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圣经本身来看,我们有三种方法可以判定 “新约启示”(New Testament Revelation)的结构。加上 “从圣经本身来看” 是绝对必要的,因为我们不敢把任何外来的结构强加在这个神圣过程及其成果之上。如果救赎和启示构成了一个有机体,那么,就像其他任何有机体一样,它应该被允许以自己的表达方式启示我们,这个过程或是通过我们自己的观察,或通过我们接受它自身结构中的方案,这个有机体在某些顶峰会意识到它自己内在的成长。
(一)从旧约的一些迹象来看
前面提到的三种方式中的第一种贯穿整本旧约。旧约时代是一个向前延伸和展望的时代。由于圣经宗教非常注重事实,因此它必然会面对新的事物。先知预言就是这个特点最好的标志,因为预测在先知预言中并不是一种偶然的元素,而是它真正的实质。但关于末世和弥赛亚的预言都更具体地指向未来,它不仅仅指出未来是一种相对对高贵的状态,而且指出与当下的状况和其不断的发展相比,未来是一个绝对完美、恒久的状态。那么,只要全面地考虑旧事物和新事物之间的区别,我们就可以从原则上理解它们。旧约那预言式的风格就假设了新约的发生。在旧约的一些经文中,“新” 这个词是以一种 “横槊”(semicomparative)的形式出现的,可以说是表达了 “已然”(what is)和 “未然”(what shall be)之间的对比(赛 65:17;结 11:19)。“新” 这个词的专门用法,甚至流传到预言应验时代形成的词汇之中(太 13:52;可 16:17;林后 5:17;启 2:17)。
但是,先知的一段话把这个思想形式具体地表达了出来,形成 “新约”(New Berith)这个词,希腊文是 “New Diatheke”。那就是耶利米书 31 章 31~34 节。尽管在这段经文中,相关词 “旧约” 并没有明确出现在 “新约” 旁边,〔322〕但这个观念却明显出现在这句话中:“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耶 31:32)实际上,除了 “新约” 这个名称之外,这个预言还描述了新情势的秩序两个与众不同的特点。其中一个特点是耶和华会把律法写在人心中,借此使人顺服祂的律法。另一个特点是有完全的赦罪。而且,这与我们当下的目的有最紧密的关联:这种 “新态” 不仅笼统地应用在宗教状态上,而且还最具体地延伸到启示和对上帝的知识的范围:“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 31:34)
(二)从耶稣的教导来看
在耶稣之后,“新约” 这个词再也没有出现在旧约圣经中。我们再一次读到它,是在最后晚餐时耶稣的话语中。祂称祂的血为 “立约的血”(太 26:28;可 14:24),林前中 “用我血所立的新约”(路 22:20;林前 11:25)。显而易见,我们的主在这里将祂的血(死亡)描绘为门徒与上帝的一种新宗教关系的基础和起点。尽管前一种关系并没有被称为 “旧的”,但即便不敞开加以指省(以及保罗的哥林多前书 11:25)中 “新” 这个形容词,这里暗指的、以及出埃及记 24 章和耶利米书 31 章都显示出主耶稣的思想和在过去去被废止的事物与新设立的事物之间有一种对比。这完全和 diatheke 应翻译成 “遗嘱”(testament)还是 “约”(covenant)无关。这两种翻译都涉及到宗教特权的两个独特时代的对比。
此外,经文明确表示新事态的秩序并不会在其转折时就被改变或被废除,这是非常重要的。这个新秩序会延伸到末世的状态,这状态本身就是永恒的。耶稣的庄严宣告表明了这一点,祂说祂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马太加上 “同你们”,见太 26:29)在祂的国里喝新的那日子(在路加福音中是 “直等到上帝的国来到”,见路 22:18)。我们称为 “新约” 的,在这里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永恒的约。我们的主在这之前一直提到 “国度”,而从未在祂的教导中使用 “新约” 这个概念。是什么促使祂在最后的时刻使用这个概念,我们在这里无法深入讨论。
