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仰中对自己极不满意的经验并不少见。有此经历的人常常被怀疑自己从未真正得救的痛苦和忧虑压倒;他们也未藉着恩典大有盼望,从而不能使喜乐平安充满自己的心——但他们并非不在意得这些美福。有时,他们陷入极深的苦恼之中。他们没有过于悲观地看自己是失丧快要灭亡。他们看自己的心与从前一样不洁,自己的罪与从前一样重,自己的仇敌与从前一样多。他们被困难包围,虽然看见出路,却不能行在其间。他们羡慕更荣美更尊贵的事,却不能以之为乐。他们的盼望被阻断,灵里非常痛苦。
这种情况需要灵魂的看顾者给予最温柔的关切,以及最敏锐的介入。面对形形色色的属灵苦楚情况,是牧养职分的一大义务和困难之处。将所有的苦楚和试探都列清是不可能的,好在普遍的属灵原则,或多或少适用于很多情形。此外,宗教人物传记对这整个问题也提供不少启发的亮光。知道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经受的常见试探,对心灵也是很大的宽慰。
人有时唯恐自己犯了不得赦免的罪(unpardonable sin),为此而充满恐惧。他们往往因为经上的一些话,生出这种印刻在心的痛苦和忧虑,比如常被引用的这句:“后来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弃绝,虽然号哭切求,却得不着门路使他父亲的心意回转。这是你们知道的。”(来 12:17)这一类情形很是紧要,常造成强烈的愁苦。决不能对此掉以轻心。
有人认为既然神迹已经终止,那不得赦免之罪也不可能出现了。但圣经并不支持这种观点。当真理藉着不可否认的神迹奇事有形地彰显时,的确常常出现不得赦免之罪。虽然神迹的年代已经过去,但并不代表这种罪不会再犯。还有人认为,这种罪即便现在还有,实例也相当稀少。不管怎样定义这罪,这种观点都明显缺乏依据。正统的基督教作家几乎一致同意:不得赦免之罪是指蒙了很大光照,又对神做出的极其恶毒的行为。此罪成立的两个要素,即蒙神光照和对神恶毒。“光照”是指明白属灵之事,“恶毒”是指直接抵挡圣灵的位格、工作和职分。耶稣基督藉着所赐给祂无限量圣灵的能力,行各样神迹。犹太人看见神迹,明知那只会是出于神之能力的产物,但他们如此恨恶主耶稣,以致将祂施行的神迹说成是魔鬼的工作,因此犯下今世来世永不得赦免之罪(参太 12:22-32)。
如果定义准确,就没有理由说这罪在今日不会再犯。我们可能不再具备基督在世时的犹太人犯此罪的条件,但只要我们有犯这种罪的倾向,就从来不缺犯这种罪的机会。诚然,由于当今时代的很多地方都被真理之光照耀得异常明亮,许多人蒙了光照,却对信仰充满苦毒和恶意,犯这不得赦免之罪的人怕是不在少数。有人曾说这个时代犯此罪的普遍性前所未有,但此言也难以证实。然而在信仰复兴浪潮之中,在神恩典和怜悯的奇妙显现之下,有多少人亲眼目睹了最动人的事件,亲身经历了神大能的作为,却仍旧心里刚硬,甚至讥诮神圣之事,嗤笑圣灵的作为,称一切关乎生命的敬虔不过是“狂热”,是“撒但的作为”。倘若这些人如其宣称的蒙了光照,他们与那些看见基督神迹的法利赛人又有何不同呢?人可能在很多事上都会犯不得赦免之罪,这样凡不愿犯此罪的人,必须留意当心,万不可视圣事为儿戏。思想此事,对人会是一种有益的警戒。
