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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论
《基督论》
原著:伯克富
 
目  录
第一部份 基督的位格
第二部份 基督的状态
第三部份 基督的职分
 
伯克富救恩论
伯克富救恩论
 
第三部份 基督的职分
第1章 先知职分

   一、职分总论

   1.历史上的职分概念

   关于基督的工作,人们已经习惯于论到基督的H重职分,也就是先知、祭司、君王。尽管一些早期教父已经谈到基督的不同职分,加尔文才是第一个认识到区分中保H重职分么重要性的人,并且专口在他的《基督教要义》中—章喚起人们的注意【1】。葛哈德是路德宗学者中最早阐述三重职分教义的人,奎恩斯特则认为这三重区分是无足轻重的,并且要我们注意到,一些路德宗神学家仅仅将基督的工作区分为两种职分,将先知职分和祭司职分结合为一个职分。自宗教改革的日子以来,三重区分得到普遍的采纳,成为神学中司空见惯的主题之一,尽管对于三重职分相关的重要性、三重职分之间的內在关联,人们并没有一致的意见。一些人认为先知职分最重要,另一些人认为祭司职分最重要,还有一些人则认为君王职分最重要。一些人将时间顺序的概念套用在三重职分上,并认为基督在地上公升侍奉时行使先知的职分,最后祭司的身分在十字架上受苦、死亡,现在君王的身分坐在神的右边。然而,另一些人则正确地强调,祂在降卑状态和高升状态中都必须被视为祂的三重身分行使职责。苏西尼派只承认两种职分:基督在地上作先知,在天上作君王。尽管他们也提到基督是祭司,但是他们把基督的祭司职分纳入基督的君王职分中,因此不承认基督在地上的祭司职分。

   路德宗教会曾经相当反对基督三重职分的教义。埃内部斯蒂(Emesti)概述了所有被提出来的异议。他认为送种区分纯轉是人为的;圣经并不是按照这种区分所暗示的意思来使用先知、祭司、君王送三个词;要将基督的工作清楚区分为不同的功用,是不大可能的;圣经的用词,只是比喻的意义(tropical sense)套用在基督身上,因此不能将精确的含义固定在这些职分上,用来特指基督工作的某些部分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我们可以说,批评这些语词的用法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贯穿整个旧约圣经,这些语词都用来指那在先知、祭司和君王职分上预表基督的人的称号。真正有意义的批判是因为,在基督里,这三重职分在一个位格上合而为一。结果是我们不能严格区分基督工作的不同功用。中保的工作永远是整个位格的工作;没有一项工作可限定于任何一个职分。冉啥德(Reinhard)、杜德联、斯多尔(Storr)、布利席耐德,送些晚期的路德宗神学家都拒绝送种区分。立敕尔也拒绝送一点,并认为应当“天职”(vocation)取代“职分”这个容易误导的词汇。他更进一步将基督的君王职能或活动视为最主要的,将祭司和先知的职能或活动视为次等的、从属的,前者表明人和世界之间的关系,后者则秦明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他更进一步强调,基督在降卑状态巧高升状态中的先知王权和祭司王权,都应该同等地得到维护。黑林追随立敕尔否认三重职分的观点,及他对“召命”(calling)的强调。现代神学反对这整个观念,部分是因为它讨厌各学派的用语,部分是因为它拒绝将基督想成职务上(official)的角色。人们都偏爱将基督视为一个完美的人,有爱心的帮助者、兄长,真正具有人性,至于人们害怕将视视为正式具有中保职分的官员,因为这容易会去掉基督的人性。

   2.重区分的重要性

   基督职分的三重区分是有价值的,也是应当保留的,尽管要始终如一地将基督的三重职分同时应用于基督的两种状态,是非常不容易的,也并非总是会同样成功。

   基督受膏担任王重职分,这个事实可以在神起初要人承担送王重职分和工作的事实里得到解释。人被造时就是先知、祭司、君王,也因此被赋予知识和理解力、公义和圣洁,及治理低等受造物的权柄。罪影响了人的整个生命,不仅仅表现为无知、盲目、错误、虚假,也表现为不义、罪咎和道德的污染,此外还表现为痛苦、死亡和毁灭。因此基督——身为我们的中保——必须是先知、祭司、君王。作为先知,基督在人的面前代表神;作为祭司,基督在神的面前代表人;而作为君王,基督使行统治权、恢复人原始的治理。理性主义(Rationalism)只承认基督的先知职分;神秘主义(Mysticism)只承认基督的祭司职分:千禱年主义(Chiliasm)则片面地强调基督将来的君王职分。

