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應該清楚了:唯有完全合乎聖經觀點的「接觸點」,才能避開「絕對無知」或「絕對全知」的兩難矛盾。
如上所述,羅馬天主教與亞米念派的最大缺陷,是將「終極性或完滿自足」歸給人的心智。天主教與亞米念派的這觀念記述在他們的「系統神學」著作中。以致他們不挑戰非信徒所提出的「終極性」假設,因爲這完全符合他們的立場。但是,「改革宗神學」如加爾文與其近來的解說者,如賀治、華腓德、凱波爾(Kuyper)與巴文克(Bavinck)等所發展的,堅持人的心智是衍生的(derrivative)。因之,人的心智是自然地與「上帝的啓示」接觸。人的心智全然被啓示所圍繞,其本身天生就具有啓示性。人對自身的天生認知,與其對自己受造性的認知,是不可分割的。對人來說,「對上帝的認識」是「自我認識」的前提。加爾文說到這是人無法逃避的「對上帝的觀念」。
就樂園裡的亞當來說,「對上帝的認識」不可能是來自邏輯三段論法的推理。對他而言,「對上帝的認識」是讓他對任何事情的推理能有意義的大前提。
(一)「創造」與「聖約」
「創造」的教義必須加上「聖約」的觀念。人的被造是歷史中的存在。在歷史的起始點,上帝賜給人責任與任務,要人按照在創造界所顯示給他的「上帝的旨意計畫」,來作個人性與團體性的解釋。因此,人的「受造物意識」可更具體的以「聖約意識」爲標誌。然而,在樂園中賜給人的「聖約」啓示,其媒介是超自然的,就人的歷史任務而言,自然是如此。因這緣故,「順服或不順服」的觀念,是直接關連在亞當的「自我意識」裡。「聖約意識」包含了「受造物意識」在內。亞當在樂園裡,知道自己是上帝所創造的,當然應該要遵守上帝與他所立的約。由此可見,即使在樂園裡,人的正當「自我意識」,也是要倚靠他與「超自然啓示」和「自然啓示」二者的接觸。上帝的「自然啓示」在人的裡面,也在人的四周。人身爲理性與道德的存在,自身的構造對人而言,就是啓示性的;人在倫理上有责任,要回應啓示。而「自然啓示」本身是不完全的。從起初,就需要那論到人的將來的「超自然啓示」,以補足「自然啓示」。因這緣故,「超自然啓示」的觀念是相互關連的、具體呈現在人的正當「自我意識」裡。
如此,人可說是藉其起初的構造與眞理接觸,但尙未擁有所有的眞理。人不是在柏拉圖的「洞穴」裡,他並非處於反常狀態——有眼可見,但是住在黑暗裡。人不是如柏拉圖「穴居者」的情形,只是有些認識眞理的能力,但卻達不到成果。人起初不僅是有接受眞裡的潛能,他是實際擁有眞理。眞理世界,並非在遙不可及的|某一境界裡才可找著;其實,就在他眼前。對人的感官說話的,與對人的理性說話的,同樣是上帝的聲音。即使當人對外在世界閉上眼睛時,他內在的感受在他自身構造裡,會向他彰顯上帝。人的經驗的「實質」絕非僅僅一種「形式」,可用來做組織原料。正好相反,人的經驗之「實質」是徹徹底底的被點亮發光。然而,它被點亮發光,是爲了人的需要,是上帝的自願行動,而萬物的存在是按照祂的旨意計畫創造的。人不可能認知自己,卻不認知他周圍的事物;也不可能認知自己,卻不認知自己有責任爲上帝的榮耀去管理自己和萬物。人對事物與自己的意識並非靜態的,那是在「時間」裡的意識。更有甚者,對事物與自己在時間裡的意識,表示這是「歷史」的意識,與在歷史背後的「上帝的計畫」有密切關連。人對「自我意識」的初次認知,就隱含了「上帝同在」認知;認知自己爲了祂,有一偉大任務要完成。
(二)「屬血氣的人」之認知
對於「接觸點」問題的探討,我們是從分析「人在樂園裡、墮落之前的處境」開始著手,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對「屬血氣的人以及他對眞理的認知能力」得到正確觀念。使徒保羅說到,屬血氣的人實際上是擁有對上帝的認識(參羅一19—21)。人的罪大惡極正是在於「雖然他們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祂」。沒有人能逃避認識上帝,此認識深印在人對任何事物的認知裡,是不可磨滅的。所以,如加爾文所說,人「應該」承認上帝。人沒有理由可以不認上帝的。人不認上帝的原因完全是在人裡面,那是人故意違犯他自己本體的定律。
對於保羅所教導的此眞理,無論是「天主教」或是「抗羅宗福音派」,都沒有公平的處理與正確的解釋。實際上,二者都沒有以「上帝的啓示」將人全然的圍繞。因爲他們沒有持守「上帝的旨意計畫掌管一切事物」,所以無法教導人:「人的自我認知,總是以對上帝的認知爲大前提」。根據「天主教」與「福音派」二者的看法,人對自己周圍的事物、對自己和它們的關係,有某程度的認知,卻非同時認知自己要向上帝負責,以經營自己與它們。如此一來,人對「事物、自己、時間、歷史」的意識,從一開始就未導入在「全然倚靠上帝的關係」之內。這就是令人悲哀流淚的開始。
