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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克富救恩论
《基督教護教學》
原著:范泰尔(Cormelius Van Til)
 
目  录
 
 
 
 
 
 
 

一、非基督徒的「權威」觀
二、「非基督徒」接受的「權威」形式
三、現代哲學
四、現代神學
五、羅馬天主教
六、阿民念派
七、改革宗立場
八、結論:理性順服聖經是最高權威

 
救恩论
伯克富救恩论
 

第五章 權威與理性
Authority and Reason

六、阿民念派

若說「阿民念派神學」與羅馬天主教神學,在「權威」問題上是相似的,這對許多人來說,是件非常奇怪的事;然而這的確是實情。當然,福音派阿民念主義是拒絕羅馬的禮儀主義與階級權位。阿民念派的個別人士,在其實際對聖經的態度上,是遠比阿民念神學系統所容許的爲佳。而我們所針對的只是此神學系統。對此系統,無可避免地,我們必須明言:其「理性」觀是與天主教相似的,因此其「權威」觀也與天主教的立場相去不遠。

阿民念神學所最堅持的認定是:改革宗的「揀選」教義對「人的責任」處理不當。然而,改革宗揀選觀是將聖經整體對於「人與上帝的關係」教訓,前後一致的表白出來,即:歷史中的萬事萬物是按照上帝的計畫發生進行。所以,阿民念派的「責任」觀,其前提是拒絕「上帝的計畫是全括的」觀念。此即表明:「純事實」觀念是阿民念派立場的基本要素之一。因此,與天主教雷同的觀點又來了,人是一部分與上帝有關,另一部分與「普遍存在」的某一形式有關。這又進而表明:上帝自己也要面對那決定祂能力與行動的。祂受限於祂周圍的實體事實,因此,祂的知識也是被奧秘不解所包圍。

(一)阿民念派堅持「人的自主」

如此一來,我們又回到基督教最主要的敵人,即「人是他自身終極或自主的權威」觀念。此「自主」觀念在現代的表現,乃在於堅持:人所遭遇的一切,人既是付出的一方,也是接受的一方。現代哲學(特別自康德以來)已經大膽宣稱:只有人爲自己所建造的《至少有一部份) ,對人來說才是眞實的。

假設的「自主的人」以此現代形式表現出來,並非不合邏輯。在每一「非基督教」的實體觀念中,「純事實」或「機運」扮演基本的角色。因爲任何不持守「上帝的計畫是世人的終極環境」的人,別無選擇,只有假設或宣稱機運是終極的。「機運」其實就是「自主的人」觀念在本體論形而上學的對應關連。自主的人不會容讓下列眞理:實體是已經有其結構性,是藉著「上帝永遠計畫」的結構化行動所作成的。但是,假如實體的性質是非結構性的,則人被假定是首先並且是以絕對原創性方式,將結構帶入實體中。但是,如此的結構只能限用「於人」。因爲,就事實而言,人身爲有限的、受時間調節的受造物,不可能掌管全部的實體。然而,這一切只是等於說:現代哲學爭辯,就人所知道的一切,人既是付出也是接受的一方;這樣的講法是合乎其原則的自圓其說。人所得到的僅僅是「非理性」,人自己首先將之合理化。所臨到人的,看來是「理性關連的實體」,是如此的關連,主要是因爲人自己將它理性化。

「自主」的現代形式是以正負兩面表現出來。負面來說,它假設或宣稱那「在外面」的,即那尚未與人的心智接觸者,含有全然非結構性或非理性的特質。但是,在人類經驗所能掌管的範圍內,要做此假設是不太合理的。然而,這並非我們現在主要關切的,所以只是指出:人類經驗不可能對「全部的實體」建立普遍的負面敘述,所以也無法對一切「未來的實現」作出普遍的敘述,此爲現代一般哲學家或科學家的假設・然而,現在我們主要的關切在於指明:針對現代人對聖經權威的態度,阿民念派神學家沒有立場提出挑戰。

(二)現代人的「聖經觀」

關於現代人對聖經的觀念,我們所能期望看到的態度爲何?他們會欣然接受此觀念嗎?對於聖經所教導的教義(例如創造、護理、神蹟等),他們會打開心門接受其「證據」嗎?對於有關「未來事件」所賜的啓示,他們會打開心門接受嗎?換言之,這些信息是關於發生在「全然超乎人類經驗之外領域」的,或因「此領域」對「人類經驗領域」的影響,所造成的古往今來的事件,他們會欣然接受這些信息嗎?答案是明顯的。

