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圣经教义 > 《基督教護教學》范泰尔(Cormelius Van Til)/著
伯克富救恩论
《基督教護教學》
原著:范泰尔(Cormelius Van Til)
 
目  录
 
 
 
 
 

一、「出發點」的考量
二、羅馬天主教論「出發點」
三、「非加爾文派」的抗羅宗
四、「半加爾文派」的矛盾
五、羅馬天主教的矛盾
六、改革宗立場
七、結論:眞正的「接觸點」

 
 
救恩论
伯克富救恩论
 

第三章 接觸點
The Point of Contact

二、羅馬天主教論「出發點」

以上所說的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抗羅宗基督徒」發現在「基督教本質」上必須反駁天主教,他必會發現在「接觸點」上也同樣必須反駁天主教。「抗羅宗神學」需要求「抗羅宗護教學」。

(一)羅馬的教義

抗羅宗基督徒與天主教徒在「接觸點」觀念上的差異,必會類似於我們所描述的雙方「神學」上的差異,有兩種方法敘述此類差異。一種非常普遍的方法是:先指出這兩類型神學的教義共同點,爲的是在後來列舉兩者間的差異。這就是華腓德(B. B.Warfield)在其著名的小書《救恩計畫》 (The Plan ofSalvation)中所探取的進路。華氏說:認爲有「救恩計畫」的神學派別中,有些依循「自然主義」(naturalism) ,有些則是依循「超自然主義」(supernaturalism)。與持守「自然主義」之「伯拉糾主義者」 (Pelagians)相反的是:「所有組織型教會——像是希臘正教、羅馬天主教、拉丁教會、抗羅宗基督教(在歷史上的各宗派,路德宗與改革宗,加爾文與衛理宗)——都共同的、肯定的、強調見證救恩的『超自然』觀念。」《頁17)

接續此點,華氏將「超自然主義者」區分爲「聖禮主義者」 (sacerdotalists)與「福音主義者」(evangelicals)。兩者間不同的關鍵,就在於「上帝施行救恩的直接性」。天主教會探取聖禮主義的觀點,教導說「恩典的傳遞,是本乎也藉著教會的施行,此外別無他法」(頁18)。然而,福音主義者「尋求、守住唯一表裡一致的超自然主義,排除一切在人的靈魂與上帝之間的媒介,使得靈魂得救是唯獨依靠上帝的恩典,是藉著祂直接恩典的運行」(頁19)。到此,抗羅宗與福音主義「若非完全同義,至少是站在同一陣線上」(頁20)

在這一點上,華氏繼續指出在「抗羅宗主義」裡面的主要派別:「在抗羅宗或福音派裡,對於救恩計畫,有些持守『普遍主義』(universalism)觀念,另有些持守『特定主義』(particularism)觀念。所有福音派人士都同意:拯救靈魂的所有能力都是來自上帝;此拯救能力是直接運行在靈魂上。但是,他們的差異在於:上帝施行此拯救大能是均等的(至少是無差別的)賜給所有人,不論他們是否實際得救:或是只給特定的人,即那些實際得救的人」(頁22)。

爲要再次指出福音派裡「普遍主義」與「特定主義」的差異,華氏用了這些字詞:「據此,區分普遍主義與特定主義的眞正關鍵,就是上帝的拯救恩典(唯獨靠此得救)是否實際拯救了人」(頁24)。

我們在此不需要跟隨華氏繼續區分「特定主義」內的各種不同類型。分野的關鍵時刻已經呈現。華氏爲「特定主義」或「加爾文主義」辯護。他習慣稱「福音主義」爲「抗羅宗」內的非加爾文主義。

令我們感興趣的事實是:雖然華氏從「公分母」的觀點起始,然而每當他點出新的區分時,總是不得不表明其目的是爲了顯明「眞理的貫徹始終」。「抗羅宗」之所以是「抗羅宗」,爲要成爲比「羅馬天主教」更貫徹一致的「超自然主義」。「加爾文主義」是「特定主義」,爲要成爲比其他「抗羅宗」更貫徹一致的「福音派」。根據華氏的觀點,加爾文主義的目的是要持守「不受外在入侵的成分所污染」的立場(頁21)。據此,「救恩」的幾種觀念,「並非僅僅是關乎救恩計畫的一些不同並肩排列的觀念,各自展現其訴求,來抗衡其他的説法。乃是彼此相關的串連系列,來漸進地改正基本的錯誤,以致達到愈來愈貫徹一致地具體呈現『救恩』的唯一基要觀念」(頁31)。