當然,當我們如此強調保羅的教導:「所有的人不僅是對上帝有認知能力,更是實際擁有對上帝的知識」時,必須立刻加上保羅進一步的教訓,指出:「所有的人因著他們裡面的罪,總是在每一方面都企圖『壓抑』對上帝的認識」(參羅一18)。屬血氣的人是如此不斷的潑水在他所不能熄滅的火上,他已經臣服於撒旦的試探,而變成牠的奴隸。當撒旦試探在樂園裡的亞當夏娃時,企圖騙他們相信:人的自我意識是終極的,而不是衍生的、必須倚靠上帝的。牠辯稱:自我意識的本質,就是要將自身當作是萬事的終極依據。上帝並未掌控在時間過程中發生的萬事。實際上,既然任何形式的「自我意識」都必須假定其自身的終極性,所以,它必須承認其自身的侷限,因爲許多發生的事情是全然沒有掌控的。撒旦如此辯說:人對時間與時間在歷史中的產品的意識,如果是有意義的話,其意義在某種程度上是與上帝無關的。
(三)罪的影響與後果
然而,「天主教」與「福音派」並不將「人的獨立自主、終極性」的假設歸咎於「罪」。他們堅持:人以此方式,應能頗爲正確地思想自己,思想在時間裡自己與事物的關係。因此,他們曲解保羅有關「罪對人的解釋活動,所造成的後果」的教訓。正如他們實質上是否認人不僅是有認知眞理的能力,而是實際上擁有真理,所以他們也實質上否認「屬血氣的人壓抑真理」。
如加爾文所說:「哲學家們」解釋人的意識,但卻不知人對真理的態度在「墮落」的前後有著天壤之別;不論是「天主教」或「福音派」都沒有興趣向這些哲學家提出挑戰,也就不足爲奇了。由此可知,「天主教」與「福音派」並未仔細區分「屬血氣的人對自己的觀念」與「聖經對他的觀念」這兩點。然而,這對「接觸點」問題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我們向「屬血氣的人」訴說道理,卻不曉得此區分,則實質上我們等於是承認:屬血氣的人對自己的評估是正確的。當然,那時我們可能堅持:他需要資料。甚至可能承認:他是道德敗壞。但是,根據此種說法,我們就不能認定「至少他自已能在某些範圍作出基本的、正確的解釋」的宣稱是錯誤的。也就不能挑戰他最基本「認識論」的假設:「他的自我意識與時間意識,是自我解釋的」。更不能向他的解釋權利提出挑戰:「他全然用『臨在主義』(immanentistic)的範疇來解釋他一切的經驗」。一切的關鍵在此,如果我們一開始就縱容屬血氣的人,讓他自覺有理,假設自己是「終極參考點」來解釋每一層面,那麼我們就不能否認他有權按照「自然主義」來解釋基督教。
七、結論:眞正的「接觸點」
所以,福音的「接觸點」必須要在屬血氣之人的「裡面」來尋找。在人內心深處,每個人都知道他自己是上帝所創造的、要向上帝負責。每個人打心底裡都知道自己是「背叛聖約者」,但是,每個人行事說話都裝作不是背約的。若在他面前提及此點,他會不能忍受。一個體內有癌的人,卻不願別人在他面前提及此事。他願意承認他感覺不舒服,只要假裝不是針對癌症的診斷,他願意接受任何藥物治療。一位好醫生會在此事上迎合他嗎?當然不會。他會告訴病人,有把握治好他,但是要活命只有一個條件,就是立刻開刀動手術。面對罪人,也應如此。罪人仍活者,然而是以「背約者」身份活著。他對萬事的自我解釋活動,也是根據「他不是背約者」的這假設來進行。「天主教」與「福音派」沒有全然揭露那在人裡面,卻被每一人壓抑的「對上帝之認識」,實質上就是縱容「屬血氣的人」對自己的看法自覺有理。他們沒有尋求攻破「屬血氣的人」最後之堡壘,這是「屬血氣的人」最終逃避與立足的所在。他們因爲害怕農作物不能成長,僅在表面上割除雜草,但是並未挖出這些雜草的根。
另一方面,眞正合乎聖經的看法,乃是用「原子彈與火箭砲」來對付「屬血氣之人」自我認識的大前提。它並不害怕因爲斬草除根而失去接觸點,所以不會只是割除表面的雜草。每個人都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在他裡面刻劃有上帝的律法,因此保障了「接觸點」。單單憑此事實,對於「接觸點」的問題可大大安心。因爲此事實使人總是可與上帝相通,也向我們保證了:每一個人,只要是人,必定是已經接觸到眞理。人與眞理的接觸是如此之多,以致枉然勞力,妄想自欺隱瞞此事實。人想要隱瞞此事實的努力,必定是自我受挫。
只有在人「自我意識是終極的判斷」這一觀念之下,找出人「對上帝的觀念」,作爲「接觸點」,我們才能既忠於聖經、又能有效地向屬血氣的人講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