至于受苦的灵魂是否真的犯了不得赦免的罪,这问题首先需要探查一番才是合宜。受此苦楚的人要审视自己当时行那疑为不得赦免之事时的心境:是故意、恣意、怀着恶意去行的吗?是有意弃绝圣灵到永远吗?稍微解释一下,比如彼得不认主,他知道自己说的是假话,这样做是因为怕人,不是要恶意抵挡基督,所以,他不认基督就不是不得赦免之罪;扫罗恶毒逼迫教会,口吐威吓凶杀的话,分外恼恨所有的基督徒,但他是在不信的时候做的(参提前1:13),他不知道自己做的是什么,所以,他狂热抵挡基督徒就不是不得赦免之罪。假如彼得在蒙光照所得的知识以外,加上扫罗逼迫教会的那份恶毒,或者扫罗在恶毒之上,又有着彼得那种知识,这两种情形就大有可能犯那重罪。因此,人若有疑惧,就自查当初是否在蒙了光照的前提之下恶意犯罪。如果不是,就没有证据证明犯了那大罪,以致不能悔改。
再就是探查当初事后的心境,是不是“战惧等候审判”的状态(来 10:27)?盼望之门是否被关严了?与神和好的渴望是否完全消失了?还是紧随这可怕行为而来的,是彻底的麻木、糊涂、被烙惯了的良心?你是否完全不在意救恩?你是否变得不再希望变得纯全圣洁、谦卑悔过了?这样的希望不会被赐给神所遗弃的人。犯不得赦免之罪的人不会饥渴慕义。战惧等候的心境,表明圣灵还未最终抛弃这个灵魂。好的心愿就和我们享用的其他美事一样,都是从天上而来。
需要补充一点,不按理领主餐的罪不能一概而论是不得赦免之罪,除非其背后动机是亵慢施恩的圣灵并藐视一切神圣的事。这罪需要悔改,它可以而且经常得到赦免。
我们有时的确能够认出一个犯了不得赦免之罪的人。约翰的话说:“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约壹5:16)但我们要特别慎重下此判断。有人曾公开表示相信约翰.班扬犯了不得赦免之罪。此声明曾长久而严重地伤害了班扬的心灵,但神不愿让他沉沦,就使他在祂的教会中成为神所拣选的器皿。事实上,的确存在义人感到不能为犯罪者自由祈求的情形,而且比一些人设想的更为普遍。
关于这属灵苦楚的第一种情形,最后的话是,如果你还渴望着藉基督的血和圣灵的能力得蒙救赎,那么显然神没有放弃你,哪怕你的罪又多又重。福音的恩典与我们呼吸的空气、饮用的水一样,得来全不用付出代价。那呼唤是说:“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赛55:1)
另一种伴随着极大灰心和许多障碍的情形是,一个人里面不信的恶心坚称自己不可能得救,说:“我愿意到基督那里,但祂是如此圣洁、毫无瑕疵,我是如此罪恶,满身污秽和罪孽。”针对受此苦楚的人,首先要说明,恶念是属肉体之心思的天然产物。“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讟。”(太 15:19)一颗尚未分别为圣的心表现得再怎么罪恶,都不会叫人吃惊或吓破胆。一个现在苦诉自己思想和感情皆败坏的人,他并非比从前更坏,而是神在指教他:他一直都那么坏。他现在的心境与从前大不相同,现在看见自己的心有多恶劣,从前根本注意不到心里来来去去成群浮现的恶念。该悔改的不光是现在的有罪景况。祷告应该往前追溯:“求你不要记念我幼年的罪愆”(诗25:7),不要“使我担当幼年的罪孽”(伯 13:26)。也可以这么说,在他身上罪的活动可能没有从前那么多了,原因有二:一是,他现在是真诚地抵挡恶念,即使抵挡得不完全,而从前却是欢迎恶念;二是,他为恶念深感痛苦,显明恶念其实是那恶者的试探。人并非因为仅仅是感受到魔鬼试探的搅扰就算有罪,有罪乃是在于把魔鬼的暗示接到心里去。
