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是圣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个位格,永恒的圣子,自然有分于神对一切受造物的统治权。耶和华在天上立定宝座,祂的国统管万有(诗一○三19)。这种王权和基督的中保王权(mediatorial kingship)不同,后者是一种被赋予的、经世的(economical) 王权,由基督执掌,祂不仅透过祂的神性掌权,更是以“神而人者”(Theanthropos)的身分执掌王权。第二种王权并非基督原始的权利,而是被授予的。这个中保王权所管理的范围并不属于神的儿子以前没有掌管的新领域,因为世上根本找不到这样的领域。确切地说,借用狄克的话,这是基督原始的王权,却“被授予一种新的形式,呈现出新的面貌,是为着新的目的而施行的”。总的来说,我们可以将基督的中保王权定义为:基督为着神的荣耀、为了执行神的救恩计划,统管天地万有的官方职权。然而,我们必须区分恩典的国度(regnum gratiae)和权能的国度(regnum potentiae)。
一、基督的属灵王权
1.这王权的性质
基督的属灵王权,是指基督对恩典国度的君尊统治(royal rule),也就是对祂子民或教会的统治。这是一种属灵王权,因为它与属灵领域有关。这是中保的统治,因为这是在信徒的心中和生命中的统治。此外,它是属灵的,因为它直接地、无中介地影响着属灵的结局——神子民的得救。最后,它是属灵的,因为基督执行自己的王权,并非借着武力或外在的手段,而是借着圣道和圣灵,也就是真理和智慧的灵,公义和圣洁的灵,恩典和怜悯的灵。这种王权显明在教会的聚集、教会的治理、教会的保护、和教会的完善上。圣经在很多地方谈到这一点,例如:诗篇二篇6节,四十五篇6~7节(参:来一8~9),一三二篇11节;以赛亚书九章6、7节;耶利米书二十三章5、6节;弥迦书五章2节;撒迦利亚书六章13节;路加福音一章33节,十九章27、38节,二十二章29节;约翰福音十八章36、37节;使徒行传二章30~36节,还有其他的经文。基督一再被称为“教会之首/元首/头”(弗一22,四15,五23;西一18,二19),这个事实和其他事实都表明这个王权的属灵性质。在一些例子中,这个词被套用在基督身上时,实际上等同于“王”(“头”的象征性意义,披带权威者),例如:哥林多前书十一章3节;以弗所书一章22节,五章23节;然而,在其他例子里,它是按照字面意思,或是从生机体的角度来解释的:以弗所书四章15节;歌罗西书一章18节,二章19节;以弗所书一章22节有一部分也作如此解释。除了哥林多前书十一章3节,这个词一律暗示出这种生机体的概念。这两种概念有最密切的关联。正因为基督是教会之首,祂可以按照君王的身分,以具有生机的、属灵的方式统治教会。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用以下几点来描述:(1)基督的元首身分表明基督和教会(祂的身体)之间的奥秘联合,因此,是属于“存有”(being)的领域。而基督的君王身分暗示祂披带着权柄,则属于司法领域。(2)基督的元首身分从属于祂的王权。教会的元首基督赐给教会的圣灵,也是祂在教会之中、在教会之上行使祂的君尊权柄的媒介。今天的前千禧年主义者强烈主张基督是教会的元首,却照例地否认基督是教会的君王。这等于是说,基督不是教会权威的统治者,而教会中的圣职人员(officers)也并未代表基督管理教会。他们不仅拒绝承认基督是教会的君王,更完全否认基督现在的王权,或许只除了某种法理上的(dejure)王权——祂有权作君王,但是至今仍未生效。与此同时,他们的实践却胜过他们的理论,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他们确实——言行相当不一致!——认识到耶稣基督的权柄。
2.国度扩展的范围
这个国度具有以下的特征:
A.它是基于救赎之工。恩典的国度并非源自神的创造之工,而是正如名字本身所暗示的,乃是源于救赎的恩典。没有人因着自己的人性而成为此国度的公民。只有得赎者享有这种荣耀和特权。基督为祂那些属祂的人偿付赎价,并借着祂的灵,将祂完美献祭所赚取的一切好处施行在他们身上。因此,他们如今属于基督,也承认基督是他们的主和王。
B.它是一个属灵的国度。在旧约圣经时代,这个国度是由以色列的神治国度预示的。即使在旧约时代,也只能在信徒的内在生命里发现这个国度的实际。在以色列这个国家性的国度中,神是君王、立法者、审判官,而地上的君王仅仅是代理耶和华摄政的人,被指派代表真正的君王,执行祂的旨意,施行祂的审判,这个国度仅仅是那个荣耀实际的象征、影儿、预表,尤其因为这个荣耀的实际必定会在新约圣经时代显现出来。随着新约时代的降临,旧约圣经的所有影儿就都过去了,神治国度也包含在内。国度的属灵实际从旧约圣经的以色列国而出,并且穿上一种独立于旧约圣经之神权统治的存在形式。因此,这个国度的属灵特征,在新约圣经中比旧约圣经更加明显。基督的恩典国度与新约圣经所称的“神的国”或“天国”是等同的。基督是它的中保君王。前千禧年主义者错误地教导,福音书中的“神的国”和“天国”是指两种不同的实际,也就是指“神普世性的国度”和“基督将来的中保国度”。正如他们自己的领袖当中有些人都觉得不得不承认,这两个词在福音书中很明显是互换使用的。从一个事实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在报导耶稣的相同陈述时,马太经常描述耶稣使用“天国”一词,而路加则将它替换为“神的国”(比较:太十三章和可四章;路八1~10,和许多其他经文)。国度的属灵性质是以若干方式呈现出来的。从消极面来说,它清楚地表明,这国度并不是犹太人外在的、自然的国度(太八11~12,二十一43;路十七21;约十八36)。从积极面来说,圣经教导我们,人唯独借着重生才能进入神的国(约三3、5);天国像撒在土里的种子(可四26~29),像芥菜种(可四30),像面酵(太十三33)。天国在人的心里(路十七21),“神的国···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十四17),神的国不属这世界,而是真理的国度(约十八36~37)。天国的子民被描述为:虚心(参《中文标准译本》“灵里贫乏”)的、温柔的、怜恤人的、使人和睦的、清心的、饥渴慕义的(太五3~10)。一些人否认神的中保国度如今已经实现,认为,这个中保国度将会在基督再来时以重新建立的神治国度的形式出现;相对于他们,我们应当强调国度的属灵性质。
当代的倾向是将神的国仅仅视为一种全新的社会状况,一个具有多重目的的伦理国度,要靠人的努力——例如教育、法规、社会改革——去实现的。与此倾向有关,我们最好记得,人们并不总是用同一种含义来使用“神的国”这个词。从根本上说,这个词是指一种抽象的概念,而非具体的概念,也就是神的统治在罪人的心中得到确立、受到承认。如果清楚明白这一点,立刻就可以明显看出,人一切的努力和一切外在的形式都是徒劳的。仅仅靠人的努力,是绝对无法在任何人的心中建立起神的统治的,也没有任何人会承认这个统治。按照神在罪人心中确立祂的统治的程度,祂为自己创造了一个领域,在此施行统治,也将极大的特权和上好的福分赐给人。然后,按照人对神的统治作出回应、并顺服天国律法的比例,一种新的状况就自然会产生了。事实上,如果天国的子民在其生活的每一个领域都切实遵行天国的律法,世界将会变得如此不同,以至于难以辨识。根据以上所说,我们就不会感到意外,圣经是以许多不同的含义来使用“神的国”这个词的,例如,这个词可以表示神的王权或弥赛亚的王权(太六10);神的统治所扩及的领域,它所产生的事物的状况(太七21,十九23、24,八12);源自神的统治或弥赛亚的统治的一切福分和特权(太十三44~45);标志出神在基督里的统治达到胜利巅峰的事物状况(太二十二2~14;路十四16~24,十三29)。