我们应该进一步留意:这里所作的对比,首先不是启示的对比。这些启示谈论的是通过宗教接近上帝的新时代。它们说的并不是上帝自我启示的新时代,但是在宗教的进展跟随着启示的进展这一普遍规律之下,这也是预设的前提。
(三)从保罗和其他使徒的教导来看
我们现在要把目光从耶稣转到保罗身上。在新约中,保罗是一位伟大的阐释者,他把救赎历史和启示历史划分为最基本的两部分。因此他谈到的不仅仅是通过律法或通过信心的两种治理,而是用一种连续的陈述形式来表达自己的看法:“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加 3:25)。因此难怪我们在保罗身上会看到 “新约(Diatheke)” 和 “旧约(Diatheke)” 的正式区分(林后 3:6、14)。我们的确首先从中看到两种宗教服侍之间的对比,即字句和圣灵的对比,定罪和称义的对比。尽管如此,“启示上的差异” 这个观念,正如摩西与保罗之间服侍上的差异一样,还是清楚表现了出来。这里提到 “诵读摩西书(也就是律法)” 和 “讲说” 以及 “看见” 主的荣光(12、14、15、16 节)。有人甚至从 14 节的短语 “诵读旧约” 推论说:使徒保罗头脑中想到的是第二部正典,就是要取代旧正典的新正典。但是,15 节说明 “诵读旧约” 就是诵读摩西律法的意思,而摩西律法在旧约圣经中往往被称为 berith 或 diatheke(都译为 “约”),所以在 15 节中,“诵读摩西书” 取代了 “诵读旧约(Diatheke)”。
关于救赎过程的结构,希伯来书为我们提供了最清楚的信息,具体来说,这个结构基于示的结构,也是由启示的结构所决定的。我们毋须再引用单一的经文,因为整本希伯来书中都充满了例证。我们在这里读到了 “新约”(来 9:15)这个词。“旧约” 这个词并没有出现,但的确出现了实际上与 “旧约” 同义的词语。对希伯来书的作者而言,从旧约展开成为新约与启示的展开有非常密切的关联,从书信开篇的几句话可以说明这一点:“上帝…… 既藉着他的儿子们晓谕我们,又早已立祂为承受万有的…… 祂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 等。不定过去式分词(participle aorist)“晓谕” 和限定式(finite)动词 “晓谕” 把旧的和新的联系在一起,把前者描绘成为后者所作的预备。
这个新启示是终极的启示
我们会注意到希伯来书与旧约以及耶稣和保罗的陈述一样,它们都谈到新时代表现为启示的时代。并且,这也同样运用于把它引导出来的启示。它不是一个有其他启示跟随而来的新启示,而是最终极完满的启示,我们不必期待在它之外有新的启示。在借着 “祂儿子”(从本质上如此称呼)晓谕我们之后,上帝不可能有更高的晓谕了。保罗也谈到:及至时候满足(加 4:4),上帝就差遣祂的儿子。因此,圣经没有任何蛛丝马迹提到这种 “逐渐积累” 的观点:从众先知,到耶稣,到使徒。新约启示是一个有机体,它本身就是完全的,是一个整体的整体。它包括使徒们的信息,他们是基督的见证人和解释者,但使徒的写作不是独立的信息写作,从外面(ab extra)加在新约启示之上。想要从使徒(特别是保罗)“回溯”(going back)到耶稣的思想,就彻底误解了耶稣和新约作者的意思。这种想法来自无机的、算数式的思维框架,只知道加法的运算,或最多用见证人心来作乘法。要想对基督有所认识,我们就必须把耶稣理解为启动正义的核心,启示是以祂为中心组织起来的,整个启示过程也必须由祂来总结。当人们把祂与之前或之后的启示割裂时,耶稣不仅会变得无法解释,而且因为祂在历史上有如昙花一现,仅仅靠耶稣自己并不足以承担一个超自然主义世界观的巨大重量。
实际上,祂在任何地方都没有通过祂在世上的行动把自己描述为详尽解释真理的人。祂自己反而是要被解释的伟大事实。祂也从来没有把自己与祂的解释者分离开来,反而把他们看作与自己是合一的,无论就权威的绝对性,还是就祂赋予他们知识的充分性来说(路加福音 24:44;约翰福音 16:12~15),都是如此。而且透过圣灵的应许和恩赐,祂让这种同一性成为真实的。圣灵把基督的事显明给这些领受者。除此之外,我们主的救赎事工的历程要让那些重大的事情朝着终点逐渐积累,而当耶稣离开门徒升天之时,祂就不可能亲自解释这些事的意义了。因此,耶稣的教导非但不会使使徒们的教导显得微不足道,反而绝对是使徒们的教导的前提。如果耶稣的教导是空洞的,缺乏事实,那么使徒的教导就会缺乏亮光,因此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盲目的。