但人若承认,人心比以往任何时候,甚至比他现在看见的要坏得多,这就有了求告基督的充分理由。这不是人远离基督的理由。看见心里的罪恶,表明神还没有把他投进毁灭里去,因为神还将他的罪显给他看。心里有这些愁苦表明,只有内在的、彻底的、大能的本性改变,才能使灵魂配进天上有福的住处。正是这引人哀哭的败坏,成为强有力的理由,让人速速奔向基督祈求赦免和平安、和好和洁净。在苦楚中断定人不得到基督那里恳求怜悯,根本不合圣经,完全站在福音邀请的对立面。此景况恰恰需要全能者的大能和奇妙的恩典来介入——这本是行救赎的神子所喜悦行的。人哪怕恶劣到口舌不能形容,哪怕心是罪的泥坑、恶的源泉,他都可以把自己的事安然交托给耶稣基督。基督来,是要叫受压制的得自由,叫即将灭亡的得生命,叫失丧的得拯救。但愿每个灵魂都被说服,来就耶稣基督。
这样的人在自诉完心里的罪,可能随后就会哀叹自己在神面前对罪的严重性没有应有的意识。这与前面的情形并不矛盾,尽管无知的人也会如此思想。许多罪人都渴望更多地看见自己的罪,因为他们觉得,为自身破败的光景心里痛苦是有功德的或是好处的。这当然是种误解。坏人看见自己的恶,和好人看见自己的义,一样都是毫无功德可言。假设一个人看见自己最糟的状态,完全从神的视角观察他的堕落,他难道不会陷入绝望么?然而,假如他无比清晰地看见基督在地上所成就的丰盛和慷慨,那么即使他一切罪的罪咎、罪的数目、罪的卑劣、及其严重性都完全呈现在他眼前,他也不会放弃全部希望。神许可我们适度地看见自己失丧的光景,好让福音带给我们好消息,这是祂极大的怜悯;同时,祂阻止我们盯着罪看以致陷入绝望,这也是祂莫大的怜悯。人若要更清晰、更有裨益地看待自己的罪,就当为他所犯的一切罪悔改,并藉基督的血得蒙赦免,到了适当的时候,他的心愿必得满足。
只有当人逃到基督那里,诚心实意开始“治死……在地上的肢体”(西 3:5),他才会迅速认清自己的罪,并从对罪的认识中受益。认真治死身体的恶行,你会很快发现你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以前对自己失丧的光景从未看清过。
还有一种痛苦的景况是:心思上常常带有绝望的倾向。撒但希望所有人要么放肆,要么绝望。在人心里也有许多赞同撒但阴谋的要素。彻底绝望的人这样讲:“没有怜悯临到我;别人可以得救,但我情况特殊,我的灵魂已经失丧。”绝望有着不同的程度,绝望的倾向也有不同。为了驱散人的一切盼望,撒但常常藉着人因看见自己的罪而惊吓他,把神的圣洁和不可动摇的公义指给他看,并告诉他,他应该在这样一位神面前是得不到怜悯的;他使人想起自己已寻求许久却仍未寻见神,而别人都赶在前头得到安慰的盼望和稳固的平安。仇敌极力促成此事,为的就是断绝他一切的指望,让他的灵魂瘫倒在绝望中。有的时候,撒但会取得决定性胜利,有时他只会侵扰一阵子,就有拯救临到。当仇敌完全得逞,灵魂就变得顽梗刚硬、悖逆得可怕,连小小的试探都会对他造成大危害。
从盼望的囚徒变为绝望的囚徒,人也就死了。他看任何事情都以无比悲观的眼光,叫人痛苦至极。凡受绝望试探的人,都要好好思想下面的事:唯一让听过福音的人注定灭亡的罪,就是不信,而绝望就是极致的不信。拒绝倚靠基督所成就的工作,就是弃绝罪人唯一的希望。不信是大罪,其权势越大,我们的罪咎越重;正因绝望是极致的不信,所以它是极致的罪。如果人要惧怕犯罪,就当首先惧怕绝望这罪。绝望抓住灭亡。人心若被这骄傲、黑暗、顽梗的法则掌管,人不可能就称义或成圣。绝望或许还包含着某种自卑,但它其实是骄傲的别称。