「成文的超自然啓示」整個觀念,對以「自主」觀念建造其思想根基的現代人,不僅是陌生的,也是毀滅性的。假如現代人所假設的自我「自主」是對的話,那麼當「超自然」的事實證據顯明給他時,絲毫也不會將之列入在他的邏輯裡來思考。「神是完美自足」的觀念,對現代人的原則而言,是毫無意義的。康德的現代跟隨者說:如此的神觀,作爲有限的觀念,是可以的;作爲有限的觀念,它是無害的,甚至是有用的。因爲它僅僅是代表「徹底理性」的理想罷了。但是,對正統基督徒而言,「上帝」不是有限的觀念,乃是本質上的觀念;此對現代人來說,是毫無意義的,因這會除去與「純理性」關連的「純事實」觀念。「現代」科學要求「純事實」觀念必須是有限的觀念,如同「純理性」觀念一樣。

屬血氣的人堅持其「自主」觀念,因此在他的邏輯上根本不可能考慮聖經的「證據」,來接受聖經是基督教所見證的上帝最終絕對的權威啓示。屬血氣的人根本無法論及上帝在宇宙中與對人心的啓示。基督教的上帝對他的邏輯而言,與人類經驗無關。所以,若對他說上帝在自然界或在聖經中啓示祂自己,這不啻是對牛彈琴。

如此說法,對某些人來說,似乎是太過極端。然而,我們相信這是嚴謹根據事實的說法。當然,有些現代哲學家看來是喜好他們所稱呼的「積極宗教」(thepositive religions)(特別是那些「有神論者」與「自身論 派」〔Personalist〕)。在那些積極宗教中,他們選出「基督教」是最能爲人所接受的。我們可再次提到泰勒,他在其近著《上帝存在嗎?》(Does God Exist?)書中,辯論「上帝的存在」。但是他的論述是根據「人的自主」假設,所以他所相信的神,追根究柢不過是一位有限的神明。當泰勒處理歷史性基督教的教義時,他非常清楚的表明:根據他的原則,人不能接受按照聖經中所展現的這些教義。論到耶穌的復活,他說:

聖保羅與其他使徒們都相信這件事,此點是無庸置疑的,正如歷史上的任何事實一樣:至於,在他們的經驗上,此信仰是否是一種錯誤的解釋,則另當別論。既然眾所周知,人們的確有時會誤解自己的經驗,所以,若有人建議説,聖保羅與其他使徒們錯解了,基本上這並無不合理之處,並且無人能「毫無質疑」的證明他們沒有錯解。(泰勒,頁127)

泰勒單純的假設:任何人(使徒與任何人一樣)的心智對其所領受的,都有原創性的參與。此假設的結果是:即便泰勒能相信一完滿自足的神(其實,他的前提使他不能夠相信),他卻不能相信任何人在領受並得到這位神的任何啓示時,可以絲毫不受他自己經驗的迷惑(其經驗是獨立運作於神之外)。

所以,對於「在聖經中賜下的權威啓示」的觀念,現代人的整個心態,可總結於下列各點:

(1)聖經所說的上帝,根本不存在。如前所述,「沒有這位上帝存在」的觀念,是包含在「純事實」的假設裡;
(2)如果此上帝眞的存在,則祂不能在我們所知的世界中彰顯祂自己。他們認爲此世界是由「純事實」與「自主的人將純事實理性化的行動」所組合而成。因此,這世界被認爲是不能夠啓示上帝;
(3)即使,上帝眞的啓示祂自己於此世界中(他們的立場卻認定上帝是無法自我啓示),沒有人不錯解此啓示的含意;
(4)如果上述三點不眞,若有人在過去確實領受到啓示,也不能沒有錯解地將此啓示傳遞給現在的人;
(5)如果不論如何,聖經所說的這位上帝的啓示,臨到今天的人,他們也必定會錯解此啓示。

(三)阿民念派的錯誤

阿民念派挑戰現代人的立場時,對於「聖經權威」觀念無法提出有效的論證。阿民念派自己的「人論」在某程度上是獨立運作於上帝的計畫之外,所以他們認爲「人的心智」在某些方面是「人自己終極的權柄」,如此的看法癱瘓了他們的護教的工作。如同羅馬天主教的人士,阿民念護教學家必須與其對手,在所假設的共同基礎上出發。阿民念派必須承認對手按照「人類心智的自主」與「機運的終極性」,已經正確解釋了許多人類的經驗。但是,如果一個屬血氣的人根據「自主」的觀念,就能夠不依靠上帝而正確的解釋現象界,他怎麼可能會願意突然轉向,而根據上帝的啓示來解釋屬靈的事?他若是思想一致的人,他肯定不會如此做的。