C.这国度是现在的,也是将来的。一方面,它是现在的、持续发展的、在人心中和生命中的属灵实际,因此会在一个不断拓宽的领域施展其影响力。耶稣和使徒清楚地提到,天国在他们的时代已经存在(太十二28;路十七21;西一13)。我们必须坚持这一点,以反驳现今众多的前千禧年主义者。另一方面,这国度也是未来的一个盼望,末世的实际;事实上,在这两者中,国度的末世层面是较为突出的(太七21~22,十九23,二十二2~14,二十五1~13、34;路二十二29~30;林前六9,十五50;加五21;弗五5;帖前二12;提后四18;来十二28;彼后一11)。在本质上,将来的国度就像现在的国度,是在于神的统治在人的心中得到确立、受到承认。但是,在耶稣基督荣耀降临时,这种确立和承认会达到完满,天国隐藏的力量必将永远显明,基督的属灵统治必将以一种可见的、威严的统治达到其完满成全。然而,假设现在的国度会在不知不觉中发展为将来的国度,是完全错误的。圣经清楚地教导我们,未来国度的降临,必定是由许多灾难性的大变动所引进的(太二十四21~44;路十七22~37,二十一5~33;帖前五2~3;彼后三10~12)。
D.它与教会有密切的关联,尽管不完全等同。天国的公民身分与有形教会的成员身分有相同的范围(co—extensive)。然而,天国的运作范围要大过教会,因为它致力于掌管人类生活的每一种表现形式。有形教会是最要紧的,也是唯一由神设立的、天国的外在机构。同时它也是神所赐下的最好的(par excellence)媒介,为了在地上扩展神的国度。值得一提的是,“神的国”这个词在圣经中的用法,有时候实际上等同于有形教会(太八12,十三24~30、47~50)。尽管我们必须在教会和国度之间作出区分,但这种区分不应该沿着前千禧年主义指出的脉络来进行。前千禧年主义在本质上将国度视为以色列国,将教会视为基督的身体——在现今的时代,从犹太人和外邦人当中招聚出来的。以色列是旧约圣经的教会,按照其属灵本质,和新约圣经的教会构成一个整体(徒七38;罗十一11~24;加三7~9、29;弗二11~22)。
3.这王权的期限
A.它的开始。在这一点上,有许多不同的意见。立场前后一致的前千禧年主义者否认基督现在的中保王权,并且相信,基督在祂第二次降临、引进千禧年之前,都不会以中保的身分坐在宝座上。而苏西尼派则宣称,基督在升天之前,既不是祭司,也不是君王。教会一般接受的立场是,基督在永恒的深处,就奉派作中保君王;人堕落以后,祂就马上开始执行中保的职分(箴八23;诗二6)。在旧约时代,祂部分是借着以色列的士师、部分是借着典型的君王执行自己的工作。即使在道成肉身之前,父已经允许祂以中保的身分进行统治,但是直到祂高升、并坐在神的右边之前,祂并没有公开地、正式地登上王位,正式开展祂的属灵国度(徒二29~36;腓二5~11)。
B.它的终止。流行的观点是,就其本质特性而言,基督对教会的属灵王权,将会持续到永远——尽管在世界的终末成全之时,它会经历重大的改变。以下经文似乎明确地教导,基督的属灵王权将会持续到永远:诗篇四十五篇6节(参:来一8),七十二篇17节,八十九篇36、37节;以赛亚书九章7节;但以理书二章44节;撒母耳记下七章13、16节;路加福音一章33节;彼得后书一章11节。《海德堡要理问答》也说,基督是“我们永远的君王”(编注:问答31),《比利时信条》第二十七条也有类似的说法。此外,基督的君王身分和元首身分是不可分割地绑在一起的。后者附属于前者,有时候也清楚地被描述为包括前者(弗一21、22,五22~24)。但是,基督肯定不会停止作教会的头,使教会成为一个没有头的身体。最后,基督按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这事实似乎也可以支持基督的属灵王权会持续到永远,因为基督的中保职分毕竟是一个整体。然而,狄克和凯波尔主张,当基督为祂的百姓成就救恩的那一刻,祂的这个王权就会终止。他们唯一援引的经文是哥林多前书十五章24~28节,但是这一处经文明显不是指基督的属灵王权,而是指基督对整个宇宙的王权。