看來,華氏實際上建議了一個比他所用的更好的方法,來區分「天主教」與「抗羅宗」,或「普遍主義抗羅宗」與「特定主義抗羅宗」的差異。慕理(JohnMurray)教授點出這個「更好的方法」:「因此從各方面看來,對基督教及其基要内容的解釋,更眞實、更有效、更安全的辯護方法,並非是從一些廣爲人知的、在歷史中已變了質的信經信條作起始點,乃是從最能充分顯明基督教本質的救贖眞理作爲開始。換言之,若非以『聖父、聖子、聖靈的聖約計畫與目標的實現』作爲基督教的基礎,人們就不能正確認識基督教,不能以正確的方向來解釋基督教」(《韋敏斯德神學誌》,卷9,第1期,頁90)。我們不應用最低的層次來定義基督教,乃是要用最高的層次。加爾文主義是「基督教的本質眞相」。我們應從「加爾文主義」起始,然後由此往下檢視「普遍主義抗羅宗」,再由此往下檢視「天主教」,視這些爲「基督教眞相」的偏差。

(二)天主教的全面變質

現在主要要討論的是「天主教」。根據前面所說,天主教應被視爲變質的基督教信仰,事實上是最低級的扭曲與變質。變質不只在某些教義而已,乃是在每一教義上都是變質的。如果我們說:路德將聖經、因信稱義、信徒皆祭司的眞實教義重新帶回教會,是無法恰當的指明「抗羅宗」與「天主教」的區別。因爲,眞正的差異乃是「抗羅宗」在每一教義上,都是更加的貫徹一致,而「天主教」都是更加的不貫徹一致,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某一點教義上的不貫徹一致,必導致全部教義的每一點都不貫徹一致。天主教的教義告白,仍持續不斷地參雜混入「非基督教」成分在「基督教」的教訓裡。

我們現在可以略述這一切對探究「出發點」的影響。在「出發點」問題上,最最重要的是:必須有眞實的基督教「人論」。但是天主教卻是付諸闕如。簡言之,天主教關於(1)人被造的本質與(2)罪的入世對人性的影響的教義是有缺陷的。賀治(Charles Hodge)說:「重要的分歧點是,抗羅宗持守『原義』〔originalrighteousness〕(就其存在於亞當的道德完美中而言)是天然的;但是,天主教堅持其爲超然的。根據他們的立場,上帝創造人有靈魂與身體,人性的此二種組成元素,天然上就是相互衝突的。爲要保存兩者之間的和諧,以及肉體對靈魂的當然順服,上帝就賜下超自然的禮物『原義』。人的堕落,使其失去此禮物,所以,人自背叛上帝以來,就一直活在他被賦予此超然禮物之前的狀態。抗羅宗反對此教義,主張『原義』是同爲被造的,是天然的」(《系統神學》,卷2,頁103)。正如賀氏對天主教所列舉的反對看法:(1)「此看法假定我們人性的原始構造是降格的。根據此教義,當人被上帝的手創造時,邪惡種子已經植入人性裡。人性是無秩序的失控的,是有病的,如貝勒明(Bellamine)所稱是『病態的』與『無力的』,需要醫治」。(2)「此關於『原義』的教義,是從天主教會的半伯拉糾主義(Semi—Pelagianiam)興起來的,創立此教義的目的是要維護此主義」(上引書,頁105)。

假設天主教徒接觸一非信徒,要他接受基督信仰。在其眼中,此非信徒只不過是喪失了「原義」。如賀氏所言,天主教之上帝的形像在他裡面「只是包括理性,以及特别是人的自願性,或稱自由意志」(頁103),被認爲是仍然保持原狀。也就是說:非信徒對自己理性與意志自以爲是的看法是正確的。或說得極端些,當屬血氣的非信徒施展其知與行的能力時,並不一定牽涉任何罪惡。根據此看法,屬血氣的人其實並不需要基督信仰的亮光,以致能正確認識世界和自己;並不需要藉聖經的啓示或聖靈的光照,學習認識自己的人性眞相。

因此,根據此看法,屬血氣的人所需要的基督信仰,只是就其已經所擁有的知識之外,再多加上一些。基督信仰的知識,與運用人理性觀察能力所衍生的知識,這兩者的關連,就類似「原義」起初被附加在人裡面上帝的形像上。

