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爲止,我們所說的似乎是令人喪氣的。前所討論的,似乎是否認我們與非信徒有任何「接觸點」。然而,人們難道不是必須與眞理有些接觸,才能對眞理有進一步的認識嗎?如果人們對眞理是完全的無知,他們怎能對眞理發生興趣呢?如果人們是全然瞎眼的·爲何將光譜的色彩展示在他們面前呢?如果他們是聾子,爲何帶他們到音樂學院呢?
再者,難道理性不是上帝的恩賜?非基督徒的科學家不是知道許多關於宇宙的事嗎?人是否需要成爲基督徒,才能知道二乘二等於四?此外,雖然基督教告訴我們許多「在理性之上」的事,是否它要求我們接受任何一件「反對理性」的事呢?
對於此類的問題,我們的答案是:歷史上著名的「全然無知」或「全知」的兩難矛盾,惟有在改革宗「接觸點」觀念裡才能避免之。然而,在提出正面的解釋之前,我們必須指出,此兩難矛盾在羅馬天主教的看法裡是無法解決的。
如果人對眞理是全然無知,就不可能對眞理有興趣。另一方面,如果他對眞理眞的有興趣,那他已經擁有眞理的主要成分。爲了要逃避此兩難矛盾的抵觸,天主教與福音派改革宗就在信徒與非信徒之間的「共識區」上,尋求接觸點。他們的論點是:加爾文主義教導人是全然的敗壞,使他處於不利的情況,因傅福音時,必是向聾子講話。但正好相反,我們相信:只有加爾文主義才不會落入此下場。
(一)「洞穴」的比喻
柏拉圖有名的「洞穴」比喻,可表明羅馬天主教的立場。洞穴裡的居民,頸項與腳踝都上了鎖鍊。因只能看見黑影,就將迴聲歸因於黑影。致此,他們假設:「他們陳述眼前所見的就是事實」。柏拉圖說:如果其中有一人被釋放了,所需要的就是適應陽光。但是他會可憐那些還在洞穴裡的人。並且,「假如他必須與那些從未離開洞穴的囚犯比賽測量黑影··,他們一定會認爲他所說得很可笑。人們會說:他上去又下來,顯然都沒有用他的眼睛;因此,根本沒有必要想上去的事,那毫無益處。如果有人試著要鬆綁另一人,帶他上去到有陽光之處,洞穴裡的人們必會抓住此現行犯,將其處死。」
柏拉圖自己解釋此比喻,是有關「人對眞理的容量與認知」。這些洞穴裡的囚犯有認知眞理的眼睛;他們所需要的是,將頭轉向,以致能面對眞理。
天主教就是這樣來看屬血氣的人。湯馬斯阿奎那跟隨亞里斯多德的論理通則,辯說:屬血氣的人用他一般性的理性,能正確判斷其周圍的「自然啓示」。要使他也可以恰當的看見與回應基督教裡所發現的「超自然啓示」,他們需要的只是一些協助。
根據天主教的看法,屬血氣的人已經擁有眞理。當然,這是說只在「自然啓示」方面擁有眞理。但是,如果屬血氣的人能夠,而且眞的用基本、正確的方式來解釋「自然啓示」,就沒有理由說他需要「超自然」的幫助,來正確的解釋基督教,所需要的不過是關於「基督與祂的聖靈已經臨到世上」的消息。身爲有理性存在的人,聽到此消息是不會不作出適當的反應。如果屬血氣的人之眼睛(理性)使他能在某一層面看得正確,就沒理由說:在無外力協助的情況下,同樣的這雙眼睛不能使他在所有層面上都看得正確。沒有任何理由說:洞穴裡所有的囚犯不能打斷鎖鍊,走在日光之中。事實上,柏拉圖沒有解釋:爲何其他人不能如同那位已逃離洞穴的人一樣逃離。
換句話說,根據羅馬天主教的看法,屬血氣的人對「自然啓示」並未提出全然正確的解釋。可是,湯瑪斯阿奎那不是已修改了「哲學家」對自然界的解釋嗎?羅馬天主教不是也認爲「上帝的形像在人裡面」,其本身就暗示:即使在起初(墮落之前)人若無「外在添加的善」(bonum superadditum)就不能以完全的方式知道 任何事情了嗎?