    

   二、先知职分

   1.圣综中的先知观念

   A.圣经的用词。旧约圣经用三个词指称先知,即(nabi)、(roeh)、和(hozeh)(*编按)。我们无法确定(nabi)的根本含义,但是可以从出埃及记七章1节和申命记十八章18节送类经文明显看出,这个词是指某个人,他将从神而来的信息带给人。(roeh)、和(hozeh)强调,先知是从神那里领受启示的人,尤其是以异象的形式。这几个词通常交换使用。另外一些指称包括“神人”、“主的使者”、“守望者”。这些称呼表明,先知是特别服事神,并且为了神的百姓属灵的益处儆醒守望的。新约圣经所使用的先知(prophetes)一词,是由(pro)和(phemi)组合而成的。在这个例子中,介词不是指时间。因此,(prophemi)一词并非指“预先说”(speak beforehand),而是指“说出来”(speak forth)。先知是指一个说出从神而来的话的人。将这些名称放在一起,我们推测,先知是指一个看见某些事的人,也就是领受启示的人,服事神的人(尤其是担任“信差”),奉神的名说话。

   * 编按:第一个字《和合本》通常译为“先知”,第二个字和第三个字的字面意思皆为“看见的人”,《和合本》大多都译为“先见”。

   B.先知观念结合了两种要素。出埃及记七章1节和申命记十八章18节这两处典型的经文表明,先知职能包含两种要素,一种是被动的,一种是主动的;一种是领受的,一种是产出的。先知在异梦、异象、语言交流中领受神的启示:并借着口传或可见的先知性的行动,将送些信息传达给神的百姓(民十二6-8;赛六章;耶一4-10;结三1-4、17)。在这两种要素中,被动要素是最重要的,因为它控制着主动要素。没有领受,先知就不可能给予,他所给予的,也不可超出他所领受的。但是主动要素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领受启示的人,仍然未必是先知。试想亚比米勒、法老、尼布甲尼撒,他们都领受了启示。真正使人成为先知的,是神的呼召、神的命令,将神的启示传达给其他人。

   C.先知的职责。先知的职责是向神的百姓显明神的心意。这可以借由命令、警告、劝诫、荣耀的应许、严厉的责备来完成。他们负责监督百姓的牧养情况,解释律法,尤其是解释律法的道德层面和属灵层面。他们有责任要向纯粹的形式主义提出抗议,要强调百姓的道德责任,强烈要求属灵服事的必要性,并提升百姓对真理和公义的兴趣。如果百姓不守本分,先知就要呼吁他们回到律法、回到法度,宣判上主即将落在恶人身上的可怕审判。但先知的工作也和应许有非常紧密的关联,即神对未来所作满有恩典的应许。描述神为祂子民所预备的一切荣耀是先知的特权。从圣经也可以明显看到,以色列的真先知是预表未来那位将要来的伟大先知(申十八15;参:徒三22~24),也表明基督在旧约圣经时期已经借着他们执行祂的职分(彼前一11)。

   2.适用于基督先知性工作的一些特性

   基督以各种不同方式执行其先知职分:

   A.道成肉身之前和道成肉身之后。苏西尼派误把基督的先知工作局限于祂公开侍奉的时期。即使在旧约时期,基督就以先知的身分积极行动,例如在耶和华的使者(the angel of the Lord)的特殊启示上,在众先知的教导上——祂以启示的灵在众先知心里行动(彼前一11),以及在信徒所得的属灵光照上。祂以拟人化的智慧出现在箴言第八章,教导人的儿女。而在成为肉身之后,基督借着自己的教导和神迹,借着使徒和众多话语执事的讲道,也以内住的圣灵的身分,光照、教导信徒,继续祂的先知工作。祂也借着圣灵的运行,从天上继续祂的先知活动。基督的教导既透过话语,也透过事实,也就是说,祂不仅通过话语的交流来教导,也借着启示性的事实来教导,例如道成肉身、祂代赎性的死亡、复活、升天;甚至在旧约圣经时期,祂也透过预表和礼仪、透过救赎历史中的神迹、透过护理之工引导以色列百姓来教导。