但是,若無基督信仰的亮光,人根本就不可能正確認識自己與世界,如同根本不可能眞正認識上帝一樣。就眞理而言(無論其在何處顯明),因罪的事實,人是瞎眼的。而且眞理是合一的,人不可能眞認識自己,除非他眞認識上帝。加爾文說:「由於哲學家不承認墮落的事實,將一切事都弄得混亂不清。他們不認清此事實:即「起初,靈魂各部分都是正直的,但是在墮落後,人在其本體所有層面都是一樣的敗壞」(《基督教要義》,卷1,5章7節)。加爾文說:「他們告訴我們,在器官的活動與靈魂的理性之間,有很大的矛盾。好像理性自己是和諧一致,但有時其諮商是互相衝突,如敵對的軍隊一般。但是,既然此混亂是來自人性的敗壞,因此,智能不按理彼此協調,就推説有兩個靈魂,這樣的講法是錯誤的」(卷1,15章6節)。

(三)天主教「人性論」的錯誤

看來,天主教與加爾文對於「人性裡『擾亂』的因由與性質」的看法,有根本上的差異。天主教的看法,基本上與希臘哲學相同,特別是亞里斯多德的哲學。據此看法,人性所罹患的擾亂,是因爲人的構造裡有一部份是非理性元素。就人的理性成分而言,人是不會也不能犯罪。在人的構造裡的「攪亂」,主要不是因爲他自己的錯,這基本上是出於創造他的「上帝」的問題。反過來說,根據加爾文的看法,上帝的手所造成的人,在人性中沒有「攪亂」。「攪亂」是來自犯罪的結果。因此,墮落之人的每一功能都是錯誤運用。整個人格全都已經改變。如此墮落之人的理性,仍可能敏銳;因此,它仍能在形式上明白基督教的立場。可比喻它爲尖銳發亮的「電鋸」,準備好切割任何木頭。這樣說吧,有一木匠要切五十片木板,來鋪設房屋的地板。他在木板上畫好記號,啓動電鋸,從記號的一端開始切割。但是他不知道七歲的兒子,曾玩過此電鋸,並移動了鋸齒的定位。結果是,他所切割出來的木片,都是歪斜無法使用的,因爲除了木板剛接觸電鋸的那端是對的,其他部分都是太短。只要鋸齒的定位不改正回來,結果都會是一樣。

同樣的,無論何時,基督教教訓傳給屬血氣的人,這些教訓都是按照「有罪之人格」的鋸齒定位來切割。理性愈敏銳,基督教眞理就愈全面性地被切割,全然是按照「人本、屬地、自然主義」型態來分析。結果是,無論他們在形式上瞭解基督教眞理有多少,人仍然是敬拜「自己心中的夢幻與虛構」(《基督教要義》,卷1,4章1節)。他們所有的,就是賀氏所說的「僅僅是知識」,卻無對上帝的眞實認識。

這些「哲學家」與加爾文對人性內「攪亂」來源的性質,既有如此差異,當然在用以除去「此擾亂」的解藥上,雙方也會是有天淵之別。根據哲學家的說法,人不需要超自然的幫助,來除去他本體內的擾亂。天主教大步跟隨希臘哲學的看法,認爲在人的理性內具有正確的鋸齒定位。墮落並未擾亂了鋸齒定位,因此,人不需要聖靈超自然的大能來校正它。人理性的本質及活動,幾乎完全不受人在歷史過程中所遭遇之事的影響。

(四)賀治反對「天主教」看法

賀氏跟隨加爾文反對上述天主教的看法,他強調:罪人的全套鋸齒定位,需要藉著聖靈大能來更新校正的事實。屬血氣的人必須「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三10)。賀氏說:「新人」(véov)在聖保羅的講解中,與一般對véov與kalvós的區分相符,是指近來的新造,與舊人(naλoios)相反。此近來新造的人,其道德性質或優越性,由ávakalvoúuEvov此字表明出來,因爲在聖經用法裡kaivós就是純潔。此更新被説成是élséni yvwoiv,不是『在知識裡』,更不是『藉著知識』,乃是『進入知識』,所以新人知道,『認識』是所論及的『更新』造成的果效」(《系統神學》,卷2,頁99)。賀氏後來接著說:「此處所説的『知識』不是『僅僅知道』。它乃是完全、正確、活潑、實際的知識;如此的認識就是永遠的生命,所以,這字在此包含了以弗所書四章24節中『仁義』與『聖潔』所表達的」(同上)。

