察一些事,即便他的行动并不明智,我们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理解它。
这些事情包括:
(1) 撒但好像指望这种奇袭能够奏效。在前两次试探中,他仿佛都把试探提交给耶稣,让祂仔细考虑;他这一次却在瞬时之间就把诱人和魅惑之物显明给耶稣看。
(2) 在前两轮交锋中,他显然诉诸于耶稣内心深藏的顺服和服侍的本能。而撒但这次好像要诱使耶稣进入宗教的主观形式中,只要祂有空间去无拘无束地施展宗教的天性,那么,无论服侍的对象是谁或是什么,都没有什么差别。这导致了一种伪宗教,它的敬拜过程是由人掌控的,而不是由上帝掌控的。宗教并不是理论上的敬拜或服侍,而是特别根据上帝的启示来向这位真实上帝献上的敬拜和服侍。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句引用自申命记的话 “当拜主你的上帝,单要侍奉祂”,就获得一层更深刻的意义。外邦宗教归根结底总是想要脱离这种客观约束,虽然它们在现实中被称为 “宗教”,或谈到复数形式的 “宗教”,但这是名不符实的。“伪宗教” 存在的根本原因只是由于人的灵魂在主观上对宗教的需求是与生俱来的。
耶稣能被试探吗?祂会犯罪吗?
我们对试探的看法虽然不能解开这一事件的所有奥秘,但还是能给一个晦涩难懂的题目带来一些启发。有两个难题在这里相遇。一个难题是耶稣是否能被试探(temptability of Jesus)。另一个难题是祂是否会犯罪(peccability of Jesus)。我们首先要问:祂怎么可能被试探?然后,既然试探是真的,问题就变成祂怎么可能犯罪?第一个问题显然在某种意义上代替了第二个问题。如果一个人容易受某件事物试探,这似乎涉及到他的不完美。绝对的良善就会对罪免疫,上帝就一直具有这种良善,这也是在天上的圣徒最终会达到的状态。实际上,试探既临到第一个亚当,也临到第二个亚当。但仅有试探临到并不代表罪的存在。
问题的解答是这样:那些引起他们的兴趣的行动方式本身并不是有罪的行动方式,而在理论上却是清白的、可允许的,只因为上帝主动禁止这个行动,这才会产生出罪恶。只要人不记得上帝禁止这件事并加以违抗,因为这个行动在理论上是无辜的,它就可以进入人的思想中,成为渴望的对象或尚未被决定的思考目标。如果 “可受试探” 指的只是人的思想向某种本身无罪的行为敞开,这个难题似乎就可以迎刃而解了。但有人对这一点提出了相当有力的反驳,说它只触及试探的心理方面,而实际的试探的本身却在于真实的情况。只有当其他的清晰选择出现在正要做出抉择的头脑面前时,试探才开始:要选择哪一个呢,是毫无顾忌地获取这事物呢,还是因上帝禁止而拒绝它呢?
于是,这个问题以更加尖锐的形式再次出现:在一个无罪之人的头脑中,怎么可能有一刻在思考是否要顺服上帝的旨意呢?因为我们必须记得:一个无罪之人的倾向始终朝向上帝,而且会因着他对上帝的爱而远离不顺服。我们如何想到一种克服这问题的心理上的方法呢?这是我们的始祖早就面临的问题。但是在耶稣身上显得难度更大。因为耶稣在很多方面与亚当是不同的,这使得抵制罪恶的抗衡因素变得更加惊人,而且也让这个问题显得更不可能被解决。
耶稣不仅和亚当一样是无罪的,而且祂是被圣灵充满、被圣灵带领的,如果我们相信新约后来的教导的话,圣子的位格拥有祂的人性。把问题放在这个处境下,似乎就提前决定了答案是否定的:祂不可能被试探,也不可能犯罪。因此,这个双重奥秘,即救主是否可以被试探,以及是否会犯罪,在根源上好像合而为一,而且我们必须承认,我们没有能力去理解它。
与此同时,我们不能被这种肤浅的解答欺骗,这种解答说:耶稣具有真正的人性,所以祂当然可以被试探,而且会犯罪。这个答案或许具有一定的相对价值,因为我们绝对先验地知道神性的本质,它不可能受试探或犯罪。耶稣的人性并不拥有这种抽象的、形而上学的不可能被试探或犯罪的性质。但是这种抽象的、形而上学的可能性只能产生一种抽象的、形而上学的受试探和犯罪的偶然情况。当人们提出这个问题时,人们寻求的不是从心理、道德、宗教的角度来说,耶稣是否真的会受试探和犯罪。单单从耶稣的人性入手,只会让人一无所获。我们只要记得被高举状态下的耶稣和在天上的圣徒都具有人性,却不会因此有能力犯罪,这就足以让我们对这个观点的幻想破灭了。
对此事件最流行的解释在维护耶稣的无罪方面会遭遇更大的困难,远超过以上我概括的。原因就在于犹太教对弥赛亚观念的曲解,这种扭曲的观念认为试探的本质是诱惑人的,它本身并不是无罪的。如果耶稣感受到这种内在罪性的诱惑,而且必须与之争战的话,这似乎涉及到祂必须抵制某种在祂里面施展能力的、来自错误事物的诱惑。这种观点认为耶稣的灵魂中被注入一个暗示,而它本身就是邪恶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就第三次试探假设的部分来说,相同的情形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个假设并不能吸引耶稣。撒但想要用统治万国来吸引祂,而这实际上并不是有罪的;恰恰相反,这是给弥赛亚的明确应许(参看诗 2:8,第 9 篇;启 11:15)。
对这种流行观点还有一种反驳:如果根据真实的旧约意义来解释耶稣对撒但的回应,从新派的看法来说,它们并不适合用来反驳撒但的建议。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这和为了自私的目的而利用弥赛亚的资源没有任何关系。争取民众的掌声本质上与禁止试探上帝也是无关的。只有在第三次试探中,耶稣引用的旧约经文才比较符合撒但的提议。
撒但所遵循的试探计划表明尽管这计划的所有部分并不都是微妙缜密的,但是却对关键问题的认识有一定的深度,他有想要战胜耶稣的某种战略上的渴望,不针对某些附属的问题,却针对最核心、最关键的立场,整个救赎计划是否成功也完全取决于此。撒但非常清楚关键问题在于耶稣是否会绝对而坚定地持守降卑和受苦的原则,这是通往得胜和荣耀的唯一道路。毫无疑问,撒但企图在这个关键点上颠覆上帝和基督的工作,这给了他一种罪恶的满足感。任何一种罪都会让耶稣失去执行弥赛亚任务的资格,但撒但在这时建议的罪是针对这个任务的核心和本质的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