我們回答說:雖然阿奎那的確是修改了亞里斯多德的一些結論,但是他還是接受亞氏的方法,認爲亞氏在基本上是健全的。然而,不提這個,並爲了討論起見,姑且這樣說:根據天主教,屬血氣的人對「自然啓示」的看法不是全然正確。但是,我們應該注意:天主教從此一事實所能導引出的唯一原因,就是「啓示」本身有缺陷。不能責怪柏拉圖「洞穴」裡的囚犯只能看見黑影,只能按其所處的位置來做最好的判斷。如果他們的頭被捆鎖住,以致只能看見黑影,這非因他們自己的錯這是由於自然界組成與過程所致。據此看法,人的心智與眞理的接觸並非原本與自然。天主教神學的「自由」觀所根據的,是人與「神明」在形上學而言有別。這等於是說:人的自由只限於就人沒有「本體」而言。根據此說,屬血氣的人的心智是絕無眞實的「接觸點」可言。
(二)天主教的曲解
我們並不反對「人的心智一直需要超自然的啓示」。而正好相反的是,我們要強調此一事實:即使當初在樂園裡,人的心智就需要且享受超自然的啓示。我們所反對的是,羅馬天主教對於「人在樂園裡,就已經需要超自然啓示」這一點所提供的解釋。據其看法,人需要的理由,實際上是因爲人在當初被造時,結構上是有缺陷的。此乃暗示:根據人起初受造,人自然地傾向錯謬或眞理。原因是:羅馬天主教的「上帝」並非掌控「一切萬物的發生」的上帝。因此,人所面對的並非是上帝全然啓示的事物,同時也面對終極的「非理性」。根據此對「普遍實體」的看法,當然會將「人的構造」想成是:一方面,自身擁有眞理;但另一方面,藉其天然行動,也不可能臻至擁有眞理。
根據此看法,即便將「超自然」附加在「自然啓示」上,也無濟於事。與「自然啓示」情形類似的是,「超自然」也不會觸及人,即或觸及人,人也不會需要它。
如果「自然啓示」沒有包圍人的四周,使之無法逃避「任何事物都顯明上帝」此一事實,那麼,就算是「超自然啓示」也不會達到此目的;如果「自然啓示」沒有述說這位上帝是藉其旨意計畫全然圍繞著人,則「超自然啓示」也就不能述說這位上帝祂自己。對如天主教所想的那樣人的心智而言,即使能述說這位上帝的話(其實是不可能),仍是一點意義也沒有。「完滿自足的上帝」的啓示,對於自認爲是終極獨立自主的心靈而言,是毫無意義的。也就不可能有「接觸點」的可能性。如果人自己是獨立自主或完滿自足的話,那麼聖經所說的「上帝是完滿自足的」的觀念,就蕩然無存。如果人自身本體的內在結構,對他自己不具啓示性的話,則他就不能接受任何外來的啓示。
換言之,從任何一方面來看,如果人是獨立自主的話,他就不需要啓示。因此如果說他擁有眞理,那是因其理智的終極決策力的成果。只要能藉著「非矛盾律」實際地掌控他周圍所有的實體事實,就能徹底知道任何眞理。如此一來,如果他用此方法知道任何一個眞理,那麼實際上他可以知道一切眞理。
所以,根據羅馬天主教的立場,人如同柏拉圖的「穴居者」,藉其本身的構造,適應了「半黑暗」狀態。啓示對人而言,沒有任何益處,雖然我們可能認爲人需要啓示。如果啓示臨到人,則必定是意外的臨到他,就像眞理是意外的臨到柏拉圖「穴居者」中的一位。或者,人如同這位意外獲釋的柏拉圖穴居者,不需要超自然啓示;人有潛能,擁有一切他所能觸及的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