二、基督对全宇宙的王权
1.这王权的性质
论到权能的国度,我们的意思是,神而人者耶稣基督对宇宙的统治,基督为着教会的益处,对宇宙万物的护理性和司法性的管理。身为宇宙的君王,基督中保如此引导个人、社会群体、国家的命运,为要促使祂用宝血买赎的百姓成长,逐渐炼净他们,直到最终的完美。属祂的人会暴露在世上的诸般危险里,基督也保守他们脱离这些危险,并借着制伏、毁灭祂一切的仇敌,证明祂自己的义。在基督的这个王权中,我们看到人的原始王权开始得到恢复。“基督如今为了祂用宝血买赎的教会的益处,掌管个人和国家的命运”这个观念,是远比“基督如今是坐在天上宝座上的难民”这个概念更能安慰人的想法。
2.权能国度和恩典国度之间的关系
基督对整个宇宙的王权乃是从属于祂的属灵王权。作为受膏君王,建立神的属灵国度、统管它、保护它对抗一切敌对势力,对基督来说是义不容辞的。在一个被罪的权势所支配、并决心挫败一切属灵努力的世界里,基督必须这么作。如果那个世界不受基督的掌控,它可能轻而易举地就会挫败基督一切的努力。因此,神授予基督对世界的权柄,好叫祂能够掌控世上一切的权能、势力、运动,因而能确保祂的百姓在地上有一席安全的立足之地,并保护祂的百姓免受所有黑暗势力的攻击。这些都无法挫败祂的计划,甚至是被迫要为神的计划效力。在基督大有裨益的统治之下,甚至连人的怒气也被用来赞美神。
3.这王权的期限
当基督被高举、坐在神的右边,神就正式授予祂这个统管宇宙的王权。这是祂的劳苦所赚得之奖赏的应许(诗二8~9;太二十八18;弗一20~22;腓二9~11)。这种授权是神而人者得到高举的一部分。父赐给基督的一切能力和权柄,都是基督作为神的儿子本来就拥有的;基督的领土也没有扩张。但是这位神而人者,中保,如今成为这种权柄的拥有者,祂的人性也有分于这君尊统治的荣耀。此外,世界的统管如今要附属于耶稣基督的教会的利益。而基督的这个王权会一直持续到战胜仇敌,甚至死亡被废除为止(林前十五24~28)。在万有终末成全之时,这位神而人者会为着某种特殊的目的,放弃父授予祂的权柄,因为已经不再有此需要。基督会将祂的职权归还给神,好叫神成为万有之主(编按:见林前十五 28;或译为“万有中的万有”(《中文标准译本》))。神的计划完成了;人类得到了救赎;人的原始王权也借此得到了恢复。
进深研究问题:
1.旧约圣经中什么人预表基督是一位先知?
2.真先知和假先知之间有何不同?
3.先知、祭司与教师有何不同?
4.麦基洗德等次的祭司职分有何特征?
5.该隐和亚伯的献祭是不是为了赎罪?
6.朱维德(Jowett)摩里斯、杨约翰和布士纳都否认摩西时代的献祭具有替代和预表一预言的特征,他们的根据是什么?
7.代赎、挽回祭、和好、救赎之间有何不同?
8.人们普遍厌恶代赎的客观特征,是为什么呢?
9.为反对代赎的必须性,人们提出怎样的论证?
10.为什么“受罚代赎”在人当中实际上是不可行的?
11.救恩的普世邀请,是否必然暗示一种普世性的代赎?
12.在现代自由派神学里,代赎的教义变成了什么样子?
13.根据圣经,我们有哪两位保惠师(παράκλητος ( paraklētos )) ?两者的工作有何不同?基督代求之工的性质是什么?
15.我们的代求祷告和基督的代求祷告是否相同?
16.基督能否被称为“犹太人的王”?
17.前千禧年主义者是否仅仅否认基督现在的属灵王权,还是也否认基督对宇宙的王权?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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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马丁、亚历山大.赫治、克劳福德、戴尔、达博尼、米利、莫兹雷(Mozley)、与伯克富等人论代赎的更多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