绝望同样还在于认为,人若要得救,要么是靠自己应得的酬报,要么是因未犯大罪。这其实就是摒弃了福音的拯救——为罪魁所预备的救恩。绝望里面充满了顽梗。神吩咐我们信祂,我们拒绝相信,神向我们伸手,我们还是不倚靠祂,还有比这更大的罪吗?人把自己看得再低都不算低,把基督看得再高都不算高!叫最好的人对自我拯救感到绝望,叫最坏的人对基督拯救他们、赐给他们所需的一切帮助不致绝望,这就是圣经的伟大设计。
以上讲了灵魂竭力归向主时常常遇到的艰难困苦。有很多与之类似的案例,也有其他无法预料的特殊案例。若有人因这些事被仇敌胜过,错是在他自己。他是自食其果。这种恶果从来都只生长在败坏之心中。为了指引真诚渴望被领到正路上的人,以下建议也许有用。
要提防质疑神、抱怨神、对神不耐烦的心。在你信服基督、与罪断绝之前,你对自己再不满意都不为过。然而,对神和神的道路,你无权挑剔。神全然公义。对神不耐烦的态度,一概都是大罪。你悖逆那么多年,神一直等你回转,你还不愿意让神决定一个最合适的时间,赐给你祂脸上的光和祂救恩的喜乐吗?“我曾耐性等候耶和华,祂垂听我的呼求。”(诗40:1)神不会听你发号施令。不耐烦,既是罪,又是拦阻,丝毫不能加快拯救的速度。必须将其摆脱。
在困苦不安时,不要向多人寻求建议。一个好的建议者,顶得上一千个一知半解的人。最无知的人往往最乐意帮忙给出建议。在信仰的探寻和试炼中,你的顾问应该是神宝贵的话语。提建议的人常说:“看哪,基督在这里!”或“基督在那里!”但圣经总是说一致、连贯的语言。它总是指向一颗星——伯利恒的星,指向一个园子——客西马尼园,指向一次献祭——各各他的献祭,指向一座坟墓——亚利马太人约瑟的坟墓。
不要以为你的知罪很深刻、很强烈,你就永远不会失去这种意识。你可能并不比恐惧的腓力斯(徒 24:25)、听使徒约翰讲论并且乐意照着行的希律(可 6:20)、在神面前自卑的亚哈(王上 21:29)、放声大哭的扫罗(撒上 24:16)更加知罪。知罪本身并非得救性的恩典,也不是救恩的保证。它可能会让人在漠不关心与归信之间的中间道路上徘徊,正如罗得的妻被留在所多玛和琐珥中间。如果知罪没有很快把你领到基督那里,你会变得习以为常,失去它在你身上的功效。知罪本身不是归信,也救不了人。不要误解得救的条件,否则会有很大危险。尤其要谨慎,不可试图用人心思的困苦取代基督的受苦。一条有罪的虫子因为受痛苦,罪就被赦免或被赶出——根本没有这种事。人越困苦,罪的悖逆越强横。你在今世或来世所受的痛苦并不能拯救你。若是没有基督的眼泪、基督的宝血、基督的十字架、基督的死、基督的代求,不管什么都不能拯救!永远不要忘记那可称颂的真理:得救完全是本乎恩,藉着相信基督耶稣。
要防备错误的盼望。当仇敌见你决意活在盼望中,他会切切说服你把房子盖在沙土上,竭力诱导你在真实归信的本质和称义的根基上犯错。他是骗子的头,甚狡猾阴险。如果可能,甚至选民也要被他迷惑!知罪之人面临的一大危险,就是急于得着安慰而非回转归信。世上充满这种普遍的错谬。在计算代价时再怎么谨慎都不算为过——要留意立好根基——照圣经检验自己的行动作为。焦急的灵魂有时听见他人劝他们必须相信,就问相信什么呢,答说相信他们的罪已被赦免,他们的灵魂已经归正。若有人听从如此劝告,就是相信谎言了。我们必须先相信福音,然后才得拯救。若说先相信我们在基督的救恩里有份,那实在是大错特错。应信的真理是:基督有能力而且愿意救我们的灵魂脱离罪和死亡——而并非相信祂已经为你做了此事。在这个问题上,圣经总是明确的,它始终高举基督——不是我们自己,不是我们的罪得赦免,不是我们的归信——作为我们得救信心的对象。“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 16:31)