   B.既是直接的,也是间接的。在旧约圣经时期,基督作为耶和华的使者,直接执行祂的先知职分;而在新约圣经时期,基督则是成为肉身的主,借着教导和自己的榜样(约十三15;腓二5;彼前二22),直接执行祂的先知职分。基督也借着圣灵的运行,借着旧约圣经先知和新约圣经使徒的教导,现在甚至借着内住在信徒心中的圣灵,借着福音执事的居间工作,间接执行祂的先知职分。这也意味着,基督既是客观、外在地,同时也是主观、内在地,借着圣灵工作。(也被称为基督的灵)执行祂的先知工作。

   3.基督先知职分的经文根据

   圣经以多种方式证明基督的先知职分。申命记十八章15节预言祂将会是一位先知,这节经文在使徒行传三章22-23节被套用在基督身上。祂在路加福音十三章33节提到自己是先知。此外,基督宣称祂从父那里带来一个信息(约八26-28,十二49-50,十四10、24,十五15,十七8、20),预言将来的事(太二十四3-35;路十九41-44),说话带着非凡的权柄(太七29)。祂大能的工作足以证实祂的信息。出于以上的原因,难怪百姓将祂视为先知(太二十一11、46;路七16,二十四19;约三2,四19,六14,七40,九17)。

   4.当代对基督先知职分的强调

   这是自由派的显著特征之一,包括由勒南(Renan)、史特劳斯、和凯姆(Keim)所代表的早期自由派,和弗雷德尔、韦内尔(Weinel)、韦恩勒(Wernle)、雷德(Wrede)、朱立策(Juelicher)、哈纳克、布塞特和其他人所代表的晚期自由派,都极力强调基督是个教师。祂在这方面的重要性被强调到一个地步,以至于排除掉祂的位格和工作的其他层面。然而,在自由派的这两个分支当中,仍然有相当显著的差异。根据早期的自由派,耶稣的重要性完全在于祂的教导,而根据晚期自由派,使耶稣的教导具有分量的是祂独特的品格(personality)。这无疑是一种受人欢迎的进步,但是并没有真正实质的进展。用拉都胥的话说:“确实,后者承认真正重要的是基督的品格,而不是祂的教导,但是这也仅仅是髙举身教重于言教。”基督终究只是一位伟大的教师。今天的现代主义仍然完全受到这种自由派观点的主宰。甚至在巴特的神学里也有一种强调,似乎会使它与现代神学一致。楼莱讲得非常正确:“强调中保是启示者,这是巴特神学的特征。【2】”巴特和卜仁纳一再告诉我们,启示就是和好,有时候,他们似乎将“道成肉身”本身视为已经是和好,然后又将和好描述为启示。巴特在最近关于启示的研讨会中说:“耶稣基督就是‘启示’,因为在祂的存在中,祂就是和好。……耶稣基督的存在就是和好,因此是为已经敞开的鸿沟搭建一座桥梁。【3】”十字架有时被定义为绝对冲突的启示,是这个世界和“他者”之间最后的冲突。因此,泽比说,根据巴特的观点,基督的死不完全是神性中的第二个位格为世人的罪所作的代赎,而是“神给人的信息,实际上是最后的信息;是一种根本的否定;对人类一切可能性(possibility)的审判,尤其是宗教。”但是,尽管在巴特神学中,中保确实主要是启示者,但这并不意味着,巴特神学没有公正地看待基督献祭代赎的工作【4】

   悉尼.凯威(Sydney Cave)甚至在他的《基督工作的教义》(The Doctrine of the Work of Christ)—书中如此说:“对巴特来说,十字架是基督教的核心信息。‘万物借着基督之死熠熠生辉,也被它完全照亮。’【5】

 

   注释:

   1.Calvin,Instimtes II.xv= 加尔文著,《麦种基督教要义》,377-83页。
   2.Walter Lowrie,Our Concern with the Theology of Crisis,p.152。
   3.Barth, jReveZdtion,pp.55f。
   4.特别参考:Brunner,The Mediator,Chapters XVII-XXI。
   5.Sydney Cave,The Doctrine of of the Work of Christ,p.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