就总体而言,耶稣和使徒之间的关系是 “被解释的事实” 和 “随后对此事实的解释” 的关系。所有的启示进程都是按照这个原则进行的。新约正典也是基于这个原则建立起来的。四部福音书和使徒行传首先被建立起来,尽管从文学角度来说,这不是按成书的时间顺序排列的。它们排在首位,是因为它们记载的内容体现了新约救赎的伟大事实。我们也不能忽视这一点:在四福音书和使徒行传的文本里面,我们看到同一个法则的雏形。耶稣的工作并不局限于提供事实;祂把自己创造的这些事实交织在一起,并且对这些事实做出了初步的阐释,因为祂的行动总是伴随着祂的教训。只是耶稣的教训比使徒书的教训更加零散,也没有那么全面。它像一个胚胎,尽管具有一种模糊的形态,但却真正包含了充分成长的生物体会清楚展现出来的结构。
前述内容为我们提供了讨论新约的启示及其历史论述(即新约神学)的保证。它也向我们解释了为什么旧约和新约圣经在时间范围上好像是不成比例的。这种比例上的不均衡是因为我们过多关注新的启示本身,却没有充分地把它视为后来这段漫长时期的引言和基础。用过于机械的方式来看,我们可能会把旧约圣经数千年的时间与耶稣和使徒生平不到一百年的时间做对比。但因为新约启示的启示实际上是最终的启示,所以它会延伸到基督降临以创立的事物秩序的一切范围,为这段时期效力的 “约”(Diatheke)也被称为 “永远的约”(来 13:20)。这是末世性的约,考虑到这一点,我们用时间来比较就是不适当的。
我们中间有些人太过于在意这种时间比例上的失调,这是因为我们缺乏末世论的视角,这种视角会把基督视为那位 “终末成全者”(Consummator)。因此我们倾向于用由正典的、文学的意义来谈论新约,比如说,我们认为它从耶稣出生一直延伸到新约正典最后一个作者死去为止。但是我们非常清楚,我们自己正正如彼得、保罗和约翰一样,也生活在新约的时代中。为了清楚起见,我们可以在开启救赎时代的 “启示序曲” 和救赎时代本身之间作一划分,而这两者都被称为新约。在我们的圣经神学的研究中,我们只考察前者,即救恩时代的启示序曲。
在我们的考察范围里,首要和最大的一个划分是通过基督而来的启示和以基督为媒介并透过使徒职分下的启示之间的区分。如果把它称为新约时代的序曲,我们还能区分出序曲开始之前演奏的一些前奏曲。在耶稣公开传道之前发生的一切,我们都可以从这个角度加以考虑。伴随着耶稣降生的各种声音、施洗约翰的传道、耶稣受约翰的洗礼,以及耶稣受考验(试探),我们都要在开始纵览耶稣工作的启示内容之前给予初步的关注。另一方面,例如关于启示的进展和我们的主的教导方法这类问题都和信息的内容紧密地交织在一起,以至于显得远远不仅有初步的意义而已。当然,在更大程度上,这也适用于旧约中的教导和上帝的本质。由此我们作出本书目录中的分类。
必须期待更进一步的启示吗?
我们或许可以提出这个问题:在我们制定的诸多原则的范围内,我们是否可以期待有更进一步的启示,有资格在新约启示的架构中占有一席之地呢?除非我们采用神秘主义的立场,也就是切断主观和客观之间的关联,否则唯一正确的答案就是:具有超自然特性的新的客观事件发生时,我们才可以理解它们,才需要上帝提供的新解释体系,新的启示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可以被添加。关于末世论的问题实际就是这种情况。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将会构成一个新的救赎纪元,它值得与摩西时代和耶稣第一次降临的时代相提并论。因此启示录把关于最后事件的预言和对预言的解释混杂在一起。
因此我们可以说,启示的第三个纪元仍未实现。但严格来说,这个新启示元本身不会比第二个纪元的终末成全更为完善。但它将属于新约启示的最后一部分。在这个过渡期间,很多人主张神秘主义的启示可以作为个人的特权,但这与圣经宗教的精神不相符。这种超然形式的神秘主义根本不能算是基督教。它出现在各种宗教中,它们有好的教导,有好的差遣。充其量只是自然宗教的一种表现,也有后者的一切缺陷和瑕疵。至于它的内容和内在价值,我们无法证实,除非能通过 “与圣经一致” 这个考验。而如果把它交给圣经来考验,它就不是关于上帝的启示的独立来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