賀氏也解釋以弗所書四章24節「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眞理的仁義和聖潔」。賀氏說:「這些字(仁義,聖潔)合併一起使用,目的是要徹底地表明:包括一切德行上的優越。此二字各自都可表示此全面的意義。然而,若區分此二字,『仁義』(δikalooúvn)意指正直,爲人行事都是對的,是公義的要求:『聖潔』(óoióηs)是指純潔,聖潔,心靈被上帝所充滿而產生的心態。使徒的話被譯成『眞理的仁義和聖潔』是對的,意即:眞理所造成的仁義聖潔,或彰顯眞理的仁義聖潔。此處所説的『眞理』是與22節所説的『迷惑』(ánáτη)相反,也就是歌羅西書三章10節所説的『知識』,即從上帝來的光照,使人能認知:眞理的聖靈是此知識的創作者,此知識作爲直接原因,生出一切正確情感與聖潔行爲。」(同上,頁101)

賀氏重複強調此事實:根據聖經,屬血氣的人自己是無法明白接受基督教眞理的。「屬血氣的人,就其本性而言,是沒有上帝的生命,即屬靈生命。他的認知是黑暗的,所以他不知道、也不接受上帝的事。他對屬靈事物沒有感受印象,他對屬靈的事是毫無感覺的,如同死人對今世的事一樣。」(同上,頁244)

論到「重生」時,賀氏斷言:「聖經啓示『永生』是在於『認識』;有罪就是瞎眼,是黑暗。從罪惡狀態遷入聖潔狀態,就是從黑暗轉到光明。人是在『知識』上被更新,即『認識』是『重生』的結果。『悔改歸正』是由『基督的啓示』造成的。拒絕接受祂是上帝的兒子與世人的救主,即指明一事實:這些不信的人,是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卷三,頁16)。

賀氏又說:「聖經所説的『心』是那思想、感覺、定意、行動的。『心』就是『靈魂、自我』。因此,『新心』是『新我、新人』,意指全人生命的改變,這是新的人性。一切意識、意志、道德的活動,都是由心發出。所以,心的改變,是在這些活動之前,並且決定這些活動的性質。」(同上,頁35)「根據福音信仰的教義,整個心靈都是『重生』的對象,不是只有理智(排除感情)或只有感情(排除理智),也不是只有意志(不論就其廣義或狹義而言)才是需要改變的對象。『重生』確保了正確的知識與正確的感情:正確感情並非正確知識的後果:正確知識也非正確感情的後果。這兩者是『影響整個心靈的工作』所引發而不可分離的效果。」(同上,頁36)

(五)「抗羅宗」與「天主教」的基本差異

結論是:對羅馬天主教護教學來說·與非信徒尋求其「共識區」知識作爲接觸點是自然且合理的。羅馬天主教爲了迎合這群非信徒,也就同意了他們所堅持的基要論點:人對自己與世界萬物的認知,是出於自主的理解,與上帝無關。

然而,這就是羅馬天主教與抗羅宗基督教之間的基要差異。根據抗羅宗的原則,人對自己與事物的認知,若要正確理解,就必須以「上帝的認知」爲前提。這宣稱並非是指心理上與時間上的前提,而單單考慮:什麼是解釋時的終極參照點。抗羅宗的原則是在完美自足的「三一眞神」裡找到終極「參考點」。三一眞神按照其旨意計畫,掌管一切事物的發生。就事實而言,如果「人的認知」必須或總是直接的「出發點」,那麼,上帝永遠是「人詮釋事物」所必需的、最基本的、而且也是最終極的參考點。

從最終分析來看,這就是問題所在:何爲人的終極前提。當人變成罪人時,他將自己作爲「終極參考點」来取代上帝。此前提毫無例外的掌管了一切、任何型式的「非基督教哲學」,我們要提出質疑的就是這個前提。如果在任何領域,容讓此前提不受質疑,那麼我們向不信者所提出的一切事實與論證,就都會被對方照其思想型態來解釋。罪人已將「有色眼鏡」黏牢在其眼睛上,是他自己無法挪去的。對患有黃膽症的眼睛而言,一切都是黃的。除非辯論的雙方知道他們所說的字詞用意爲何,不然不可能作有意義的討論。

屬血氣的人認爲自己是論述的終極參考點,如果我們不向此基本前提提出挑戰,他仍有可能接受所謂的「有神論證據」,並認爲是全然有效。他可能會分析這些論點,他也已經根據這些論證來思想。但是他用此方式向自己證明出來的神,不是聖經所啓示的「在本體上完美自足的三一眞神」。然而,羅馬天主教護教學家不是要證明這樣的神存在,他想要證明的神,是容許「人的獨立自主」,至少到某種程度上不受干擾。天主教的神學,並不想要「照其旨意計畫掌管一切事物發生」的一位上帝。

由此看來,關於「與不信者的接觸點」,天主教的看法自然是如此。

<<上一页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