如前所述,阿民念派必須以「零碎雜陳」的方式來呈現基督教立場。因此,他會首先對「非信徒」說到「超自然啓示」的「可能性」,好像「可能性」一詞對「屬血氣的人」與「信徒」是同一個意思似的。但是,其實不然。對於「屬血氣的人」,「可能性」的觀念一方面是等同於「機運」,另一方面是等同於「屬血氣的人」自己能夠理性化的解釋。對他而言,只有人自己藉其邏輯思維所命定的,才是眞實的可能性。但是,「可能性」對基督徒而言,卻是指:「按照上帝的計畫,可能會發生的狀況」。

第二,阿民念派會以超自然啓示發生的「或然率」(probability)說服屬血氣的人,好像「或然率」此詞對信徒與非信徒是同一個意思。其實並非如此。對屬血氣的非信徒而言,「或然率」此詞的意義與上述的「可能性」觀念是牽連在一起。所以,正如休謨(Hume)已經批判了用經驗上的或然率來爲基督教辯護的企圖,他有效的表明:一旦接受了「機運」的觀念,我們根本不可能假定事情的發生是此非彼。所以除非我們能夠先肯定「上帝以超自然的方式將自己啓示給人」作爲我們的前提,不然我們使用人的經驗(甚至包括我們對自然界的經驗)來爲基督教辯護也是毫無意義的;因爲若不如此確定,則上帝超自然地啓示自己給人的「或然率」(按照非信徒對此詞的理解)就是零。

第三,阿民念派會向「屬血氣的人」說到關於聖經記載啓示的歷史事實。他會強調基督教是歷史性的宗教這一點。然後,他會繼續說:因此,例如基督復活是否是事實,純粹是證據的問題。對此問題,他會堅持說:任何能用歷史研究法則的人,都是勝任的裁判。「復活的意義是神學問題,然而復活的事實是歷史問題。」(Wilbur M. Smith,《因此站立》(Therefore Stand),頁 386)。人們要求復活的證明,正如人們在任何歷史問題上要求證明一樣。

但是,單單從歷史事實去支持超自然啓示的確存在這一類的論證,忽略了屬血氣的非信徒對於一切所謂的事實證據的基本態度,是已經理所當然地受到他們先設的「可能性」與「或然率」的觀念所掌控。所以,此人可能會承認:有一位名爲「拿撒勒人耶穌」從死裡復活了。根據他的原則,接受復活的證據,他一點都不需猶豫。但是,對他而言,那「事實」與對基督徒而言的事實,是截然不同的。兩者根本就不是同一件事實。說到「事實」卻未說到「事實的意義」是徒勞無益的。因爲「事實」的「事實性」,對處理它的任何心智而言,是由當事人認爲它的意義爲何。對他而言,事實就是他認爲的意義。如果我們不向「屬血氣的人」提出挑戰,質疑其「歷史事實」看法底下的「可能性」與「或然率」的觀念,則根本不可能向他呈現「事實」的眞相,亦即:根據聖經中對此事實的解釋而得的眞相。說到向他呈現「復活的證據」而不呈現其眞正意義,就只是在談論一抽象之事。「復活」必須是基督徒所說的那樣,不然就不是「復活」。如果是的話,則復活就是如此實際發生在歷史中。

然而,阿民念派立場在呈現「基督教的事實證據」時,卻是決定必須不按照自己身爲基督徒所知的眞理來表白之。他知道:是上帝的兒子在其人性中受死,並且從死裡復活。但是,他向「非信徒」所說的「復活的事實證據」卻是一些模稜兩可、不能全然確定的事,是假設「信徒」與「非信徒」彼此都能同意的。

第四,阿民念派會向「非信徒」說到聖經是上帝所默示與無誤的啓示。他會說這是最奇妙的書,是最暢銷的書;其他一切的書都會黯然失色,聖經卻絕對不會。非信徒對這些說法都可輕易接受同意,因爲不會有損自己的立場,也未遭到挑戰要順服之。對他來說,這只不過是:某些宗教專家將他們所經驗到的深層共同感受表達出來。他們的立場可以有聖書,甚至可以有一超級經典。

但是,非信徒卻絕對不會容讓一本具有絕對權威之書,這本書的前提是:基督教的上帝是完滿自足的,祂存在且是可知的。但是,這位上帝與祂在宇宙中向人的啓示,如上所述是「屬血氣的人」必然會拒絕的。所以,他自然也會拒絕「這位上帝與這樣啓示」觀念的必然關連。對他而言,「罪」的觀念是無意義的,因爲「罪」的觀念必然帶出「恩典」是超自然啓示的外在宣告。對他而言,「罪或惡」是本體存在的行動,是「機運」觀念所固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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