不要被引去为那些隐秘难解又毫无益处的问题辩论,也不要主动参与任何无关紧要话题的辩论。这种行为是在天国之路上放下绊脚石。若有人试图把你的心思转向不重要的事,或让你过分关注对得救无关的事,你就要远离他。你的要务是与神和好,凡在这件事上阻拦的你的,都是与你的最大利益为敌。不要扼杀你的知罪。不要贪求意义很小或根本没有意义的事,让圣灵担忧。总要牢记,你的痛苦、困扰、眼泪、祷告都毫无用处,除非你真正的回转归信,从黑暗中转向光明,从罪恶中归向圣洁。约瑟.霍斯金斯(Joseph Hoskins)[20]道:
“我们的本性全然败坏,
心如罪的深坑;
若不改变,我们就不能得救;
我们必须重生。”
无论你感受是深是浅、意念是多是少,是欢喜还是痛苦、是盼望还是绝望、是满不在乎还是自知有罪——若生死之间没有真正的圣洁——那一切都全然无益。我们的整个本性若没有全然更新,就不会有圣洁。圣洁的观念、圣洁的想法、圣洁的情绪、圣洁的感情,要取代灵性的无知、邪恶的偏见、属肉体的感情、罪恶的谋划,不然我们就不能到父那里去。愿人们在各处大声求告神:“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诗51:10)让所有人都知道,除非他们把自己交在救主手中,否则他们就是在放弃一切的机会。基督满有慈爱和温柔,没有人像祂那样充满怜悯,连观看那敌挡和即将杀害祂的城都是满心忧伤:“耶稣快到耶路撒冷,看见城,就为它哀哭。”(路 19:41)史书上写马赛勒斯(Marcellus)为锡拉丘兹(Syracuse)哀哭,西庇阿(Scipio)为迦太基(Carthage)哀哭,提图斯(Titus)为耶路撒冷哀哭,这些都是在耶稣按预言所定凯旋进入圣城约四十年后。但是,他们都是为他们将要屠杀的人哀哭。耶稣却是为将要流祂血的人哀哭。
为什么不能把你的灵魂交托给有着如此慷慨、如此宽广、如此神圣之怜悯心肠的救主呢?看啊!祂在十架上为人的罪受苦、流血、死亡,你还要抵挡祂的命令和吸引,你说你有理吗!约翰说:“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壹4:19)还有比这更合理的吗?神如此的爱,必定在我们里面生发爱。曾为耶路撒冷哀哭的耶稣,定会怜悯那些为自己的罪哭泣并离弃罪、逃到赎罪宝血里寻求赦免、到基督荣耀的公义里寻求接纳的人。但愿人们都因信基督而活。唯有藉着基督,才有盼望。唯有藉着基督,我们所有的罪都被埋藏在深海里!唯有藉着基督,黑暗全都消失无踪。唯有藉着基督的中保之工,我们得以高唱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
最后,在任何信仰之事上,任何人都不要以圣经之外的话当作有约束力的话——这种行径既危害教义,也危害经验性和实践性虔诚。如果前人的话能引导或安慰灵魂,就把一切赞美和荣耀都归给神。同时,“他们将争战时所夺的财物分别为圣,以备修造耶和华的殿。”(代上 26:27)
注解:
[20] 约瑟.霍斯金斯(Joseph Hoskins,1745-1788),英国公理会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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